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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从宴会厅门口走进个气质卓然的青年,长相丰神俊朗,眉间笑意却不近人情,透着冷厉的刀光。只见他视若无人,直接走向了褚衍清所在的位置。
而今夜,就是褚家当前掌权人褚衍清的订婚宴。
“褚衍清,你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他嘲讽地掀起唇角,眼尾上挑的艳丽眉眼中燃烧着嫉妒的火焰,“你挑来挑去,就选中了这么个Omega?”
A城三大家族鼎立,其中宋家和褚家是世交,关系盘根错节,利益不分你我。可以说,宋褚两家在这儿就是只手遮天的存在。
自从宋家父母去世之后,宋寻独立支撑起宋家,早就把这个弟弟宠上了天。连宋时归对褚衍清做出的那些疯狂行径他都视而不见,更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动他一根手指头。
少年穿着一件单薄的居家服,眉目艳丽,浓稠得像三月吐露的桃花。他轻轻掀起眼睛,扫视了一圈会场,应该是看到不少熟人,因为他随之戏谑地勾了一下唇。
“到底是什么魔王,你快说说。”被这半遮半掩的八卦勾得欲罢不能,缠着同伴追问。
“就是宋家的小少爷,宋时归……”
两人耳语几番之后,褚衍清的嘴角稍微扬了一下,但眉眼下敛,表情倒是隐藏得更深了,叫人看不真切。
入夜十二点,几乎半座城都陷入了昏黑的夜晚,唯有春霖酒店里仍旧灯火辉煌,宴会厅里几乎挤满了半个A城的名流权贵。www.mankewenxue.com
会场内无一人敢出声。
作为一个优秀的Alpha,褚衍清大学毕业就接过了家族的担子,为人玲珑八面,笑里藏刀,是个很不好惹的角色。据说他醉心事业,已到而立才遇到了心仪的Omega,并且迅速坠入爱河,短短一年时间就约定终身。
话说一半,声音戛然而止,几乎整个宴会厅都在这一刻噤了声。众人齐齐望向站在入口处的少年,神色各异,其中变化最大的,恐怕就要数宋寻和褚衍清了。
“为了他拒绝我,你值得吗?”
他的Omega叫做林施书,比褚衍清小了整整六岁,还是个搞文学的,气质温润出尘。两人的身家是极不相配的,但褚衍清喜欢,就没人能拿他怎么样。他真的要娶,谁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混世魔王?”对方更茫然了,正要细问,同伴却忽然噤声,小心地用眼神警告他别再多话。
宋寻快步走过去抓住他的手腕,低声喝道:“宋时归,别在这里闹,跟我回家!”
褚衍清带着林施书和几个人站在一起聊天,虽然是笑着,但眉间有着淡淡的皱痕,似乎是不大放心什么事情。
“呵,担心呗!”接话的翻了一个白眼,似乎是知道些什么,笑容十分隐秘,“要不你以为褚总为什么在大半夜办订婚宴,不就是为了躲着那个混世魔王?”
“这么好的日子,我不过来多不好。”
“我为什么要回家?我不回家。”宋时归推开宋寻抓着他的手,仰着脸挑衅道,“哥哥,要不你现在就在这里打死我,不然我死都不会回去。”
许多平日里见都见不到的大人物进进出出,排着队为褚衍清送上祝福。但不知为何,作为今夜主角儿的褚衍清,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高兴。
“今天这么大喜的日子,褚总怎么好像不是很开心?”
“这是谁?”
“哟,这么多人啊?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宋家的少爷,宋寻。”同伴低声跟他咬耳朵,语气中带着几分庆幸,“看来是瞒住那魔王了,不然今天在场的各位——包括咱们,都得遭殃。”
原来他就是宋时归。原先吃瓜那个路人偷偷地打量着少年那明显属于Omega的面孔,感到一阵惊艳。
宋时归有恃无恐,他的眼神飘了一圈儿,最后落在林施书身上。
] 只见从宴会厅门口走进个气质卓然的青年,长相丰神俊朗,眉间笑意却不近人情,透着冷厉的刀光。只见他视若无人,直接走向了褚衍清所在的位置。
而今夜,就是褚家当前掌权人褚衍清的订婚宴。
“褚衍清,你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他嘲讽地掀起唇角,眼尾上挑的艳丽眉眼中燃烧着嫉妒的火焰,“你挑来挑去,就选中了这么个Omega?”
A城三大家族鼎立,其中宋家和褚家是世交,关系盘根错节,利益不分你我。可以说,宋褚两家在这儿就是只手遮天的存在。
自从宋家父母去世之后,宋寻独立支撑起宋家,早就把这个弟弟宠上了天。连宋时归对褚衍清做出的那些疯狂行径他都视而不见,更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动他一根手指头。
少年穿着一件单薄的居家服,眉目艳丽,浓稠得像三月吐露的桃花。他轻轻掀起眼睛,扫视了一圈会场,应该是看到不少熟人,因为他随之戏谑地勾了一下唇。
“到底是什么魔王,你快说说。”被这半遮半掩的八卦勾得欲罢不能,缠着同伴追问。
“就是宋家的小少爷,宋时归……”
两人耳语几番之后,褚衍清的嘴角稍微扬了一下,但眉眼下敛,表情倒是隐藏得更深了,叫人看不真切。
入夜十二点,几乎半座城都陷入了昏黑的夜晚,唯有春霖酒店里仍旧灯火辉煌,宴会厅里几乎挤满了半个A城的名流权贵。www.mankewenxue.com
会场内无一人敢出声。
作为一个优秀的Alpha,褚衍清大学毕业就接过了家族的担子,为人玲珑八面,笑里藏刀,是个很不好惹的角色。据说他醉心事业,已到而立才遇到了心仪的Omega,并且迅速坠入爱河,短短一年时间就约定终身。
话说一半,声音戛然而止,几乎整个宴会厅都在这一刻噤了声。众人齐齐望向站在入口处的少年,神色各异,其中变化最大的,恐怕就要数宋寻和褚衍清了。
“为了他拒绝我,你值得吗?”
他的Omega叫做林施书,比褚衍清小了整整六岁,还是个搞文学的,气质温润出尘。两人的身家是极不相配的,但褚衍清喜欢,就没人能拿他怎么样。他真的要娶,谁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混世魔王?”对方更茫然了,正要细问,同伴却忽然噤声,小心地用眼神警告他别再多话。
宋寻快步走过去抓住他的手腕,低声喝道:“宋时归,别在这里闹,跟我回家!”
褚衍清带着林施书和几个人站在一起聊天,虽然是笑着,但眉间有着淡淡的皱痕,似乎是不大放心什么事情。
“呵,担心呗!”接话的翻了一个白眼,似乎是知道些什么,笑容十分隐秘,“要不你以为褚总为什么在大半夜办订婚宴,不就是为了躲着那个混世魔王?”
“这么好的日子,我不过来多不好。”
“我为什么要回家?我不回家。”宋时归推开宋寻抓着他的手,仰着脸挑衅道,“哥哥,要不你现在就在这里打死我,不然我死都不会回去。”
许多平日里见都见不到的大人物进进出出,排着队为褚衍清送上祝福。但不知为何,作为今夜主角儿的褚衍清,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高兴。
“今天这么大喜的日子,褚总怎么好像不是很开心?”
“这是谁?”
“哟,这么多人啊?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宋家的少爷,宋寻。”同伴低声跟他咬耳朵,语气中带着几分庆幸,“看来是瞒住那魔王了,不然今天在场的各位——包括咱们,都得遭殃。”
原来他就是宋时归。原先吃瓜那个路人偷偷地打量着少年那明显属于Omega的面孔,感到一阵惊艳。
宋时归有恃无恐,他的眼神飘了一圈儿,最后落在林施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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