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求生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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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提了朴刀,想回山寨。
难怪这两人敢追上门来,果然有点本事。
那喽啰紧张的看了郑天寿一眼。
“你杀了我家兄弟,我必杀你。”
那白净汉子当即摇头道:“这人一枪便将老二给杀了,你怎能是他的对手?”
他手持丈八蛇矛枪,双眼冰冷。
这人瞪大眼珠,丝毫不敢相信,自己竟连他一招都没能接住,就此断气。
还给宋江安排了扈三娘嫁给了此人。
在原着中,这人倒是个人渣。
这头领挺了朴刀,斜劈将来。
死一个王英,又算得了什么?
“你呢?”
林冲又追问了一句。
“那……老二的仇,不报了?”
那人略微一愣,也深知这个道理。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此时,又一条大汉赶了过来。
这死的,便是矮脚虎王英。
林冲把枪一挑,指着那人,问道:“你若能接我三招,我便让你回去。”
“白白净净的,看着味道不错,倒拿你来,祭奠我死去的孩儿们。”
这话,听的林冲都觉得恶心不已。
“哼,你这黑厮,看着肉质就不好吃,待会把你宰了喂狗,倒是你这厮嘛……”
林冲冷漠的回答了一句。
林冲丝毫不惧。
白净汉子却是不理会那人,来到林冲面前,当即跪拜道:“好汉,小弟郑天寿,因生的白净俊俏,因此人送外号白面郎君,这位是我的结义兄弟,姓燕名顺,绰号锦毛虎,被好汉杀的那个,唤做矮脚虎王英,我三人在这清风山上落草,不慎开罪了好汉,还请好汉饶恕则个,刚被捉的人,我自当好生奉还。”
这黑厮的武艺,倒也不低。
“王英!”
“好,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厉害。”
林冲拿枪指了指燕顺。
“吃人,现在死,吃饭,晚点死。”
嘴里说道:“哥哥,对方人太多了,铁牛给你断后,要是铁牛死了,有劳哥哥你去一趟沂州,给笔银子给俺老娘养老,俺铁牛下辈子再给哥哥当牛做马。”
李逵见对方人多势众,下意识的挡在林冲的身前。
当下燕顺也说道:“王英所作所为,好汉杀了倒是应该,如果好汉肯来我清风山入伙,我愿奉好汉为兄长,一切听从兄长的号令。”
若是能拉眼前之人入伙,可胜过十个百个王英了。
那头领见林冲问的有些奇怪,当即说道:“我吃人怎的?吃饭又怎的?”
不远处,两条大汉快速奔来。
“你回山寨,是吃人呢,还是吃饭呢?”
两人斗了几十回合,倒也不分胜负。
当下笑道:“我明白了,你肯定是怕我吃饱了,再出来,你就打不过我了,对吧?”
“放你娘的臭屁,我会打不过你?你尽管回去吃饭,我就在此等你。”
郑天寿脸色坦然。
那头领心道,自己武功在这江湖上,虽非绝顶,可也难逢敌手。
林冲见他生的面皮白净,三牙掩口长须,身形消瘦,头上裹了顶红巾。
先前一条大汉冲了过来,林冲瞧他赤发黄须,双眼圆睁,双臂很长,他抱着王英的尸首,怒目盯着林冲。
“你二人,一起上吧,省的浪费我时间。”
林冲心中猜测,这郑天寿估计不曾说谎骗我。
眼下不宜莽撞。
林冲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郑天寿,当即问道:“你既同是清风山的头领,那便也是个吃人的大王了?”
李逵抡起板斧,冲上前,挡在林冲面前,与那头领斗在一起。
“要打就打,打到一半去吃饭是什么道理?”
这一幕,只看的周遭的喽啰头皮发麻。
不知那白净汉子,本事怎样。
那头领问道。
那头领上下打量林冲,露出一丝笑意。
林冲又岂会听信这郑天寿一面之词。
那抱着王英尸首的人,提了刀正欲来斗林冲,却被那白净汉子给拦了下来。
那头领心下却是大骇。
郑天寿这才说道:“好汉,虽我们两个,与王英同是山寨之主,但他许多行径,我们也瞧不上,今好汉杀了此人,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桩好事。”
挥手冲李逵说道:“慢着,我与你打起来,肚子饿了,气力不济,你等我回山寨,吃饱了再来与你斗。”
郑天寿一愣,赶忙摇头道:“不瞒好汉,在我这清风山上,只那王英爱吃人肉,我与燕顺,倒不曾吃过,小弟也劝阻过那王英,但他似乎上了瘾,并不曾听劝。”
这种货色,林冲还真瞧不上他。
那头领嘿嘿一笑,暗道这人,倒也笨的可以。
李逵却是不允。
林冲冷冷的问道。
“哦?你们不是结义兄弟嘛?怎么杀了他,还是好事?”
等通知了其他两位山大王出来,再一并与他们斗上一斗。
“喜欢什么?”
喽啰补充了一句。
“杀你,跟杀条狗,有什么区别?”
“老三,你这是干什么?为何不让我与老二报仇雪恨?”
林冲侧身一闪,一枪刺来,已刺穿了那人喉咙。
喽啰也开口道:“吃人肉,乃是我家二大王所为,除了吃人肉,我家二大王,还……还喜欢……”
这人如此托大,竟觉得我连他三招也接不住么?
林冲一脚将那人身子踹开,收了枪。
“是你两个泼皮,杀了我的孩儿是吧?”
听到这个名字,林冲就知道,自己没杀错人。
燕顺也不傻,知道郑天寿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保留了自己与他的性命。
“还喜欢下山,抢了女人上山,玩完了再吃了。”
当即唤了个喽啰上前来,张口询问道:“你们家三个大王,谁最喜欢吃人肉?”
林冲心下感动,对铁牛笑道:“铁牛,你放心,能来当强盗的人,大都是惜命的人,那些喽啰,其实不成气候,咱们擒贼先擒王便是了。”
“燕顺原是个贩卖羊马的客人,因折了本钱,因此流落在此绿林丛内打劫,我因好习枪棒,在路过此处时,那王英与我斗了五十回合,不分胜负,拉我入伙,唯这王英,却是车家出身,替客人押送货物,见财起意,杀人越货,才来此落草,因为,王英与我等二人,常常意见不和,因此,好汉杀了王英,对我们来说,也算好事一件。”
林冲见那为首的头领,生得五短身材,一双光眼,借着火把的光,不停在林冲身上打转。
李逵被他一激,显然也不服了起来。
那头领没想到,这李逵居然不上当。
想清楚了这些事宜,那头领提了朴刀当即跳开了一步。
我一个人斗他不过。
李逵见对方身材矮小,也不放在心上,当即拍了拍胸脯,喝道:“是你黑旋风爷爷杀的,要怎的?”
若他再插手,我倒要吃亏了。
那头领也怒了起来。
这头领更不搭话,挺刀来取林冲。
哪知林冲一个纵身跃来,挡在了那头领的身前。
他们的身后,带了数百喽啰。
] 正提了朴刀,想回山寨。
难怪这两人敢追上门来,果然有点本事。
那喽啰紧张的看了郑天寿一眼。
“你杀了我家兄弟,我必杀你。”
那白净汉子当即摇头道:“这人一枪便将老二给杀了,你怎能是他的对手?”
他手持丈八蛇矛枪,双眼冰冷。
这人瞪大眼珠,丝毫不敢相信,自己竟连他一招都没能接住,就此断气。
还给宋江安排了扈三娘嫁给了此人。
在原着中,这人倒是个人渣。
这头领挺了朴刀,斜劈将来。
死一个王英,又算得了什么?
“你呢?”
林冲又追问了一句。
“那……老二的仇,不报了?”
那人略微一愣,也深知这个道理。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此时,又一条大汉赶了过来。
这死的,便是矮脚虎王英。
林冲把枪一挑,指着那人,问道:“你若能接我三招,我便让你回去。”
“白白净净的,看着味道不错,倒拿你来,祭奠我死去的孩儿们。”
这话,听的林冲都觉得恶心不已。
“哼,你这黑厮,看着肉质就不好吃,待会把你宰了喂狗,倒是你这厮嘛……”
林冲冷漠的回答了一句。
林冲丝毫不惧。
白净汉子却是不理会那人,来到林冲面前,当即跪拜道:“好汉,小弟郑天寿,因生的白净俊俏,因此人送外号白面郎君,这位是我的结义兄弟,姓燕名顺,绰号锦毛虎,被好汉杀的那个,唤做矮脚虎王英,我三人在这清风山上落草,不慎开罪了好汉,还请好汉饶恕则个,刚被捉的人,我自当好生奉还。”
这黑厮的武艺,倒也不低。
“王英!”
“好,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厉害。”
林冲拿枪指了指燕顺。
“吃人,现在死,吃饭,晚点死。”
嘴里说道:“哥哥,对方人太多了,铁牛给你断后,要是铁牛死了,有劳哥哥你去一趟沂州,给笔银子给俺老娘养老,俺铁牛下辈子再给哥哥当牛做马。”
李逵见对方人多势众,下意识的挡在林冲的身前。
当下燕顺也说道:“王英所作所为,好汉杀了倒是应该,如果好汉肯来我清风山入伙,我愿奉好汉为兄长,一切听从兄长的号令。”
若是能拉眼前之人入伙,可胜过十个百个王英了。
那头领见林冲问的有些奇怪,当即说道:“我吃人怎的?吃饭又怎的?”
不远处,两条大汉快速奔来。
“你回山寨,是吃人呢,还是吃饭呢?”
两人斗了几十回合,倒也不分胜负。
当下笑道:“我明白了,你肯定是怕我吃饱了,再出来,你就打不过我了,对吧?”
“放你娘的臭屁,我会打不过你?你尽管回去吃饭,我就在此等你。”
郑天寿脸色坦然。
那头领心道,自己武功在这江湖上,虽非绝顶,可也难逢敌手。
林冲见他生的面皮白净,三牙掩口长须,身形消瘦,头上裹了顶红巾。
先前一条大汉冲了过来,林冲瞧他赤发黄须,双眼圆睁,双臂很长,他抱着王英的尸首,怒目盯着林冲。
“你二人,一起上吧,省的浪费我时间。”
林冲心中猜测,这郑天寿估计不曾说谎骗我。
眼下不宜莽撞。
林冲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郑天寿,当即问道:“你既同是清风山的头领,那便也是个吃人的大王了?”
李逵抡起板斧,冲上前,挡在林冲面前,与那头领斗在一起。
“要打就打,打到一半去吃饭是什么道理?”
这一幕,只看的周遭的喽啰头皮发麻。
不知那白净汉子,本事怎样。
那头领问道。
那头领上下打量林冲,露出一丝笑意。
林冲又岂会听信这郑天寿一面之词。
那抱着王英尸首的人,提了刀正欲来斗林冲,却被那白净汉子给拦了下来。
那头领心下却是大骇。
郑天寿这才说道:“好汉,虽我们两个,与王英同是山寨之主,但他许多行径,我们也瞧不上,今好汉杀了此人,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桩好事。”
挥手冲李逵说道:“慢着,我与你打起来,肚子饿了,气力不济,你等我回山寨,吃饱了再来与你斗。”
郑天寿一愣,赶忙摇头道:“不瞒好汉,在我这清风山上,只那王英爱吃人肉,我与燕顺,倒不曾吃过,小弟也劝阻过那王英,但他似乎上了瘾,并不曾听劝。”
这种货色,林冲还真瞧不上他。
那头领嘿嘿一笑,暗道这人,倒也笨的可以。
李逵却是不允。
林冲冷冷的问道。
“哦?你们不是结义兄弟嘛?怎么杀了他,还是好事?”
等通知了其他两位山大王出来,再一并与他们斗上一斗。
“喜欢什么?”
喽啰补充了一句。
“杀你,跟杀条狗,有什么区别?”
“老三,你这是干什么?为何不让我与老二报仇雪恨?”
林冲侧身一闪,一枪刺来,已刺穿了那人喉咙。
喽啰也开口道:“吃人肉,乃是我家二大王所为,除了吃人肉,我家二大王,还……还喜欢……”
这人如此托大,竟觉得我连他三招也接不住么?
林冲一脚将那人身子踹开,收了枪。
“是你两个泼皮,杀了我的孩儿是吧?”
听到这个名字,林冲就知道,自己没杀错人。
燕顺也不傻,知道郑天寿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保留了自己与他的性命。
“还喜欢下山,抢了女人上山,玩完了再吃了。”
当即唤了个喽啰上前来,张口询问道:“你们家三个大王,谁最喜欢吃人肉?”
林冲心下感动,对铁牛笑道:“铁牛,你放心,能来当强盗的人,大都是惜命的人,那些喽啰,其实不成气候,咱们擒贼先擒王便是了。”
“燕顺原是个贩卖羊马的客人,因折了本钱,因此流落在此绿林丛内打劫,我因好习枪棒,在路过此处时,那王英与我斗了五十回合,不分胜负,拉我入伙,唯这王英,却是车家出身,替客人押送货物,见财起意,杀人越货,才来此落草,因为,王英与我等二人,常常意见不和,因此,好汉杀了王英,对我们来说,也算好事一件。”
林冲见那为首的头领,生得五短身材,一双光眼,借着火把的光,不停在林冲身上打转。
李逵被他一激,显然也不服了起来。
那头领没想到,这李逵居然不上当。
想清楚了这些事宜,那头领提了朴刀当即跳开了一步。
我一个人斗他不过。
李逵见对方身材矮小,也不放在心上,当即拍了拍胸脯,喝道:“是你黑旋风爷爷杀的,要怎的?”
若他再插手,我倒要吃亏了。
那头领也怒了起来。
这头领更不搭话,挺刀来取林冲。
哪知林冲一个纵身跃来,挡在了那头领的身前。
他们的身后,带了数百喽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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