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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成了破布条,背部交错着各种各样的伤痕,流出的血水染红了衣服,伤口却因为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而肿胀泛白,里头掺和着一些被雨水带下的脏污。
所以他只好快速地洗漱完毕,然后出门去购买。
年末的时候奚玉汝总结居家好物,一定会将其排在榜首。
按照常理来说,奚玉汝应该将人送到救援中心去,即使贫民区的医疗救治跟笑话差不多、即使乱收费乱开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但也好过任由对方继续在这里cos苦情剧男主。
狭小的廉租房放不下沙发,他只能和对方一起在床上躺一晚,为了不触碰到对方的伤口,畏手畏脚地贴在床的边沿。
黎奉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且好看,不过胸肌没有他练得好,这点奚玉汝还算得意。若要再说些不同,那便是苍白,与奚玉汝自己一身麦色的肌肤相比,对方白的简直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奚玉汝10岁开始做帮工赚钱,刚开始能做的少,年纪有所上涨后终于解锁了更多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奚玉汝家中常备着药箱。在处理伤口上,他自己也算得上经验颇丰。
不过让那一身烂肉再穿衣服,实在有些为难,他比划了几下,还是决定让对方再袒胸露乳一晚上,希望少爷醒来的时候不会觉得被他轻薄了而暴怒。
但将人丢在这里置之不理,对于他而言也有些困难,正当他还在为下一把打算苦恼的时候,原本稳稳站着的黎奉晃了一下。
奚玉汝一直觉得自己对人的情绪很敏感,然而这个时候却猜不出黎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最后又猜测可能是富人区的少爷不习惯外面买的食物,会产生一种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所以才开口问了这样的话。
但奚玉汝没有选择这么做。
这并不是多么值得在意的事情,他很快地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
对方一头微卷的发被淋湿,可怜地贴在苍白的肌肤上,雨水顺着发丝不停地往下滴,导致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一双烟灰色的眼睛藏在杂乱的发丝后面。里头有什么情绪,一点也看不清。
被迫与他坦诚相见时,奚玉汝才对黎奉的身型有了基本概念——高且精壮。用班上女生的话来说,是个合格的双开门。
声音很沉,带着几分哑。
而且单看那张脸,加之他微曲而又蓬松的头发,就总会给人一种不染尘埃、人畜无害的感觉。可惜拥有这张脸的是名为黎丰的灵魂,所以变得冷漠、锋利、傲慢。
奚玉汝倒不在意,他也就当对方是默认了,不过他的家中不会备着这样的物品,朋友知道他家庭的情况也知道他并不喜欢与人同床共枕,因此不会在他家过夜。
奚玉汝猜想对方可能已经认出了这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些心虚,于是开口解释道:“这是上次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一株,还没有坏,就带回来了。”又鬼使神差地补充了一句,“它很漂亮。”
黎奉还是没有开口,于是奚玉汝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是对方不想理会他,毕竟上一次见面时,他的手上拿着欺辱对方的alpha给的伞,算得上是有前科的人。
奚玉汝的生物钟很准时,每天早上会在6:00准时醒来,然而此次一睁开眼睛,却意外地与另一双烟灰色的对视上了。眼神清明,像是早醒来许久了。
他说:“你不做给我吃吗?”
-
总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看到对方那张脸的瞬间,奚玉汝本就不算太多的愤怒也不见了,他和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茫然无措,甚至失去了原则。
然而在给对方选择衣物的时候,奚玉汝却犹豫了,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将衣柜底下那一套新买的拿了出来。前段时间刚买的,上头还带着曝晒后螨虫尸体的干燥味道。
他像是捡走了阿卡斯大教堂的那盆香雪兰一样,将这个富人区的少爷捡回了家。
将人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是烧热水。
黎奉不置可否,只是将眼神转到了奚玉汝手中的早餐上,然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挑剔、精贵,但又理所当然。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比较推荐在淋浴的时候感受下雨的氛围。”摔倒的人开始劝告导致他摔倒的罪魁祸首,“因为在贫民区的街道淋雨,你只能闻到下水道的臭味。”
黎奉没有回他的笑、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起了身。
他细致且快速地给这个漂亮的少爷擦了一个身,又轻柔地给对方的伤口都上好了药、贴上了纱布。作为一个beta,他来做这样的事情实在再适合不过。
而当他带着早餐和洗漱用品回家时,发现黎奉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株香雪兰旁边,手指隔着玻璃轻抚着。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对方就忽然直直地往前倒。没想太多,他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抱进了怀里,却在看清对方的背后时瞳孔一震。
当然,后者是他人对黎奉的评价,奚玉汝本身并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漂亮的事物比较难搞,这是很正常的规律法则。
大概是瞳孔的颜色很淡,所以那张漂亮的脸面无表情的时候会显得有些不可亲近,然而垂散在脸颊边上蓬松微曲的卷发,又淡化了这样的不近人情。
烧水的小电器便宜、功率大、效率高,人们一般将此称之为热得快,即使科技发展如今天,这样的小玩意儿也还是没淘汰,毕竟一个热得快比一台电热水器便宜得多。
在彻底睡着之前,他按照惯例地总结了一下今天,最后有些怒己不争地骂了句:奚玉汝,又捡垃圾。
莫名其妙。
大概过了几秒钟,他才迟迟地感受到怀中的人温度不对劲,太烫了。
浑身是伤、还在发烧,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对方的身份,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也是从红灯区会所出逃的少爷,因为知道他的脾气,于是眼巴巴地找他来救命来了。
“嘿,兄弟你……”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人的模样终于破开了雨幕呈现在了他的眼前——是阿卡斯大教堂那个被欺辱的大少爷。
对别人可能还有个爱吃不吃的潜台词
后来奚玉汝总是会在想,黎丰确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狼狈的场景,但在他的身上就会有种别样的美感。
他的耐心一向很好,于是将洗漱用品递给了黎奉,又说:“我家里的食材可以让我给你煮一碗面。”
脑中混沌了几秒,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捡了一个人回家——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个少爷。
不过富人区的少爷不用为了生活奔波、无需在太阳底下做苦力,这样也很正常。
奚玉汝尝试着对黎奉露出了一个友好的笑,而后从床上坐了起来。“你醒了?我给你去准备一下洗漱用品。”没问太多不该问的,他懂这种规矩。
] 衣服成了破布条,背部交错着各种各样的伤痕,流出的血水染红了衣服,伤口却因为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而肿胀泛白,里头掺和着一些被雨水带下的脏污。
所以他只好快速地洗漱完毕,然后出门去购买。
年末的时候奚玉汝总结居家好物,一定会将其排在榜首。
按照常理来说,奚玉汝应该将人送到救援中心去,即使贫民区的医疗救治跟笑话差不多、即使乱收费乱开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但也好过任由对方继续在这里cos苦情剧男主。
狭小的廉租房放不下沙发,他只能和对方一起在床上躺一晚,为了不触碰到对方的伤口,畏手畏脚地贴在床的边沿。
黎奉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且好看,不过胸肌没有他练得好,这点奚玉汝还算得意。若要再说些不同,那便是苍白,与奚玉汝自己一身麦色的肌肤相比,对方白的简直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奚玉汝10岁开始做帮工赚钱,刚开始能做的少,年纪有所上涨后终于解锁了更多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奚玉汝家中常备着药箱。在处理伤口上,他自己也算得上经验颇丰。
不过让那一身烂肉再穿衣服,实在有些为难,他比划了几下,还是决定让对方再袒胸露乳一晚上,希望少爷醒来的时候不会觉得被他轻薄了而暴怒。
但将人丢在这里置之不理,对于他而言也有些困难,正当他还在为下一把打算苦恼的时候,原本稳稳站着的黎奉晃了一下。
奚玉汝一直觉得自己对人的情绪很敏感,然而这个时候却猜不出黎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最后又猜测可能是富人区的少爷不习惯外面买的食物,会产生一种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所以才开口问了这样的话。
但奚玉汝没有选择这么做。
这并不是多么值得在意的事情,他很快地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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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头微卷的发被淋湿,可怜地贴在苍白的肌肤上,雨水顺着发丝不停地往下滴,导致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一双烟灰色的眼睛藏在杂乱的发丝后面。里头有什么情绪,一点也看不清。
被迫与他坦诚相见时,奚玉汝才对黎奉的身型有了基本概念——高且精壮。用班上女生的话来说,是个合格的双开门。
声音很沉,带着几分哑。
而且单看那张脸,加之他微曲而又蓬松的头发,就总会给人一种不染尘埃、人畜无害的感觉。可惜拥有这张脸的是名为黎丰的灵魂,所以变得冷漠、锋利、傲慢。
奚玉汝倒不在意,他也就当对方是默认了,不过他的家中不会备着这样的物品,朋友知道他家庭的情况也知道他并不喜欢与人同床共枕,因此不会在他家过夜。
奚玉汝猜想对方可能已经认出了这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些心虚,于是开口解释道:“这是上次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一株,还没有坏,就带回来了。”又鬼使神差地补充了一句,“它很漂亮。”
黎奉还是没有开口,于是奚玉汝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是对方不想理会他,毕竟上一次见面时,他的手上拿着欺辱对方的alpha给的伞,算得上是有前科的人。
奚玉汝的生物钟很准时,每天早上会在6:00准时醒来,然而此次一睁开眼睛,却意外地与另一双烟灰色的对视上了。眼神清明,像是早醒来许久了。
他说:“你不做给我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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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看到对方那张脸的瞬间,奚玉汝本就不算太多的愤怒也不见了,他和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茫然无措,甚至失去了原则。
然而在给对方选择衣物的时候,奚玉汝却犹豫了,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将衣柜底下那一套新买的拿了出来。前段时间刚买的,上头还带着曝晒后螨虫尸体的干燥味道。
他像是捡走了阿卡斯大教堂的那盆香雪兰一样,将这个富人区的少爷捡回了家。
将人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是烧热水。
黎奉不置可否,只是将眼神转到了奚玉汝手中的早餐上,然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挑剔、精贵,但又理所当然。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比较推荐在淋浴的时候感受下雨的氛围。”摔倒的人开始劝告导致他摔倒的罪魁祸首,“因为在贫民区的街道淋雨,你只能闻到下水道的臭味。”
黎奉没有回他的笑、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起了身。
他细致且快速地给这个漂亮的少爷擦了一个身,又轻柔地给对方的伤口都上好了药、贴上了纱布。作为一个beta,他来做这样的事情实在再适合不过。
而当他带着早餐和洗漱用品回家时,发现黎奉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株香雪兰旁边,手指隔着玻璃轻抚着。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对方就忽然直直地往前倒。没想太多,他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抱进了怀里,却在看清对方的背后时瞳孔一震。
当然,后者是他人对黎奉的评价,奚玉汝本身并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漂亮的事物比较难搞,这是很正常的规律法则。
大概是瞳孔的颜色很淡,所以那张漂亮的脸面无表情的时候会显得有些不可亲近,然而垂散在脸颊边上蓬松微曲的卷发,又淡化了这样的不近人情。
烧水的小电器便宜、功率大、效率高,人们一般将此称之为热得快,即使科技发展如今天,这样的小玩意儿也还是没淘汰,毕竟一个热得快比一台电热水器便宜得多。
在彻底睡着之前,他按照惯例地总结了一下今天,最后有些怒己不争地骂了句:奚玉汝,又捡垃圾。
莫名其妙。
大概过了几秒钟,他才迟迟地感受到怀中的人温度不对劲,太烫了。
浑身是伤、还在发烧,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对方的身份,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也是从红灯区会所出逃的少爷,因为知道他的脾气,于是眼巴巴地找他来救命来了。
“嘿,兄弟你……”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人的模样终于破开了雨幕呈现在了他的眼前——是阿卡斯大教堂那个被欺辱的大少爷。
对别人可能还有个爱吃不吃的潜台词
后来奚玉汝总是会在想,黎丰确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狼狈的场景,但在他的身上就会有种别样的美感。
他的耐心一向很好,于是将洗漱用品递给了黎奉,又说:“我家里的食材可以让我给你煮一碗面。”
脑中混沌了几秒,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捡了一个人回家——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个少爷。
不过富人区的少爷不用为了生活奔波、无需在太阳底下做苦力,这样也很正常。
奚玉汝尝试着对黎奉露出了一个友好的笑,而后从床上坐了起来。“你醒了?我给你去准备一下洗漱用品。”没问太多不该问的,他懂这种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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