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日子风风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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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其所好。
陈大牛脚在地面滑动了一下,示意,“就这样子。”
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轻‘嗯’一声,继续手中的动作。
沾沾书卷气,说着说着,柳二丫言之凿凿的说,她肚子里的是文曲星下凡。
柳二丫和陈大牛对于这对母子,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一般陶知韫在的时候,这两人话语都会不自觉的变少。
一月前,陶知韫随母,搬至此处,居住。
林以宁不再捉襟见肘,将父母的坟墓进行了一番修缮,逢年过节会返回银杏村祭拜父母,并接济一些当初对她伸出援手的人家。
林以宁心里虽然疑惑,但面上并不显露,礼貌的朝陶母,打了声招呼,便回了自己屋。
日子还是要往前看。
一开始对她不务正业的行为抱有看法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在她拿出一两银子,说是抄书的钱以后,反而对她热忱起来了。
“好好帮衬着当家的,以后总归会有你的好日子。”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林以宁乘着月光,心情愉悦的,蹦蹦跳跳的跑回陈家。
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细细品味、模仿,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
有些不利索,不干净。
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
“林丫头,回来了。”
林以宁对于突然从屋内出来的陶母产生了些许疑惑——早些时候,看她出门,但并未看她回来。
日子越过越好。
真正使用毛笔写,和手指写,有很大的区别——毛笔头软,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
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书法越好看,价钱自然也就越高,反之,会血本无归。
“……”
“如此甚好,想来不久就可以得偿所愿了。”
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只能用手指,沾上几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画,细细揣测,回味。
书童只说让她候着,随后拿着她的纸张,进了后院。
陶知韫温声问道:
柳二丫和陈大牛聊得不亦乐乎,而身为事人的林以宁插不进半句话,喜悦的心情,在他们的言语中,消散了不少。
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
甫一踏入百家书斋。
“进来吧!”浑厚老者的声音唤道。
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才开始如此,便也没出言阻止她。
“嗯,到时候就可以借着抄书的名义,肆意领悟前辈们的智慧。”
听到老者的声音,林以宁忐忑的心,安静了下来,这说明她通过了,若是没通过,那便是书童告知结果。
林以宁心中不由的对不管不顾,没脑子的爱情产生了厌恶。
而且什么时候回屋的?
后面的字,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
大致意思是,以后柳二丫儿子生下来,就让孩子跟着她学习认字。
道了声好,寻了一处僻静之处,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开始细细描绘,一笔一划。
接近尾声之时,陶大哥隔壁的屋子,传出两道细微的声响,随后房门从内部被打开。
“还是婆姨明事理,她那字写的,还不如我的一根毛发!”
林以宁被柳二丫的脑回路,说的是,一愣,一愣的。
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寻死觅活。
“嗯,陶大哥。”
然而,近一个月来的四处奔波,并未给陶母带来一丝消息,和一丝希望。
片刻后。
时光飞逝,半日光景,转瞬即逝。
林以宁欢快的跑至陶知韫轮椅身后,熟练的将人推至院中。
抄书的前提,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现场手抄一份文章。
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心中有些底气不足,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还是不错的,前半部分——纸张上一团,一团,墨水团子。
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
……
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
推开门的声音,吸引了正在院中散步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六月的身孕,让柳二丫的身形看起来臃肿了不少。
三月后。
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且来钱多的生计,大概一百个字,能换取10~60文左右。
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见四下无人,请了半日假,下定决心,鼓足勇气,前往书斋。
抄书。
在此期间,林以宁迷恋上了话本子,单调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就是各种不同的人生——亲情、爱情、友情。
“咯咯……这么丑。”
柳二丫瞟了一眼双手空空如也的林以宁,嗤笑一声,“都和你说了,早些放弃,写那么多字有什么用。”一副为林以宁着想的样子,劝慰道:
……
他们如今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巧合,而是听从高人指定,说居住在一处,落霞普及之地,不出两年,心愿必定有所成。
两人相谈甚欢,轻松,愉悦。
任清雪,是一个雷厉风行、英气十足的女子,眉间总是皱起,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但相处下来便会发现,性格与外貌截然相反。
“一切顺利,只是书斋老板说我,毛笔使用的太过晦涩。让我这几日都去练习一番。”
两人闲聊了许久,大多时候都是林以宁问,陶知韫回,无论她提出什么问题,陶知韫都能详细的,一一解答。
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告知来意,书童微微吃惊,打量了她一番,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
尤其是其中,两男一女的爱情——其中的两位男女主人公,别人越是反对,他们越是要在一起,最后搞得两个家族毁灭。
正在此时,隔壁房门传出动静,从其内出来一位,推着竹制轮椅的,温温如玉,翩翩少年郎——陶知韫。
是任清雪,陶大哥的母亲。
随着书法的不断进步,以前百字10纹,到现在百字40~50纹左右,一个月下来,最多的时候高达七两银子,最少也有2两银子。
林以宁如今保持三点一线,百家书斋、包子铺,陈家。
“今日,书斋测试,可是遇到什么麻烦?”
无所事事的时候,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越看,脸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这写的,还不如我呢,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
一回生,二回熟。
陶知韫和陶母常年四处漂泊,只为找到一名神医,治好陶知韫,早已失去知觉的双腿。
“咯咯……是吗?写的啥鬼样子的?”
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一股——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
] “……”
投其所好。
陈大牛脚在地面滑动了一下,示意,“就这样子。”
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轻‘嗯’一声,继续手中的动作。
沾沾书卷气,说着说着,柳二丫言之凿凿的说,她肚子里的是文曲星下凡。
柳二丫和陈大牛对于这对母子,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一般陶知韫在的时候,这两人话语都会不自觉的变少。
一月前,陶知韫随母,搬至此处,居住。
林以宁不再捉襟见肘,将父母的坟墓进行了一番修缮,逢年过节会返回银杏村祭拜父母,并接济一些当初对她伸出援手的人家。
林以宁心里虽然疑惑,但面上并不显露,礼貌的朝陶母,打了声招呼,便回了自己屋。
日子还是要往前看。
一开始对她不务正业的行为抱有看法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在她拿出一两银子,说是抄书的钱以后,反而对她热忱起来了。
“好好帮衬着当家的,以后总归会有你的好日子。”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林以宁乘着月光,心情愉悦的,蹦蹦跳跳的跑回陈家。
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细细品味、模仿,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
有些不利索,不干净。
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
“林丫头,回来了。”
林以宁对于突然从屋内出来的陶母产生了些许疑惑——早些时候,看她出门,但并未看她回来。
日子越过越好。
真正使用毛笔写,和手指写,有很大的区别——毛笔头软,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
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书法越好看,价钱自然也就越高,反之,会血本无归。
“……”
“如此甚好,想来不久就可以得偿所愿了。”
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只能用手指,沾上几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画,细细揣测,回味。
书童只说让她候着,随后拿着她的纸张,进了后院。
陶知韫温声问道:
柳二丫和陈大牛聊得不亦乐乎,而身为事人的林以宁插不进半句话,喜悦的心情,在他们的言语中,消散了不少。
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
甫一踏入百家书斋。
“进来吧!”浑厚老者的声音唤道。
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才开始如此,便也没出言阻止她。
“嗯,到时候就可以借着抄书的名义,肆意领悟前辈们的智慧。”
听到老者的声音,林以宁忐忑的心,安静了下来,这说明她通过了,若是没通过,那便是书童告知结果。
林以宁心中不由的对不管不顾,没脑子的爱情产生了厌恶。
而且什么时候回屋的?
后面的字,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
大致意思是,以后柳二丫儿子生下来,就让孩子跟着她学习认字。
道了声好,寻了一处僻静之处,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开始细细描绘,一笔一划。
接近尾声之时,陶大哥隔壁的屋子,传出两道细微的声响,随后房门从内部被打开。
“还是婆姨明事理,她那字写的,还不如我的一根毛发!”
林以宁被柳二丫的脑回路,说的是,一愣,一愣的。
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寻死觅活。
“嗯,陶大哥。”
然而,近一个月来的四处奔波,并未给陶母带来一丝消息,和一丝希望。
片刻后。
时光飞逝,半日光景,转瞬即逝。
林以宁欢快的跑至陶知韫轮椅身后,熟练的将人推至院中。
抄书的前提,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现场手抄一份文章。
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心中有些底气不足,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还是不错的,前半部分——纸张上一团,一团,墨水团子。
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
……
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
推开门的声音,吸引了正在院中散步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六月的身孕,让柳二丫的身形看起来臃肿了不少。
三月后。
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且来钱多的生计,大概一百个字,能换取10~60文左右。
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见四下无人,请了半日假,下定决心,鼓足勇气,前往书斋。
抄书。
在此期间,林以宁迷恋上了话本子,单调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就是各种不同的人生——亲情、爱情、友情。
“咯咯……这么丑。”
柳二丫瞟了一眼双手空空如也的林以宁,嗤笑一声,“都和你说了,早些放弃,写那么多字有什么用。”一副为林以宁着想的样子,劝慰道:
……
他们如今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巧合,而是听从高人指定,说居住在一处,落霞普及之地,不出两年,心愿必定有所成。
两人相谈甚欢,轻松,愉悦。
任清雪,是一个雷厉风行、英气十足的女子,眉间总是皱起,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但相处下来便会发现,性格与外貌截然相反。
“一切顺利,只是书斋老板说我,毛笔使用的太过晦涩。让我这几日都去练习一番。”
两人闲聊了许久,大多时候都是林以宁问,陶知韫回,无论她提出什么问题,陶知韫都能详细的,一一解答。
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告知来意,书童微微吃惊,打量了她一番,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
尤其是其中,两男一女的爱情——其中的两位男女主人公,别人越是反对,他们越是要在一起,最后搞得两个家族毁灭。
正在此时,隔壁房门传出动静,从其内出来一位,推着竹制轮椅的,温温如玉,翩翩少年郎——陶知韫。
是任清雪,陶大哥的母亲。
随着书法的不断进步,以前百字10纹,到现在百字40~50纹左右,一个月下来,最多的时候高达七两银子,最少也有2两银子。
林以宁如今保持三点一线,百家书斋、包子铺,陈家。
“今日,书斋测试,可是遇到什么麻烦?”
无所事事的时候,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越看,脸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这写的,还不如我呢,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
一回生,二回熟。
陶知韫和陶母常年四处漂泊,只为找到一名神医,治好陶知韫,早已失去知觉的双腿。
“咯咯……是吗?写的啥鬼样子的?”
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一股——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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