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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嘭!
“这不是你小时候在山上捡到小圆盘吗?你不是放家里当装饰吗?”陈秀一脸疑惑,他没想到唐百尘连这种东西都带过来了。
《且听尘嚣》
对普通人而言,修炼者是这个世界上不可忤逆的存在,是他们万万得罪不起的。因此,哪怕许多人并未对他们有无礼之举,此刻也纷纷跪地求饶。
二人玩闹间,声音吸引了旁边几个喝酒的男子,当瞥见如花似玉的沈娴坐在那里,几人相视一笑,一同起身朝三人走去。
唐百尘也非嗜杀之人,见众人服软,便带着陈秀等人离开了酒馆。许久之后,小酒馆内的人才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刚刚的醉意也全数消散。
沈娴看见他们人多势众,心里顿时有些害怕,连忙拉住陈秀的手,“陈秀哥哥,我们走吧?”
唐百尘看见陈秀的模样,也是有些惊愕,他不知道为什么陈秀看起来这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随后唐百尘直接在陈秀旁边坐了下来,故意露出一种极为傲慢的表情,“哟,这不是陈秀吗?十五年不见,怎么这么拉了?”
唐百尘起身便是一脚,将那人踹飞出去十米远,躺在地上挣扎了一番,最终还是没能爬起来。
随着唐百尘的呼唤,圆盘亮起一道微弱的光芒,随后一个老者突然从圆盘当中飘了出来。老者一脸褶皱,额前四颗肉痣,成鬼宿之象,但整个人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透明状态。
嘭!
对修炼者而言,一怒之下屠城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难道被屠的城里,所有人都得罪了修炼者吗?
沈娴听到这话,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不准你说陈秀哥哥!”
“吵什么吵?声音那么大,让别人怎么喝酒?”带头的那个男子脸色微红,一脸醉态。
不过这里的路边摊也是有座椅的,三人也不用真的蹲着。
听到这话,陈秀多年的辛酸终于得到了一丝慰藉,而见他如此开心,沈娴顿时有些好奇。
“三灵根?”陈秀眼前一亮,“原来我才是天选之子?!”
世间常规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其余皆为变异灵根。修行对应的功法,才能充分发挥出灵根的优势,否则便会事倍功半。因此,在正式修炼之前,测试灵根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修行一年还不如别人修行十天的成果。
“仙人饶命!仙人饶命!”
“陈秀哥哥,他就是你小时候跟我说过的,你最好的朋友?”
陈秀连忙解释二人的关系,顺便说道了这些年的遭遇,而沈娴见二人似乎很要好,默默坐了回去。
果然主角随便捡个东西都是宝贝!
唐百尘听到这话差点没气死,“你知道腾盛大陆有多大吗?我刚来就一直在找你,路上顺便修炼,但是我硬是找了十五年才找过来!还好当初我有先见之明,在你身上留下了神识印记,能按照印记方位找过来,不然还不知道要找到猴年马月!”
“我靠?为啥你是魂穿过来的?我记得所有人都是身穿的!”
“好了好了,你先放开,一会儿找个人少的地方,再说修炼的事。”
正吃着,唐百尘突然伸手屏蔽了四周的感知,然后
唐百尘差点被呛到,“妈的,你对天赋不佳四个字是选择性失聪啊!”
被称为王老的灵魂体出来后,微微看了陈秀和沈娴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精芒,“他是土木灵根,还夹杂着一丝火灵根。虽说是三灵根,但灵根有杂,天赋不佳,在炼丹一道上或有出路。我这有一部功法,与你倒是相配。”
只是她不理解,陈秀从小到大基本上都待在富牛村,大部分时间,自己也都黏着他,他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唐百尘?
“贱民有眼无珠,得罪了仙人,还望仙人莫要生气!”
唐百尘默默喝着茶水,缓缓说道,“这个东西叫星曜盘,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它带来了。到了浩驰修真界,才知道这是件法宝。王老曾经是一位大能,不知道什么原因陨落了,灵魂寄宿于星曜盘中,吸收了灵气才得以清醒。他见多识广,神通广大,可以帮你测测灵根。”
陈秀有好兄弟在旁边,此时也有了底气,“我好兄弟在这里呢,不知道打主人还得看狗吗?滚!”
“王老。”
陈秀这才放开了他,但他突然想到陈母安排的事,连忙带上唐百尘和沈娴去买东西。
“这啥玩意儿?”陈秀一脸懵圈,难不成这就是天选之人的金手指?
他们害怕被牵连。
唐百尘作为修炼者,身上随便一点东西,也能在凡间卖上天价,他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陈秀的提款机。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陈秀都快哭了,这些年的苦他算是吃够了!
拿出了一个小圆盘。小圆盘直径三寸,有着金色边框,漆黑的盘面闪烁着光芒,看起来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看见唐百尘如此行为,几人更加恼怒,冲上来就要连他一起揍。
另外一个人把脚重重地踏在板凳上,吓得沈娴浑身一颤,“走?打扰了大爷的酒兴,还想走?”
买完东西,陈秀便带着唐百尘去了街边小摊上买了些吃食,虽然唐百尘很想带他们去酒楼里消费,但陈秀说,这样可以找到当年的感觉。
沈娴也被唐百尘的手段吓了一跳,她哪里知道,陈秀哥哥的这位朋友,居然是他们高不可攀的仙人!
“就算不怪你,那这么多年了,你就不知道早点来找我?”
然而下一刻,众人耳边便响起一声清鸣之音,一把飞剑突兀地悬在了众人面前,小酒馆内所有人顿时吓得当场跪倒在地。
听到这话,醉酒的几人也是有了怒气,他们也不再多话,抡起拳头就往陈秀脑袋上砸去。
“逆子!你这是要倒反天罡!我看你已有取死之道!”
陈秀端酒的手微微颤抖,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好大儿唐百尘。
一开始,沈娴还担忧陈秀这样花别人的钱不太好,但看见唐百尘没有丝毫抱怨之后,才明白二人的关系,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 好。
唐百尘瞥了她一眼,随后露出无比惊恐的表情,语气都有些颤抖,“这是你女朋友?不是,她多大呀?她多大?怎么就……我我我嗯?我还呃……这个你也你看起来也才十五啊?怎么就……妈的,畜生!这么小你也下得去手!”
“我靠,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哪一天像刚刚那样解气!太帅了!”陈秀十分开心,抱着唐百尘的大腿,“义父~教人家修炼~”
“不是,他是我的好大儿。”
唐百尘的容貌与曾经相比毫无变化,也不知是否是他穿了长衫的缘故,身上看起来有一种不属于凡夫俗子的气质。
当年他们俩上学的时候,在路边买完东西,就喜欢蹲在路边吃。
唐百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能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那也不怪我,当时是你非要拖。”
] 嘭!
“这不是你小时候在山上捡到小圆盘吗?你不是放家里当装饰吗?”陈秀一脸疑惑,他没想到唐百尘连这种东西都带过来了。
《且听尘嚣》
对普通人而言,修炼者是这个世界上不可忤逆的存在,是他们万万得罪不起的。因此,哪怕许多人并未对他们有无礼之举,此刻也纷纷跪地求饶。
二人玩闹间,声音吸引了旁边几个喝酒的男子,当瞥见如花似玉的沈娴坐在那里,几人相视一笑,一同起身朝三人走去。
唐百尘也非嗜杀之人,见众人服软,便带着陈秀等人离开了酒馆。许久之后,小酒馆内的人才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刚刚的醉意也全数消散。
沈娴看见他们人多势众,心里顿时有些害怕,连忙拉住陈秀的手,“陈秀哥哥,我们走吧?”
唐百尘看见陈秀的模样,也是有些惊愕,他不知道为什么陈秀看起来这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随后唐百尘直接在陈秀旁边坐了下来,故意露出一种极为傲慢的表情,“哟,这不是陈秀吗?十五年不见,怎么这么拉了?”
唐百尘起身便是一脚,将那人踹飞出去十米远,躺在地上挣扎了一番,最终还是没能爬起来。
随着唐百尘的呼唤,圆盘亮起一道微弱的光芒,随后一个老者突然从圆盘当中飘了出来。老者一脸褶皱,额前四颗肉痣,成鬼宿之象,但整个人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透明状态。
嘭!
对修炼者而言,一怒之下屠城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难道被屠的城里,所有人都得罪了修炼者吗?
沈娴听到这话,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不准你说陈秀哥哥!”
“吵什么吵?声音那么大,让别人怎么喝酒?”带头的那个男子脸色微红,一脸醉态。
不过这里的路边摊也是有座椅的,三人也不用真的蹲着。
听到这话,陈秀多年的辛酸终于得到了一丝慰藉,而见他如此开心,沈娴顿时有些好奇。
“三灵根?”陈秀眼前一亮,“原来我才是天选之子?!”
世间常规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其余皆为变异灵根。修行对应的功法,才能充分发挥出灵根的优势,否则便会事倍功半。因此,在正式修炼之前,测试灵根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修行一年还不如别人修行十天的成果。
“仙人饶命!仙人饶命!”
“陈秀哥哥,他就是你小时候跟我说过的,你最好的朋友?”
陈秀连忙解释二人的关系,顺便说道了这些年的遭遇,而沈娴见二人似乎很要好,默默坐了回去。
果然主角随便捡个东西都是宝贝!
唐百尘听到这话差点没气死,“你知道腾盛大陆有多大吗?我刚来就一直在找你,路上顺便修炼,但是我硬是找了十五年才找过来!还好当初我有先见之明,在你身上留下了神识印记,能按照印记方位找过来,不然还不知道要找到猴年马月!”
“我靠?为啥你是魂穿过来的?我记得所有人都是身穿的!”
“好了好了,你先放开,一会儿找个人少的地方,再说修炼的事。”
正吃着,唐百尘突然伸手屏蔽了四周的感知,然后
唐百尘差点被呛到,“妈的,你对天赋不佳四个字是选择性失聪啊!”
被称为王老的灵魂体出来后,微微看了陈秀和沈娴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精芒,“他是土木灵根,还夹杂着一丝火灵根。虽说是三灵根,但灵根有杂,天赋不佳,在炼丹一道上或有出路。我这有一部功法,与你倒是相配。”
只是她不理解,陈秀从小到大基本上都待在富牛村,大部分时间,自己也都黏着他,他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唐百尘?
“贱民有眼无珠,得罪了仙人,还望仙人莫要生气!”
唐百尘默默喝着茶水,缓缓说道,“这个东西叫星曜盘,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它带来了。到了浩驰修真界,才知道这是件法宝。王老曾经是一位大能,不知道什么原因陨落了,灵魂寄宿于星曜盘中,吸收了灵气才得以清醒。他见多识广,神通广大,可以帮你测测灵根。”
陈秀有好兄弟在旁边,此时也有了底气,“我好兄弟在这里呢,不知道打主人还得看狗吗?滚!”
“王老。”
陈秀这才放开了他,但他突然想到陈母安排的事,连忙带上唐百尘和沈娴去买东西。
“这啥玩意儿?”陈秀一脸懵圈,难不成这就是天选之人的金手指?
他们害怕被牵连。
唐百尘作为修炼者,身上随便一点东西,也能在凡间卖上天价,他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陈秀的提款机。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陈秀都快哭了,这些年的苦他算是吃够了!
拿出了一个小圆盘。小圆盘直径三寸,有着金色边框,漆黑的盘面闪烁着光芒,看起来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看见唐百尘如此行为,几人更加恼怒,冲上来就要连他一起揍。
另外一个人把脚重重地踏在板凳上,吓得沈娴浑身一颤,“走?打扰了大爷的酒兴,还想走?”
买完东西,陈秀便带着唐百尘去了街边小摊上买了些吃食,虽然唐百尘很想带他们去酒楼里消费,但陈秀说,这样可以找到当年的感觉。
沈娴也被唐百尘的手段吓了一跳,她哪里知道,陈秀哥哥的这位朋友,居然是他们高不可攀的仙人!
“就算不怪你,那这么多年了,你就不知道早点来找我?”
然而下一刻,众人耳边便响起一声清鸣之音,一把飞剑突兀地悬在了众人面前,小酒馆内所有人顿时吓得当场跪倒在地。
听到这话,醉酒的几人也是有了怒气,他们也不再多话,抡起拳头就往陈秀脑袋上砸去。
“逆子!你这是要倒反天罡!我看你已有取死之道!”
陈秀端酒的手微微颤抖,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好大儿唐百尘。
一开始,沈娴还担忧陈秀这样花别人的钱不太好,但看见唐百尘没有丝毫抱怨之后,才明白二人的关系,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 好。
唐百尘瞥了她一眼,随后露出无比惊恐的表情,语气都有些颤抖,“这是你女朋友?不是,她多大呀?她多大?怎么就……我我我嗯?我还呃……这个你也你看起来也才十五啊?怎么就……妈的,畜生!这么小你也下得去手!”
“我靠,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哪一天像刚刚那样解气!太帅了!”陈秀十分开心,抱着唐百尘的大腿,“义父~教人家修炼~”
“不是,他是我的好大儿。”
唐百尘的容貌与曾经相比毫无变化,也不知是否是他穿了长衫的缘故,身上看起来有一种不属于凡夫俗子的气质。
当年他们俩上学的时候,在路边买完东西,就喜欢蹲在路边吃。
唐百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能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那也不怪我,当时是你非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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