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二夏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二夏君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我不累,我睡不着。但按照这样的作息,我一定会在白天的某个时候睡过去,幸好今天不上班,巴德午休时抽烟会让我心情更差。
大概七点的时候,我到前台付了帐,一共是2个西可。我把两个银币放在柜台上,便走出了餐馆大门。
我在圣芒戈对街的餐馆里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是一家巫师开的餐馆,不对麻瓜开放。他们的门面从街上看起来,就是一家橱窗玻璃都碎光的待拆建筑物。只有走进去之后才能发现里面的玄机——一盏大大的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餐馆里设置了吧台和卡座,不止卖吃的,还卖酒。比起破釜酒吧,这里看上去干净一些,当然也会卖得比破釜酒吧贵一点。他们这儿的晚餐拼盘挺物美价廉,很多治疗师都喜欢过来吃。我至少在餐馆里见到了三张熟面孔,不出所料,每个人面前都摆放着和我一样的巨大的盘子。餐馆的侍应生习惯管晚餐拼盘叫治疗师拼盘,因为点这个的都是治疗师。斯梅绥克评价这里为圣芒戈的第二食堂,像他们这种工作十年以上的人,早就吃腻了圣芒戈自己食堂的东西,他们马上也要吃腻这家餐馆的菜了。如果可以,他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附近开饭店,能让他们换换口味。
08
我收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离开圣芒戈。
等它消散后,我捂着脸,感觉血液冲上了脑袋。
下班前,我对着盥洗室的镜子给自己补妆。其实这是我这周以来化的第一个妆,调配师要求素颜上岗,我们可不敢保证坩埚里的蒸汽接触到化妆品时会产生什么反应。调配间流传着一条谣言,说曾经有个爱美的小姑娘,喜欢每天浓妆艳抹来上班,在魔药蒸汽长达一个月的蒸腾下,她的脸受到了不可逆的损伤。说起这个小姑娘,巴德还惋惜地摇着头,她是个天赋不错的调配师,刚来就能够完美地一次操作三个坩埚,如果不是太喜欢化妆了,她现在应该是调配间里技术仅次于他的高级魔药调配师。
07
具体来说,我毫无睡意,在没有钟的房间里,也没有辗转反侧,只是双手搭在肚子上,闭着眼睛思考。时间仿佛在人们全神贯注思考的时候才流动地特别快,等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窗帘外面已经有一些微光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有异常活跃的鸟叫此起彼伏,它们在干什么,大清早通过吵架来联络感情吗?
对,一次操作三个坩埚,我讥讽着说,每个坩埚里都是疔疮药水,这个我一年级就会了。如果巴德只是单纯以坩埚数量判断每个人的能力,我还真的可以一次用十个坩埚,煮十份疔疮药水。你的确可以这么做,巴德说,等你一次操作五个以上的坩埚,你就知道不管药剂多简单都会出错,因为你要操作五个以上的坩埚。好啊,那我下次就一次用五个坩埚,做五份狼毒药剂。
我拿起床头的魔杖,对着空荡荡的天花板,试着念了一句呼神护卫。
微风拂过我的发丝,将音符甩进发梢。
我还是很讨厌巴德,和他无处安放的优越感。巴德说自己是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的,这让我想起弗林特,不知道那个大板牙现在活得如何。如果他过得比伍德还要好,我就去催伍德多争点气,不要输给弗林特。
09
我在音像店门前停留了一会儿,听完那首歌。下次抬脚启程的时候,我嘴里哼着:“我想彻夜长谈,直到黎明。”(I wanna talk tonight, until the rnin’ light.)
我用什么添补了内心的空洞?是我接受了莽撞的自己的逝去,欢送走了一些疑虑?还是就算我面对着从霍格沃茨记忆中走来的莱姆斯·卢平,我也选择了终结学生的身份,站在一个新的舞台上去开展这段旅程?
哦,莱姆斯……
我不知道莱姆斯在哪里,它也不知道,我只是说,去找莱姆斯·卢平。它可能会消失一周、半个月、一个月,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寻找那个看起来比同龄人都要年长的家伙,把字条丢在他身上,上面写着:莱姆斯,我们约会吧。
母亲对猫头鹰的失踪很是焦虑,我装作一副完全不知道的样子,让她以为是邻居家的猫趁猫头鹰白天睡觉的时候把它吃了。父亲对此并没有这么着急,他说,我们还可以用猫头鹰邮局寄信,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它自己就回来了。我也希望它能早点回来,越早回来就意味着我越能快点见到莱姆斯。
这条街被施了无数麻瓜驱逐咒,所以现在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裹紧身上的外套,朝对角巷的方向走去。从这里到破釜酒吧,走路大概半小时左右,作为餐后消化正好,我也的确吃得有点饱。
幸运的是,在猫头鹰出走的三天后,它突然拍拍翅膀落在后院的篱笆上,嘴里叼着一张字条。我飞快地冲过去,第一次使我的母亲错以为我太过思念这个小家伙。羊皮纸字条是我寄出去的那张,已经被风吹得皱巴巴的,还有一些不晓得从哪儿粘上的水渍。在我写过的那一面的背面,多出了一行字:周六晚上八点,破釜酒吧见。
为什么霍格沃茨会有两名勇士,这明显就是不公平的。而且又是波特,他总能被卷入各种事件之中。我不禁感叹,名人身上所背负的压力还是要比普通人重一些,像是邓布利多,或者波特。当我还在学校里时,我没怎么和波特打过交道,伍德和韦斯莱家的人和他熟一些。除此之外,就是经常在莱姆斯口中得知他在帮波特做单独辅导。如果有人要我三年级的时候就学会守护神咒,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我快速从床上爬起来,撕了一小张羊皮纸,就着晨光写了一张字条。然后蹑手蹑脚地下楼,溜进后院,希望妈爸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女儿即将让家里唯一的猫头鹰浪迹天涯。我给猫头鹰顺了顺毛发,它亲昵地啄了下我的手背。我把字条交给它,对它说,去找莱姆斯·卢平。
多想和莱姆斯说,我是怎么从召唤不出守护神,到又召唤出了守护神。
拐过几条街,进入了属于麻瓜们的伦敦。在人行道上和麻瓜们擦肩而过,不少人行色匆匆,像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要完成。男人无一例外梳着偏分头,女人无外乎就是几种发型。有一家唱片店在放绿洲乐队的歌,我承认比起古怪姐妹,我更喜欢麻瓜的音乐。这是一首相当温柔的歌曲,吉他声从音箱中流淌出来,伴随着手掌拍出的节奏,我似乎也想像歌里唱的那样,与某个人彻夜长谈。
遇到莱姆斯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北觅文学网】
马上就要满月了,今天的月亮只比满月缺了一点点,一看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圆形。难怪前几天莱姆斯来开狼毒药剂,可能明天或者后天就是他变形的日子。
空洞永远与未来相关,它可能恰好就是莱姆斯·卢平的形状。于是,我的心再一次对我开放了。
本以为应该像往常一样,什么都没发生。我的脑海里回放着白天我与莱姆斯重逢的那一刻,一股暖流沿着我的手臂攀爬至指尖。魔杖的尖端流出一束白光,像丝线一样慢慢在半空中缠绕、联结,最后从一团庞大的丝线群中冲出来一只鹰,是我熟悉的白头海雕。我呆呆地看着白头海雕在房间上部盘旋,每一次挥动翅膀,都充满了力量。
有两个人只点了两杯咖啡,我听见他们在讨论火焰杯赛事,他们好像在选手身上下了赌注,正分析谁更有可能赢得冠军。他们显然更希望霍格沃茨能取得这项荣誉,不管最后拿到奖杯的是塞德里克·迪戈里还是哈利·波特。
] 我不累,我睡不着。但按照这样的作息,我一定会在白天的某个时候睡过去,幸好今天不上班,巴德午休时抽烟会让我心情更差。
大概七点的时候,我到前台付了帐,一共是2个西可。我把两个银币放在柜台上,便走出了餐馆大门。
我在圣芒戈对街的餐馆里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是一家巫师开的餐馆,不对麻瓜开放。他们的门面从街上看起来,就是一家橱窗玻璃都碎光的待拆建筑物。只有走进去之后才能发现里面的玄机——一盏大大的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餐馆里设置了吧台和卡座,不止卖吃的,还卖酒。比起破釜酒吧,这里看上去干净一些,当然也会卖得比破釜酒吧贵一点。他们这儿的晚餐拼盘挺物美价廉,很多治疗师都喜欢过来吃。我至少在餐馆里见到了三张熟面孔,不出所料,每个人面前都摆放着和我一样的巨大的盘子。餐馆的侍应生习惯管晚餐拼盘叫治疗师拼盘,因为点这个的都是治疗师。斯梅绥克评价这里为圣芒戈的第二食堂,像他们这种工作十年以上的人,早就吃腻了圣芒戈自己食堂的东西,他们马上也要吃腻这家餐馆的菜了。如果可以,他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附近开饭店,能让他们换换口味。
08
我收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离开圣芒戈。
等它消散后,我捂着脸,感觉血液冲上了脑袋。
下班前,我对着盥洗室的镜子给自己补妆。其实这是我这周以来化的第一个妆,调配师要求素颜上岗,我们可不敢保证坩埚里的蒸汽接触到化妆品时会产生什么反应。调配间流传着一条谣言,说曾经有个爱美的小姑娘,喜欢每天浓妆艳抹来上班,在魔药蒸汽长达一个月的蒸腾下,她的脸受到了不可逆的损伤。说起这个小姑娘,巴德还惋惜地摇着头,她是个天赋不错的调配师,刚来就能够完美地一次操作三个坩埚,如果不是太喜欢化妆了,她现在应该是调配间里技术仅次于他的高级魔药调配师。
07
具体来说,我毫无睡意,在没有钟的房间里,也没有辗转反侧,只是双手搭在肚子上,闭着眼睛思考。时间仿佛在人们全神贯注思考的时候才流动地特别快,等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窗帘外面已经有一些微光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有异常活跃的鸟叫此起彼伏,它们在干什么,大清早通过吵架来联络感情吗?
对,一次操作三个坩埚,我讥讽着说,每个坩埚里都是疔疮药水,这个我一年级就会了。如果巴德只是单纯以坩埚数量判断每个人的能力,我还真的可以一次用十个坩埚,煮十份疔疮药水。你的确可以这么做,巴德说,等你一次操作五个以上的坩埚,你就知道不管药剂多简单都会出错,因为你要操作五个以上的坩埚。好啊,那我下次就一次用五个坩埚,做五份狼毒药剂。
我拿起床头的魔杖,对着空荡荡的天花板,试着念了一句呼神护卫。
微风拂过我的发丝,将音符甩进发梢。
我还是很讨厌巴德,和他无处安放的优越感。巴德说自己是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的,这让我想起弗林特,不知道那个大板牙现在活得如何。如果他过得比伍德还要好,我就去催伍德多争点气,不要输给弗林特。
09
我在音像店门前停留了一会儿,听完那首歌。下次抬脚启程的时候,我嘴里哼着:“我想彻夜长谈,直到黎明。”(I wanna talk tonight, until the rnin’ light.)
我用什么添补了内心的空洞?是我接受了莽撞的自己的逝去,欢送走了一些疑虑?还是就算我面对着从霍格沃茨记忆中走来的莱姆斯·卢平,我也选择了终结学生的身份,站在一个新的舞台上去开展这段旅程?
哦,莱姆斯……
我不知道莱姆斯在哪里,它也不知道,我只是说,去找莱姆斯·卢平。它可能会消失一周、半个月、一个月,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寻找那个看起来比同龄人都要年长的家伙,把字条丢在他身上,上面写着:莱姆斯,我们约会吧。
母亲对猫头鹰的失踪很是焦虑,我装作一副完全不知道的样子,让她以为是邻居家的猫趁猫头鹰白天睡觉的时候把它吃了。父亲对此并没有这么着急,他说,我们还可以用猫头鹰邮局寄信,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它自己就回来了。我也希望它能早点回来,越早回来就意味着我越能快点见到莱姆斯。
这条街被施了无数麻瓜驱逐咒,所以现在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我裹紧身上的外套,朝对角巷的方向走去。从这里到破釜酒吧,走路大概半小时左右,作为餐后消化正好,我也的确吃得有点饱。
幸运的是,在猫头鹰出走的三天后,它突然拍拍翅膀落在后院的篱笆上,嘴里叼着一张字条。我飞快地冲过去,第一次使我的母亲错以为我太过思念这个小家伙。羊皮纸字条是我寄出去的那张,已经被风吹得皱巴巴的,还有一些不晓得从哪儿粘上的水渍。在我写过的那一面的背面,多出了一行字:周六晚上八点,破釜酒吧见。
为什么霍格沃茨会有两名勇士,这明显就是不公平的。而且又是波特,他总能被卷入各种事件之中。我不禁感叹,名人身上所背负的压力还是要比普通人重一些,像是邓布利多,或者波特。当我还在学校里时,我没怎么和波特打过交道,伍德和韦斯莱家的人和他熟一些。除此之外,就是经常在莱姆斯口中得知他在帮波特做单独辅导。如果有人要我三年级的时候就学会守护神咒,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我快速从床上爬起来,撕了一小张羊皮纸,就着晨光写了一张字条。然后蹑手蹑脚地下楼,溜进后院,希望妈爸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女儿即将让家里唯一的猫头鹰浪迹天涯。我给猫头鹰顺了顺毛发,它亲昵地啄了下我的手背。我把字条交给它,对它说,去找莱姆斯·卢平。
多想和莱姆斯说,我是怎么从召唤不出守护神,到又召唤出了守护神。
拐过几条街,进入了属于麻瓜们的伦敦。在人行道上和麻瓜们擦肩而过,不少人行色匆匆,像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要完成。男人无一例外梳着偏分头,女人无外乎就是几种发型。有一家唱片店在放绿洲乐队的歌,我承认比起古怪姐妹,我更喜欢麻瓜的音乐。这是一首相当温柔的歌曲,吉他声从音箱中流淌出来,伴随着手掌拍出的节奏,我似乎也想像歌里唱的那样,与某个人彻夜长谈。
遇到莱姆斯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北觅文学网】
马上就要满月了,今天的月亮只比满月缺了一点点,一看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圆形。难怪前几天莱姆斯来开狼毒药剂,可能明天或者后天就是他变形的日子。
空洞永远与未来相关,它可能恰好就是莱姆斯·卢平的形状。于是,我的心再一次对我开放了。
本以为应该像往常一样,什么都没发生。我的脑海里回放着白天我与莱姆斯重逢的那一刻,一股暖流沿着我的手臂攀爬至指尖。魔杖的尖端流出一束白光,像丝线一样慢慢在半空中缠绕、联结,最后从一团庞大的丝线群中冲出来一只鹰,是我熟悉的白头海雕。我呆呆地看着白头海雕在房间上部盘旋,每一次挥动翅膀,都充满了力量。
有两个人只点了两杯咖啡,我听见他们在讨论火焰杯赛事,他们好像在选手身上下了赌注,正分析谁更有可能赢得冠军。他们显然更希望霍格沃茨能取得这项荣誉,不管最后拿到奖杯的是塞德里克·迪戈里还是哈利·波特。
其他小说相关阅读More+
[HP]不用害怕,弗朗西丝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二夏君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HP]不用害怕,弗朗西丝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