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十三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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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大长老鼓动大家卖命的说辞,战甲就算神物,咱们能竞争得上的希望也不大,多取个婆姨生崽才是咱应该考虑的。”
李南山无奈,只能低吼两声,抖动身体,才算挣脱了少女的怀抱。
夜深入静时分,李南山化作右手,取出观察好的几本书册,快速翻阅起来。
李时君。
几名守夜的护卫相互打了声招呼,对话声虽然不大,但在夜里却足够被他依稀听道。
今晚那些书中内容杂糅在一起,就像一道闪电在他脑海中炸响。
“哪呢!”
这个重开模拟世界与前世历史有颇多似是而非的地方,莫非是西游世界时间线后的某一个片刻?
明珠见狼犬一动不动,腹部有规律地起伏着,止住想要帮着叫醒狼犬的女仆,自己走了出去。
“女儿一时生气嘛,娘莫怪嘛。”
另一名护卫压低了声音。
(——你的记忆力得到一定程度增加。)
他欢喜地将书册合上,偶然间瞥见了书册首页上的作者名字——
李南山记得明珠书房中藏书不少,除了中土儒家书册,还有不少杂学,之前尚未化出手臂,翻阅不便,现在有了条件,便动了心思。
腹中藏物只是他根据西游记记载的一些猜测,方法粗糙,不是正儿八经的储物法门。
明珠看了大半个时辰书,女仆进屋帮她挑了两次灯花,等女仆第三次进屋,她打了个哈欠,从椅子上站起,随意踢了下狼犬。
……
《本草纲目》、《本草要目》,李时珍,李时君……
“难道是在外面跑的太累了么,竟然睡着了……”
“小姐莫要摔着,在这呢。”
……
“你要脱谁的裤子!女孩子家没有礼数,成何体统!”
“做好准备,过几日就要开拔,一定不能让金宝被汉人抢了去,若是在野狼沟立下功劳……”
李南山将书册放回书柜,紧贴着书房门,侧耳探听,原来是庄园内的护卫正在交班。
“算他聪明,这狗才要是敢回来,我非脱了他裤子,抽他一百鞭……”
“据说大长老曾放出话来,只要金宝一到手,就召集所有部落,共同炼制十三副战甲,选出十三勇士,组成联盟共为一族。”
女仆显然是跟了夫人已久的心腹,自然接话道:
当翻到《本草要目》最后几页,李南山觉得自己脑袋都快要炸开,一股吐意上涌,几乎要将腹中那瓶沸血散吐出来。
在庄园这几年,因为有了明珠的喜爱,李南山才能事事方便,更何况小姑娘虽有些刁蛮,但天性不坏,一些撸狗行为,他也只能受着。
仆人面露难色,吞吞吐吐回话:
“咱们长老在长老大会中排名最后,估计……”
“阿墩那狗才回来没有,敢把我的爱犬带出去两天!”
有个老成的声音不为所动。
少女起眉头,黑玉般的眼睛眨了眨:
几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李南山心头跳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清楚记得大长老唤作金台瞻格。
“莫用摸了疯狗的手碰我,还不快去读书!”
“小姐最喜欢疯狼,会不会……”
这个世界的戎人难道对应的是女真族?十三副铠甲起兵的不是努尔哈赤么?
狼犬似乎也知道美妇厌恶,从旁边一声不吭,跟着少女进了院子。
“是时候让明珠收收心了,正好把疯狼送给萨满弟子,他们试药少不了用到这些活物。”
……
美妇自然是长老夫人,等明珠和狼犬声音消失,她朝身后的女仆吩咐一声,转身向庄园中央走去。
月光如流水,洒入书房,拥有夜视的李南山也不用点灯,一目十行,看完一本后,他便会将书册重新塞回书柜原来位置,直到午夜,他拿出一本《本草要目》,心头一喜,放慢了速度,默默背诵起来。
少女也不脑,笑着跑进院子,而后又从门后露出头来,冲狼犬招了招手。
就在这时,院外传来脚步声。
时间有限,他还想着尽快去松树林与白魔汇合,然后去野狼沟,只能强自忍住,将书全部看完,而后闭上眼重复记忆,有不清楚的地方再翻开背诵。
仆人露出讨好笑容,闪过身,露出跟在他身后的狼犬。
女仆低声称是,先是挥手让报信的犬舍仆人离开,才继续道:
一名护卫兴致勃勃地说道。
“那只好委屈小姐了,只要小姐能嫁给凉州世子,咱们两家便成了一家,什么事都好商量些。”
那少女约摸十三四岁模样,也不管狼犬身上的雪沫,抱住狼犬脖子嘿嘿笑了起来。
游记、史书、诗词……
一声轻咳传来,门后走出位衣着华贵的中年美妇。
收起心中疑惑,去野狼沟的想法愈发强烈起来。
“小黄,你还不回去吃夜宵,平时晚上你不总得加一顿餐么?”
美妇伸手打开少女的胳膊。
【寄主基础技能“初识古文”晋阶为“博闻强记(十一阶)”】
“小黄,你这几天乖乖呆着,不要惹我娘生气,等过几天我爹带队去野狼沟,我带着你一起去,到时候你帮我找金子,等我先发现金矿,看到时候谁还敢反对我跟哥哥们一样去开山建寨!”
少女吐了吐舌头,忙从狼犬身边跑开,拉住女人的手撒娇道:
“过几日安巴萨满的弟子不是来送药了么,请他到我那一趟。”
“护卫长索克说,阿墩失踪了……”
明珠将武侠话本藏到儒家经书下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狼犬趴在书桌旁的鹿皮毯子上,貌似百无聊赖地看向书柜。
院门一下子推开,铃铛声玲玲作响,踩着鹿皮靴,身穿狐皮衬袄,头戴银饰的少女旋风般冲了出来。
仿佛夏日饮冰,冬日灌酒,本来昏沉的脑子顿时清明,就像背诵了多遍一样,书中内容完全印入脑海。
少女摸着狼犬脑袋,将手中马鞭甩了个脆响。
“淘金帮背后有凉州城城主的影子,咱们在凉州城外看似自给自足,山高皇帝远,其实早就犯了忌讳,我就怕淘金是真,借着机会解决咱们戎人部落也是真!”
这两天他在林海对付许大棒子,几乎不眠不休,回到庄园后,虽然在明珠读书时休息了片刻,但高强度阅读产生的精神压力,不次于野外搏杀。
前世人魂融合的好处,除了有一世为人的经验,还让他的魂魄比普通妖兽更加凝实,魂魄凝实的外在表现便是头脑聪慧,记忆力比他前世高中时的巅峰状态还高上数倍。
] “不过是大长老鼓动大家卖命的说辞,战甲就算神物,咱们能竞争得上的希望也不大,多取个婆姨生崽才是咱应该考虑的。”
李南山无奈,只能低吼两声,抖动身体,才算挣脱了少女的怀抱。
夜深入静时分,李南山化作右手,取出观察好的几本书册,快速翻阅起来。
李时君。
几名守夜的护卫相互打了声招呼,对话声虽然不大,但在夜里却足够被他依稀听道。
今晚那些书中内容杂糅在一起,就像一道闪电在他脑海中炸响。
“哪呢!”
这个重开模拟世界与前世历史有颇多似是而非的地方,莫非是西游世界时间线后的某一个片刻?
明珠见狼犬一动不动,腹部有规律地起伏着,止住想要帮着叫醒狼犬的女仆,自己走了出去。
“女儿一时生气嘛,娘莫怪嘛。”
另一名护卫压低了声音。
(——你的记忆力得到一定程度增加。)
他欢喜地将书册合上,偶然间瞥见了书册首页上的作者名字——
李南山记得明珠书房中藏书不少,除了中土儒家书册,还有不少杂学,之前尚未化出手臂,翻阅不便,现在有了条件,便动了心思。
腹中藏物只是他根据西游记记载的一些猜测,方法粗糙,不是正儿八经的储物法门。
明珠看了大半个时辰书,女仆进屋帮她挑了两次灯花,等女仆第三次进屋,她打了个哈欠,从椅子上站起,随意踢了下狼犬。
……
《本草纲目》、《本草要目》,李时珍,李时君……
“难道是在外面跑的太累了么,竟然睡着了……”
“小姐莫要摔着,在这呢。”
……
“你要脱谁的裤子!女孩子家没有礼数,成何体统!”
“做好准备,过几日就要开拔,一定不能让金宝被汉人抢了去,若是在野狼沟立下功劳……”
李南山将书册放回书柜,紧贴着书房门,侧耳探听,原来是庄园内的护卫正在交班。
“算他聪明,这狗才要是敢回来,我非脱了他裤子,抽他一百鞭……”
“据说大长老曾放出话来,只要金宝一到手,就召集所有部落,共同炼制十三副战甲,选出十三勇士,组成联盟共为一族。”
女仆显然是跟了夫人已久的心腹,自然接话道:
当翻到《本草要目》最后几页,李南山觉得自己脑袋都快要炸开,一股吐意上涌,几乎要将腹中那瓶沸血散吐出来。
在庄园这几年,因为有了明珠的喜爱,李南山才能事事方便,更何况小姑娘虽有些刁蛮,但天性不坏,一些撸狗行为,他也只能受着。
仆人面露难色,吞吞吐吐回话:
“咱们长老在长老大会中排名最后,估计……”
“阿墩那狗才回来没有,敢把我的爱犬带出去两天!”
有个老成的声音不为所动。
少女起眉头,黑玉般的眼睛眨了眨:
几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李南山心头跳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清楚记得大长老唤作金台瞻格。
“莫用摸了疯狗的手碰我,还不快去读书!”
“小姐最喜欢疯狼,会不会……”
这个世界的戎人难道对应的是女真族?十三副铠甲起兵的不是努尔哈赤么?
狼犬似乎也知道美妇厌恶,从旁边一声不吭,跟着少女进了院子。
“是时候让明珠收收心了,正好把疯狼送给萨满弟子,他们试药少不了用到这些活物。”
……
美妇自然是长老夫人,等明珠和狼犬声音消失,她朝身后的女仆吩咐一声,转身向庄园中央走去。
月光如流水,洒入书房,拥有夜视的李南山也不用点灯,一目十行,看完一本后,他便会将书册重新塞回书柜原来位置,直到午夜,他拿出一本《本草要目》,心头一喜,放慢了速度,默默背诵起来。
少女也不脑,笑着跑进院子,而后又从门后露出头来,冲狼犬招了招手。
就在这时,院外传来脚步声。
时间有限,他还想着尽快去松树林与白魔汇合,然后去野狼沟,只能强自忍住,将书全部看完,而后闭上眼重复记忆,有不清楚的地方再翻开背诵。
仆人露出讨好笑容,闪过身,露出跟在他身后的狼犬。
女仆低声称是,先是挥手让报信的犬舍仆人离开,才继续道:
一名护卫兴致勃勃地说道。
“那只好委屈小姐了,只要小姐能嫁给凉州世子,咱们两家便成了一家,什么事都好商量些。”
那少女约摸十三四岁模样,也不管狼犬身上的雪沫,抱住狼犬脖子嘿嘿笑了起来。
游记、史书、诗词……
一声轻咳传来,门后走出位衣着华贵的中年美妇。
收起心中疑惑,去野狼沟的想法愈发强烈起来。
“小黄,你还不回去吃夜宵,平时晚上你不总得加一顿餐么?”
美妇伸手打开少女的胳膊。
【寄主基础技能“初识古文”晋阶为“博闻强记(十一阶)”】
“小黄,你这几天乖乖呆着,不要惹我娘生气,等过几天我爹带队去野狼沟,我带着你一起去,到时候你帮我找金子,等我先发现金矿,看到时候谁还敢反对我跟哥哥们一样去开山建寨!”
少女吐了吐舌头,忙从狼犬身边跑开,拉住女人的手撒娇道:
“过几日安巴萨满的弟子不是来送药了么,请他到我那一趟。”
“护卫长索克说,阿墩失踪了……”
明珠将武侠话本藏到儒家经书下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狼犬趴在书桌旁的鹿皮毯子上,貌似百无聊赖地看向书柜。
院门一下子推开,铃铛声玲玲作响,踩着鹿皮靴,身穿狐皮衬袄,头戴银饰的少女旋风般冲了出来。
仿佛夏日饮冰,冬日灌酒,本来昏沉的脑子顿时清明,就像背诵了多遍一样,书中内容完全印入脑海。
少女摸着狼犬脑袋,将手中马鞭甩了个脆响。
“淘金帮背后有凉州城城主的影子,咱们在凉州城外看似自给自足,山高皇帝远,其实早就犯了忌讳,我就怕淘金是真,借着机会解决咱们戎人部落也是真!”
这两天他在林海对付许大棒子,几乎不眠不休,回到庄园后,虽然在明珠读书时休息了片刻,但高强度阅读产生的精神压力,不次于野外搏杀。
前世人魂融合的好处,除了有一世为人的经验,还让他的魂魄比普通妖兽更加凝实,魂魄凝实的外在表现便是头脑聪慧,记忆力比他前世高中时的巅峰状态还高上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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