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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确定了,他就准备转移资金跑路!
「高院的同事们这次可是有福了呢。」
「唐主任早啊!」
然而没过几天,一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砸了下来,最高法决定,案件由汉东省高院来管辖!
不做审查?那判完了你怎麽执行,这种类型的案子,必须得保证把相应的执行款都执行到每一个人才行!
得了,我们高院也管不了,上报,必须上报,必须得由最高法来管!
最高法指定汉东省高院管辖该案,高院就要准备审查原告名单来进行登记,
而老唐则是案件的代理律师,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老唐这边至少也要有四到五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
最关键的是,这案子直接把鑫达公司的一堆高管,控股股东等全部列为了连带责任人!
那这是什麽,这就叫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啊!
单单是登记这些材料都花了很长时间,等里面都记录好之后,都已经快要中午了。
这可不是小钱,牵扯到了二十多个亿,他还真的不信对方敢把这钱转移到一个毫不相关的人那里。
所以不单单是立案庭,执行局的同事们同样有福了,这次可以加班加到爽了想到那个场面,工作人员就更加开心了。
这个工作是高院来做的,就是要给那些还不知道人说一句,你们之前炒股赔钱那个事,现在已经有人代表你们起诉了!
当然,今天到这里只是为了转程序以及方便中院这边把管辖移交给高院,所以相关的材料都没有带来。
听到老唐这话,刚刚还在那里担心的工作人员顿时高兴了起来。
对没错,虽然这个案子很重大,应该是最高法来管,但是最高法可以指定啊,这是最高法的权利!
窗口的工作人员杨妙晴抬起头,马上就认出了老唐,毕竟这位最近在他们院里可是经常被念叨。
都认为这些报告可以代表你们公司的真实情况。
而在本案里,老唐早已经给找好了相应的五十个投资者,所以公告发了也没有掀起什麽波澜。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这种特别代表人制度诉讼,以前应该没出现过吧?」
倒是老唐在调查的时候发现,鑫达公司的法务总监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离职。
于是老唐这边接到了通知,案子已经移交给最高法了。
是的没错,有极少数的案子的一审,是要由最高法来管辖的!
D
虽然这确实是这方面的第一案,但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惊喜啊!
只有必须要的五十个投资人的相应证据和材料。
那就好了,只要不是让我们来弄这些,这案子就是好案子,绝对的好案子!
高院这边是开心了,立案庭的庭长感觉自己头都不疼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老唐也是有点无奈,但没办法,管辖就是这样。
高院彻底麻了,官大一级压死人,面对其他情况他们还能说几句,但是面对指定管辖,根本没法说!
真的是太有福了,虽然是代表人诉讼,理论上来说只需要判这五十个人就行,但是,相应的审查工作需不需要做?
财帛动人心!
什麽叫一网打尽,这就是一网打尽,凡是在之前披露的信息上签字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跑不掉!
老唐这边很快就知道了消息,随即联系帝都的投资者保护公司,他们这边要开始准备诉前保全了!
终于把手里的材料看完,然后赶紧看向了面前的老唐:「唐,唐律师,这个—你们是—」
工作人员则带着相应材料去给庭长汇报。
尤其是这种规定并不是特别明确的,什麽叫全国有重大影响,那就是由人家说了。
不过无所谓了,对方也在这高管群体里面,所以这次要申请一并冻结的。
几个人一起进了高院,很快便找到了对应的窗口。
一份又一份的保全材料被不断递了进去,杨妙晴已经有点头昏脑涨,不得已又喊了一个同事过来帮忙。
「吓死了,还以为唐方镜又要在我们这整个大活,幸亏不是啊,六万多人啊,我看到这个数字都觉得头皮发麻。」
老唐笑着点点头:「刘总早啊,咱们进去吧。」
这种诉前
只不过高院这边同样没打算马上开始,而是经过讨论后决定将案件上报最高法!
再看看那个代理人的名字,得了,果然是唐方镜!
大概是担心这个案子砸手里,所以中院这边的进度飞快。
现在,终于到了图穷匕见的一步了!
倒是贺浩宇这边是干着急,他特别想确认一下对方究竟是不是采用了那个什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行了,这案子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程序上绝对不能出问题,先转变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然后提交管辖!」
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庭长同样是老唐的老熟人了,在最开始看到材料后也是懵逼了,不过听了解释后放下心来。
结果现在,这报告都是假的,虚增利润规模,那你们说你们都不知道?
五十个人多不多,放在普通的案子里已经很多了,但是和后面这些数字比起来,那真的不能看!
双方的氛围轻松而又愉快,随便聊了几句,然后老唐便带人离开。
「你也不用怎麽样,该上报上报吧,这个案子本就不是你们能管辖的。」
「唐律师啊,你们是—————-哦,要申请那个案子的保全是吧?
之前就说过了,他们是不能说「我们不懂」或者「我们相信其他人所以签字」这些理由的,法院是不支持这些理由的。
这踏马的叫惊喜?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
上面所说的《规定》第三十五条: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据公告确定的权利人范围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的权利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列入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并通知全体原告。
太疯狂了,这工作人员工作这麽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麽疯狂的案子。
杨妙晴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这些保全不需要花一分钱,而他们法院是必须要做的。
为什麽一再强调这个规定是对普通投资者的极大保护,就是因为这些规定了不用预交诉讼费,保全也不用提供担保。
第420章 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
这个里面的公告,指的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发布的登记五十个投资者的公告,
想到这里,工作人员笑道:「好的好的唐律师,哎呀你们这次搞得太大了,
稍微想想就能知道这里面的工作量会有多大!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时间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汉东省高院收到了中院递交的这份「惊喜」。
就算是她的领导,现在也时常把唐方镜这个名字挂在嘴上。
她看到了什麽,看到了涉及人数达六万五千多人,涉及赔偿金额达到二十六亿多的一个集体诉讼!
而且,《最高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汉东省高院这边一看,这案子涉案人数六万多人,六万多人分别在各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而且是这方面的第一案。
至于鑫达公司的那些人是不是会跑路,无所谓,反正再怎麽跑也跑不到哪里去。
老唐嘴里一边说一边往里面递材料,杨妙晴也是头皮发麻。
很多人依旧好奇投资者保护机构是怎麽知道这个案子的原告信息的。
到时候那可就褶子了-—----庭长表示他上岁数了,还是让高院的同僚们去加班吧。
什麽样的案子一审由最高法管辖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以及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只不过老唐一个人习惯了。
不过既然已经提交上去了,那就等着吧。
京州市中院立案庭窗口的工作人员现在人都是麻的。
高院立案庭,庭长人都要麻了!
毕竟这年头,最高法遇到一些麻烦案子可以指定管辖,那高院同样可以给你来一手指定管辖。
也对啊,涉案人数这麽多,而且还有二十多亿的标的额,怎麽看也不可能让他们中院来管辖。
虽然不担心对方转移财产,但毕竟之后执行起来也是麻烦一堆,所以该做的保全必须要做。
然后要通知全体原告!
老唐点点头:「鑫达公司,控股股东,十三个董事,还有五名独立董事,十二个高管.」」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老唐拎着手提包走出律所,一路来到高院门口,投资者保护公司的人已经等着他了。
很简单的逻辑,你们在披露的报告上签字,那就说明你们都认同这些报告,
老唐指了指身边的人:「我是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而这位,才是原告单位。」
「同志你好,我们来做一下诉前保全。」
一般来说这种公告也不容易看到。
「好了,就这麽多,那我们就先走了?」
当然还有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就是最高法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子。
这位刘总是公司派过来的一个领导,是公司法务团队的一个副总监,为了这个案子,公司专门派来了六个法务人员组成的团队。
老唐这边笑了笑:「如果这个案子做成了,那确实是第一案。」
你们什麽钱也不用出,安心坐在家里等着诉讼就行。
] 只要确定了,他就准备转移资金跑路!
「高院的同事们这次可是有福了呢。」
「唐主任早啊!」
然而没过几天,一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砸了下来,最高法决定,案件由汉东省高院来管辖!
不做审查?那判完了你怎麽执行,这种类型的案子,必须得保证把相应的执行款都执行到每一个人才行!
得了,我们高院也管不了,上报,必须上报,必须得由最高法来管!
最高法指定汉东省高院管辖该案,高院就要准备审查原告名单来进行登记,
而老唐则是案件的代理律师,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老唐这边至少也要有四到五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
最关键的是,这案子直接把鑫达公司的一堆高管,控股股东等全部列为了连带责任人!
那这是什麽,这就叫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啊!
单单是登记这些材料都花了很长时间,等里面都记录好之后,都已经快要中午了。
这可不是小钱,牵扯到了二十多个亿,他还真的不信对方敢把这钱转移到一个毫不相关的人那里。
所以不单单是立案庭,执行局的同事们同样有福了,这次可以加班加到爽了想到那个场面,工作人员就更加开心了。
这个工作是高院来做的,就是要给那些还不知道人说一句,你们之前炒股赔钱那个事,现在已经有人代表你们起诉了!
当然,今天到这里只是为了转程序以及方便中院这边把管辖移交给高院,所以相关的材料都没有带来。
听到老唐这话,刚刚还在那里担心的工作人员顿时高兴了起来。
对没错,虽然这个案子很重大,应该是最高法来管,但是最高法可以指定啊,这是最高法的权利!
窗口的工作人员杨妙晴抬起头,马上就认出了老唐,毕竟这位最近在他们院里可是经常被念叨。
都认为这些报告可以代表你们公司的真实情况。
而在本案里,老唐早已经给找好了相应的五十个投资者,所以公告发了也没有掀起什麽波澜。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这种特别代表人制度诉讼,以前应该没出现过吧?」
倒是老唐在调查的时候发现,鑫达公司的法务总监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离职。
于是老唐这边接到了通知,案子已经移交给最高法了。
是的没错,有极少数的案子的一审,是要由最高法来管辖的!
D
虽然这确实是这方面的第一案,但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惊喜啊!
只有必须要的五十个投资人的相应证据和材料。
那就好了,只要不是让我们来弄这些,这案子就是好案子,绝对的好案子!
高院这边是开心了,立案庭的庭长感觉自己头都不疼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老唐也是有点无奈,但没办法,管辖就是这样。
高院彻底麻了,官大一级压死人,面对其他情况他们还能说几句,但是面对指定管辖,根本没法说!
真的是太有福了,虽然是代表人诉讼,理论上来说只需要判这五十个人就行,但是,相应的审查工作需不需要做?
财帛动人心!
什麽叫一网打尽,这就是一网打尽,凡是在之前披露的信息上签字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跑不掉!
老唐这边很快就知道了消息,随即联系帝都的投资者保护公司,他们这边要开始准备诉前保全了!
终于把手里的材料看完,然后赶紧看向了面前的老唐:「唐,唐律师,这个—你们是—」
工作人员则带着相应材料去给庭长汇报。
尤其是这种规定并不是特别明确的,什麽叫全国有重大影响,那就是由人家说了。
不过无所谓了,对方也在这高管群体里面,所以这次要申请一并冻结的。
几个人一起进了高院,很快便找到了对应的窗口。
一份又一份的保全材料被不断递了进去,杨妙晴已经有点头昏脑涨,不得已又喊了一个同事过来帮忙。
「吓死了,还以为唐方镜又要在我们这整个大活,幸亏不是啊,六万多人啊,我看到这个数字都觉得头皮发麻。」
老唐笑着点点头:「刘总早啊,咱们进去吧。」
这种诉前
只不过高院这边同样没打算马上开始,而是经过讨论后决定将案件上报最高法!
再看看那个代理人的名字,得了,果然是唐方镜!
大概是担心这个案子砸手里,所以中院这边的进度飞快。
现在,终于到了图穷匕见的一步了!
倒是贺浩宇这边是干着急,他特别想确认一下对方究竟是不是采用了那个什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行了,这案子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程序上绝对不能出问题,先转变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然后提交管辖!」
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庭长同样是老唐的老熟人了,在最开始看到材料后也是懵逼了,不过听了解释后放下心来。
结果现在,这报告都是假的,虚增利润规模,那你们说你们都不知道?
五十个人多不多,放在普通的案子里已经很多了,但是和后面这些数字比起来,那真的不能看!
双方的氛围轻松而又愉快,随便聊了几句,然后老唐便带人离开。
「你也不用怎麽样,该上报上报吧,这个案子本就不是你们能管辖的。」
「唐律师啊,你们是—————-哦,要申请那个案子的保全是吧?
之前就说过了,他们是不能说「我们不懂」或者「我们相信其他人所以签字」这些理由的,法院是不支持这些理由的。
这踏马的叫惊喜?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
上面所说的《规定》第三十五条: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据公告确定的权利人范围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的权利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列入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并通知全体原告。
太疯狂了,这工作人员工作这麽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麽疯狂的案子。
杨妙晴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这些保全不需要花一分钱,而他们法院是必须要做的。
为什麽一再强调这个规定是对普通投资者的极大保护,就是因为这些规定了不用预交诉讼费,保全也不用提供担保。
第420章 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
这个里面的公告,指的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发布的登记五十个投资者的公告,
想到这里,工作人员笑道:「好的好的唐律师,哎呀你们这次搞得太大了,
稍微想想就能知道这里面的工作量会有多大!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时间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汉东省高院收到了中院递交的这份「惊喜」。
就算是她的领导,现在也时常把唐方镜这个名字挂在嘴上。
她看到了什麽,看到了涉及人数达六万五千多人,涉及赔偿金额达到二十六亿多的一个集体诉讼!
而且,《最高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汉东省高院这边一看,这案子涉案人数六万多人,六万多人分别在各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而且是这方面的第一案。
至于鑫达公司的那些人是不是会跑路,无所谓,反正再怎麽跑也跑不到哪里去。
老唐嘴里一边说一边往里面递材料,杨妙晴也是头皮发麻。
很多人依旧好奇投资者保护机构是怎麽知道这个案子的原告信息的。
到时候那可就褶子了-—----庭长表示他上岁数了,还是让高院的同僚们去加班吧。
什麽样的案子一审由最高法管辖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以及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只不过老唐一个人习惯了。
不过既然已经提交上去了,那就等着吧。
京州市中院立案庭窗口的工作人员现在人都是麻的。
高院立案庭,庭长人都要麻了!
毕竟这年头,最高法遇到一些麻烦案子可以指定管辖,那高院同样可以给你来一手指定管辖。
也对啊,涉案人数这麽多,而且还有二十多亿的标的额,怎麽看也不可能让他们中院来管辖。
虽然不担心对方转移财产,但毕竟之后执行起来也是麻烦一堆,所以该做的保全必须要做。
然后要通知全体原告!
老唐点点头:「鑫达公司,控股股东,十三个董事,还有五名独立董事,十二个高管.」」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上,老唐拎着手提包走出律所,一路来到高院门口,投资者保护公司的人已经等着他了。
很简单的逻辑,你们在披露的报告上签字,那就说明你们都认同这些报告,
老唐指了指身边的人:「我是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而这位,才是原告单位。」
「同志你好,我们来做一下诉前保全。」
一般来说这种公告也不容易看到。
「好了,就这麽多,那我们就先走了?」
当然还有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就是最高法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子。
这位刘总是公司派过来的一个领导,是公司法务团队的一个副总监,为了这个案子,公司专门派来了六个法务人员组成的团队。
老唐这边笑了笑:「如果这个案子做成了,那确实是第一案。」
你们什麽钱也不用出,安心坐在家里等着诉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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