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无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大道无迹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而且古堡一层和三层的血奴正快速从两侧楼梯口涌出,将他团团包围!
克劳什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果然被算计了。这个骑士居然使阴招!完全不符合骑士的美德啊,身为神殿骑士,打架不是崇尚单挑嘛,就算带队围剿,也是大张旗鼓,哪会如此偷偷摸摸上墙?
以他的实力,加上一堆狗腿子,拿下个光辉骑士自然无压力。可要是面对御魔骑士,那就完全不够看了,哪怕自己人再多一倍都没用。
城堡两侧的窗户随之破碎,一道道铁钩飞了进来,挂在墙沿上。
奥菲洛露出得意的笑容,十分灿烂,一人独闯血族古堡,那是傻子骑士才会做的事,像他这么睿智的人,怎么可能做这种蠢事。
在此期间预备骑士需要将整座古堡包围,行动要迅速,且不能发出声响,提前惊动克劳什。
“1、2、3.....10、11.....”奥菲洛指着一头头血奴认真数了起来。
刚刚对方话里的信息含量很大!有人能给光辉骑士勇气,那最低也得是御魔骑士。这等存在来对付自己,光想想心里都发虚。
“梁静茹”
包围整座古堡后,预备骑士们掏出绳钩,只等奥菲洛的口哨声响起,再齐头上城堡,围剿克劳什。
“你你你”克劳什指着奥菲洛道:“怎么会有你这般无聇之骑士,骑士的八大美德呢?都被你喂狗啦。”
奥菲洛轻蔑笑道:“作为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中等教育,三年半高等教育的优秀共产接班人,怎么可能会被骑士教条所束缚!对我来说,如何干净、利落、最少伤亡的消灭敌人才是重要的。至于单挑?一般而言不存在的!”
克劳什狂笑起来:“哈哈哈,你现在明白我说得话了吧,在这里,我要捏死你非常简单。但放心,我不会杀你,我会一点点吸干你的鲜血,将你初拥,化作血族的一员!这一定很有趣,你们这群神殿的狗自予人类的守护神,信奉诚信、谦卑、正义....
“不好意思,现在是我人多,201对63”奥菲洛神情自然地说道。
身为一名伟大的血族,若问他活到现在有什么遗憾,无疑是未能尝一口神殿骑士的鲜血,传闻骑士的鲜血十分甘甜,有如地狱涌出的泉水,喝上一口所吸收的精华足以顶普通人的十口!
奥菲洛不敢动一步,这么多的血奴,里三层外三层将自己围了起来,亚历山大啊!真要一拥而上,哪怕自己是个合格的挂逼也会比较头疼。
“呵呵”克劳什狰狞地笑了:“我当谁,原来是神殿的走狗,光辉骑士。敢独闯我的领地,还如此出言不逊,谁给你的勇气啊!”
“都不是”奥菲洛笑着应道,慢步走到大厅中央,步履平稳,丝毫没有作为非法闯入者的觉悟。
克劳什瞳孔猛缩,脸色大变,感觉情况似乎超出了掌控!
一道口哨声由奥菲洛吹响。
两旁的血奴活化完毕,跳跃着冲向奥菲洛,堵在他的身前身后。
“梁静茹?是谁?御魔骑士!还是你们的神预骑士!”克劳什神情略带紧张,光辉骑士只是光明神殿最底层的正式骑士,其上就是御魔骑士,再往上则是更为强大的神预骑士。
“到底是神殿的狗,走哪都这么狂妄。没错,以你的实力完全能击败我,可问题是你跑进了我的领地,仅仅一个人,那就是在找死了”克劳什残忍地笑道,眼中的红光愈盛。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整个二层就人满为患了,这些人都穿着蓝色制服,手持长枪,腰挂银弹,将克劳什和一众血奴团团围住。
一道道人影顺着铁钩外的绳索,沿着城堡的墙壁爬了上来,再从窗户跃下。
一个黑色人影站在那,高大、年轻、很帅,最为注目的是青年胸口上的金色太阳辉章!
克劳什心念一动,横列在二楼的血奴雕像出现动静,原本黯淡的双眼迅速变红,石质的身躯化作血肉。
在到达指定地点后,先由自己独自下飞行艇,前往古堡。而后是诸多预备骑士下来,紧紧跟随在后头,时刻保持一定距离。
好在,他一般不靠挂取胜,而是靠脑子。
早在罗兰国首都出发前,他就尽可能的从神殿职员手中获得了克劳什的资料,爵位,实力,手下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习性如何!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在前三天晚上,他就制定出作战计划。
“数有多少头血奴,然后对比下,是你的狗腿子多,还是我的人多!”
“你耍我”克劳什怒道,重重拍了下桌子。
克劳什脸上闪过抹慌张,众血奴纷纷转头,眼中满是警惕。
克劳什眼神闪动,情况已经极其不利,战力如此悬殊,自己没有任何胜算,逃不出去那就是死!
一切尽在掌握当中!
这就是血族的狗腿子,由被血族咬过的人类变化而来,它们没能成为真正的血族,而是成为半血族半野兽的怪物,缺少智慧,只知听命于主人。
克劳什僵在了原地,瞪大血眼,而后就暴怒起来,他最讨厌进食时被打扰,哪怕是自己的属下,一旦触犯这条唯有以死谢罪,更不要说此时来的还是个人!
血奴全身赤红,四肢着地,外形有点像狼,身躯高大,尖牙利爪,双眼血色,狰狞无比!
“耍你又如何。”
奥菲洛似乎察觉到克劳什的想法,大手一挥,命令道:“留下男爵,其余全宰了。”
克劳什已做好脚底抹油的准备了,一旦奥菲洛话不对头,他就开溜,伟大的血族荣光已被暂时性忘却。
他就是个奇葩,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成为了光辉骑士,混在以信仰光明神的第五大分殿中,就像一只哈士奇混进了狼群里,你说像吧,挺像的,但骨子里就是不一样。
他慢慢放下婴儿,朝楼梯口看去。
来到这个世界很多年了,被光明神殿洗脑也洗了十几年,可他丫的就是不成功,脑子里全是马列主义。
现在一位光辉骑士独自来到这里,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心中的愤怒渐渐平息,快乐和渴望重新升起,相比起这位年轻的骑士,婴儿的血液就显得味同嚼蜡了!
到达古堡后,由奥菲洛独自闯进去,吸引住克劳什和其手下的注意。
“61、62,加上你一共63位血族”奥菲洛笑得格外轻松,意料之中嘛,想想也能明白,一个男爵能有多少手下!100位顶天了,而他此行带的部下足足两百人。
“你这什么意思?”克劳什不解道。
克劳什感到迷惑,都快死到临头了,还数数,有病吧!莫不是这个骑士脑子不太好使。
我倒要看看,当你成为血族之后,本能对鲜血的渴望与心中信仰的纠缠对抗。当你要吸食曾经所守护之人的鲜血时,又如何下得去口,想来那场面会很有趣吧,哈哈哈!”
] 而且古堡一层和三层的血奴正快速从两侧楼梯口涌出,将他团团包围!
克劳什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果然被算计了。这个骑士居然使阴招!完全不符合骑士的美德啊,身为神殿骑士,打架不是崇尚单挑嘛,就算带队围剿,也是大张旗鼓,哪会如此偷偷摸摸上墙?
以他的实力,加上一堆狗腿子,拿下个光辉骑士自然无压力。可要是面对御魔骑士,那就完全不够看了,哪怕自己人再多一倍都没用。
城堡两侧的窗户随之破碎,一道道铁钩飞了进来,挂在墙沿上。
奥菲洛露出得意的笑容,十分灿烂,一人独闯血族古堡,那是傻子骑士才会做的事,像他这么睿智的人,怎么可能做这种蠢事。
在此期间预备骑士需要将整座古堡包围,行动要迅速,且不能发出声响,提前惊动克劳什。
“1、2、3.....10、11.....”奥菲洛指着一头头血奴认真数了起来。
刚刚对方话里的信息含量很大!有人能给光辉骑士勇气,那最低也得是御魔骑士。这等存在来对付自己,光想想心里都发虚。
“梁静茹”
包围整座古堡后,预备骑士们掏出绳钩,只等奥菲洛的口哨声响起,再齐头上城堡,围剿克劳什。
“你你你”克劳什指着奥菲洛道:“怎么会有你这般无聇之骑士,骑士的八大美德呢?都被你喂狗啦。”
奥菲洛轻蔑笑道:“作为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中等教育,三年半高等教育的优秀共产接班人,怎么可能会被骑士教条所束缚!对我来说,如何干净、利落、最少伤亡的消灭敌人才是重要的。至于单挑?一般而言不存在的!”
克劳什狂笑起来:“哈哈哈,你现在明白我说得话了吧,在这里,我要捏死你非常简单。但放心,我不会杀你,我会一点点吸干你的鲜血,将你初拥,化作血族的一员!这一定很有趣,你们这群神殿的狗自予人类的守护神,信奉诚信、谦卑、正义....
“不好意思,现在是我人多,201对63”奥菲洛神情自然地说道。
身为一名伟大的血族,若问他活到现在有什么遗憾,无疑是未能尝一口神殿骑士的鲜血,传闻骑士的鲜血十分甘甜,有如地狱涌出的泉水,喝上一口所吸收的精华足以顶普通人的十口!
奥菲洛不敢动一步,这么多的血奴,里三层外三层将自己围了起来,亚历山大啊!真要一拥而上,哪怕自己是个合格的挂逼也会比较头疼。
“呵呵”克劳什狰狞地笑了:“我当谁,原来是神殿的走狗,光辉骑士。敢独闯我的领地,还如此出言不逊,谁给你的勇气啊!”
“都不是”奥菲洛笑着应道,慢步走到大厅中央,步履平稳,丝毫没有作为非法闯入者的觉悟。
克劳什瞳孔猛缩,脸色大变,感觉情况似乎超出了掌控!
一道口哨声由奥菲洛吹响。
两旁的血奴活化完毕,跳跃着冲向奥菲洛,堵在他的身前身后。
“梁静茹?是谁?御魔骑士!还是你们的神预骑士!”克劳什神情略带紧张,光辉骑士只是光明神殿最底层的正式骑士,其上就是御魔骑士,再往上则是更为强大的神预骑士。
“到底是神殿的狗,走哪都这么狂妄。没错,以你的实力完全能击败我,可问题是你跑进了我的领地,仅仅一个人,那就是在找死了”克劳什残忍地笑道,眼中的红光愈盛。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整个二层就人满为患了,这些人都穿着蓝色制服,手持长枪,腰挂银弹,将克劳什和一众血奴团团围住。
一道道人影顺着铁钩外的绳索,沿着城堡的墙壁爬了上来,再从窗户跃下。
一个黑色人影站在那,高大、年轻、很帅,最为注目的是青年胸口上的金色太阳辉章!
克劳什心念一动,横列在二楼的血奴雕像出现动静,原本黯淡的双眼迅速变红,石质的身躯化作血肉。
在到达指定地点后,先由自己独自下飞行艇,前往古堡。而后是诸多预备骑士下来,紧紧跟随在后头,时刻保持一定距离。
好在,他一般不靠挂取胜,而是靠脑子。
早在罗兰国首都出发前,他就尽可能的从神殿职员手中获得了克劳什的资料,爵位,实力,手下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习性如何!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在前三天晚上,他就制定出作战计划。
“数有多少头血奴,然后对比下,是你的狗腿子多,还是我的人多!”
“你耍我”克劳什怒道,重重拍了下桌子。
克劳什脸上闪过抹慌张,众血奴纷纷转头,眼中满是警惕。
克劳什眼神闪动,情况已经极其不利,战力如此悬殊,自己没有任何胜算,逃不出去那就是死!
一切尽在掌握当中!
这就是血族的狗腿子,由被血族咬过的人类变化而来,它们没能成为真正的血族,而是成为半血族半野兽的怪物,缺少智慧,只知听命于主人。
克劳什僵在了原地,瞪大血眼,而后就暴怒起来,他最讨厌进食时被打扰,哪怕是自己的属下,一旦触犯这条唯有以死谢罪,更不要说此时来的还是个人!
血奴全身赤红,四肢着地,外形有点像狼,身躯高大,尖牙利爪,双眼血色,狰狞无比!
“耍你又如何。”
奥菲洛似乎察觉到克劳什的想法,大手一挥,命令道:“留下男爵,其余全宰了。”
克劳什已做好脚底抹油的准备了,一旦奥菲洛话不对头,他就开溜,伟大的血族荣光已被暂时性忘却。
他就是个奇葩,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成为了光辉骑士,混在以信仰光明神的第五大分殿中,就像一只哈士奇混进了狼群里,你说像吧,挺像的,但骨子里就是不一样。
他慢慢放下婴儿,朝楼梯口看去。
来到这个世界很多年了,被光明神殿洗脑也洗了十几年,可他丫的就是不成功,脑子里全是马列主义。
现在一位光辉骑士独自来到这里,简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心中的愤怒渐渐平息,快乐和渴望重新升起,相比起这位年轻的骑士,婴儿的血液就显得味同嚼蜡了!
到达古堡后,由奥菲洛独自闯进去,吸引住克劳什和其手下的注意。
“61、62,加上你一共63位血族”奥菲洛笑得格外轻松,意料之中嘛,想想也能明白,一个男爵能有多少手下!100位顶天了,而他此行带的部下足足两百人。
“你这什么意思?”克劳什不解道。
克劳什感到迷惑,都快死到临头了,还数数,有病吧!莫不是这个骑士脑子不太好使。
我倒要看看,当你成为血族之后,本能对鲜血的渴望与心中信仰的纠缠对抗。当你要吸食曾经所守护之人的鲜血时,又如何下得去口,想来那场面会很有趣吧,哈哈哈!”
玄幻小说相关阅读More+
我实在是太凶残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大道无迹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我实在是太凶残了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