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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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好,科尔曼小姐。邓布利多校长坐在办公桌后的扶手椅上,双眼透过半圆形的眼镜看向我。很高兴能再见到你,虽然我们之前没有过什么交流,不过在我的印象中,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巫。
哈哈哈,莱姆斯也是这么说的。你和莱姆斯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太了解。你很在意他,对吗?
先生,我以为今天你叫我来,是为了说凤凰社的事。
“你也知道这有多危险,那为什么还让我担心?”
“为什么这么说?”
或许——
“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但让你担心并不是我的本意。”
或许……
“想想你刚才说的那个门牌号,仔细回想,把邓布利多和你说的话完整地回想一遍。”
19
真如邓布利多所说,莱姆斯带我来,见到了小天狼星。不过,今天本来的目的也是召开凤凰社的会议,原来他就住在这儿。
除了魔杖,我什么都没拿,给我的父母在客厅留了张字条,便跟着莱姆斯出门了。他说要幻影移形到伦敦,我们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他握着我的手。在旁人看来,我们应该是“啪”地一声就消失了。
我们出现在一块圆形的广场中央,一片凌乱荒芜的草地之间。周围的房屋阴森森的,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好像他在我与邓布利多谈话的时候偷听了一样。邓布利多的确没有只说格里莫广场12号,我记得那是在临走前,他再三对我强调:记住,凤凰社指挥部在格里莫广场12号。我闭上眼睛,专心回想邓布利多对我说这句话时的所有细节。他每一个音调起伏我都还记得:记住,凤凰社指挥部在格里莫广场12号。12号,12号。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我们前方传来。他说,在我回来之前,这里的确是间废屋子。
我一共牵过三次他的手,第一次是他带我幻影移形去了他家,第二次是他送我回伦敦,第三次是现在,又把我带去伦敦。他的手远比我想象的要粗糙,也足够冰凉,简直像握着一只从尸体身上拽下来的断手。我算是知道了,他全身上下的血液循环糟透了。
很好——呃——他和我母亲,过得很不错。
我压低了声音:“格里莫广场12号,对不对?”
“小点声,我听得到就可以了。”
没错。他和夫人莫丽也是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生活永远不要再被邪恶所侵犯。他们是非常意志强大的巫师,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只要他们的家庭成员都活下来。这么一看,是不是就觉得没这么简单了?
好久没有白天来到这里了,之前总是和莱姆斯在下班后来三把扫帚喝上一杯,上一次在白天逛霍格莫德,应该还是我毕业前的事。在霍格沃茨的最后一年,霍格莫德因为小天狼星而人心惶惶,太阳快要落山时,店家就准备好要关门了,所以圣诞节前后,约莫四点就没有人在路上行走。尽管现在也是如此,我的拜访好像有点太早了,永远人头攒动的蜂蜜公爵此时空空荡荡。橱窗里五颜六色的糖果装饰了曾经我的每一个梦,我从不介意复习的时候来一点甜滋滋的味道。
科尔曼小姐,回到了霍格沃茨之后,你好像变得更像一个学生了。他慈祥地笑了。这是一件好事,不需要看起来很消沉。你的父亲,阿尔弗雷德,他还好吗?
“呃——他说——他说——格里莫——”
他看上去比两年前在通缉令上的模样更健康了,但还是掩盖不住阿兹卡班给他带来的风霜。
当然,当然。我看到你的一瞬间,就想到了莱姆斯。只是你更朝气一些,也难怪,他的狼人身份给他带来太多负担。
是的,先生。
周四早上,我假装自己去上班,出了家门后便幻影移形到霍格莫德。
他看起来更为难了。我也开始有点后悔:是啊是啊,弗朗西丝竟然会生气,她不是个温柔的人。
我们暂且假定,你爱的人是你的家人,那这只是一个属于常理的情感,却有可以为此献出生命的勇气和力量,有这些还不够吗?
小天狼星·布莱克。
“还记得邓布利多跟你说了什么吗?”
“好极了,来吧。”
“你倒是很了解我。”
踏着厚厚的积雪,我从霍格莫德走到霍格沃茨城堡。昨夜苏格兰地区有大面积降雪,这里虽说不会被麻瓜找到,但并不意味着也会对所有自然天气免疫。巫师总要有一两件事和麻瓜一样头疼,比如食物、或是积雪。
我不知道,或许我应该感谢他对我那么信任。
啊,凤凰社啊。这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呀,你已经是凤凰社的一员了。
莱姆斯也是这么说的,先生。
我和小天狼星握了手。感觉非常不真实,我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莱姆斯的故事和魔法部的通缉令中,见到本人后,能体会到他身上散发
是真的吗?
我问他:“这里的门牌是不是错了?”
圣诞假期过后,我收到了邓布利多的信,邀请我周四上午在他的办公室商量一些事。【落英文学】我强行向巴德请假,理由是周四我需要参加我奶奶的葬礼。其实我奶奶还活得好好的,只是以她的名义作为借口。巴德总是不希望别人错过与亲人的道别,所以他的批准来得尤其之快。
我也信任莱姆斯的眼光。科尔曼小姐,或许你会疑惑,是不是凤凰社的人都看起来目的一致,又非常高尚——请相信,大家都是普通人,我们只是想从伏地魔手上保护,有时需要更激进一点的手法——夺回,夺回自己爱的东西、爱的人。你是否愿意为了自己爱着的人去斗争,为此有可能牺牲?
就这么简单?
再睁开眼一看,我的眼前多了一道门,是刚才没有出现的12号。它和左右两边的房子一样看起来阴森森的,墙壁上瓷砖的凹槽里塞满了清洁不掉的污垢。要么就是我刚才看错了,要么是在我回想的时候,12号从11号和13号之间凭空冒出来了。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感觉是个废屋子?”
你见过亚瑟吧?
莱姆斯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像是准备跟我赔礼道歉。可是我手臂环在胸前,等了五分钟,他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不清楚他到底在脑子里酝酿了些什么,总之,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他很难办。
如果是阿尔弗雷德,他一定会为了你和你母亲而战斗。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非常简单的逻辑,但不是简单就能得到的力量。
他微微一笑。你下次应该和莱姆斯一起,去见见小天狼星。
是费尔奇替我开的门,他就好像是城堡的主人那样站在门口,怀里抱着洛丽丝夫人,眼神中流露着极度收敛的厌恶,几乎都快要成为他的本能。我发觉自己离开这里多少年,都不会对他抱有怀念之情,同理对图书馆的平斯夫人也是。我很少被他们直接抓住犯错的瞬间,可他们也从来不好好对学生。费尔奇在妄想这方面出奇地有天赋,尽管他认为自己只是没有抓住你捣乱的证据。如果被他抓住,那将又是一次从小混蛋手中拯救城堡的伟大壮举——多么堂吉诃德的骑士精神,他如果不是哑炮,应该在格兰芬多才对。
我看了眼挂在客厅外走廊上的挂钟:“邓布利多不是让你带我去见小天狼星么,先去吧,免得来不及。”
站在我身边的莱姆斯叹了口气,他把墙上的气灯都点亮,才让这条长长的走廊里多了些光亮——到处都是剥落的墙纸,原本黑白相间的地砖上积了厚厚一层的灰尘。刚才发出声音的男人坐在转角的楼梯上,他的面颊有些往里凹陷,黑色的头发长到垂在肩上。我看见过这张脸,我认得他。
阿尔弗雷德这个人,他执意要和你母亲结婚的时候,真是把周围人都吓了一跳——要知道,你父亲那个年代,和纯麻瓜结婚,而且是有点排斥巫师的麻瓜,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虽然我们常说,巫师与麻瓜通婚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不过大部分都是麻瓜巫师与巫师,多数麻瓜与巫师的婚姻最后都走向了悲剧。少部分坚持下来的,他们的孩子比巫师的孩子更值得令人骄傲。所以——你和莱姆斯很像。
“抱歉,弗朗西丝。我不想让你也加入进来,太危险了。”
先生,我应该怎么做?
凤凰社的事,多半也是莱姆斯告诉你的。以我对他的认识,他只会把秘密告诉非常亲近、非常信任的人,我没说错吧?
亚瑟·韦斯莱?
是的,我愿意,先生。
“我其实不想让你加入凤凰社的,这才是我后悔的原因。”
他带我走到一排房子前,其中两扇门的门牌显示它们分别是格里莫广场11号和13号。刚才我说的是12号,可是12号去哪儿了?
18
莱姆斯搂着我的肩膀,走上12号冰冷的石头台阶。12号门上的黑漆都剥落了,布满左一道右一道的划痕。银制的门环是一条盘曲的大蛇形状,门上没有钥匙孔,也没有信箱。我们进去之后,是一条黑漆漆的走廊,在正门没有关闭之前,我还能通过外面的亮光看清一些里面的轮廓,可是当正门完全合上时,什么也看不见。一股甜滋滋的腐烂味冲进我的鼻子,我一张口就吸到了不少灰尘。我们摸黑往前走了几步,感觉脚下踩到的都是虫子的尸体。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要是知道了凤凰社的存在,一定不会坐以待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让你加入。”
没什么人有机会经常去校长办公室的,对吧?我第一次进校长办公室,竟然是在毕业后。七年间,我从来没有注意过通往办公室的入口藏在一座雕像附近。对我来说,雕像就是雕像,它不会突然动起来,把我的课本书包都抢走,已经够谢天谢地了。
] 早上好,科尔曼小姐。邓布利多校长坐在办公桌后的扶手椅上,双眼透过半圆形的眼镜看向我。很高兴能再见到你,虽然我们之前没有过什么交流,不过在我的印象中,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巫。
哈哈哈,莱姆斯也是这么说的。你和莱姆斯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太了解。你很在意他,对吗?
先生,我以为今天你叫我来,是为了说凤凰社的事。
“你也知道这有多危险,那为什么还让我担心?”
“为什么这么说?”
或许——
“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但让你担心并不是我的本意。”
或许……
“想想你刚才说的那个门牌号,仔细回想,把邓布利多和你说的话完整地回想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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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邓布利多所说,莱姆斯带我来,见到了小天狼星。不过,今天本来的目的也是召开凤凰社的会议,原来他就住在这儿。
除了魔杖,我什么都没拿,给我的父母在客厅留了张字条,便跟着莱姆斯出门了。他说要幻影移形到伦敦,我们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他握着我的手。在旁人看来,我们应该是“啪”地一声就消失了。
我们出现在一块圆形的广场中央,一片凌乱荒芜的草地之间。周围的房屋阴森森的,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好像他在我与邓布利多谈话的时候偷听了一样。邓布利多的确没有只说格里莫广场12号,我记得那是在临走前,他再三对我强调:记住,凤凰社指挥部在格里莫广场12号。我闭上眼睛,专心回想邓布利多对我说这句话时的所有细节。他每一个音调起伏我都还记得:记住,凤凰社指挥部在格里莫广场12号。12号,12号。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我们前方传来。他说,在我回来之前,这里的确是间废屋子。
我一共牵过三次他的手,第一次是他带我幻影移形去了他家,第二次是他送我回伦敦,第三次是现在,又把我带去伦敦。他的手远比我想象的要粗糙,也足够冰凉,简直像握着一只从尸体身上拽下来的断手。我算是知道了,他全身上下的血液循环糟透了。
很好——呃——他和我母亲,过得很不错。
我压低了声音:“格里莫广场12号,对不对?”
“小点声,我听得到就可以了。”
没错。他和夫人莫丽也是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生活永远不要再被邪恶所侵犯。他们是非常意志强大的巫师,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只要他们的家庭成员都活下来。这么一看,是不是就觉得没这么简单了?
好久没有白天来到这里了,之前总是和莱姆斯在下班后来三把扫帚喝上一杯,上一次在白天逛霍格莫德,应该还是我毕业前的事。在霍格沃茨的最后一年,霍格莫德因为小天狼星而人心惶惶,太阳快要落山时,店家就准备好要关门了,所以圣诞节前后,约莫四点就没有人在路上行走。尽管现在也是如此,我的拜访好像有点太早了,永远人头攒动的蜂蜜公爵此时空空荡荡。橱窗里五颜六色的糖果装饰了曾经我的每一个梦,我从不介意复习的时候来一点甜滋滋的味道。
科尔曼小姐,回到了霍格沃茨之后,你好像变得更像一个学生了。他慈祥地笑了。这是一件好事,不需要看起来很消沉。你的父亲,阿尔弗雷德,他还好吗?
“呃——他说——他说——格里莫——”
他看上去比两年前在通缉令上的模样更健康了,但还是掩盖不住阿兹卡班给他带来的风霜。
当然,当然。我看到你的一瞬间,就想到了莱姆斯。只是你更朝气一些,也难怪,他的狼人身份给他带来太多负担。
是的,先生。
周四早上,我假装自己去上班,出了家门后便幻影移形到霍格莫德。
他看起来更为难了。我也开始有点后悔:是啊是啊,弗朗西丝竟然会生气,她不是个温柔的人。
我们暂且假定,你爱的人是你的家人,那这只是一个属于常理的情感,却有可以为此献出生命的勇气和力量,有这些还不够吗?
小天狼星·布莱克。
“还记得邓布利多跟你说了什么吗?”
“好极了,来吧。”
“你倒是很了解我。”
踏着厚厚的积雪,我从霍格莫德走到霍格沃茨城堡。昨夜苏格兰地区有大面积降雪,这里虽说不会被麻瓜找到,但并不意味着也会对所有自然天气免疫。巫师总要有一两件事和麻瓜一样头疼,比如食物、或是积雪。
我不知道,或许我应该感谢他对我那么信任。
啊,凤凰社啊。这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呀,你已经是凤凰社的一员了。
莱姆斯也是这么说的,先生。
我和小天狼星握了手。感觉非常不真实,我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莱姆斯的故事和魔法部的通缉令中,见到本人后,能体会到他身上散发
是真的吗?
我问他:“这里的门牌是不是错了?”
圣诞假期过后,我收到了邓布利多的信,邀请我周四上午在他的办公室商量一些事。【落英文学】我强行向巴德请假,理由是周四我需要参加我奶奶的葬礼。其实我奶奶还活得好好的,只是以她的名义作为借口。巴德总是不希望别人错过与亲人的道别,所以他的批准来得尤其之快。
我也信任莱姆斯的眼光。科尔曼小姐,或许你会疑惑,是不是凤凰社的人都看起来目的一致,又非常高尚——请相信,大家都是普通人,我们只是想从伏地魔手上保护,有时需要更激进一点的手法——夺回,夺回自己爱的东西、爱的人。你是否愿意为了自己爱着的人去斗争,为此有可能牺牲?
就这么简单?
再睁开眼一看,我的眼前多了一道门,是刚才没有出现的12号。它和左右两边的房子一样看起来阴森森的,墙壁上瓷砖的凹槽里塞满了清洁不掉的污垢。要么就是我刚才看错了,要么是在我回想的时候,12号从11号和13号之间凭空冒出来了。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感觉是个废屋子?”
你见过亚瑟吧?
莱姆斯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像是准备跟我赔礼道歉。可是我手臂环在胸前,等了五分钟,他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不清楚他到底在脑子里酝酿了些什么,总之,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他很难办。
如果是阿尔弗雷德,他一定会为了你和你母亲而战斗。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非常简单的逻辑,但不是简单就能得到的力量。
他微微一笑。你下次应该和莱姆斯一起,去见见小天狼星。
是费尔奇替我开的门,他就好像是城堡的主人那样站在门口,怀里抱着洛丽丝夫人,眼神中流露着极度收敛的厌恶,几乎都快要成为他的本能。我发觉自己离开这里多少年,都不会对他抱有怀念之情,同理对图书馆的平斯夫人也是。我很少被他们直接抓住犯错的瞬间,可他们也从来不好好对学生。费尔奇在妄想这方面出奇地有天赋,尽管他认为自己只是没有抓住你捣乱的证据。如果被他抓住,那将又是一次从小混蛋手中拯救城堡的伟大壮举——多么堂吉诃德的骑士精神,他如果不是哑炮,应该在格兰芬多才对。
我看了眼挂在客厅外走廊上的挂钟:“邓布利多不是让你带我去见小天狼星么,先去吧,免得来不及。”
站在我身边的莱姆斯叹了口气,他把墙上的气灯都点亮,才让这条长长的走廊里多了些光亮——到处都是剥落的墙纸,原本黑白相间的地砖上积了厚厚一层的灰尘。刚才发出声音的男人坐在转角的楼梯上,他的面颊有些往里凹陷,黑色的头发长到垂在肩上。我看见过这张脸,我认得他。
阿尔弗雷德这个人,他执意要和你母亲结婚的时候,真是把周围人都吓了一跳——要知道,你父亲那个年代,和纯麻瓜结婚,而且是有点排斥巫师的麻瓜,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虽然我们常说,巫师与麻瓜通婚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不过大部分都是麻瓜巫师与巫师,多数麻瓜与巫师的婚姻最后都走向了悲剧。少部分坚持下来的,他们的孩子比巫师的孩子更值得令人骄傲。所以——你和莱姆斯很像。
“抱歉,弗朗西丝。我不想让你也加入进来,太危险了。”
先生,我应该怎么做?
凤凰社的事,多半也是莱姆斯告诉你的。以我对他的认识,他只会把秘密告诉非常亲近、非常信任的人,我没说错吧?
亚瑟·韦斯莱?
是的,我愿意,先生。
“我其实不想让你加入凤凰社的,这才是我后悔的原因。”
他带我走到一排房子前,其中两扇门的门牌显示它们分别是格里莫广场11号和13号。刚才我说的是12号,可是12号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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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斯搂着我的肩膀,走上12号冰冷的石头台阶。12号门上的黑漆都剥落了,布满左一道右一道的划痕。银制的门环是一条盘曲的大蛇形状,门上没有钥匙孔,也没有信箱。我们进去之后,是一条黑漆漆的走廊,在正门没有关闭之前,我还能通过外面的亮光看清一些里面的轮廓,可是当正门完全合上时,什么也看不见。一股甜滋滋的腐烂味冲进我的鼻子,我一张口就吸到了不少灰尘。我们摸黑往前走了几步,感觉脚下踩到的都是虫子的尸体。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要是知道了凤凰社的存在,一定不会坐以待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让你加入。”
没什么人有机会经常去校长办公室的,对吧?我第一次进校长办公室,竟然是在毕业后。七年间,我从来没有注意过通往办公室的入口藏在一座雕像附近。对我来说,雕像就是雕像,它不会突然动起来,把我的课本书包都抢走,已经够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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