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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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身上一无所有,毕竟我刚刚已经检查了一遍,除了身上穿的这个白色连衣裙,以及刚刚捡起的玫瑰,我就连想扎头发的小皮筋都莫得。
他们不同于我曾经所在的孤儿院中的孩子,我看到了男孩们袖中藏起的小刀,如果搞不好真的会见血吧,话说总感觉视力变好了。
或许是幼时的经历让我内心产生了某种抗拒,其实我也很想好好地经营一段亲密关系,我也想被人很好的呵护着、爱着,去拥有人生中的挚友,去感受彼此诚挚的感情,但很可惜,许多时候连一步都不敢主动迈出去的人,是很难获得去触碰这些东西的资格的,后来我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已经晚了。
我所处的地方,是个贫民窟。
是的,在外人看来我是个相当无趣的人,无趣到唯一的爱好只有读书,不参加社团活动,不参加班级联谊,没有最爱的电影与最喜欢听的歌,将一切社交活动拒之于门外,所以我没有朋友。
虽然我没有什么财产,但这些年的打工生涯和奖学金也让我有了一笔小小的积蓄,作为我唯一愿意在过往记忆里怀念的人,我愿意把这笔积蓄全部赠与给我的院长妈妈,注意,赠与的单单只是她这一个人,而不是孤儿院,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个孤儿院,哪怕那是我生长的地方。
虽然我目前好像没办法幻化出其他颜色的玫瑰,但这几朵红就已经够用了。
我的异能告知我,由祂演变而成的玫瑰可以依据颜色的不同而散发出不同的气息,从而达成不同的效果,比如我手中的几朵红玫瑰,是迷雾剂。
总之我会很享受她将目光独独放在我身上的感觉,但我知道,院长妈妈是个温柔的人,这一点很残酷,其实她对谁都一样温柔,所以我并不算特殊。
或许正是因为我过早的明白这点,孤儿院十多年的生活里我几乎从未引火烧身,厚厚的齐刘海遮盖住眉眼,我要默默待在在角落担任好自己的角色,这样的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但或许正因如此,他们才会选择对我下手,一个看起来穿的还算干净,却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应该很好得手吧,绑架了可以勒索,勒索不成还能卖给人贩子。
我紧盯着缓缓向我靠拢的少年少女们,随后在他们毫无预料的情况下抬手将玫瑰扔到地面,随着异能力的展开,花香瞬间弥漫,很快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都昏昏沉沉地倒地了。
阿婆死后我被福利机构收养,于是我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贵人,我的院长妈妈。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概是因为在我意识清醒的第一秒,脑子里就出现了这样一段话。
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羁绊就这么断掉了。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也成为了被人寻仇的一员呢,有些可悲。
身穿不知名白色连衣裙,我光着脚站在原地消化着脑内的信息。
要知道孤儿院的孩子们其实有着不小的攀比心与嫉妒心,学习好、优秀的孩子才会获得继续资助的机会或者被人收养。
祂告诉我,我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皮肤、血肉、头发、指甲等都可以成为一朵美丽又独特的鲜花。
这些气味无孔不入,甚至能通过人的皮肤吸收,在它的影响下人们会立即陷入昏迷状态,并且依据人体质的不同,抗性也不甚相等,长则几分钟,短则十几秒,花香越浓,时间越久。
这样下去绝对会秃的吧,我摊开右手手心,看着变小了不少的手沉思。
这场没有硝烟又混乱的争斗,我赢了,通过出卖情报,看着某官员落马,他的长子入狱,我转动着手中的硬盘扬起嘴角,或许是酒精有些上头,以至于我没看见迎面而来的黑色轿车,轿车里坐的是那家的小儿子。
我:......
异能力——秘密花园
可不能引火上身啊,那样事情会变得麻烦,我讨厌麻烦。
不过上天好像跟我开了个巨大的玩笑,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我捡起地上的两三朵玫瑰,抬起头来环顾四周,几秒钟之后,我搞清了现在
再说了,院长妈妈就很好,我只要有她就够了。
我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游走在靡乱的灯火酒绿,笑得明媚而耀眼,那些肤浅的游鱼,很快便咬上了我的饵。
死亡即将到来的那一瞬间,我倒是没觉得后悔,却感到了淡淡的遗憾,如果将我这一生书写于纸上,也不过两三句话的事情吧,早知道就活得热忱一点了。
如果说法律都不能制裁这样的人,那么渺小的我呢,真的什么都做不到吗?
孤儿院里的经历让我过早的了解到了人情冷暖,明面上永远都要装作乖巧可爱的模样,这样才能获得院里老师们的疼爱,所谓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点到哪都一样。
嘛,谁让你们想来抢劫我的,重来一世开头就是这么个
当然,与其成为持强凌弱的主人公们,或许冷漠的旁观者位置才更为适合。
果不其然,在异能力开启的情况下,随着几滴鲜血从掌心滑落,四散的花香也随之蔓延,当然花朵是否释放香气是随时可控的,毕竟这可是我异能的核心。
可是他们错了,我并不是一无所有。
不争不抢看起来格外淡漠的我,自然而然就会获得较多的怜爱,当然这也少不了我的先天优势,不夸张的说刘海之下人家真的很可爱嘛,当然这点只要院长妈妈知道就够了。
此外我也很幸运,我遇见了两个好人,第一个是捡到我的阿婆,她是个善良清贫的老者,在她的搀扶下我渐渐学会了走路、奔跑,但很可惜阿婆的身体不好,七十多岁的老人终究没熬过那个寒冷的早春。
以及,不知道为何,这让我想到了86版的西游记,儿时经典,每次悟空变点什么术法时都会拔自己一撮猴毛,我感觉我好像拔毛的猴哥。
我这个人呀,从来没有外表展现的那么平淡哦,只不过我那喷涌的情感,只会在内心深处迸发罢了。
都说生命诚可贵有且仅有一次,但到我这好像出了点bug。www.juyuanshu.com
可惜天不由人,我原以为我会给院长妈妈养老送终的,但她竟提前一步离开了这个人世,在我大二那年。
虽然我外在表现的过于平淡一度让院长妈妈认为我是个严重的自闭症儿童(有没有想过其实我只是面瘫),但这好像也没什么坏处。
第一次人生,我叫李绘音,来自传承悠久的东方国家,不幸的是我是个孤儿,据说是一出生就没人要的那种,包个襁褓被孤零零地丢在街角,要不是被好心的扫地阿婆捡到,我可能会因冻死街头而早夭。
话说重生到异世界的话不一般都会拿什么爽文剧本嘛,我现在所处的情景是什么鬼哦,别欺负我没看过热血少年漫,周刊少年ju可是我的童年。
但我没想到的是,就连一块小小的玻璃都如此难找,不仅如此,在寻找的过程中我还遇到了几个心怀不轨的小屁孩,说是小屁孩,其实也比我现在大上不少,看起来都是十几岁的样子。
我只是比较会耍小聪明罢了,好在至今为止我的小聪明一次也没有失败过。
新闻上的报道被压的很好,可没人堵得住悠悠众口,我终于从无数的线索中筛选出来了那可悲的真相,这是一场有关飞车党的横祸,当地某个官员家的公子肇事逃逸。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收养,感情的维系是要花大功夫的,比起重新适应一个陌生的环境,经营一段崭新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亲缘,我可能更喜欢待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小天地吧,那样更自在些。
况且——
我盯着自己缩小了不知道几倍的小手,上面还沾着黑漆漆的脏灰,是刚刚蹲在地上的时候蹭到的。
但没想到的是,原来我那些胡言乱语的遗书真的会有一天派上用场,它们成为了我在留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东西,所以你看,果然提前做点准备也不是没有必要的。
说实话我真的宁愿流血也不想头秃啊,毕竟贫血可以补回来,但是掉发真的很难长。
只要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的话,那么其实什么都可以的吧,比如——一滴血。
是我变小了,还是借助别人的身体借尸还魂了?我不清楚,四周也不像是能有镜子的样子,看看能不能找块玻璃照一照吧。
十八岁的我正式脱离了孤儿院的生活,斟酌许久后我选择了本地的一所重点大学,专业是文学,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书中的文字是我为数不多的慰藉。
这个世界很残酷,人群早已失去探索真相的兴致,比起冷冽的真相,他们显然对灼热的煽情更有共鸣。
哪怕是你在恃强凌弱,但只要在长辈到来之前,你成为了最先哭泣的那个小孩,那么不清楚事情经过的老师便会站在你这一方。
二十年来,我的人生毫无起伏,但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我的无趣转身离开。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会把写遗书当做一个消遣,毕竟遗书也是文字的一种,其实我很珍惜这仅有一次的生,在我对未来的展望里我大概会过着如大多数人一样仓促又匆忙的生活,平平淡淡地走完我普通且毫无意义的一生。
预估他们会昏迷两三分钟不止,既然如此,就要加快速度从他们身上搜刮钱财啦。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进行什么奇怪的自残行为,但为了践行实践出真知这一观点,我还是决定对自己痛下毒手。
有时我也尝试写一些文章寄给出版社或者杂志,但大多石沉大海,于是我明白了,也许有些人只适合看书,而不太适合亲手动笔去写下一段故事。
消化了脑内庞大的世界观后,我抬手面无表情地拔了自己一根头发,然后看着如同变魔术般由一根黑色的发丝渐渐演变而来的鲜红玫瑰,我的第一反应是,哦豁,我脱离当一个优质麻瓜的资格了。
] 虽然我身上一无所有,毕竟我刚刚已经检查了一遍,除了身上穿的这个白色连衣裙,以及刚刚捡起的玫瑰,我就连想扎头发的小皮筋都莫得。
他们不同于我曾经所在的孤儿院中的孩子,我看到了男孩们袖中藏起的小刀,如果搞不好真的会见血吧,话说总感觉视力变好了。
或许是幼时的经历让我内心产生了某种抗拒,其实我也很想好好地经营一段亲密关系,我也想被人很好的呵护着、爱着,去拥有人生中的挚友,去感受彼此诚挚的感情,但很可惜,许多时候连一步都不敢主动迈出去的人,是很难获得去触碰这些东西的资格的,后来我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已经晚了。
我所处的地方,是个贫民窟。
是的,在外人看来我是个相当无趣的人,无趣到唯一的爱好只有读书,不参加社团活动,不参加班级联谊,没有最爱的电影与最喜欢听的歌,将一切社交活动拒之于门外,所以我没有朋友。
虽然我没有什么财产,但这些年的打工生涯和奖学金也让我有了一笔小小的积蓄,作为我唯一愿意在过往记忆里怀念的人,我愿意把这笔积蓄全部赠与给我的院长妈妈,注意,赠与的单单只是她这一个人,而不是孤儿院,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个孤儿院,哪怕那是我生长的地方。
虽然我目前好像没办法幻化出其他颜色的玫瑰,但这几朵红就已经够用了。
我的异能告知我,由祂演变而成的玫瑰可以依据颜色的不同而散发出不同的气息,从而达成不同的效果,比如我手中的几朵红玫瑰,是迷雾剂。
总之我会很享受她将目光独独放在我身上的感觉,但我知道,院长妈妈是个温柔的人,这一点很残酷,其实她对谁都一样温柔,所以我并不算特殊。
或许正是因为我过早的明白这点,孤儿院十多年的生活里我几乎从未引火烧身,厚厚的齐刘海遮盖住眉眼,我要默默待在在角落担任好自己的角色,这样的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但或许正因如此,他们才会选择对我下手,一个看起来穿的还算干净,却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应该很好得手吧,绑架了可以勒索,勒索不成还能卖给人贩子。
我紧盯着缓缓向我靠拢的少年少女们,随后在他们毫无预料的情况下抬手将玫瑰扔到地面,随着异能力的展开,花香瞬间弥漫,很快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都昏昏沉沉地倒地了。
阿婆死后我被福利机构收养,于是我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贵人,我的院长妈妈。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概是因为在我意识清醒的第一秒,脑子里就出现了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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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孤儿院的孩子们其实有着不小的攀比心与嫉妒心,学习好、优秀的孩子才会获得继续资助的机会或者被人收养。
祂告诉我,我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皮肤、血肉、头发、指甲等都可以成为一朵美丽又独特的鲜花。
这些气味无孔不入,甚至能通过人的皮肤吸收,在它的影响下人们会立即陷入昏迷状态,并且依据人体质的不同,抗性也不甚相等,长则几分钟,短则十几秒,花香越浓,时间越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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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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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起地上的两三朵玫瑰,抬起头来环顾四周,几秒钟之后,我搞清了现在
再说了,院长妈妈就很好,我只要有她就够了。
我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游走在靡乱的灯火酒绿,笑得明媚而耀眼,那些肤浅的游鱼,很快便咬上了我的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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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不知道为何,这让我想到了86版的西游记,儿时经典,每次悟空变点什么术法时都会拔自己一撮猴毛,我感觉我好像拔毛的猴哥。
我这个人呀,从来没有外表展现的那么平淡哦,只不过我那喷涌的情感,只会在内心深处迸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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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重生到异世界的话不一般都会拿什么爽文剧本嘛,我现在所处的情景是什么鬼哦,别欺负我没看过热血少年漫,周刊少年ju可是我的童年。
但我没想到的是,就连一块小小的玻璃都如此难找,不仅如此,在寻找的过程中我还遇到了几个心怀不轨的小屁孩,说是小屁孩,其实也比我现在大上不少,看起来都是十几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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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收养,感情的维系是要花大功夫的,比起重新适应一个陌生的环境,经营一段崭新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亲缘,我可能更喜欢待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小天地吧,那样更自在些。
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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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的是,原来我那些胡言乱语的遗书真的会有一天派上用场,它们成为了我在留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东西,所以你看,果然提前做点准备也不是没有必要的。
说实话我真的宁愿流血也不想头秃啊,毕竟贫血可以补回来,但是掉发真的很难长。
只要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的话,那么其实什么都可以的吧,比如——一滴血。
是我变小了,还是借助别人的身体借尸还魂了?我不清楚,四周也不像是能有镜子的样子,看看能不能找块玻璃照一照吧。
十八岁的我正式脱离了孤儿院的生活,斟酌许久后我选择了本地的一所重点大学,专业是文学,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书中的文字是我为数不多的慰藉。
这个世界很残酷,人群早已失去探索真相的兴致,比起冷冽的真相,他们显然对灼热的煽情更有共鸣。
哪怕是你在恃强凌弱,但只要在长辈到来之前,你成为了最先哭泣的那个小孩,那么不清楚事情经过的老师便会站在你这一方。
二十年来,我的人生毫无起伏,但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我的无趣转身离开。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会把写遗书当做一个消遣,毕竟遗书也是文字的一种,其实我很珍惜这仅有一次的生,在我对未来的展望里我大概会过着如大多数人一样仓促又匆忙的生活,平平淡淡地走完我普通且毫无意义的一生。
预估他们会昏迷两三分钟不止,既然如此,就要加快速度从他们身上搜刮钱财啦。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进行什么奇怪的自残行为,但为了践行实践出真知这一观点,我还是决定对自己痛下毒手。
有时我也尝试写一些文章寄给出版社或者杂志,但大多石沉大海,于是我明白了,也许有些人只适合看书,而不太适合亲手动笔去写下一段故事。
消化了脑内庞大的世界观后,我抬手面无表情地拔了自己一根头发,然后看着如同变魔术般由一根黑色的发丝渐渐演变而来的鲜红玫瑰,我的第一反应是,哦豁,我脱离当一个优质麻瓜的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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