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
曹家大小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曹家大小姐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你把小春得罪那么狠,人家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了咯。”
向阳生产大队依山傍水,只是山都不高,较为平缓。这种山不会有老虎之类的凶猛猎物,却容易出现野鸡野兔等小动物。
有人见刘爱红眼巴巴看着,就乐意看她难受,故意挤兑她。
刘爱红见他应了自己,心说这是个识趣的,赶紧说明来意,“上回闹得不太好看,其实我就是放心不下小春,想给她找个好人家。毕竟那孩子脑子不好,傻的。现在有你这么能干的照顾她,我是放心了。你看要不今晚你和小春到我那吃饭,就是我家没啥好招待的,刚好你逮了只,我拿去把这鸡炖了,咱一家人好好吃一顿。”
不答应吧,人毕竟是亲婶婶,小春是傻的,敢跟她闹。可你只是小春男人,对亲婶婶肯定要尊重的。不答应吧,多少有点不会做人了。
他咬牙切齿用力扯着刘爱红胳膊。
旁人笑得越大声,刘爱红脸就越黑,她气得上手就要去抢野鸡。
赵翎没像他们想的那样给出反应,他只是疑惑的皱了皱眉。
刘爱红厚着脸皮笑,“那不是婶婶家没好东西,只能这样了。”
沿着生产大队不停的跑,一直跑到中午,汗流浃背的感觉让他直呼过瘾。
从山上提着一只野鸡下来时,太阳已经西沉。大片绚丽晚霞晕染着天空,瑰丽而绚烂。
尘土飞扬中是刘爱红的哀嚎。
她爬起来就想去追,被一直隐在人群中的苏望山蹿出来抓住。
对于他和苏小春目前的状态,只有打猎才能最快获得回报。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发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你招待我们,用我抓的鸡?”
赵翎认为,抛开必要的上工挣工分,他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苏小春跟着自己饿肚子。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眼看他走远,刘爱红眨眨眼睛,“什,什么意思?”
刘爱红哼一声,“我怎么也是小春亲婶婶,一家人,但凡是懂点事,也得分我半只鸡。”
赵翎被拦住去路,闻言默不作声的看了她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冷淡如金石嗓音响起,“你有事?”
“噗嗤。”
她上手抢自然是抢不过赵翎的,只见他轻飘飘往边上一步,刘爱红收势不足直直扑倒在地上,噗通好大一声。
“你这孩子,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了,我好好说要招待你们,你非要把话讲难看了是不是?鸡给我,就当是你孝敬我们了。”
做好午饭给苏小春送去,下午的他很自然的跑去了自己观察过的山上。
赵翎看了眼天色,下工了,小春肯定也饿。
然而她设想挺好,就是没料到,赵翎完全不理他。
可不是,招待人家用人家逮的鸡,到底是谁招待谁啊。刘爱红这个臭不要脸也碰到个铁板,偏偏人家还只是阐述个事实。甚至你有好东西招待的时候,他们是可以去的。
再看他的脸,是清俊的,明明没啥表情,却无端透出一股凛然冷冽的感觉,还挺吓人。
众人眼神闪烁,都想看看小春捡来的男人要如何应对。
刘爱红转个身追上去,没好气的指责。
“刘爱红,你之前还想把小春卖给刘铁牛,说想小春以后不缺吃喝。看看,人家自己捡的男人也能打猎呢,照样不缺肉吃。”
刘爱红都打好了词,比如先热情喊他一声,再哄一哄,识趣点的话,不就得叫他们一起去吃鸡喝汤。好歹也是亲戚,都在一个生产队,苏小春她不长脑子说不通,这个富贵总长了脑子吧?他一个逃难来的得清楚自己的地位,想融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刘爱红脖颈莫名的有点凉,她眼馋的看了眼这只野鸡。挺肥的,不管是炒了还是炖着都香。想着想着她口水都要出来了,赶紧砸吧砸吧嘴,扬起个笑脸。
目前为止,他认识的人仅限于隔壁李秋萍一家,以及晒谷场的朱玲和赵慧莲。不过这种认识,也只有几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交流,多数以他的嗯尴尬结束。
刘爱红手一松,大妮儿呲溜下就跑了。她眯着眼睛往前面看,果然看到远处走来的高个男人,手里提着只尾巴艳丽的野鸡。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把弟弟看好的,再也不偷摸出去玩了。”
“哦,也不是我岳父岳母啊!”赵翎扔下这句话,对看热闹的人们点点头,直接走了。
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拳,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跑动时,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两臂自然摆动。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姿势和一般人跑步的姿势不一样,或许和他的职业有关,但他怎么去想,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
也没听清刘爱红说什么,他随口嗯了一声。
她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理由合情合理,要是个懂事的,还要亲戚,这鸡不就给她了。至于晚上炖不炖,鸡都杀了,她把肉舀出去,留几根鸡骨头不就行了。再把肉留给小虎吃,正好这孩子馋肉呢。
“人说咱没资格,蠢婆娘。”
“大妮儿才几岁,也就比小虎大两岁而已,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服还要看着小虎,没见过你这么使唤孩子的。”
当然更绚烂的是野鸡尾巴,非常引人注意。
“自己逮的啊?真厉害。”
“我是你婶婶,你还记得不?哎呀,还是小春眼光好,比我强多了,都能逮野鸡呢。这野鸡能有个三斤吧?”
旁边有人拉了下刘爱红,指着不远处走过来的赵翎。
刘爱红扯着嗓子怒吼,“我是你婶婶。”
刘爱红和苏望山正下工,混在人群中的她提着大妮儿的耳朵,那耳垂被扯得通红,大妮儿疼得眼泪鼻涕一块往下淌。
他答应过要对苏小春负责,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知道苏小春很瘦弱,脸色也不好看。但家里条件实在不好,这几天下来,除了三只母鸡勉勉强强一天下一两个蛋,其余可吃的东西都快要见底了。
刘爱红之前没太注意到他,虽然扫了那么几眼,印象里他病恹恹的。不像现在,站直了高得不行,身板还很壮。穿的就是队里大多数男人穿的粗布做成的黑色短裤短衫,其他人穿普普通通,他穿却不一样,硬朗得很。
见她实在可怜,边上也有看不过眼的帮着说话。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那是小春捡来的男人吧?哟,手里还提了只野鸡呢!”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九歌文学】
下次可以考虑做些简易的工具,好过本人蹲守。
“你是谁?”他问。
……
但他也观察了目前所处的环境,洪水肆虐过后,只有小部分粮食还在,这部分粮食哪怕分下来,全生产队这么多户人家,还是不够吃的。养牲口种菜又都是有定量的,不允许超出,超出就是薅资本主义羊毛。
“富贵,你这个小伙子怎么这么没礼貌,看到人都不知道叫一句?”
“野鸡这种能飞的家伙都能抓到,还没□□呢!”
所以面对刘爱红,他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走过。手里提着的野鸡倒是嘎了一声,稍微扑腾了下,只是在他铁爪下,再怎么扑腾都是徒劳。
……
被激得一上头,刘爱红挤开人群,“去就去。”
刘爱红的话说得忒不要脸,后面过来看热闹的人们都想骂她不要脸了。鸡到她手里还有小春吃的?想得美呢。
赵翎冷冷的瞥着试图从地上爬起来,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刘爱红。
刘爱红眼睛一横,凶巴巴说回去,“不舍得你把她带回去养啊?她不干活要我来干?我不挣工分她能吃饱肚子?”
赵翎点点头,“那你可以不用招待,等你家有好东西了,我们一定到。”
“那你去要啊,看人家给不给?”
迎面而来一个笑得谄媚的中年女人时,他并没有认出来是小春婶婶。
大家都羡慕得很,这几天哪家不是勒紧了裤腰带吃喝,偏偏他们除了会种地,整个生产队就没一个能打猎的。眼瞅着赵翎提着只野鸡回来,晚上就能鸡肉喝鸡汤,谁不眼热啊。
赵翎并不觉得自己提着只野鸡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实际上他心里正在懊恼今天错失的几次机会,原本不是一只野鸡的,应该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可惜他心急了点,只抓到了一只。
有人憋不住笑了起来,看着刘爱红僵硬转黑的脸,别提多高兴了。
] “你把小春得罪那么狠,人家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了咯。”
向阳生产大队依山傍水,只是山都不高,较为平缓。这种山不会有老虎之类的凶猛猎物,却容易出现野鸡野兔等小动物。
有人见刘爱红眼巴巴看着,就乐意看她难受,故意挤兑她。
刘爱红见他应了自己,心说这是个识趣的,赶紧说明来意,“上回闹得不太好看,其实我就是放心不下小春,想给她找个好人家。毕竟那孩子脑子不好,傻的。现在有你这么能干的照顾她,我是放心了。你看要不今晚你和小春到我那吃饭,就是我家没啥好招待的,刚好你逮了只,我拿去把这鸡炖了,咱一家人好好吃一顿。”
不答应吧,人毕竟是亲婶婶,小春是傻的,敢跟她闹。可你只是小春男人,对亲婶婶肯定要尊重的。不答应吧,多少有点不会做人了。
他咬牙切齿用力扯着刘爱红胳膊。
旁人笑得越大声,刘爱红脸就越黑,她气得上手就要去抢野鸡。
赵翎没像他们想的那样给出反应,他只是疑惑的皱了皱眉。
刘爱红厚着脸皮笑,“那不是婶婶家没好东西,只能这样了。”
沿着生产大队不停的跑,一直跑到中午,汗流浃背的感觉让他直呼过瘾。
从山上提着一只野鸡下来时,太阳已经西沉。大片绚丽晚霞晕染着天空,瑰丽而绚烂。
尘土飞扬中是刘爱红的哀嚎。
她爬起来就想去追,被一直隐在人群中的苏望山蹿出来抓住。
对于他和苏小春目前的状态,只有打猎才能最快获得回报。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发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你招待我们,用我抓的鸡?”
赵翎认为,抛开必要的上工挣工分,他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苏小春跟着自己饿肚子。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眼看他走远,刘爱红眨眨眼睛,“什,什么意思?”
刘爱红哼一声,“我怎么也是小春亲婶婶,一家人,但凡是懂点事,也得分我半只鸡。”
赵翎被拦住去路,闻言默不作声的看了她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冷淡如金石嗓音响起,“你有事?”
“噗嗤。”
她上手抢自然是抢不过赵翎的,只见他轻飘飘往边上一步,刘爱红收势不足直直扑倒在地上,噗通好大一声。
“你这孩子,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了,我好好说要招待你们,你非要把话讲难看了是不是?鸡给我,就当是你孝敬我们了。”
做好午饭给苏小春送去,下午的他很自然的跑去了自己观察过的山上。
赵翎看了眼天色,下工了,小春肯定也饿。
然而她设想挺好,就是没料到,赵翎完全不理他。
可不是,招待人家用人家逮的鸡,到底是谁招待谁啊。刘爱红这个臭不要脸也碰到个铁板,偏偏人家还只是阐述个事实。甚至你有好东西招待的时候,他们是可以去的。
再看他的脸,是清俊的,明明没啥表情,却无端透出一股凛然冷冽的感觉,还挺吓人。
众人眼神闪烁,都想看看小春捡来的男人要如何应对。
刘爱红转个身追上去,没好气的指责。
“刘爱红,你之前还想把小春卖给刘铁牛,说想小春以后不缺吃喝。看看,人家自己捡的男人也能打猎呢,照样不缺肉吃。”
刘爱红都打好了词,比如先热情喊他一声,再哄一哄,识趣点的话,不就得叫他们一起去吃鸡喝汤。好歹也是亲戚,都在一个生产队,苏小春她不长脑子说不通,这个富贵总长了脑子吧?他一个逃难来的得清楚自己的地位,想融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刘爱红脖颈莫名的有点凉,她眼馋的看了眼这只野鸡。挺肥的,不管是炒了还是炖着都香。想着想着她口水都要出来了,赶紧砸吧砸吧嘴,扬起个笑脸。
目前为止,他认识的人仅限于隔壁李秋萍一家,以及晒谷场的朱玲和赵慧莲。不过这种认识,也只有几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交流,多数以他的嗯尴尬结束。
刘爱红手一松,大妮儿呲溜下就跑了。她眯着眼睛往前面看,果然看到远处走来的高个男人,手里提着只尾巴艳丽的野鸡。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把弟弟看好的,再也不偷摸出去玩了。”
“哦,也不是我岳父岳母啊!”赵翎扔下这句话,对看热闹的人们点点头,直接走了。
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拳,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跑动时,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两臂自然摆动。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姿势和一般人跑步的姿势不一样,或许和他的职业有关,但他怎么去想,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
也没听清刘爱红说什么,他随口嗯了一声。
她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理由合情合理,要是个懂事的,还要亲戚,这鸡不就给她了。至于晚上炖不炖,鸡都杀了,她把肉舀出去,留几根鸡骨头不就行了。再把肉留给小虎吃,正好这孩子馋肉呢。
“人说咱没资格,蠢婆娘。”
“大妮儿才几岁,也就比小虎大两岁而已,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服还要看着小虎,没见过你这么使唤孩子的。”
当然更绚烂的是野鸡尾巴,非常引人注意。
“自己逮的啊?真厉害。”
“我是你婶婶,你还记得不?哎呀,还是小春眼光好,比我强多了,都能逮野鸡呢。这野鸡能有个三斤吧?”
旁边有人拉了下刘爱红,指着不远处走过来的赵翎。
刘爱红扯着嗓子怒吼,“我是你婶婶。”
刘爱红和苏望山正下工,混在人群中的她提着大妮儿的耳朵,那耳垂被扯得通红,大妮儿疼得眼泪鼻涕一块往下淌。
他答应过要对苏小春负责,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知道苏小春很瘦弱,脸色也不好看。但家里条件实在不好,这几天下来,除了三只母鸡勉勉强强一天下一两个蛋,其余可吃的东西都快要见底了。
刘爱红之前没太注意到他,虽然扫了那么几眼,印象里他病恹恹的。不像现在,站直了高得不行,身板还很壮。穿的就是队里大多数男人穿的粗布做成的黑色短裤短衫,其他人穿普普通通,他穿却不一样,硬朗得很。
见她实在可怜,边上也有看不过眼的帮着说话。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那是小春捡来的男人吧?哟,手里还提了只野鸡呢!”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九歌文学】
下次可以考虑做些简易的工具,好过本人蹲守。
“你是谁?”他问。
……
但他也观察了目前所处的环境,洪水肆虐过后,只有小部分粮食还在,这部分粮食哪怕分下来,全生产队这么多户人家,还是不够吃的。养牲口种菜又都是有定量的,不允许超出,超出就是薅资本主义羊毛。
“富贵,你这个小伙子怎么这么没礼貌,看到人都不知道叫一句?”
“野鸡这种能飞的家伙都能抓到,还没□□呢!”
所以面对刘爱红,他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走过。手里提着的野鸡倒是嘎了一声,稍微扑腾了下,只是在他铁爪下,再怎么扑腾都是徒劳。
……
被激得一上头,刘爱红挤开人群,“去就去。”
刘爱红的话说得忒不要脸,后面过来看热闹的人们都想骂她不要脸了。鸡到她手里还有小春吃的?想得美呢。
赵翎冷冷的瞥着试图从地上爬起来,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刘爱红。
刘爱红眼睛一横,凶巴巴说回去,“不舍得你把她带回去养啊?她不干活要我来干?我不挣工分她能吃饱肚子?”
赵翎点点头,“那你可以不用招待,等你家有好东西了,我们一定到。”
“那你去要啊,看人家给不给?”
迎面而来一个笑得谄媚的中年女人时,他并没有认出来是小春婶婶。
大家都羡慕得很,这几天哪家不是勒紧了裤腰带吃喝,偏偏他们除了会种地,整个生产队就没一个能打猎的。眼瞅着赵翎提着只野鸡回来,晚上就能鸡肉喝鸡汤,谁不眼热啊。
赵翎并不觉得自己提着只野鸡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实际上他心里正在懊恼今天错失的几次机会,原本不是一只野鸡的,应该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可惜他心急了点,只抓到了一只。
有人憋不住笑了起来,看着刘爱红僵硬转黑的脸,别提多高兴了。
暂未分类相关阅读More+
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曹家大小姐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