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无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大道无迹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奥菲洛挥了挥手,带队返回飞行气艇,脸上没有表露出其它神色,这样的情形见过很多次了,心中多少有些麻木。而且他非常的清楚,只要血族一日不绝,这样的情形就不会消失!
作为一个贵族,还是血族中的贵族,他不能受这种侮辱,无论如何也不。
奥菲洛没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吩咐部分人去营救关在地堡的人类,而后独自从楼梯口下去。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女子有些荒乱,面前的大人是自己高不可攀的存在,是光明神在世间的行者。
不对,歪楼了!
再说了,痛快,你也配?被你圈养在堡内的人,每天都在惶恐中度日,不是知道哪天就被吸干了,你可曾给过他们痛快?反而像畜生样圈养着他们。
想死得痛快,不好意思,所有的血族都不配,你们只配在无尽痛苦中死去,才能祭奠那些无辜的亡魂!”
奥菲洛感觉有点头痛,这女子应该是信光明神的,问题是,他不信啊。至于救人,那也是作为光辉骑士,接收到了神殿的除魔任务,顺手做的事。他真没这么伟大,千里迢迢,跑到这荒郊野岭救人。
清晨的朝阳升起,奥菲洛站在飞行艇的甲板上,手持单孔望远境看着远方,一座巨大的城市渐渐出现在视野中。
家乡啊,再也回不去了,遥想当年自己家也是有矿的,在一线有30套房,外加整条街的店面。当时他大学就差半年毕业,只等拿到证书,就可以回家过起收租的快乐生活。可哪想一道雷下来,将自己劈到这个世界,每天都得为生活奔波,何故如此啊!
回到飞行艇,奥菲洛下令,全速驶向明托尔城!
就在头快要触碰到地面时,一只白晰的手按在她的肩膀处,让她的头再也无法低下一分。
内心却是有些沉重,奥菲洛抬头望天,乌云缓缓移动,圆月露出。银色的光辉洒落,照亮了这片漆黑之地,这时的城堡看起来不再隐约,反而更显巍峨。
一对狗男女
血族生命力顽强,这场行刑短时间内不会结束,他相信行刑官的能力,绝对会让克劳什后悔成为血族!
奥菲洛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归队吧,到地方了我再安顿你们,到时若有家人,就寻家人去吧,没有话,也可在分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管饭,管住。”
奥菲洛笑了笑,向周围的部下挥了挥手。
这是此行的第二目标,位于罗兰国的光明神第五大分殿下令,由他全面接管明托尔城的分殿势力,打击城内的魑魅魍魉,行领主权力,重建秩序。对于罗兰国而言,位于边陲地带的明托尔城,是个被无尽阴影笼罩的城市,帝国势力已基本插不上手,只能指望神殿能有所作为。
....
床前明月光
“不要,不要,求你别过来”克劳什满是惊恐地喊道。
回过神来,他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掏出身上仅存的朗姆酒,一口闷。
他的想法很简单,不听话,那就慢慢杀,直到杀光为止,那时自然就清静了。因为据他在这个世界生存十几年的经验,在面对黑暗势力的时候,道理是完本讲不通的,对方不认这个,它们只认拳头,谁的拳头大谁就掌握了道理。
四个抗长枪的预备骑士立马围到克劳什身边,按住它两条腿和仅剩的一只翅膀。
就在此时,人群中突然跑出位抱着小孩的女子,来到奥菲洛面前,一把跪倒在地,诚恳地喊道:“感谢菲洛大人救了我的孩子。”
他肩负着神殿的任务来到这座城,换作前世的认知,自己就是神殿派驻的钦差大臣,来素清这座城市的罪恶。
明托尔城快到了,奥菲洛取下望远境,嘴角含笑,大步返回室内!
走到雕像旁,背靠在石蹲上,奥菲洛长吁了口气,这是他出道已来杀的第252个爵位血族,整整三年,从罗兰国西北部杀到东南部,见过很多惨事,杀过很多血族,双手早已沾满血腥。
奥菲洛面色变得有些玩味,伸手勾住克劳什的下巴,道:“我做人一向言而有信,问题在于,我提的体面跟你理解的有些不一样。
不理会克劳什满脸的绝望,奥菲洛站起身,向迈克思道:“接下来看你的了,如果不够体面,我唯你是问。”
“放心小乖乖,人家会好好疼你的,嘿嘿”迈克思蹲在克劳什边上,将箱子打开,取出银质蜡烛,并将之点燃。
真相自然不能对这女子说,那就只有谎言了,好在已轻车熟路,说起来不要太简单,呵呵。
迈克思提着箱子,朝克劳什走去。
“你不守信用,说好得体面呢”克劳什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我以一个男爵的身份,求你给我个痛快!”
还有今天这个婴儿,几个月大吧,你从其母亲手里将他夺来,可曾想过那位母亲多么痛苦,怀胎十月,一朝分娩,结果却沦为血食。
“多谢大人”女子面露喜色,被血族俘虏来这,自己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时半会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若能被收留,待了解情况后,再踏上归家的路,无疑是最好不过。
身后传来血族的惨叫声,声音凄厉悠长。
深夜,一位位预备骑士从城堡的大门走出,随他们一起的还有几十位衣衫褴褛的人,这些都是血族抓来圈养的血食,有老人,小孩,妇女,少女,以及孕妇!
女人返回人群当中,跟着队伍向山中走去。
来到堡外,晚风依旧,将奥菲洛的头发吹得凌乱,丝丝凉意仿佛浸润到了骨子里,整个人显得有些孤寂。
“你的心意我明白了,你无需跪我,也没人值得你跪,起来吧”奥菲洛弯着腰,将女子拉了起来。
迈克思将左手横在胸前,像是祷告般虔诚地应道:“菲洛大人!您就放心吧。”
奥菲洛静静盯着月光,记忆中家乡的月亮比这还圆,每年还有中秋节,那天是团圆日。
地上鞋两双
“不,大人您是光明神的使徒,派来拯救我们的,您值得我们跪”女子面露虔诚地说道。
“既然你知道我是光明神的使徒,那我说了不准备跪,就不准跪,难道连大人我的话也不听了嘛”奥菲洛皱眉道,装作生气的样子。
血族生存需要鲜血,而众多物种中唯以人族血液最为美味,效果也最好,长期吸食,血族不仅可以增强力量,还可以大幅度延缓衰老,甚至他听说,有些古老的存在可能已经活了上千年。光想想都很恐怖,这么大的岁数,得用多少条人命去堆。
若能醉,那自是解千愁,可惜,醉不了。
想着想着,奥菲心中很是落寞,不禁想起了一首叫做思乡的诗:
怎么办呢?
但问题是,罪恶的源头可不会束手就擒。
体面个鬼啊,哄小孩呢。
话毕,她头立马往地上磕去。
] 奥菲洛挥了挥手,带队返回飞行气艇,脸上没有表露出其它神色,这样的情形见过很多次了,心中多少有些麻木。而且他非常的清楚,只要血族一日不绝,这样的情形就不会消失!
作为一个贵族,还是血族中的贵族,他不能受这种侮辱,无论如何也不。
奥菲洛没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吩咐部分人去营救关在地堡的人类,而后独自从楼梯口下去。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女子有些荒乱,面前的大人是自己高不可攀的存在,是光明神在世间的行者。
不对,歪楼了!
再说了,痛快,你也配?被你圈养在堡内的人,每天都在惶恐中度日,不是知道哪天就被吸干了,你可曾给过他们痛快?反而像畜生样圈养着他们。
想死得痛快,不好意思,所有的血族都不配,你们只配在无尽痛苦中死去,才能祭奠那些无辜的亡魂!”
奥菲洛感觉有点头痛,这女子应该是信光明神的,问题是,他不信啊。至于救人,那也是作为光辉骑士,接收到了神殿的除魔任务,顺手做的事。他真没这么伟大,千里迢迢,跑到这荒郊野岭救人。
清晨的朝阳升起,奥菲洛站在飞行艇的甲板上,手持单孔望远境看着远方,一座巨大的城市渐渐出现在视野中。
家乡啊,再也回不去了,遥想当年自己家也是有矿的,在一线有30套房,外加整条街的店面。当时他大学就差半年毕业,只等拿到证书,就可以回家过起收租的快乐生活。可哪想一道雷下来,将自己劈到这个世界,每天都得为生活奔波,何故如此啊!
回到飞行艇,奥菲洛下令,全速驶向明托尔城!
就在头快要触碰到地面时,一只白晰的手按在她的肩膀处,让她的头再也无法低下一分。
内心却是有些沉重,奥菲洛抬头望天,乌云缓缓移动,圆月露出。银色的光辉洒落,照亮了这片漆黑之地,这时的城堡看起来不再隐约,反而更显巍峨。
一对狗男女
血族生命力顽强,这场行刑短时间内不会结束,他相信行刑官的能力,绝对会让克劳什后悔成为血族!
奥菲洛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归队吧,到地方了我再安顿你们,到时若有家人,就寻家人去吧,没有话,也可在分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管饭,管住。”
奥菲洛笑了笑,向周围的部下挥了挥手。
这是此行的第二目标,位于罗兰国的光明神第五大分殿下令,由他全面接管明托尔城的分殿势力,打击城内的魑魅魍魉,行领主权力,重建秩序。对于罗兰国而言,位于边陲地带的明托尔城,是个被无尽阴影笼罩的城市,帝国势力已基本插不上手,只能指望神殿能有所作为。
....
床前明月光
“不要,不要,求你别过来”克劳什满是惊恐地喊道。
回过神来,他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掏出身上仅存的朗姆酒,一口闷。
他的想法很简单,不听话,那就慢慢杀,直到杀光为止,那时自然就清静了。因为据他在这个世界生存十几年的经验,在面对黑暗势力的时候,道理是完本讲不通的,对方不认这个,它们只认拳头,谁的拳头大谁就掌握了道理。
四个抗长枪的预备骑士立马围到克劳什身边,按住它两条腿和仅剩的一只翅膀。
就在此时,人群中突然跑出位抱着小孩的女子,来到奥菲洛面前,一把跪倒在地,诚恳地喊道:“感谢菲洛大人救了我的孩子。”
他肩负着神殿的任务来到这座城,换作前世的认知,自己就是神殿派驻的钦差大臣,来素清这座城市的罪恶。
明托尔城快到了,奥菲洛取下望远境,嘴角含笑,大步返回室内!
走到雕像旁,背靠在石蹲上,奥菲洛长吁了口气,这是他出道已来杀的第252个爵位血族,整整三年,从罗兰国西北部杀到东南部,见过很多惨事,杀过很多血族,双手早已沾满血腥。
奥菲洛面色变得有些玩味,伸手勾住克劳什的下巴,道:“我做人一向言而有信,问题在于,我提的体面跟你理解的有些不一样。
不理会克劳什满脸的绝望,奥菲洛站起身,向迈克思道:“接下来看你的了,如果不够体面,我唯你是问。”
“放心小乖乖,人家会好好疼你的,嘿嘿”迈克思蹲在克劳什边上,将箱子打开,取出银质蜡烛,并将之点燃。
真相自然不能对这女子说,那就只有谎言了,好在已轻车熟路,说起来不要太简单,呵呵。
迈克思提着箱子,朝克劳什走去。
“你不守信用,说好得体面呢”克劳什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我以一个男爵的身份,求你给我个痛快!”
还有今天这个婴儿,几个月大吧,你从其母亲手里将他夺来,可曾想过那位母亲多么痛苦,怀胎十月,一朝分娩,结果却沦为血食。
“多谢大人”女子面露喜色,被血族俘虏来这,自己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时半会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若能被收留,待了解情况后,再踏上归家的路,无疑是最好不过。
身后传来血族的惨叫声,声音凄厉悠长。
深夜,一位位预备骑士从城堡的大门走出,随他们一起的还有几十位衣衫褴褛的人,这些都是血族抓来圈养的血食,有老人,小孩,妇女,少女,以及孕妇!
女人返回人群当中,跟着队伍向山中走去。
来到堡外,晚风依旧,将奥菲洛的头发吹得凌乱,丝丝凉意仿佛浸润到了骨子里,整个人显得有些孤寂。
“你的心意我明白了,你无需跪我,也没人值得你跪,起来吧”奥菲洛弯着腰,将女子拉了起来。
迈克思将左手横在胸前,像是祷告般虔诚地应道:“菲洛大人!您就放心吧。”
奥菲洛静静盯着月光,记忆中家乡的月亮比这还圆,每年还有中秋节,那天是团圆日。
地上鞋两双
“不,大人您是光明神的使徒,派来拯救我们的,您值得我们跪”女子面露虔诚地说道。
“既然你知道我是光明神的使徒,那我说了不准备跪,就不准跪,难道连大人我的话也不听了嘛”奥菲洛皱眉道,装作生气的样子。
血族生存需要鲜血,而众多物种中唯以人族血液最为美味,效果也最好,长期吸食,血族不仅可以增强力量,还可以大幅度延缓衰老,甚至他听说,有些古老的存在可能已经活了上千年。光想想都很恐怖,这么大的岁数,得用多少条人命去堆。
若能醉,那自是解千愁,可惜,醉不了。
想着想着,奥菲心中很是落寞,不禁想起了一首叫做思乡的诗:
怎么办呢?
但问题是,罪恶的源头可不会束手就擒。
体面个鬼啊,哄小孩呢。
话毕,她头立马往地上磕去。
玄幻小说相关阅读More+
我实在是太凶残了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大道无迹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我实在是太凶残了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