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会写毛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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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您真是我大乾之奇才呀!创作诗句脱口而出,想必在下一轮的比斗大会中,我大乾也必定会胜券在握。”
而此刻,林轩看到桌案上,摆放着的那张,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纸张,长叹了一口气。
他无法想象林轩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怎么顷刻之间,就能脱口而出一首绝佳之作。
“殿下,您现在是不是不太清楚,您该做一幅什么样的画才能击败大魏?”
在两个人极其默契的配合下,林轩又创作了另外一首绝世佳作。
总之他这个人和学习扯不上任何关系,虽然之前林轩大展拳脚,让大乾自愧不如,但和林轩接触密切的王安然,仍旧觉得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殿下,您还有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您能文能武,小臣之前真的是低估您了。”
大乾国科技不太发达的时代,这时候能把纸张提炼成浅黄色,已经是很高级的了。
说王安然低估,就连乾帝以及满朝文武,任何一名官员都觉着那林轩就是个废物。
国之希望都寄托在了林轩身上,林轩成为了满朝文武以及乾帝所瞩目的目光。
所有人对他都是一副放任自由的姿态,他成为了整个皇宫里最难以管教的那个人。
他乃当朝二皇子,和之前那个废物二皇子有着天壤之别。
一番马屁,拍完之后,王安然便看到了林轩挥毫泼墨的那行小字。
提高国家武器实力,对他来说才是最主要的,但他还真的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能穿越到,平行时空的大乾,在这里利用他所学过的文化知识,来一击打败大魏。
王安然听到这里,人瞬间呆若木鸡,不做任何表情的王安然直愣愣的看着林轩。
可现在让他拿起毛笔,在纸张上挥毫泼墨,他又有些迟疑了,毕竟现代文明,早就发展到不再使用毛笔这种,比较原始的书写方式了。
既然王安然这样可信,林轩便直接毫不遮掩地,把自己不会毛笔这件事说了出来。
写字好像成为了远古以前的事,林轩早就把提笔写字这件事,给忘得个一干二净。
但现在的环境也只不过如此,林轩无可奈何,别无选择,把墨宝放在了砚台上,滴了几滴水,便开始挥毫泼墨。
毕竟王安然他们都知道,他们所认识的二皇子林轩就是个不学无术,顽劣成性的骄惯皇子。
“殿下,如果您有什么困境的话,可以和老夫说,老夫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你。”
不远处,一张暗黄色的茶几映入到林轩眼帘,桌子上摆放着一张,浅黄色的纸张。
林轩总不能当着王安然的面,说自己不会用毛笔这件事吧,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平日里,窝在他的实验室里,他最喜欢做的就是研究各种各样的军事设备。
王安然真的是难掩心中激动,目光一面扫视,一面朗读着林轩所创作的这首佳作。
墨宝握于手中,林轩迫不及待的便要大显身手。
他林轩一朝穿越,绝对会让以前那个废物蛋二皇子,发生质的改变。
上一轮的诗文大会,对林轩来说,信手拈来。
林轩在与大乾的诗斗大会上,给大乾国争得了颜面,所有人对林轩都是刮目相看。
这对林轩来说轻而易举,不存在任何难题。
生活在蓝星,林轩虽然是个军械专家,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挥毫泼墨的人。
林轩不单单学会了如何使用毛笔字,又把一首后朝诗人所创作的诗句,写在了这张白纸上。
只不过是不会写毛笔字而已,这又算得了什么,王安然稳健步子来到林轩身边。
王安然看上去是一副老实人模样,不会胡言乱语嚼舌根。
作为大乾国被寄予厚望的人,林轩怎么能让大乾国丢脸呢!
两个人同时发力,林轩感觉自己已经体会到了王安然的用力挥笔。
林轩上学的时候,虽然练得一手好字,但他自从工作之后,最习惯使用的就是用手机来沟通。
西宫景阳殿,林轩刚一走进大殿之内,便急忙将他的墨宝拿了出来。
大家都等着林轩再扳回一局,期待着大乾能够赢过大乾。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先是鞠躬行了一礼,随后,右手握住了林轩的手臂。
在他迟疑地举着毛笔,不知道该落在哪个方位时,跟着他一同来到景阳殿的王安然,用一副呆萌的表情凝视着林轩。
对于王安然来说,林轩用不好毛笔这件事也不足为奇,他这个人平日里也不常在书院里呆着,喜欢做的事,除了是打猎,就是游山玩水。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二皇子,你、你……”
刚劲有力,很有大家之风范,甚至可以与前朝的王羲之相比拟。
王安然又流露出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惊讶表情,他崇拜林轩,已经把林轩当成了他最仰慕的人。
毕竟里面的诗词歌句,都是林轩上初中高中的时候,老师硬着头皮逼着他强背下来的。
大家看到他都会避而远之,但直至比斗大会开始之后,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这种纸张对于现代人的林轩来说还是比较粗糙的,纸张之中夹杂着很多杂质,对他的创作会产生极大影响。
没有读过这首小诗的王安然,整个人都是一副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表情。
可不会用毛笔这件事,还真的是挺尴尬的,毕竟在大乾国有点身份和地位的人都会用毛笔。
他这手握毛笔,不知道该落在哪里,一下子便让王安然清楚了林轩的困境。
这首脍炙人口的小诗,把夏日美景展现的淋漓尽致,晴天柔和的风光都被林轩写在了这首小诗上,王安然看到这首小诗都忍不住的赞叹连连。
“王大人,听说挥毫泼墨也是件难事,不如你来教教我。”
“怎么?我忘了毛笔怎么用毛笔字?该怎么写不行吗?”
] “殿下,您真是我大乾之奇才呀!创作诗句脱口而出,想必在下一轮的比斗大会中,我大乾也必定会胜券在握。”
而此刻,林轩看到桌案上,摆放着的那张,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纸张,长叹了一口气。
他无法想象林轩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怎么顷刻之间,就能脱口而出一首绝佳之作。
“殿下,您现在是不是不太清楚,您该做一幅什么样的画才能击败大魏?”
在两个人极其默契的配合下,林轩又创作了另外一首绝世佳作。
总之他这个人和学习扯不上任何关系,虽然之前林轩大展拳脚,让大乾自愧不如,但和林轩接触密切的王安然,仍旧觉得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殿下,您还有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您能文能武,小臣之前真的是低估您了。”
大乾国科技不太发达的时代,这时候能把纸张提炼成浅黄色,已经是很高级的了。
说王安然低估,就连乾帝以及满朝文武,任何一名官员都觉着那林轩就是个废物。
国之希望都寄托在了林轩身上,林轩成为了满朝文武以及乾帝所瞩目的目光。
所有人对他都是一副放任自由的姿态,他成为了整个皇宫里最难以管教的那个人。
他乃当朝二皇子,和之前那个废物二皇子有着天壤之别。
一番马屁,拍完之后,王安然便看到了林轩挥毫泼墨的那行小字。
提高国家武器实力,对他来说才是最主要的,但他还真的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能穿越到,平行时空的大乾,在这里利用他所学过的文化知识,来一击打败大魏。
王安然听到这里,人瞬间呆若木鸡,不做任何表情的王安然直愣愣的看着林轩。
可现在让他拿起毛笔,在纸张上挥毫泼墨,他又有些迟疑了,毕竟现代文明,早就发展到不再使用毛笔这种,比较原始的书写方式了。
既然王安然这样可信,林轩便直接毫不遮掩地,把自己不会毛笔这件事说了出来。
写字好像成为了远古以前的事,林轩早就把提笔写字这件事,给忘得个一干二净。
但现在的环境也只不过如此,林轩无可奈何,别无选择,把墨宝放在了砚台上,滴了几滴水,便开始挥毫泼墨。
毕竟王安然他们都知道,他们所认识的二皇子林轩就是个不学无术,顽劣成性的骄惯皇子。
“殿下,如果您有什么困境的话,可以和老夫说,老夫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你。”
不远处,一张暗黄色的茶几映入到林轩眼帘,桌子上摆放着一张,浅黄色的纸张。
林轩总不能当着王安然的面,说自己不会用毛笔这件事吧,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平日里,窝在他的实验室里,他最喜欢做的就是研究各种各样的军事设备。
王安然真的是难掩心中激动,目光一面扫视,一面朗读着林轩所创作的这首佳作。
墨宝握于手中,林轩迫不及待的便要大显身手。
他林轩一朝穿越,绝对会让以前那个废物蛋二皇子,发生质的改变。
上一轮的诗文大会,对林轩来说,信手拈来。
林轩在与大乾的诗斗大会上,给大乾国争得了颜面,所有人对林轩都是刮目相看。
这对林轩来说轻而易举,不存在任何难题。
生活在蓝星,林轩虽然是个军械专家,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挥毫泼墨的人。
林轩不单单学会了如何使用毛笔字,又把一首后朝诗人所创作的诗句,写在了这张白纸上。
只不过是不会写毛笔字而已,这又算得了什么,王安然稳健步子来到林轩身边。
王安然看上去是一副老实人模样,不会胡言乱语嚼舌根。
作为大乾国被寄予厚望的人,林轩怎么能让大乾国丢脸呢!
两个人同时发力,林轩感觉自己已经体会到了王安然的用力挥笔。
林轩上学的时候,虽然练得一手好字,但他自从工作之后,最习惯使用的就是用手机来沟通。
西宫景阳殿,林轩刚一走进大殿之内,便急忙将他的墨宝拿了出来。
大家都等着林轩再扳回一局,期待着大乾能够赢过大乾。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先是鞠躬行了一礼,随后,右手握住了林轩的手臂。
在他迟疑地举着毛笔,不知道该落在哪个方位时,跟着他一同来到景阳殿的王安然,用一副呆萌的表情凝视着林轩。
对于王安然来说,林轩用不好毛笔这件事也不足为奇,他这个人平日里也不常在书院里呆着,喜欢做的事,除了是打猎,就是游山玩水。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二皇子,你、你……”
刚劲有力,很有大家之风范,甚至可以与前朝的王羲之相比拟。
王安然又流露出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惊讶表情,他崇拜林轩,已经把林轩当成了他最仰慕的人。
毕竟里面的诗词歌句,都是林轩上初中高中的时候,老师硬着头皮逼着他强背下来的。
大家看到他都会避而远之,但直至比斗大会开始之后,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这种纸张对于现代人的林轩来说还是比较粗糙的,纸张之中夹杂着很多杂质,对他的创作会产生极大影响。
没有读过这首小诗的王安然,整个人都是一副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表情。
可不会用毛笔这件事,还真的是挺尴尬的,毕竟在大乾国有点身份和地位的人都会用毛笔。
他这手握毛笔,不知道该落在哪里,一下子便让王安然清楚了林轩的困境。
这首脍炙人口的小诗,把夏日美景展现的淋漓尽致,晴天柔和的风光都被林轩写在了这首小诗上,王安然看到这首小诗都忍不住的赞叹连连。
“王大人,听说挥毫泼墨也是件难事,不如你来教教我。”
“怎么?我忘了毛笔怎么用毛笔字?该怎么写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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