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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玥穿着厚重的毛呢大衣,脖颈间蜷了块围巾,她护在喻星炀身前,坚定映在瞳孔里,没说一句话。
说完,又补充了句:“仅此而已。”
这种旖旎缱绻的误会在她耳朵里无限放大,几至耳鸣。
声音从胸腔里冒出来:“抓紧了。”
线条紧实,触感分明。
Chapter.14
他往后一倒,一压,一倒轻松躲过他的束缚,喻星炀斜眼睨向他,孔雀开屏,语气轻蔑:“路明严,你也不过如此。”
抬头望天。
这种邻里见面的场景,让她倍感温馨:“她好像很精神。”
就听她茫然又尴尬的为自己洗刷冤屈:“奶奶,您误会了,我们只是同学,他带我去买个东西。”
“你笑什么?”
咻地一下,飞驰而过——
见状,喻星炀压着嗓子闷笑一声:“对,只是同学。”
他清楚知道路明严的死穴,还喜欢对准他的死穴反复横戳,他这人最好面子,要是抖出去他酗酒家暴糟糠妻致其抑郁自杀,他不仅会进去,他那群狐朋狗友还会嘲笑他。
“没事,你忙吧,我可以等,反正今天我很闲。”
时玥偏头看过去,喻星炀伸了个懒腰,已经签名签到麻木了,似乎没注意到她:“本子呢?你是要签到衣服上?”
懒得提。
她带着诸多疑问,想要开口,他的腹腔动了下:“我回家拿个东西,有空等吗?”
“哈哈,哈哈,行,只是同学,那奶奶我先走了,我儿子晚上回来,我要给他烧一大桌子菜。”老奶奶背影远去,欢欢喜喜的在街上遛弯。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才会让他一个全国百强的执行董事原形毕露,这就是本性。
太远了,太模糊了。
这一带人都知道。
若不是舅妈生前反复横说,让一切随风去吧,他可能早就抖出去了。
周围人来人往,人声鼎沸。
光线刺眼,喻星炀伸手挡住光线:“她儿子五年前就去世了,死在回家当天,那天起她就老年痴呆了,记忆里她每天都在重复着那天,等他儿子回来。”
只不过他为什么会来这?
她却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坐上他的车。
他眼里只有钱和权,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早已把他的人生安排的严丝合缝,作为他事业的垫脚石。
比雾霾天还不可视物。
身体一下又一下,她的声音很低,是从胸腔发出来的,她说:“小罗啊,连小喻都有女朋友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啊?”
她抱在怀里,她歪歪斜斜的套在头上,绑带系在下巴上,锁扣紧紧扣住。
她今天溜弯回来看见时玥跟喻星炀停在门口,打声招呼:“小喻,你怎么回来了呀?”
时玥下楼的时候,喻星炀正百无聊赖的搭在摩托上玩手机,姿态散漫。
他补充一句:“很快。”
“是吧,舅舅?”喻星炀挑了下眉,加重了“舅舅”两个字,语气难以捉摸,“说吧,东西放哪了。”
路明严大脑宕机,他握起酒瓶指向她:“你他妈又是谁?”
头盔有些大。
地上散落着破碎的酒瓶,玻璃渣在地上乱敞,酒汁顺着地缝淌过来。
身后凭空抡出一只小熊书包,朝他重重砸下!
不过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人一旦有钱就容易忘本,或许是骨子里本质就是畜生。
抬眸撞进了时玥的眼睛里。
她坐上他的摩托,脸部贴上脊背,淡淡又熟悉的乌木香在鼻腔冲撞,双手不知如何安放。
当头棒喝,时玥心跳都快停摆。
鹤发鸡皮,干枯的手搭在背后,目光朝时玥逡巡:“这是你女朋友吗?”
屡不见成功还被他嘲讽,怒火烧上心头,他气急败坏从地上抡起一个酒瓶重重砸向他脑门。
很长一段时间,被人称之为凤凰男,就连舅妈死后,也一直有人旧事重提,这算是他的脊梁骨。< 而喻星炀自小到大花销用的都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他对于他来说只是监护人的名头。
“我没花过你一分钱。”
感觉这一带跟她家那带好像喔。
他发了疯冲过来抓他的手臂,挠他的头发,抡他脖颈。
十二月的南城,充斥着寒风,空气质量不好,颗粒感很重。
门口没有快递堆,附近一带偏,也没什么快递柜,他拨通快递员电话,快递员说是溜缝丢里面了。
书包是浅蓝色的,很轻没放几本书,书包外的小熊挂件因巨大的拉扯力被扯断。
“没什么,”她抿唇忍着笑说,“就是觉得,你名字签的很好看。”
推门进去看,隔着门缝,他闻到了一簇熟悉的、黏腻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细长的拐杖拄着地面,弯腰佝偻的行走,因为是雾霾天,微弱的光线笼在身上。
路明严一拳、又一拳挥来。
这里没有记忆里的耀眼光线,只有沙粒砸在脸上,一下、又一下。
她当然不介意等,这次本来就是他带着她去买数位板,受益者是她,跟他多一会儿独处机会,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幸运了。
狂风砸在脸上,心跳在这一刻剥离躯壳,她紧闭眼睛,感受这前所未有的刺激与紧张。
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绝无可能接受这样的交易,不知道还以为他下海当鸭。他当即掐断,磨得烦了干脆给人拉黑,悠哉悠哉在学校里当他的年级大佬。
相处那么多年了,喻星炀当然知道他口中的资本是什么。
前段时间红炉镇秋游,电话数次拨过来,安排他跟某集团董事之女见面,说是人家对他很感兴趣,甚至答应人家只要合作,成年后就可以订婚。
有人说疯就疯,发疯的气势还不输路边疯狗。
“不过镇里人都在陪她演,还有人装作她儿子,每天抱她一下,喊她一声妈,她应该还挺开心。”
人间尚有温情在,至少她现在是开心的。
但喻星炀却咻地一下带着她开进了巷子里,巷子跟普通巷子无异,即便雾霾天,卖烧饼的、卖馒头还是络绎接踵。
他长长的“哦”了声,意有所指的露出你知道就好的表情,抡起头盔丢在她的怀里,摩托轰鸣:“上车。”
她站在摩托边,看着他在本子上画了几笔龙飞凤舞的笔迹,忍不住笑了声。
路明严踉跄后退了几步,凭空出现外人,女生长相温软娴静,一言不发,分毫不像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眼神瞬间冷了几度,他拍开门。
她紧紧的扣住他的腰,一点也不敢松,他很瘦,但她是能感受到他腹部是有肌肉的。
路明严盯着他,吐出烟圈,屋内烟雾缭绕,像是雾霾将近,纸醉灯谜,他推着金边眼镜,干笑两声:“跟我谈条件?那你说说,你有什么资本跟我谈条件。”
“谁是白眼狼,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冷笑了声,斜眼睨他,仿佛在看什么脏东西,“毕竟……”
路明严能白手起家启动资金靠的是他老婆,也就是他舅妈——顾沅。
院子老旧,藤蔓挂在门栏上。
“……哎。”
他从未想过这一刻会出现一个女生,掌心温热,拽着他的手腕冲出院落。
啧,算了。
路明严还在为她的出现恍惚,她伺机捉着他手腕,喻星炀同样愣怔片秒。
“呦,还知道回来呢……”发出声音的是沙发上的中年男人,他吞吐烟圈,“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养出了个白眼狼。”
烟酒并存,屋内烟雾缭绕。
有时会有几位女生议论着围上来要签名,他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拒绝,很自然的接受追捧,抬手签上他那大名。
她看着吴奶奶的背影,她在年轻时应该很漂亮吧,只是她好像被岁月砸弯了腰。
“我先回去拿东西。”喻星炀从兜里摸出串钥匙,插进锁孔,“在这等我。”
时玥靠在摩托上,乖巧的应了声:“好。”
隔壁住了位老奶奶,姓吴。
“她老年痴呆五年了。”喻星炀倚靠在墙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把玩打火机,语气平平。
时玥偏过头,怔道:“啊?这也不像啊……”
眼眶微微泛酸,可怜又温暖。
喻星炀没有还手,只是伸手接住他疯狗行为,毕竟舅妈生前苦口婆心的劝说过让他跟他好好过,他不会揍他,但并不代表他会任他摆布。
“我劝你适可而止。”喻星炀双手埋进兜里,不骄不躁,“不然我把你的好事捅出去,可别后悔。”
一连说了这么多,她红着耳朵,感觉像在欲盖弥彰。
他没来得及说话。
砰——
他从十岁父母去世就跟舅妈住在这,这里住了三年,别墅区四年。
这句话时玥没听见。
人来人往,唯独只有她能坐上他的车。
“畜生!”路明严被戳中死穴,他大喝一声,气急败坏道,“今天不打死你老子就不叫路明严!”
少年嗯了声,摩托轰地停在了四合院前,四合院外樟树作为行道树一排连亘一排,连片的叶子挡住微弱的光线。
毕竟,他在不喝酒的时候,还挺会装的。
当年路明严白手起家后才搬过去,可以说,这里的三年是他童年生活最幸福的三年。
《别装[娱乐圈]》
] 时玥穿着厚重的毛呢大衣,脖颈间蜷了块围巾,她护在喻星炀身前,坚定映在瞳孔里,没说一句话。
说完,又补充了句:“仅此而已。”
这种旖旎缱绻的误会在她耳朵里无限放大,几至耳鸣。
声音从胸腔里冒出来:“抓紧了。”
线条紧实,触感分明。
Chapter.14
他往后一倒,一压,一倒轻松躲过他的束缚,喻星炀斜眼睨向他,孔雀开屏,语气轻蔑:“路明严,你也不过如此。”
抬头望天。
这种邻里见面的场景,让她倍感温馨:“她好像很精神。”
就听她茫然又尴尬的为自己洗刷冤屈:“奶奶,您误会了,我们只是同学,他带我去买个东西。”
“你笑什么?”
咻地一下,飞驰而过——
见状,喻星炀压着嗓子闷笑一声:“对,只是同学。”
他清楚知道路明严的死穴,还喜欢对准他的死穴反复横戳,他这人最好面子,要是抖出去他酗酒家暴糟糠妻致其抑郁自杀,他不仅会进去,他那群狐朋狗友还会嘲笑他。
“没事,你忙吧,我可以等,反正今天我很闲。”
时玥偏头看过去,喻星炀伸了个懒腰,已经签名签到麻木了,似乎没注意到她:“本子呢?你是要签到衣服上?”
懒得提。
她带着诸多疑问,想要开口,他的腹腔动了下:“我回家拿个东西,有空等吗?”
“哈哈,哈哈,行,只是同学,那奶奶我先走了,我儿子晚上回来,我要给他烧一大桌子菜。”老奶奶背影远去,欢欢喜喜的在街上遛弯。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才会让他一个全国百强的执行董事原形毕露,这就是本性。
太远了,太模糊了。
这一带人都知道。
若不是舅妈生前反复横说,让一切随风去吧,他可能早就抖出去了。
周围人来人往,人声鼎沸。
光线刺眼,喻星炀伸手挡住光线:“她儿子五年前就去世了,死在回家当天,那天起她就老年痴呆了,记忆里她每天都在重复着那天,等他儿子回来。”
只不过他为什么会来这?
她却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坐上他的车。
他眼里只有钱和权,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早已把他的人生安排的严丝合缝,作为他事业的垫脚石。
比雾霾天还不可视物。
身体一下又一下,她的声音很低,是从胸腔发出来的,她说:“小罗啊,连小喻都有女朋友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啊?”
她抱在怀里,她歪歪斜斜的套在头上,绑带系在下巴上,锁扣紧紧扣住。
她今天溜弯回来看见时玥跟喻星炀停在门口,打声招呼:“小喻,你怎么回来了呀?”
时玥下楼的时候,喻星炀正百无聊赖的搭在摩托上玩手机,姿态散漫。
他补充一句:“很快。”
“是吧,舅舅?”喻星炀挑了下眉,加重了“舅舅”两个字,语气难以捉摸,“说吧,东西放哪了。”
路明严大脑宕机,他握起酒瓶指向她:“你他妈又是谁?”
头盔有些大。
地上散落着破碎的酒瓶,玻璃渣在地上乱敞,酒汁顺着地缝淌过来。
身后凭空抡出一只小熊书包,朝他重重砸下!
不过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人一旦有钱就容易忘本,或许是骨子里本质就是畜生。
抬眸撞进了时玥的眼睛里。
她坐上他的摩托,脸部贴上脊背,淡淡又熟悉的乌木香在鼻腔冲撞,双手不知如何安放。
当头棒喝,时玥心跳都快停摆。
鹤发鸡皮,干枯的手搭在背后,目光朝时玥逡巡:“这是你女朋友吗?”
屡不见成功还被他嘲讽,怒火烧上心头,他气急败坏从地上抡起一个酒瓶重重砸向他脑门。
很长一段时间,被人称之为凤凰男,就连舅妈死后,也一直有人旧事重提,这算是他的脊梁骨。< 而喻星炀自小到大花销用的都是父母留下的遗产,他对于他来说只是监护人的名头。
“我没花过你一分钱。”
感觉这一带跟她家那带好像喔。
他发了疯冲过来抓他的手臂,挠他的头发,抡他脖颈。
十二月的南城,充斥着寒风,空气质量不好,颗粒感很重。
门口没有快递堆,附近一带偏,也没什么快递柜,他拨通快递员电话,快递员说是溜缝丢里面了。
书包是浅蓝色的,很轻没放几本书,书包外的小熊挂件因巨大的拉扯力被扯断。
“没什么,”她抿唇忍着笑说,“就是觉得,你名字签的很好看。”
推门进去看,隔着门缝,他闻到了一簇熟悉的、黏腻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细长的拐杖拄着地面,弯腰佝偻的行走,因为是雾霾天,微弱的光线笼在身上。
路明严一拳、又一拳挥来。
这里没有记忆里的耀眼光线,只有沙粒砸在脸上,一下、又一下。
她当然不介意等,这次本来就是他带着她去买数位板,受益者是她,跟他多一会儿独处机会,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幸运了。
狂风砸在脸上,心跳在这一刻剥离躯壳,她紧闭眼睛,感受这前所未有的刺激与紧张。
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绝无可能接受这样的交易,不知道还以为他下海当鸭。他当即掐断,磨得烦了干脆给人拉黑,悠哉悠哉在学校里当他的年级大佬。
相处那么多年了,喻星炀当然知道他口中的资本是什么。
前段时间红炉镇秋游,电话数次拨过来,安排他跟某集团董事之女见面,说是人家对他很感兴趣,甚至答应人家只要合作,成年后就可以订婚。
有人说疯就疯,发疯的气势还不输路边疯狗。
“不过镇里人都在陪她演,还有人装作她儿子,每天抱她一下,喊她一声妈,她应该还挺开心。”
人间尚有温情在,至少她现在是开心的。
但喻星炀却咻地一下带着她开进了巷子里,巷子跟普通巷子无异,即便雾霾天,卖烧饼的、卖馒头还是络绎接踵。
他长长的“哦”了声,意有所指的露出你知道就好的表情,抡起头盔丢在她的怀里,摩托轰鸣:“上车。”
她站在摩托边,看着他在本子上画了几笔龙飞凤舞的笔迹,忍不住笑了声。
路明严踉跄后退了几步,凭空出现外人,女生长相温软娴静,一言不发,分毫不像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眼神瞬间冷了几度,他拍开门。
她紧紧的扣住他的腰,一点也不敢松,他很瘦,但她是能感受到他腹部是有肌肉的。
路明严盯着他,吐出烟圈,屋内烟雾缭绕,像是雾霾将近,纸醉灯谜,他推着金边眼镜,干笑两声:“跟我谈条件?那你说说,你有什么资本跟我谈条件。”
“谁是白眼狼,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冷笑了声,斜眼睨他,仿佛在看什么脏东西,“毕竟……”
路明严能白手起家启动资金靠的是他老婆,也就是他舅妈——顾沅。
院子老旧,藤蔓挂在门栏上。
“……哎。”
他从未想过这一刻会出现一个女生,掌心温热,拽着他的手腕冲出院落。
啧,算了。
路明严还在为她的出现恍惚,她伺机捉着他手腕,喻星炀同样愣怔片秒。
“呦,还知道回来呢……”发出声音的是沙发上的中年男人,他吞吐烟圈,“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养出了个白眼狼。”
烟酒并存,屋内烟雾缭绕。
有时会有几位女生议论着围上来要签名,他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拒绝,很自然的接受追捧,抬手签上他那大名。
她看着吴奶奶的背影,她在年轻时应该很漂亮吧,只是她好像被岁月砸弯了腰。
“我先回去拿东西。”喻星炀从兜里摸出串钥匙,插进锁孔,“在这等我。”
时玥靠在摩托上,乖巧的应了声:“好。”
隔壁住了位老奶奶,姓吴。
“她老年痴呆五年了。”喻星炀倚靠在墙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把玩打火机,语气平平。
时玥偏过头,怔道:“啊?这也不像啊……”
眼眶微微泛酸,可怜又温暖。
喻星炀没有还手,只是伸手接住他疯狗行为,毕竟舅妈生前苦口婆心的劝说过让他跟他好好过,他不会揍他,但并不代表他会任他摆布。
“我劝你适可而止。”喻星炀双手埋进兜里,不骄不躁,“不然我把你的好事捅出去,可别后悔。”
一连说了这么多,她红着耳朵,感觉像在欲盖弥彰。
他没来得及说话。
砰——
他从十岁父母去世就跟舅妈住在这,这里住了三年,别墅区四年。
这句话时玥没听见。
人来人往,唯独只有她能坐上他的车。
“畜生!”路明严被戳中死穴,他大喝一声,气急败坏道,“今天不打死你老子就不叫路明严!”
少年嗯了声,摩托轰地停在了四合院前,四合院外樟树作为行道树一排连亘一排,连片的叶子挡住微弱的光线。
毕竟,他在不喝酒的时候,还挺会装的。
当年路明严白手起家后才搬过去,可以说,这里的三年是他童年生活最幸福的三年。
《别装[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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