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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终于躲进了云层之中,宋止戈将木桶还给旁边的店家,留下一粒碎银后, 便朝内城赶去。
这是一个能用“漂亮”去形容的男子,深邃的眼眸,英挺的鼻梁,比女子更为细腻白嫩的肌肤,除了体形较为瘦削之外,仿佛他身上的一切细节都在无声地张扬着其自身的高贵与优雅。
掌柜的身影消失前,杀气腾腾地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唉,要是哪个小姐姐有你专一就好了, “人家是飘洋过海去看你”, 你tm是穿越时空来祸害我!
宋止戈,天朝优秀军人,某次任务中负伤,继而受到了染上了一种无药可治的病。因此,他只好无奈地结束自己的军旅生活,选择退役。然而, 更加不幸的事情却发生在其退伍回家的路上。
直到宋止戈走到了街上,那店小二才反应了过来,他在店里干了三年,还是第一次有人以这种方式结帐的。
“怎么不可以,你入帮时间短才会不知道,其实像偷钱袋子这种事,立不了什么大功的,要帮朝里的大人物做事,那才可以,上次我就是……”
一滴滴汗在从这位自称“送子哥”的家伙那白晰的脸上滑落,滴在身前的木水桶中,溅起点点水花。
没错!
抬起右手, 宋止戈看了看手心的紫黑色斑纹, 这便是那怪病最明显的病症了。树荫下的他露出了一个苦笑:
“原来西游记说得对,无论再怎么光怪陆离的世界,出来混,靠的还是背景啊!”
被称为吴哥的乞丐脸色不无得意,压低声道:“勾栏算什么,帮主还带我去过教坊司呢!”
哟~这语气听着像是硬茬啊!?
拿块木头来结帐?这分明是吃霸王餐啊!
不久前他还拍过自己的钱袋,进店后就不见了,而在那中间,两名乞丐曾撞了一下!
太阳当然不会理他,只是继续发光发热……
宋止戈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快七、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早上太阳升起前他便随着商贩进城,后来太阳过猛,他便一直躲在井边的树阴下。
“无论你们背后是什么人,落在我手上,就乖乖地把钱还给我吧,不然你们可没机会回天庭,只能上西天了!”
当然不是因为宋止戈想要逃单,而是想到了自己的钱袋的下落!
这时,两名食客迈门面入,其中一名长相英俊的白衣男子对同伴道:“在天子脚下吃霸王餐?这种人就应该扣回司里查办!”
白衣男连忙点头应好,脸上露出一个近乎献媚的笑容,一看就知道这哥们属狗的,舔狗的狗……
当初的医生断言,不出两年,宋止戈就会因为身体完全病变而死去。
走进并不高档的小店,花了点时间犒劳自己的五脏庙,宋止戈一边叫来小二买单,一边摸向自己腰间,却发现原本系在腰上的钱袋子不见了!
“小声点,这还在巷子呢,再这么毛毛躁躁的,下次不带你了!”
宋·肥羊·止戈微笑着看向二人:
如果宋止戈还在这里,一定会头皮发麻,暗叹这个世界过于开放,大庭广众之下,两男互舔的戏码竟然会发生?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他淡淡地扫了一眼店内,没有理会旁人的目光,而是挑了一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接着又对白衣男子道:
“我好像也没带钱袋,你拿点钱,去给掌柜的,做点小生意,不容易。”
这病之所以称之为怪病, 是因为这病着实奇怪, 发病的他就像传说当中,那些不能见光的吸血鬼一样, 只要身处在阳光直射之下,他便会感到皮肤灼热, 体力大减。
前世经军区医院检查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病非是单纯的疾病,而是由于某种奇怪能量的辐射而引起的病变!而且此时,病变已经形成,哪怕是截肢也无法分离辐射,只能任由它在体内彻底扩散。
拍了拍腰间的钱袋子,近一年的积蓄让宋止戈有了些许底气,嗯,作为一个病人,就应该挣最大的钱,喝最烈的酒,骑最……呃,看最好的医生。
闻言,青衣美男眉头皱了一下,那两道不粗不细直中带弯的眉,拧在一起,接着便整个人站了起来:“那里面有我买蛇心玉的钱,快追!”
只是一个眼神,他们便明白了对方的想法,乞丐老吴飞快地把地上的钱袋子全塞怀里,而那个小乞丐,则抄起身旁的棍子,朝宋止戈冲了过来!
一场车祸, 让他失去了所有意识,当他重新睁开眼睛之后, 他便已经发现自己来到了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
“出门之前,我分明看到你有带钱袋的,难道说……刚刚那个家伙撞了你一下!”
“一个个的,先交钱,再吃东西!”
小乞丐一脸震惊:“教坊司?那里也是我们这种人可以去的吗?”
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因为那个被他取代的倒霉蛋,没像那些小说一样,留下记忆给他继承, 有的只是娇弱的身体。
苦笑着收回目光,他一头埋进身木桶当中,若是距离足够近,可能还能听到他入水前的那一句轻叹:
“老子过去,不是这么虚的!”
白衣男子的同伴摇了摇头,声音温和地说道:“应该是方才匆忙出门之人吧,看他模样应该只是一时落难之人,逼于无奈的选择罢了,要真是要吃霸王餐的无赖,也不会选这种小店的。”
把钱袋子还了?怎么可能!
两乞丐对视了一眼,他们虽然听不明白眼前的肥羊到底在说些什么,但目的也很明显了,讨钱来的。
为什么拼命挣钱?因为自他穿越以来,心中一直有着一个猜测:老天爷之所以安排他来到这个世界,或许,与他身上的病有关。
没有人知道,在南梁国和北凉国交战的战场上,有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操纵着一具不属于他的身体, 在无数的尸体和残肢中, 悄无声息地融进了这个的世界……
“天杀的,人在哪呢!?”
一道不属于二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两人抬头望去,不正是他们口中的其中一只肥羊吗?
于是,他来了安都, 来到这个号称四国中最为繁荣的城市,寻医问药。
太阳:“……”
前世无药可救, 那么这个世界呢?
临近中秋,气温微凉,天上的太阳散发着恰到好处的温热,这是一个让人感到舒适的季节,除了坐在坊边井边处的那位。
但他依旧不肯把头抬起来,仿佛那桶浅浅的水之下便是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记忆在水中翻腾着:
多么熟悉的技俩?
吴哥的话说到这里,又止住了话头,转而说:“现在和你讲这些也没用,反正你手巧,我脑子灵光,我们这组合,只要跟着帮主混,迟早有那种机会的,你以为帮主为什么能么厉害,东西两市的地盘都是他的,就是因为他在朝中有人罩着……”
梁国安都,外城西市。m.wangzaishuwu.com
这人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咧着嘴低声骂了一句:“都秋天了,还像个在床上啥求不满的骚浪,非要不遗余力地散发着你的热情?”
想明白之后,小二连忙叫唤道:“掌柜的,有人吃霸王餐!”
……
这是钱的事吗?这是面子的事啊!
而这时候,那小二已经走到宋止戈身前,左手一摊,等着宋止戈给钱。
两世为人,宋止戈当然知道财不可露眼的道理,所以他的积蓄早就换成了大面额的银票装在胸前的夹层中,被偷的钱袋里只是一些零银子,但宋止戈真正气的不是损失了这些钱,而是,前世的他都不知道捉过多少小偷,现在竟然被偷了。
暴躁的声音传来,接着掌柜提刀的身影出现在厅堂,却被小二告之对方已逃。
坊市边上的一条阴暗的巷弄里,两个乞丐盘点着自己一天的收获,脸上满是压抑不住的兴奋,那个年纪稍幼的乞丐道:
宋止戈的怪病,还在!
清凉的感觉传来,宋止戈忍不住哼了一声,数个汽泡从木桶底部俏皮地冒了上来。
宋止戈说着,拿出自己在坊市里买的一枚较为值钱木雕放在店小二的手上,便连忙向门外走去。
这些日子的经历告诉他,这里, 或许和他认知的那个世界的古代时空很不一样。
独自走在坊市中, 宋止戈目光四转, 打量着这繁荣热闹的梁国都城, 接着,一阵香味传来,他的肚子便响起了抗议的声音。
宋止戈含怒出门,还不小心地撞了一位入店的食客,但他匆忙道了一声歉之后就跑到了街上中,寻找那两个乞丐的身影。
“哈哈,吴哥,想不到今天竟然有两只大肥羊,多久没有像今天这么好的收获了?今天回去,帮主铁定能给我们吃饱喝足,说不定还可能会带我们去勾栏!”
他只能凭着自身的一点小聪明, 还有独有的现代人思维,他从战场逃兵,到战争流民, 再到倒卖商品的商贩,他拼命地挣钱,用了三百零八天的时间,一路从两国战场混到大梁国皇城。
这时,白衣舔狗兄弟脸色一变,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此人身穿着一袭毫无瑕疵的青衣,容貌比起同伴白衣男子更为出色,一进门就吸引了堂内之人的目光。
会不会是老天觉得我命不该绝,所以才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寻求活命的办法?
这个念头生起之后, 他便像溺水之人遇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捉住……
“那个,兄弟啊,我钱袋丢了,我把这个留在这里,一会回来赎回,价格翻倍!”
哪怕他换了一时空, 也换了一具身体, 那怪病,却还是矢志不渝地跟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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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能用“漂亮”去形容的男子,深邃的眼眸,英挺的鼻梁,比女子更为细腻白嫩的肌肤,除了体形较为瘦削之外,仿佛他身上的一切细节都在无声地张扬着其自身的高贵与优雅。
掌柜的身影消失前,杀气腾腾地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唉,要是哪个小姐姐有你专一就好了, “人家是飘洋过海去看你”, 你tm是穿越时空来祸害我!
宋止戈,天朝优秀军人,某次任务中负伤,继而受到了染上了一种无药可治的病。因此,他只好无奈地结束自己的军旅生活,选择退役。然而, 更加不幸的事情却发生在其退伍回家的路上。
直到宋止戈走到了街上,那店小二才反应了过来,他在店里干了三年,还是第一次有人以这种方式结帐的。
“怎么不可以,你入帮时间短才会不知道,其实像偷钱袋子这种事,立不了什么大功的,要帮朝里的大人物做事,那才可以,上次我就是……”
一滴滴汗在从这位自称“送子哥”的家伙那白晰的脸上滑落,滴在身前的木水桶中,溅起点点水花。
没错!
抬起右手, 宋止戈看了看手心的紫黑色斑纹, 这便是那怪病最明显的病症了。树荫下的他露出了一个苦笑:
“原来西游记说得对,无论再怎么光怪陆离的世界,出来混,靠的还是背景啊!”
被称为吴哥的乞丐脸色不无得意,压低声道:“勾栏算什么,帮主还带我去过教坊司呢!”
哟~这语气听着像是硬茬啊!?
拿块木头来结帐?这分明是吃霸王餐啊!
不久前他还拍过自己的钱袋,进店后就不见了,而在那中间,两名乞丐曾撞了一下!
太阳当然不会理他,只是继续发光发热……
宋止戈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快七、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早上太阳升起前他便随着商贩进城,后来太阳过猛,他便一直躲在井边的树阴下。
“无论你们背后是什么人,落在我手上,就乖乖地把钱还给我吧,不然你们可没机会回天庭,只能上西天了!”
当然不是因为宋止戈想要逃单,而是想到了自己的钱袋的下落!
这时,两名食客迈门面入,其中一名长相英俊的白衣男子对同伴道:“在天子脚下吃霸王餐?这种人就应该扣回司里查办!”
白衣男连忙点头应好,脸上露出一个近乎献媚的笑容,一看就知道这哥们属狗的,舔狗的狗……
当初的医生断言,不出两年,宋止戈就会因为身体完全病变而死去。
走进并不高档的小店,花了点时间犒劳自己的五脏庙,宋止戈一边叫来小二买单,一边摸向自己腰间,却发现原本系在腰上的钱袋子不见了!
“小声点,这还在巷子呢,再这么毛毛躁躁的,下次不带你了!”
宋·肥羊·止戈微笑着看向二人:
如果宋止戈还在这里,一定会头皮发麻,暗叹这个世界过于开放,大庭广众之下,两男互舔的戏码竟然会发生?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他淡淡地扫了一眼店内,没有理会旁人的目光,而是挑了一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接着又对白衣男子道:
“我好像也没带钱袋,你拿点钱,去给掌柜的,做点小生意,不容易。”
这病之所以称之为怪病, 是因为这病着实奇怪, 发病的他就像传说当中,那些不能见光的吸血鬼一样, 只要身处在阳光直射之下,他便会感到皮肤灼热, 体力大减。
前世经军区医院检查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病非是单纯的疾病,而是由于某种奇怪能量的辐射而引起的病变!而且此时,病变已经形成,哪怕是截肢也无法分离辐射,只能任由它在体内彻底扩散。
拍了拍腰间的钱袋子,近一年的积蓄让宋止戈有了些许底气,嗯,作为一个病人,就应该挣最大的钱,喝最烈的酒,骑最……呃,看最好的医生。
闻言,青衣美男眉头皱了一下,那两道不粗不细直中带弯的眉,拧在一起,接着便整个人站了起来:“那里面有我买蛇心玉的钱,快追!”
只是一个眼神,他们便明白了对方的想法,乞丐老吴飞快地把地上的钱袋子全塞怀里,而那个小乞丐,则抄起身旁的棍子,朝宋止戈冲了过来!
一场车祸, 让他失去了所有意识,当他重新睁开眼睛之后, 他便已经发现自己来到了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
“出门之前,我分明看到你有带钱袋的,难道说……刚刚那个家伙撞了你一下!”
“一个个的,先交钱,再吃东西!”
小乞丐一脸震惊:“教坊司?那里也是我们这种人可以去的吗?”
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因为那个被他取代的倒霉蛋,没像那些小说一样,留下记忆给他继承, 有的只是娇弱的身体。
苦笑着收回目光,他一头埋进身木桶当中,若是距离足够近,可能还能听到他入水前的那一句轻叹:
“老子过去,不是这么虚的!”
白衣男子的同伴摇了摇头,声音温和地说道:“应该是方才匆忙出门之人吧,看他模样应该只是一时落难之人,逼于无奈的选择罢了,要真是要吃霸王餐的无赖,也不会选这种小店的。”
把钱袋子还了?怎么可能!
两乞丐对视了一眼,他们虽然听不明白眼前的肥羊到底在说些什么,但目的也很明显了,讨钱来的。
为什么拼命挣钱?因为自他穿越以来,心中一直有着一个猜测:老天爷之所以安排他来到这个世界,或许,与他身上的病有关。
没有人知道,在南梁国和北凉国交战的战场上,有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操纵着一具不属于他的身体, 在无数的尸体和残肢中, 悄无声息地融进了这个的世界……
“天杀的,人在哪呢!?”
一道不属于二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两人抬头望去,不正是他们口中的其中一只肥羊吗?
于是,他来了安都, 来到这个号称四国中最为繁荣的城市,寻医问药。
太阳:“……”
前世无药可救, 那么这个世界呢?
临近中秋,气温微凉,天上的太阳散发着恰到好处的温热,这是一个让人感到舒适的季节,除了坐在坊边井边处的那位。
但他依旧不肯把头抬起来,仿佛那桶浅浅的水之下便是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记忆在水中翻腾着:
多么熟悉的技俩?
吴哥的话说到这里,又止住了话头,转而说:“现在和你讲这些也没用,反正你手巧,我脑子灵光,我们这组合,只要跟着帮主混,迟早有那种机会的,你以为帮主为什么能么厉害,东西两市的地盘都是他的,就是因为他在朝中有人罩着……”
梁国安都,外城西市。m.wangzaishuwu.com
这人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咧着嘴低声骂了一句:“都秋天了,还像个在床上啥求不满的骚浪,非要不遗余力地散发着你的热情?”
想明白之后,小二连忙叫唤道:“掌柜的,有人吃霸王餐!”
……
这是钱的事吗?这是面子的事啊!
而这时候,那小二已经走到宋止戈身前,左手一摊,等着宋止戈给钱。
两世为人,宋止戈当然知道财不可露眼的道理,所以他的积蓄早就换成了大面额的银票装在胸前的夹层中,被偷的钱袋里只是一些零银子,但宋止戈真正气的不是损失了这些钱,而是,前世的他都不知道捉过多少小偷,现在竟然被偷了。
暴躁的声音传来,接着掌柜提刀的身影出现在厅堂,却被小二告之对方已逃。
坊市边上的一条阴暗的巷弄里,两个乞丐盘点着自己一天的收获,脸上满是压抑不住的兴奋,那个年纪稍幼的乞丐道:
宋止戈的怪病,还在!
清凉的感觉传来,宋止戈忍不住哼了一声,数个汽泡从木桶底部俏皮地冒了上来。
宋止戈说着,拿出自己在坊市里买的一枚较为值钱木雕放在店小二的手上,便连忙向门外走去。
这些日子的经历告诉他,这里, 或许和他认知的那个世界的古代时空很不一样。
独自走在坊市中, 宋止戈目光四转, 打量着这繁荣热闹的梁国都城, 接着,一阵香味传来,他的肚子便响起了抗议的声音。
宋止戈含怒出门,还不小心地撞了一位入店的食客,但他匆忙道了一声歉之后就跑到了街上中,寻找那两个乞丐的身影。
“哈哈,吴哥,想不到今天竟然有两只大肥羊,多久没有像今天这么好的收获了?今天回去,帮主铁定能给我们吃饱喝足,说不定还可能会带我们去勾栏!”
他只能凭着自身的一点小聪明, 还有独有的现代人思维,他从战场逃兵,到战争流民, 再到倒卖商品的商贩,他拼命地挣钱,用了三百零八天的时间,一路从两国战场混到大梁国皇城。
这时,白衣舔狗兄弟脸色一变,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此人身穿着一袭毫无瑕疵的青衣,容貌比起同伴白衣男子更为出色,一进门就吸引了堂内之人的目光。
会不会是老天觉得我命不该绝,所以才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寻求活命的办法?
这个念头生起之后, 他便像溺水之人遇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捉住……
“那个,兄弟啊,我钱袋丢了,我把这个留在这里,一会回来赎回,价格翻倍!”
哪怕他换了一时空, 也换了一具身体, 那怪病,却还是矢志不渝地跟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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