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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鸣说不清自己心中是什么滋味,想笑,又有点想哭,眼皮很沉,还有些疲倦。做魔王时,为了防止在睡梦中被人杀死,她似乎已经许久没有真正地合过眼。
好在百里鸣运气不差,春云抱起她,拨开一角襁褓给百里娘子看:“长在右肩,日常穿衣遮得住,娘子不必担心。”
百里鸣想捂住耳朵,奈何两条胳膊都被裹在襁褓里,只能尽力往里缩了缩脑袋。百里娘子觉察她的动作,忍俊不禁:“你也觉得你爹烦,是不是?”
这是她阔别已久的娘亲,这所平平无奇的屋子是她曾经的家。在冥府往生河畔的那一跃,将她带回了三百多年前。
她轻声对齐郎君道:“无碍,让她去玩吧。魔族生来身体强健,最是耐摔。”
不出意料,宁换儿依然如同记忆中那样不合群。她孤零零站在人群边缘,瘦弱得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并且不会有人发现。
甫一睁眼,低矮的天花板映入眼帘。
耳畔是妇人兴奋的叫喊声,百里鸣转动乌黑的眼珠,与枕边那位精疲力竭的女子四目相对。
说话之人是个男子,大概正扒在窗户上忧心忡忡,听到里面有一点说话的动静,便连忙出声以示自己的存在。
不少人围上来逗弄,摸摸她的手指,夸夸她的眼睛,百里鸣笑得极灿烂,时不时张嘴“哇哇”两声,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一样,撒娇卖乖地讨人喜欢。
“我就进去看一眼,亲眼看着娘子安好,我才能放心。我知道产房里不能吹风,我保证,绝不让风漏进去一丝……”
只要回到家里,回到这些亲人、友邻身边,她就还是那个小太阳似的百里鸣,张牙舞爪、活泼开朗。
百里娘子在小院里摆了几桌,不大的家里顿时热闹非凡。她招呼着客人吃茶入座,齐郎君在厨房备酒菜,现下还没忙完。
“吵死了!”百里娘子难得的耐心被他琐碎的念叨消磨殆尽,她按了按发涨的额角,怒声斥道,“闭嘴,滚蛋!”
个头最高的女孩子是明枫,上学堂时翻墙逃课或者爬树掏鸟窝没她不行;脸圆圆的男孩叫胡宇,从小没少与百里鸣打架斗嘴,不过一次也没赢;这个是元小鱼,那个是宋东意……
百里娘子推辞道:“不必担心我,我没大碍,只是有些累。”
“春云,把孩子抱出去给他看看吧。”百里娘子对站在床边的妇人说。
百里鸣凑在孩子堆里,倒也没去玩游戏,只是仰着头将这些童年玩伴们的脸重新认了一遍。
卧房里只有春云在看顾百里鸣。春云很喜欢小孩子,一有空就牵着百里鸣教她学走路。
小孩子的骨头软,即便躯体里装了个几百岁的魂魄,依旧走得跌跌撞撞。百里鸣每迈几步就趔趄一下,幸亏有春云拽着她衣领,才不至于摔个狗啃泥。
婴儿肉乎乎藕节一般的肩上有铜钱大的一枚魔纹,淡青色,形状如同一只振翅欲飞的鸟雀。
然而百里鸣的本性的确就是如此。她喜欢热闹,喜欢张扬,喜欢万众瞩目。上一世幼时的她就是 如同现在这样,千娇百宠,被周围的人捧在手心里疼爱,才长成那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春云乐呵呵地赏了一出鸡飞狗跳的热闹,等百里娘子骂罢,去扶她起身,端了一碗热红枣羹来,“娘子喝些羹汤,莫要动气。郎君定是太紧张了,话才格外多。”
妇人正要张口夸赞,忽然屋外传来一阵响亮的鼓掌声:“百里鸣?好名字!”
“这小脸蛋,长得和百里娘子一模一样呢。”
她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就是爱凑热闹。不管一岁还是三百岁,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她百里鸣。
春云蹲到她面前,捏她的脸:“你想出去啊?”
“还好还好,不算明显,看起来像个胎记。”她松了一口气,嘱咐道,“也知会郎君一声,叫他咬紧牙,千万不要说漏了嘴。”
百里鸣拼命点头。
她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
院里共摆了三桌,女人一桌,男人一桌,还有一张小圆桌让孩子围坐。齐郎君将酒菜备好,百里娘子携一家四人敬了一圈酒,还没忽视小孩那桌,倒了几杯蜂蜜水,小孩们像模像样地与她碰杯。
人们向来对这种话本里才有的禁断绝恋津津乐道,但故事之所以广为流传,是因为它只是个故事;若成了现实,怕是逃不过口诛笔伐、棒打鸳鸯,至于百里鸣这样人魔结合所生的孩子,难免在“孽畜”“杂种”此类的骂声中长大。
她自己是魔族,生出来的女儿自然也是魔族。天生为魔,身上必然会有魔纹,只不过长在何处依运气而定。有运气好的,小小一片衣服尚且能遮住,运气不好的直接长在脸上,美观与否先不说,以魔族臭名昭著的程度而言,恐怕一出门就会落得个人人喊打的境地。
好久不见,娘亲,百里鸣在心中默默道。
这具壳子里竟是个三百岁的魔王——这事要是说出去,肯定不会有人信。
门一打开,夏日的热浪与喧闹扑面而来。院子里的宾客都扭头看向门口的一大一小,旋即交口称赞起来。
孩子们欢呼起来,蹦蹦跳跳地拥去院子空地里做游戏。百里鸣趴在娘亲怀里看她们跳格子,她娘以为她也想去玩,于是将百里鸣放到地上,拍拍屁股:“去玩吧。”
百里鸣脑袋还有些发懵。直接跃入往生河的后劲太大,那碗没喝的孟婆汤大概不只有使人记忆全失这一种功效,还能充当迷药,否则婴孩降生的第一件事不该是哭,而是像她这样眼冒金星、几欲呕吐。
如今躺在娘亲的身边,迟来的困倦涌上前,她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齐郎君眼疾手快,拽住即将脱缰的百里鸣,觉得不妥:“她走路还没学利索,摔伤了怎么办?”
“出去……”见春云不置可否,百里鸣急切地攥住她的衣角,另一只手直向门外,两只眼睛小狗似的滴溜溜看着她,“姨姨,出去!”
妇人拿布巾给百里娘子掖着脸上的汗珠,欢欢喜喜地问:“娘子要小姐起个什么名儿?”
“他就是个碎嘴子,我才懒得理。”百里娘子一勺一勺将热羹喝净,忽然想起一事,连忙问道,“春云,孩子的身上你看过了吗?魔纹显不显眼?”
“恭喜娘子,是位小小姐!”
她艰难地从屋这头跋涉到那头,扒在门上听见外面热火朝天的动静就不肯再走,扭过脑袋对春云说:“我,出去。”
《风月一隅》
百里家坐落于青州东莱郡长广县乐平城南坊,此处居民说不上有多富裕,但平日做些小生意也足够糊口,养得起老老小小一家几个,因此能有余钱供孩子上私塾的也不在少数。
刚吃完粥,又加之魔族一向身强体健,百里娘子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气力,能斜倚床栏坐上一会儿。春云将襁褓递给她抱着,她“嘬嘬嘬”几声,逗小狗似的。
“叫什么——百里鸣?好名字啊!”
他接着道:“正所谓,‘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娘子,我们的女儿日后定能扬名立万……”
百里娘子拍开他的手,看着豆大点的女儿迈开腿跑了两步,哐当一头砸在地上,不哭不闹,晃晃脑袋又没事人似的爬起来继续走。
南坊唯一一个私塾就是百里娘子所办,因此邻里间往来亲热,近日听闻她家女儿满周岁,便纷纷前来道贺。
女子的鬓发被汗水打湿,狼狈地贴在脸上,她实在抬不起手,便眨了眨眼,想要逗弄一下愣愣看着自己的小婴儿,孰料对方嘴一咧,朝她露出了一个没牙的笑容。
“宝宝,娘亲很爱你……”她贴着婴儿熟睡的脸,笑容温柔得像水,低声呢喃着,“我的鸣宝一定要健康快乐……”
春云点了点头,接过襁褓,然而齐郎君听到这一句,猛地住了口,提出异议:“我想先看看娘子。”
还有一个总是缩在角落默不作声的小姑娘,名字很奇怪,叫宁换儿。
“这小家伙,傻乎乎的只会笑,都不哭闹。”百里娘子也笑起来,“就叫她……‘百里鸣’吧。”
没人能挡住小孩子撒娇的攻势,春云被她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得心都化了,当即一把将百里鸣抱起来,笑着妥协:“好好好,我们出去。”
百里鸣在他爹之前长篇大论时就睡着了,百里娘子用脸颊蹭蹭她还没支棱起来的小塌鼻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这些孩子有八九岁的,也有三四岁,几乎都在她办的私塾里听学,百里娘子随手呼噜一把某颗小脑瓜,笑着说:“好好吃好好玩,今天老师不给你们布置课业。”
好吵。
做过魔王又如何,杀过人、掌过权,经历了痛不欲生的往昔,直面过令人胆寒的恶意,那又如何?
只是彼时百里鸣遭逢大变,心神恍惚,甚至都没有与宁换儿道一声谢。待到事后再想去找她时,得到的却只有对方的死讯了
屋外的齐郎君已经将女儿的未来从一岁展望到了十六岁,百里鸣绝望地闭上眼睛。
正因如此,百里娘子才要隐姓埋名扮作凡人,遮掩自己与女儿魔族的身份。
这是百里鸣的爹,姓齐,旁人一般称他为齐郎君。齐郎君是个读书人,一张口就要掉书袋,一掉起书袋来就没完没了。
“哎呀呀,这就是你家姑娘!白白胖胖的,真是可爱!”
按理说,像百里鸣这样众星捧月的孩子王也不会注意到她的,但在上一世的战乱之中,就是这个看上去怯生生的姑娘,竟奋起拔刀救下了百里鸣的性命。
恰恰如同话本常杜撰的情爱故事,百里娘子是魔族,齐郎君是个凡人,二人于人界相遇相知相恋,至今成婚五年,育有一女,即百里鸣。
] 百里鸣说不清自己心中是什么滋味,想笑,又有点想哭,眼皮很沉,还有些疲倦。做魔王时,为了防止在睡梦中被人杀死,她似乎已经许久没有真正地合过眼。
好在百里鸣运气不差,春云抱起她,拨开一角襁褓给百里娘子看:“长在右肩,日常穿衣遮得住,娘子不必担心。”
百里鸣想捂住耳朵,奈何两条胳膊都被裹在襁褓里,只能尽力往里缩了缩脑袋。百里娘子觉察她的动作,忍俊不禁:“你也觉得你爹烦,是不是?”
这是她阔别已久的娘亲,这所平平无奇的屋子是她曾经的家。在冥府往生河畔的那一跃,将她带回了三百多年前。
她轻声对齐郎君道:“无碍,让她去玩吧。魔族生来身体强健,最是耐摔。”
不出意料,宁换儿依然如同记忆中那样不合群。她孤零零站在人群边缘,瘦弱得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并且不会有人发现。
甫一睁眼,低矮的天花板映入眼帘。
耳畔是妇人兴奋的叫喊声,百里鸣转动乌黑的眼珠,与枕边那位精疲力竭的女子四目相对。
说话之人是个男子,大概正扒在窗户上忧心忡忡,听到里面有一点说话的动静,便连忙出声以示自己的存在。
不少人围上来逗弄,摸摸她的手指,夸夸她的眼睛,百里鸣笑得极灿烂,时不时张嘴“哇哇”两声,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一样,撒娇卖乖地讨人喜欢。
“我就进去看一眼,亲眼看着娘子安好,我才能放心。我知道产房里不能吹风,我保证,绝不让风漏进去一丝……”
只要回到家里,回到这些亲人、友邻身边,她就还是那个小太阳似的百里鸣,张牙舞爪、活泼开朗。
百里娘子在小院里摆了几桌,不大的家里顿时热闹非凡。她招呼着客人吃茶入座,齐郎君在厨房备酒菜,现下还没忙完。
“吵死了!”百里娘子难得的耐心被他琐碎的念叨消磨殆尽,她按了按发涨的额角,怒声斥道,“闭嘴,滚蛋!”
个头最高的女孩子是明枫,上学堂时翻墙逃课或者爬树掏鸟窝没她不行;脸圆圆的男孩叫胡宇,从小没少与百里鸣打架斗嘴,不过一次也没赢;这个是元小鱼,那个是宋东意……
百里娘子推辞道:“不必担心我,我没大碍,只是有些累。”
“春云,把孩子抱出去给他看看吧。”百里娘子对站在床边的妇人说。
百里鸣凑在孩子堆里,倒也没去玩游戏,只是仰着头将这些童年玩伴们的脸重新认了一遍。
卧房里只有春云在看顾百里鸣。春云很喜欢小孩子,一有空就牵着百里鸣教她学走路。
小孩子的骨头软,即便躯体里装了个几百岁的魂魄,依旧走得跌跌撞撞。百里鸣每迈几步就趔趄一下,幸亏有春云拽着她衣领,才不至于摔个狗啃泥。
婴儿肉乎乎藕节一般的肩上有铜钱大的一枚魔纹,淡青色,形状如同一只振翅欲飞的鸟雀。
然而百里鸣的本性的确就是如此。她喜欢热闹,喜欢张扬,喜欢万众瞩目。上一世幼时的她就是 如同现在这样,千娇百宠,被周围的人捧在手心里疼爱,才长成那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春云乐呵呵地赏了一出鸡飞狗跳的热闹,等百里娘子骂罢,去扶她起身,端了一碗热红枣羹来,“娘子喝些羹汤,莫要动气。郎君定是太紧张了,话才格外多。”
妇人正要张口夸赞,忽然屋外传来一阵响亮的鼓掌声:“百里鸣?好名字!”
“这小脸蛋,长得和百里娘子一模一样呢。”
她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就是爱凑热闹。不管一岁还是三百岁,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她百里鸣。
春云蹲到她面前,捏她的脸:“你想出去啊?”
“还好还好,不算明显,看起来像个胎记。”她松了一口气,嘱咐道,“也知会郎君一声,叫他咬紧牙,千万不要说漏了嘴。”
百里鸣拼命点头。
她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
院里共摆了三桌,女人一桌,男人一桌,还有一张小圆桌让孩子围坐。齐郎君将酒菜备好,百里娘子携一家四人敬了一圈酒,还没忽视小孩那桌,倒了几杯蜂蜜水,小孩们像模像样地与她碰杯。
人们向来对这种话本里才有的禁断绝恋津津乐道,但故事之所以广为流传,是因为它只是个故事;若成了现实,怕是逃不过口诛笔伐、棒打鸳鸯,至于百里鸣这样人魔结合所生的孩子,难免在“孽畜”“杂种”此类的骂声中长大。
她自己是魔族,生出来的女儿自然也是魔族。天生为魔,身上必然会有魔纹,只不过长在何处依运气而定。有运气好的,小小一片衣服尚且能遮住,运气不好的直接长在脸上,美观与否先不说,以魔族臭名昭著的程度而言,恐怕一出门就会落得个人人喊打的境地。
好久不见,娘亲,百里鸣在心中默默道。
这具壳子里竟是个三百岁的魔王——这事要是说出去,肯定不会有人信。
门一打开,夏日的热浪与喧闹扑面而来。院子里的宾客都扭头看向门口的一大一小,旋即交口称赞起来。
孩子们欢呼起来,蹦蹦跳跳地拥去院子空地里做游戏。百里鸣趴在娘亲怀里看她们跳格子,她娘以为她也想去玩,于是将百里鸣放到地上,拍拍屁股:“去玩吧。”
百里鸣脑袋还有些发懵。直接跃入往生河的后劲太大,那碗没喝的孟婆汤大概不只有使人记忆全失这一种功效,还能充当迷药,否则婴孩降生的第一件事不该是哭,而是像她这样眼冒金星、几欲呕吐。
如今躺在娘亲的身边,迟来的困倦涌上前,她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齐郎君眼疾手快,拽住即将脱缰的百里鸣,觉得不妥:“她走路还没学利索,摔伤了怎么办?”
“出去……”见春云不置可否,百里鸣急切地攥住她的衣角,另一只手直向门外,两只眼睛小狗似的滴溜溜看着她,“姨姨,出去!”
妇人拿布巾给百里娘子掖着脸上的汗珠,欢欢喜喜地问:“娘子要小姐起个什么名儿?”
“他就是个碎嘴子,我才懒得理。”百里娘子一勺一勺将热羹喝净,忽然想起一事,连忙问道,“春云,孩子的身上你看过了吗?魔纹显不显眼?”
“恭喜娘子,是位小小姐!”
她艰难地从屋这头跋涉到那头,扒在门上听见外面热火朝天的动静就不肯再走,扭过脑袋对春云说:“我,出去。”
《风月一隅》
百里家坐落于青州东莱郡长广县乐平城南坊,此处居民说不上有多富裕,但平日做些小生意也足够糊口,养得起老老小小一家几个,因此能有余钱供孩子上私塾的也不在少数。
刚吃完粥,又加之魔族一向身强体健,百里娘子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气力,能斜倚床栏坐上一会儿。春云将襁褓递给她抱着,她“嘬嘬嘬”几声,逗小狗似的。
“叫什么——百里鸣?好名字啊!”
他接着道:“正所谓,‘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娘子,我们的女儿日后定能扬名立万……”
百里娘子拍开他的手,看着豆大点的女儿迈开腿跑了两步,哐当一头砸在地上,不哭不闹,晃晃脑袋又没事人似的爬起来继续走。
南坊唯一一个私塾就是百里娘子所办,因此邻里间往来亲热,近日听闻她家女儿满周岁,便纷纷前来道贺。
女子的鬓发被汗水打湿,狼狈地贴在脸上,她实在抬不起手,便眨了眨眼,想要逗弄一下愣愣看着自己的小婴儿,孰料对方嘴一咧,朝她露出了一个没牙的笑容。
“宝宝,娘亲很爱你……”她贴着婴儿熟睡的脸,笑容温柔得像水,低声呢喃着,“我的鸣宝一定要健康快乐……”
春云点了点头,接过襁褓,然而齐郎君听到这一句,猛地住了口,提出异议:“我想先看看娘子。”
还有一个总是缩在角落默不作声的小姑娘,名字很奇怪,叫宁换儿。
“这小家伙,傻乎乎的只会笑,都不哭闹。”百里娘子也笑起来,“就叫她……‘百里鸣’吧。”
没人能挡住小孩子撒娇的攻势,春云被她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得心都化了,当即一把将百里鸣抱起来,笑着妥协:“好好好,我们出去。”
百里鸣在他爹之前长篇大论时就睡着了,百里娘子用脸颊蹭蹭她还没支棱起来的小塌鼻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这些孩子有八九岁的,也有三四岁,几乎都在她办的私塾里听学,百里娘子随手呼噜一把某颗小脑瓜,笑着说:“好好吃好好玩,今天老师不给你们布置课业。”
好吵。
做过魔王又如何,杀过人、掌过权,经历了痛不欲生的往昔,直面过令人胆寒的恶意,那又如何?
只是彼时百里鸣遭逢大变,心神恍惚,甚至都没有与宁换儿道一声谢。待到事后再想去找她时,得到的却只有对方的死讯了
屋外的齐郎君已经将女儿的未来从一岁展望到了十六岁,百里鸣绝望地闭上眼睛。
正因如此,百里娘子才要隐姓埋名扮作凡人,遮掩自己与女儿魔族的身份。
这是百里鸣的爹,姓齐,旁人一般称他为齐郎君。齐郎君是个读书人,一张口就要掉书袋,一掉起书袋来就没完没了。
“哎呀呀,这就是你家姑娘!白白胖胖的,真是可爱!”
按理说,像百里鸣这样众星捧月的孩子王也不会注意到她的,但在上一世的战乱之中,就是这个看上去怯生生的姑娘,竟奋起拔刀救下了百里鸣的性命。
恰恰如同话本常杜撰的情爱故事,百里娘子是魔族,齐郎君是个凡人,二人于人界相遇相知相恋,至今成婚五年,育有一女,即百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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