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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顿了顿,直接将这段剧情给含糊了过去,然后立刻引发了在场听众的抗议!
他临走前,放了一场火,把这个带给他无穷梦魇的肮脏地方烧了个一干二净。
为了这条裙子,他花光了所有钱,只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快乐过。
弗吉尔后知后觉意识到, 哦,对了,爱丽丝不愿意看到他受伤。
“我妈妈也是被主人打死的,因为她不小心摔破了主人的花瓶,那是珍贵的瓷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红着眼睛回忆道:“那年,我七岁。”
只有在酒精的麻痹中,他才能短暂忘记现实的痛苦,和爱丽丝在梦中幸福相拥。
弗吉尔当然不是一下子就能下定决心反抗的, 多年奴隶教育洗脑下桎梏着他的思维定式和条件反射可没那么容易被打破。m.baijiawenxue.com他一直是一个安静而驯服的奴隶,从小他就柔顺地承受来自主人们的种种虐待,养成了一个逆来顺受的温顺脾气。
在弗吉尔又一次溜出去买求婚戒指的时候,爱丽丝被女主人下令打死了。
等弗吉尔恢复理智的时候,他已经杀掉了那几个白人,救下了这个女奴。
失宠后的弗吉尔在庄园里的日子很不好过,他一下子变成了谁都能踩一脚的出气筒。弗吉尔对这些毫不在乎, 他向来对来自他人的恶意很迟钝,也没有任何自尊心,他只在乎爱丽丝。
他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前行的方向,失去了活着的动力。
没有人对爱丽丝的结局有质疑。
他将爱丽丝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奴隶是不应该有私有财产的概念的。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 就连自己的命都不属于奴隶自己。
没有了主人的宠爱和支持,弗吉尔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和喜爱。
弗吉尔是这么形容当时的心情的。
无论遭受了多么残酷的折磨, 他从不违抗主人。
因为死亡对于奴隶来说是太正常不过的结局。每一个活着坐在这里听故事的奴隶,都是踩着数倍奴隶的尸体爬出来的。
为了让爱丽丝开心起来,弗吉尔又开始思考了。
“这才刚开始怎么就没了!”
他知道爱丽丝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每当她看到女仆们身上鲜亮的新衣服时,眼睛都会发光。
慢慢的,弗吉尔开始有些不满足了。
弗吉尔很擅长察言观色。
一天下午,他偷偷溜出庄园,以替主人买裙子的名义,成功从商店里买来一条绣着蕾丝华丽的摆裙——是高档的细腻柔软的天鹅绒布料制作而成的裙子,他之前见女主人穿过!
此时他的心情一点也不像听众那样轻松。他知道接下来的剧情,现在弗吉尔有多开心,未来他就有多绝望。
他很了解自己的女主人。女主人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他却知道她所有的隐私。因为女主人做事从来没想过回避过他——就像人们从来不会回避猫狗一样。
在过去,他们把这些事都埋在心底,从不说出口。
此时的弗吉尔,当然还没迎来真正的救赎。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此时的悲伤会少一丝一毫。
因为爱丽丝藏起来的裙子被发现了。这不是一个奴隶应该拥有的东西。
很快,女主人有了其他更宠爱的奴隶,弗吉尔立刻“失宠”了。
而在此时,他们主动向同伴们分享了自己的悲伤过去,一起痛痛快快地大哭,一起咒骂那些该死的白人,一起怀念无法忘怀的故人,并为此感受到了些许慰藉。
可是弗吉尔和爱丽丝都是奴隶,他们不是庄园聘请的仆人,干活是没有一分钱报酬的。
弗吉尔足足花了十年的时间,才不引人怀疑的杀掉了主人全家人,为爱丽丝和他自己报仇雪恨。
为了让爱丽丝不再因为他身上的伤口而流泪,弗吉尔第一次开动了脑筋,绞尽脑汁的思考要如何减少主人对他“宠爱”次数。
无论他受宠还是失宠, 爱丽丝都一如既往的爱他!所以他每一天都过的很幸福!
奴隶弗吉尔已经随着爱丽丝一起死去了,活下来的是一名孤注一掷的复仇者。
在场的每一个听众都有一段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他想,如果庄园里的仆人和奴隶都喜欢上他的话,他就不用挨打了,这样爱丽丝也就不用流泪了。
要让这样一个标准的奴隶生出反抗的念头并付诸实际, 自然需要一个契机。
“我的心跳的很快,直到我捧着裙子走出商店大门,还有些不敢置信。我竟然如此大胆!我成功骗过了他们!这是像女主人那样高贵的人才有资格拥有的裙子,现在它马上要属于我的爱丽丝了!
弗吉尔和爱丽丝年少慕艾,两情相悦,接下来的剧情不过水到渠成,只是让他当众念出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特别是——他用隐晦的目光瞄了几眼听众里的几个女士,这让他更没勇气开口了。
这是弗吉尔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
爱丽丝穿上这条裙子一定很美,就像我梦里的一样......”
“这种关键剧情怎么着也得讲个五六分钟吧!”
“我的孩子们......都被主人打死了。后来,我又生了一个孩子,她一出生就被我摔死了......反正她活着迟早也会被主人打死的。”一个女人突然开口,她疲惫地支着头,眼神麻木,像干涸的井眼。
很多聪明的听众,在听到弗吉尔去买裙子的那一刻,就开始为之担忧了。也就在那时,他们就对接下来的悲剧有了朦朦胧胧的预见。
瞎了一只眼睛的里拉脸上眼泪肆意流淌:“我年轻的时候,也有过一段恋情。她是一个很美丽善良的女人,她肚子里应该是坏了我的孩子的。小主人好奇她的肚子里有什么,就让人刨开了她的肚子......直到现在,我有时候做噩梦时还能听到她的声音,那么凄厉,那么绝望,她在求我救她......”
多年在床榻上和主人们相处的经历,让弗吉尔很擅长揣摩人的心思——他也正是凭借着这个本事才能接连被两个主人宠爱了十年。
私有财产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是不符合弗吉尔一直以来受到的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献给主人的奴隶教育的。
故事的转折点,是弗吉尔偶然间看到了一个正在被主人殴打的女奴。
格里塔对这些抗议声充耳不闻,继续开始念书。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名为“自我”的嫩芽已经抽枝发叶,长成一颗小树了。
长久的获得主人们的宠爱很难,但是要让主人厌弃自己就简单的多了。
于是,弗吉尔17岁那年,他的偷窃行为开始升级了。
他开始酗酒。
也就是在这时,弗吉尔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
于是,在弗吉尔没有发觉的时候, 他荒芜死寂的心脏冒出了一叶名为“自我”的嫩芽。
爱丽丝爱他!
最初,他只是去厨房偷偷拿点好吃的蛋糕给爱丽丝。两个人像小老鼠一样偷偷躲起来,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怀着渺小而满足的窃喜,小心翼翼地分享食物。每当这时候,爱丽丝都用崇拜的目光看向弗吉尔,对他露出惊喜而甜蜜的笑容。那简直是弗吉尔最幸福最自豪的时刻了!
所以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成功改变了任人欺负的处境,就连曾经因为嫉妒他而殴打他的奴隶现在都成了他的朋友。
格里塔清了清嗓子,古铜色的皮肤浮现了不明显的红晕,因为接下来......会有一段黄色剧情。
爱丽丝死了。
他想要爱丽丝,他需要爱丽丝留在他身边, 他渴望爱丽丝的爱。和“想要, 需要, 渴望”随之一起出现的便是占有欲。
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弗吉尔,而不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奴隶。
当弗吉尔怀揣着求婚戒指,扬起幸福而甜蜜的笑容跑着去见爱丽丝时,见到的却是一具被猎狗啃食了大半的残骸。
女主人认定是爱丽丝偷来的裙子,逼问她是从哪里偷来的。几个男仆打了爱丽丝很久,爱丽丝......至死也没有供出来弗吉尔。
格里塔停下念书声,在连绵不绝的响亮啜泣声里,抬起头,目光划过一张又一张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格外悲愤的扭曲着的脸。
“他们具体是怎么交流感情的,你不要省略,仔细说一说啊!”
这个女奴的眼睛和爱丽丝长得很像!
他变得很受欢迎,人人都喜欢他,人人都想和他交朋友。
过了很久,等到听众们的情绪差不多平复下来后,格里塔又重新拿起手里的书,继续向他们讲述弗吉尔的复仇。
管家一边喊人去收拾残骸,一边抱怨道:“真是的,猎狗们都吃胖了,以后还怎么捕猎?交代下去,以后尸体都扔掉,不要拿来喂狗了!”
殖民地警察马上就来了
但是在其他奴隶打骂他的时候, 爱丽丝又哭了。
不知不觉中,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更加亲密了。
所以弗吉尔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已经被女主人遗忘了的首饰。他的新朋友就在这时发挥了销赃的作用。他们帮他转卖这些首饰,弗吉尔可以分到一半的钱。
那年,他已经27岁了。
弗吉尔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性格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要知道在几年前,他还因为自己失去了男主人的宠爱万念俱灰打算自杀。
爱丽丝,弗吉尔的初恋,就是这个契机。
仇人都死了,弗吉尔的心也随之空了下来。
如果他能送给爱丽丝漂亮的裙子和首饰该多好啊!爱丽丝一定会很开心的!
] 所以他顿了顿,直接将这段剧情给含糊了过去,然后立刻引发了在场听众的抗议!
他临走前,放了一场火,把这个带给他无穷梦魇的肮脏地方烧了个一干二净。
为了这条裙子,他花光了所有钱,只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快乐过。
弗吉尔后知后觉意识到, 哦,对了,爱丽丝不愿意看到他受伤。
“我妈妈也是被主人打死的,因为她不小心摔破了主人的花瓶,那是珍贵的瓷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红着眼睛回忆道:“那年,我七岁。”
只有在酒精的麻痹中,他才能短暂忘记现实的痛苦,和爱丽丝在梦中幸福相拥。
弗吉尔当然不是一下子就能下定决心反抗的, 多年奴隶教育洗脑下桎梏着他的思维定式和条件反射可没那么容易被打破。m.baijiawenxue.com他一直是一个安静而驯服的奴隶,从小他就柔顺地承受来自主人们的种种虐待,养成了一个逆来顺受的温顺脾气。
在弗吉尔又一次溜出去买求婚戒指的时候,爱丽丝被女主人下令打死了。
等弗吉尔恢复理智的时候,他已经杀掉了那几个白人,救下了这个女奴。
失宠后的弗吉尔在庄园里的日子很不好过,他一下子变成了谁都能踩一脚的出气筒。弗吉尔对这些毫不在乎, 他向来对来自他人的恶意很迟钝,也没有任何自尊心,他只在乎爱丽丝。
他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前行的方向,失去了活着的动力。
没有人对爱丽丝的结局有质疑。
他将爱丽丝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奴隶是不应该有私有财产的概念的。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 就连自己的命都不属于奴隶自己。
没有了主人的宠爱和支持,弗吉尔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和喜爱。
弗吉尔是这么形容当时的心情的。
无论遭受了多么残酷的折磨, 他从不违抗主人。
因为死亡对于奴隶来说是太正常不过的结局。每一个活着坐在这里听故事的奴隶,都是踩着数倍奴隶的尸体爬出来的。
为了让爱丽丝开心起来,弗吉尔又开始思考了。
“这才刚开始怎么就没了!”
他知道爱丽丝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每当她看到女仆们身上鲜亮的新衣服时,眼睛都会发光。
慢慢的,弗吉尔开始有些不满足了。
弗吉尔很擅长察言观色。
一天下午,他偷偷溜出庄园,以替主人买裙子的名义,成功从商店里买来一条绣着蕾丝华丽的摆裙——是高档的细腻柔软的天鹅绒布料制作而成的裙子,他之前见女主人穿过!
此时他的心情一点也不像听众那样轻松。他知道接下来的剧情,现在弗吉尔有多开心,未来他就有多绝望。
他很了解自己的女主人。女主人对他一无所知,但是他却知道她所有的隐私。因为女主人做事从来没想过回避过他——就像人们从来不会回避猫狗一样。
在过去,他们把这些事都埋在心底,从不说出口。
此时的弗吉尔,当然还没迎来真正的救赎。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此时的悲伤会少一丝一毫。
因为爱丽丝藏起来的裙子被发现了。这不是一个奴隶应该拥有的东西。
很快,女主人有了其他更宠爱的奴隶,弗吉尔立刻“失宠”了。
而在此时,他们主动向同伴们分享了自己的悲伤过去,一起痛痛快快地大哭,一起咒骂那些该死的白人,一起怀念无法忘怀的故人,并为此感受到了些许慰藉。
可是弗吉尔和爱丽丝都是奴隶,他们不是庄园聘请的仆人,干活是没有一分钱报酬的。
弗吉尔足足花了十年的时间,才不引人怀疑的杀掉了主人全家人,为爱丽丝和他自己报仇雪恨。
为了让爱丽丝不再因为他身上的伤口而流泪,弗吉尔第一次开动了脑筋,绞尽脑汁的思考要如何减少主人对他“宠爱”次数。
无论他受宠还是失宠, 爱丽丝都一如既往的爱他!所以他每一天都过的很幸福!
奴隶弗吉尔已经随着爱丽丝一起死去了,活下来的是一名孤注一掷的复仇者。
在场的每一个听众都有一段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他想,如果庄园里的仆人和奴隶都喜欢上他的话,他就不用挨打了,这样爱丽丝也就不用流泪了。
要让这样一个标准的奴隶生出反抗的念头并付诸实际, 自然需要一个契机。
“我的心跳的很快,直到我捧着裙子走出商店大门,还有些不敢置信。我竟然如此大胆!我成功骗过了他们!这是像女主人那样高贵的人才有资格拥有的裙子,现在它马上要属于我的爱丽丝了!
弗吉尔和爱丽丝年少慕艾,两情相悦,接下来的剧情不过水到渠成,只是让他当众念出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特别是——他用隐晦的目光瞄了几眼听众里的几个女士,这让他更没勇气开口了。
这是弗吉尔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
爱丽丝穿上这条裙子一定很美,就像我梦里的一样......”
“这种关键剧情怎么着也得讲个五六分钟吧!”
“我的孩子们......都被主人打死了。后来,我又生了一个孩子,她一出生就被我摔死了......反正她活着迟早也会被主人打死的。”一个女人突然开口,她疲惫地支着头,眼神麻木,像干涸的井眼。
很多聪明的听众,在听到弗吉尔去买裙子的那一刻,就开始为之担忧了。也就在那时,他们就对接下来的悲剧有了朦朦胧胧的预见。
瞎了一只眼睛的里拉脸上眼泪肆意流淌:“我年轻的时候,也有过一段恋情。她是一个很美丽善良的女人,她肚子里应该是坏了我的孩子的。小主人好奇她的肚子里有什么,就让人刨开了她的肚子......直到现在,我有时候做噩梦时还能听到她的声音,那么凄厉,那么绝望,她在求我救她......”
多年在床榻上和主人们相处的经历,让弗吉尔很擅长揣摩人的心思——他也正是凭借着这个本事才能接连被两个主人宠爱了十年。
私有财产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是不符合弗吉尔一直以来受到的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献给主人的奴隶教育的。
故事的转折点,是弗吉尔偶然间看到了一个正在被主人殴打的女奴。
格里塔对这些抗议声充耳不闻,继续开始念书。
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名为“自我”的嫩芽已经抽枝发叶,长成一颗小树了。
长久的获得主人们的宠爱很难,但是要让主人厌弃自己就简单的多了。
于是,弗吉尔17岁那年,他的偷窃行为开始升级了。
他开始酗酒。
也就是在这时,弗吉尔学会了偷主人的东西。
于是,在弗吉尔没有发觉的时候, 他荒芜死寂的心脏冒出了一叶名为“自我”的嫩芽。
爱丽丝爱他!
最初,他只是去厨房偷偷拿点好吃的蛋糕给爱丽丝。两个人像小老鼠一样偷偷躲起来,在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怀着渺小而满足的窃喜,小心翼翼地分享食物。每当这时候,爱丽丝都用崇拜的目光看向弗吉尔,对他露出惊喜而甜蜜的笑容。那简直是弗吉尔最幸福最自豪的时刻了!
所以他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成功改变了任人欺负的处境,就连曾经因为嫉妒他而殴打他的奴隶现在都成了他的朋友。
格里塔清了清嗓子,古铜色的皮肤浮现了不明显的红晕,因为接下来......会有一段黄色剧情。
爱丽丝死了。
他想要爱丽丝,他需要爱丽丝留在他身边, 他渴望爱丽丝的爱。和“想要, 需要, 渴望”随之一起出现的便是占有欲。
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弗吉尔,而不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奴隶。
当弗吉尔怀揣着求婚戒指,扬起幸福而甜蜜的笑容跑着去见爱丽丝时,见到的却是一具被猎狗啃食了大半的残骸。
女主人认定是爱丽丝偷来的裙子,逼问她是从哪里偷来的。几个男仆打了爱丽丝很久,爱丽丝......至死也没有供出来弗吉尔。
格里塔停下念书声,在连绵不绝的响亮啜泣声里,抬起头,目光划过一张又一张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格外悲愤的扭曲着的脸。
“他们具体是怎么交流感情的,你不要省略,仔细说一说啊!”
这个女奴的眼睛和爱丽丝长得很像!
他变得很受欢迎,人人都喜欢他,人人都想和他交朋友。
过了很久,等到听众们的情绪差不多平复下来后,格里塔又重新拿起手里的书,继续向他们讲述弗吉尔的复仇。
管家一边喊人去收拾残骸,一边抱怨道:“真是的,猎狗们都吃胖了,以后还怎么捕猎?交代下去,以后尸体都扔掉,不要拿来喂狗了!”
殖民地警察马上就来了
但是在其他奴隶打骂他的时候, 爱丽丝又哭了。
不知不觉中,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更加亲密了。
所以弗吉尔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些已经被女主人遗忘了的首饰。他的新朋友就在这时发挥了销赃的作用。他们帮他转卖这些首饰,弗吉尔可以分到一半的钱。
那年,他已经27岁了。
弗吉尔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性格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要知道在几年前,他还因为自己失去了男主人的宠爱万念俱灰打算自杀。
爱丽丝,弗吉尔的初恋,就是这个契机。
仇人都死了,弗吉尔的心也随之空了下来。
如果他能送给爱丽丝漂亮的裙子和首饰该多好啊!爱丽丝一定会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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