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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苏日格也发现了。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却一直在这里逗留,日复一日地消耗着大量的口粮,却一直都不发出进攻的信号,让苏日格有些焦躁不安。
老赵头、小鱼子和大嘴王成品字形,守在了新支起来的竹排后面。当敌人冲上来的时候,他们要将手里的矛刺出去,只要矛头刺中目标就可以。无论是捅到了对方的马还是捅到了对方的身上,都能够给对方带来巨大的伤害。
他突然发现,对面似乎出现了一个很了不得的东西,就好像族里的老人说过的,似乎是南人中有身份的人才会坐的玩意儿。听说,南人里的大官还有女人们出门,都是不走路的,而是坐着轿子。
他以为是自己的爱马不小心踩到老鼠洞了,可是看到跟自己一起冲锋的族人一个又一个地飞了起来,据觉得不太妙。
两脚羊们,我们来了。你们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哦。
草原上的部族喜欢骑着马冲锋,因为冲锋带来的巨大的压迫感会帮助他们绞碎一切敌人。可是今天,他们知道了,原来冲锋也会招来死亡。
他知道读书人狡猾,却没有想到,那位监军大人会这么厉害。看看这些可怜的草原士兵,不是飞上半天,然后落下来,被藏在草丛里的那尖锐的竹子撕开了肚子,就是硬生生地跌断了自己的脖子,然后被自己的战马和族人踩成肉泥。
苏日格是个普通的牧人,因为部落首领的征召,他成带着自己的马儿,成为南征队的一员。
一定要将对面杀光,这才能够消除我们的心头之恨!
后面的帐篷里面,草原上的首领们显然也发现了猎物。很快,一道一道的命令就那样被传达下去。要抓住猎物,就要把握好机会,不然,让对方跑掉了,那就不好了。
这声音其实跟狼发现猎物发出的声音没什么两样。
苏日格就是第一批冲锋的人。一想到对面的财产和女人,苏日格就舔了舔嘴唇,露出了嗜血的笑容。骑着自己的爱马,他距离目标越来越近,发现对面果然出现了混乱。
曹裨将跟张熙面面相觑。尤其是张熙,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在北面蛮夷的心中会有这么大的用处。
草原上的每一个部族都有人在寒冬之中走进茫茫的雪地,就是为了节省出哪怕只有那么一口的口粮,好让孩子们活下去。
“那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冲锋呢?如果你们早一点冲锋,那么,你们就会早早地发现这个陷阱,也就不会死这么多的人了。”
望着对面,苏日格再次拔出自己心爱的弯刀,在靴子上磨了磨,幻想着现在刀下是一只两脚羊,而杀了这只两脚羊,就意味这一份不错的财产和女人。
眯着眼睛,苏日格将视线移到对面。
如果现在就能够发起冲锋就好了,对面一定有漂亮的女人。
作为一个以劫掠为生的民族,早就知道抢劫和杀戮的好处的苏日格对杀人并没有任何的负罪感,甚至还很有些自豪。
自知说溜了嘴,那个高大的汉子马上闭上了嘴巴。
战斗虽然惨烈,可是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在前面的陷阱上,死了太多的人了,使得最后进入营地的蛮族并不是很多。更不要说营地里面到处都是陷阱。最后进入营地的那些蛮族,只有少少的数百人,其余的,都永远地留在了那三道壕沟里面。
如果现在就能够发起冲锋就好了,对面一定有足够的粮食。
就在这个时候,苏日格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
那短短的两百尺的距离,瞬间就成了人间地狱。
很快,这些以劫掠为生的人就开始了第一次冲锋。
“还不是你们太过狡猾!如果不是那顶轿子,我们早就……”
一想到这些,剩下了草原勇士们都红了眼睛。浓浓的恨意从他们的心底升起。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草原上的部族还以为这段死亡之路不会太长。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族人的死,他们动摇了。有些人想从边上走,却成为后面的人的踏脚石;有些人想后腿,却被后面的人撞到在地。感激草原蛮族喜欢集体冲锋的作战习惯。这让他们付出了十多万人的代价,这才将这两百丈的距离跑完了,却让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战士们永远地躺在了这两百丈的距离之内!
不过,这一次的集结有些奇怪。
作为老对手老伙计,老赵头拿着刀,已经傻眼了。
不够强大的男人,是不配拥有大量的财富,也不配拥有女人和财产的,女人和财产都是勇士的战利品。
几乎交战双方的每一个人都口呆目瞪,不要说那些草原部族了,就是之前一直在布置陷阱的人也都傻了眼。
那个高大的汉子想了一会儿,道:“既然你想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们吧。因为我们听说,这次的监军是那个淳化郡主的男人。我们想要抓到那个监军,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抓住那个淳化郡主。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的淳化郡主的本事,她可以让我们草原上不再挨饿。”
那个汉子仔细看了看那个女人,道:“不,你不是那个淳化郡主。我知道你,你就死那个皇帝赐给淳化郡主的男人的那个女奴。”仔细扫视了一番,那个汉子盯着张熙身后一个书童打扮的人道:“原来淳化郡主早就到了。早知道我们就在第一时间发起冲锋了。”
一定要让他们知道得罪我们的下场!
就是对方冲到自己面前了又如何?那宽宽的壕沟和拒马可不是好看的!还有后面,也做好的陷阱。
完全没有想到答案会是这样。
那些骑兵手里的是弯刀,不够长。也许借着马匹的速度,能够给敌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可是在巨大的速度之下,那些不起眼的竹竿却成了要命的利器,而那些可恶的南人,更是卑鄙。居然躲在那些竹竿后面暗算!
一直站在边上不说话的那个女人终于开口了:“想不到,我的名声已经传到草原上来了。”
“没错。如果不是你们的人这么少的话,我们也不会这么大意。”
最后的俘虏,就有南草原上最大的部族的首领巴特尔操着口音很重的汉语,道:“你们南人真是狡猾,居然用这样的手段杀死我们的族人。”
要知道,为了这次南征,他们总共才聚集了十五万人,一个月内,骑马可以跑过的地方,能来的草原青壮都来了。可以想象,这次南征以后,不能成功与否,没有十年时间,草原上不会恢复元气。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他听说过,南面遍地都是金子,还有漂亮的女人和华美的丝绸,可惜,这些都被那些两脚羊给霸占着。只要拿起了弯刀,就可以收割大量两脚羊,连同他们的女人和财产,都会成为自己的。
曹裨将他们会给对方机会么?不会。
苏日格舔了舔嘴唇,喉咙里面发出意味不明的声音。
草原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饿肚子的滋味是什么。
以前他们被这些蛮夷压着打,这一次,轮到他们为自己雪耻了。
那个书童叹息了一声,道:“你认得我??
“如果不是你们把我们当做可以随意杀死的牛羊,我们也不会奋力反击。要知道,你们有十多万人,而我们,这里总共还不到五千人。”
“这也是本官想问的。为什么你们一定要等到那顶轿子呢?”
真是太乱来了!要知道,草原上的口粮是非常宝贵的。
至于那些软弱又无能的南人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多的财富,苏日格是不知道也不会去管的。他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财富和女人就够了。
] 就是苏日格也发现了。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却一直在这里逗留,日复一日地消耗着大量的口粮,却一直都不发出进攻的信号,让苏日格有些焦躁不安。
老赵头、小鱼子和大嘴王成品字形,守在了新支起来的竹排后面。当敌人冲上来的时候,他们要将手里的矛刺出去,只要矛头刺中目标就可以。无论是捅到了对方的马还是捅到了对方的身上,都能够给对方带来巨大的伤害。
他突然发现,对面似乎出现了一个很了不得的东西,就好像族里的老人说过的,似乎是南人中有身份的人才会坐的玩意儿。听说,南人里的大官还有女人们出门,都是不走路的,而是坐着轿子。
他以为是自己的爱马不小心踩到老鼠洞了,可是看到跟自己一起冲锋的族人一个又一个地飞了起来,据觉得不太妙。
两脚羊们,我们来了。你们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哦。
草原上的部族喜欢骑着马冲锋,因为冲锋带来的巨大的压迫感会帮助他们绞碎一切敌人。可是今天,他们知道了,原来冲锋也会招来死亡。
他知道读书人狡猾,却没有想到,那位监军大人会这么厉害。看看这些可怜的草原士兵,不是飞上半天,然后落下来,被藏在草丛里的那尖锐的竹子撕开了肚子,就是硬生生地跌断了自己的脖子,然后被自己的战马和族人踩成肉泥。
苏日格是个普通的牧人,因为部落首领的征召,他成带着自己的马儿,成为南征队的一员。
一定要将对面杀光,这才能够消除我们的心头之恨!
后面的帐篷里面,草原上的首领们显然也发现了猎物。很快,一道一道的命令就那样被传达下去。要抓住猎物,就要把握好机会,不然,让对方跑掉了,那就不好了。
这声音其实跟狼发现猎物发出的声音没什么两样。
苏日格就是第一批冲锋的人。一想到对面的财产和女人,苏日格就舔了舔嘴唇,露出了嗜血的笑容。骑着自己的爱马,他距离目标越来越近,发现对面果然出现了混乱。
曹裨将跟张熙面面相觑。尤其是张熙,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在北面蛮夷的心中会有这么大的用处。
草原上的每一个部族都有人在寒冬之中走进茫茫的雪地,就是为了节省出哪怕只有那么一口的口粮,好让孩子们活下去。
“那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冲锋呢?如果你们早一点冲锋,那么,你们就会早早地发现这个陷阱,也就不会死这么多的人了。”
望着对面,苏日格再次拔出自己心爱的弯刀,在靴子上磨了磨,幻想着现在刀下是一只两脚羊,而杀了这只两脚羊,就意味这一份不错的财产和女人。
眯着眼睛,苏日格将视线移到对面。
如果现在就能够发起冲锋就好了,对面一定有漂亮的女人。
作为一个以劫掠为生的民族,早就知道抢劫和杀戮的好处的苏日格对杀人并没有任何的负罪感,甚至还很有些自豪。
自知说溜了嘴,那个高大的汉子马上闭上了嘴巴。
战斗虽然惨烈,可是持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在前面的陷阱上,死了太多的人了,使得最后进入营地的蛮族并不是很多。更不要说营地里面到处都是陷阱。最后进入营地的那些蛮族,只有少少的数百人,其余的,都永远地留在了那三道壕沟里面。
如果现在就能够发起冲锋就好了,对面一定有足够的粮食。
就在这个时候,苏日格发现自己忽然腾空而起。
那短短的两百尺的距离,瞬间就成了人间地狱。
很快,这些以劫掠为生的人就开始了第一次冲锋。
“还不是你们太过狡猾!如果不是那顶轿子,我们早就……”
一想到这些,剩下了草原勇士们都红了眼睛。浓浓的恨意从他们的心底升起。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草原上的部族还以为这段死亡之路不会太长。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族人的死,他们动摇了。有些人想从边上走,却成为后面的人的踏脚石;有些人想后腿,却被后面的人撞到在地。感激草原蛮族喜欢集体冲锋的作战习惯。这让他们付出了十多万人的代价,这才将这两百丈的距离跑完了,却让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战士们永远地躺在了这两百丈的距离之内!
不过,这一次的集结有些奇怪。
作为老对手老伙计,老赵头拿着刀,已经傻眼了。
不够强大的男人,是不配拥有大量的财富,也不配拥有女人和财产的,女人和财产都是勇士的战利品。
几乎交战双方的每一个人都口呆目瞪,不要说那些草原部族了,就是之前一直在布置陷阱的人也都傻了眼。
那个高大的汉子想了一会儿,道:“既然你想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们吧。因为我们听说,这次的监军是那个淳化郡主的男人。我们想要抓到那个监军,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抓住那个淳化郡主。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的淳化郡主的本事,她可以让我们草原上不再挨饿。”
那个汉子仔细看了看那个女人,道:“不,你不是那个淳化郡主。我知道你,你就死那个皇帝赐给淳化郡主的男人的那个女奴。”仔细扫视了一番,那个汉子盯着张熙身后一个书童打扮的人道:“原来淳化郡主早就到了。早知道我们就在第一时间发起冲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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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对方冲到自己面前了又如何?那宽宽的壕沟和拒马可不是好看的!还有后面,也做好的陷阱。
完全没有想到答案会是这样。
那些骑兵手里的是弯刀,不够长。也许借着马匹的速度,能够给敌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可是在巨大的速度之下,那些不起眼的竹竿却成了要命的利器,而那些可恶的南人,更是卑鄙。居然躲在那些竹竿后面暗算!
一直站在边上不说话的那个女人终于开口了:“想不到,我的名声已经传到草原上来了。”
“没错。如果不是你们的人这么少的话,我们也不会这么大意。”
最后的俘虏,就有南草原上最大的部族的首领巴特尔操着口音很重的汉语,道:“你们南人真是狡猾,居然用这样的手段杀死我们的族人。”
要知道,为了这次南征,他们总共才聚集了十五万人,一个月内,骑马可以跑过的地方,能来的草原青壮都来了。可以想象,这次南征以后,不能成功与否,没有十年时间,草原上不会恢复元气。
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他听说过,南面遍地都是金子,还有漂亮的女人和华美的丝绸,可惜,这些都被那些两脚羊给霸占着。只要拿起了弯刀,就可以收割大量两脚羊,连同他们的女人和财产,都会成为自己的。
曹裨将他们会给对方机会么?不会。
苏日格舔了舔嘴唇,喉咙里面发出意味不明的声音。
草原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饿肚子的滋味是什么。
以前他们被这些蛮夷压着打,这一次,轮到他们为自己雪耻了。
那个书童叹息了一声,道:“你认得我??
“如果不是你们把我们当做可以随意杀死的牛羊,我们也不会奋力反击。要知道,你们有十多万人,而我们,这里总共还不到五千人。”
“这也是本官想问的。为什么你们一定要等到那顶轿子呢?”
真是太乱来了!要知道,草原上的口粮是非常宝贵的。
至于那些软弱又无能的南人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多的财富,苏日格是不知道也不会去管的。他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财富和女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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