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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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后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在说完整个故事后,好像被抽干精力一般,疲倦地靠在扶手椅背上。
“感谢梅林。”我走过去拥抱了他,“又把你从危境中送回来,什么事都不如你安全回来重要。”
“好在,狼人群体分崩离析了,没有领头人,他们也就失去了伏地魔的庇护。”他看起来稍稍快活了一些,语气也变得轻松起来,“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也多亏了你。弗朗西丝,没有你的福灵剂,我什么都办不到。”
我为莱姆斯泡了一杯茶,给我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这好像一个小小的庆祝仪式——喝点平时不太会喝的东西。咖啡是速溶的,口感总是差了那么一点,不过我不在意这些。甜味和苦味同时在我的味蕾上化开,说实话,过于轻薄了,可能是我水放多的缘故。眼见厨房墙上的窗户外,屋子后面那块高地上刮起一阵阵风,小天狼星的墓碑迎来了第一个冬天。
“第二天,他们从附近的村镇里抓来几个孩子。他们把孩子绑在山洞里,大概是食死徒教了格雷伯克几手,格雷伯克居然能用魔杖施几个蹩脚的魔咒,虽然在其他狼人看来,那已经是超出他们自身能力的本领了。他们打算在下一个满月变形时,把这几个孩子变成狼人。最近他们一直在做这种事,有时是伏地魔给他们送来的人,有时是他们自己抓来的人,总之,他们想找到越来越多的孩子,把他们变成狼人后,培养成自己的力量。所以当我混入他们群体之中,发现有非常多十几岁的青少年,无一例外都仇视巫师。
“意料之中,格雷伯克生气了。他想当场杀了我,可能我让他想到了他所痛恨的道貌岸然的巫师。可惜他失败了,因为另一个狼人出现了。是他的兄弟,约尔曼冈德·格雷伯克。我也相当吃惊,因为我一直以为芬里尔是一个人领着一群人,直到我见到了约尔曼冈德。约尔曼冈德显然没有芬里尔粗鲁,但是更残暴,因为他的兴趣不是把无辜的孩子咬成狼人,而是杀人。对,所有狼人的屠杀行为,都是约尔曼冈德指使的。
“你一定能想象得到我的开心。”我说。
最近睡眠质量很糟糕,我蹲在烤箱前想着。我逐渐发现,白天担忧的事情,哪怕只有一瞬间,也会原原本本地还原在梦境里。用荆豆花指着莱姆斯只是个开端,我之后还梦到过满地的碎玻璃,我手上也拿着一只破碎的玻璃杯,从气味和颜色上来看是狼毒药剂,我打翻了一地的狼毒药剂。以及我找到了最好的一味用来治疗狂狼症的解药,那就是月亮,于是我总是奔波在摘月亮的路上,可是月亮离我越来越远。
听到这儿,我不禁握紧拳头:“结果是,格雷伯克兄弟都死了吗?”
“我第一天去找格雷伯克辩论的时候,他听都没听就把我打发回来了,幸好他还没认出我是那个曾经被他咬过的那个小男孩。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左肩。
他把我放下来,我让他先去洗个澡休息一下,自己去厨房准备曲奇和茶。听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屋子里走动,我的心里像落了一块石头。终于不用再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了,有什么比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还要安宁的事呢?
巫师一年一度的圣诞节购物活动在今年变得很萧条。【忆南阁】事实是,还有谁能够安心度过一个圣诞节,在不断有人离奇失踪的情况下,每天睁开眼发现自己的亲人朋友还在他们的老地方安眠着,简直成为了最令所有人放心的礼物。
我又抿了一口手中的马克杯。祝福迷路的灵魂早日归家。
我盯着手里的试管,暗红色的粘稠的血液在里面流动,因为试管被施加了魔法,血液没有凝固:“听上去是个很可怕的夜晚。”
“我回来了……弗朗西丝?”
“见到了。”他说,“跟格雷伯克谈判真的很困难,他对巫师的成见和敌意比我想象得还严重。我先用了不少时间混进他们之中,然后找到格雷伯克,给他带了邓布利多的口信,他显然不在意这些。我们无法像伏地魔一样向他们允诺那些残酷的条件,所以让狼人站在我们这一边,说实话,我一开始不抱任何希望。但如果能知道他们被伏地魔统治到哪种地步,这样对我们也好,至少有一些了解。
我们相视一笑,额头相抵,确认彼此还是那个熟悉的炙热的存在。
我一回头,便跌入莱姆斯深邃的眼眸之中。他刮掉了杂乱的胡子,湿漉漉的头发被随意往后一拢,还挂着水珠。我用嘴唇轻轻碰了碰他的,随后被他的气息包拢。唇间和鼻腔里是令人流连忘返的味道,时隔半年重新唤回我脑海中的记忆。
我发现烤箱内的灯光很温暖,它就像燃烧中的壁炉一样给我带来光和热。我希望烤箱永远都不要停,曲奇可以一直在里面烘烤,我也像曲奇一样被烘烤就好了。
离平安夜还有三天,我听到小屋前门开启的声音,非常微弱,却也传进我的耳朵里。
莱姆斯看上去很疲惫,头发和胡子野蛮生长,看起来十分不修边幅,袍子也破了好几处。我刚想冲上去拥抱他,却马上顿住了:“莱姆斯·卢平,你的守护神是什么?”
“我需要一段时间去习惯人类世界的规矩。”莱姆斯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的样子,一脸无奈的表情,“半年和我的同类们混在一起,我已经完全忘记某些事该以某种方式去做了。你知道,他们向来避开正常的社会,生活在边缘地带,偷东西吃——有时杀人。而我又恰好带着很多在巫师中生活过的明显印记,所以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费了不少功夫。”他拿起一块曲奇,打量了一会儿,才开始吃起来。
他把我整个人都抱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嘴里不停地念着我的名字。
71
“我也很想你。”
“你见到格雷伯克了吗?”
“约尔曼冈德死了,芬里尔咬断了他脖子上的血管。但是约尔曼冈德临死前,用一柄短剑刺中了芬里尔的心脏。”
“然后我去找了格雷伯克,接下来每一步都仿佛有人在指引我该做什么,该说什么话。那天晚上,他们偷来了好几瓶酒,只有格雷伯克和他的几个亲信能喝到,其他像我这样新加入不久的、或是不被他所青睐的人没有机会去享受任何他们得来的战利品。他们把偷来的酒都喝光了,酩酊大醉,我过去的时候只有格雷伯克还醒着,说着胡话,其他人都睡得很死。于是我和他开始谈判,他几乎都没办法理解我的意思,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而且不知为何,他看上去非常高兴。
我该和谁分享巧克力豆曲奇,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莫丽邀请我们去陋居过圣诞节,她看到你一定特别开心,哈利也在。”
我没办法用语言去形容那种想念。它比我任何一次等待都长久,比我任何一种欢欣都高昂,比我任何一种惊喜都深刻。更何况我思念的人就站在我面前,令我的血液都在加速流动,指尖发热。
我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甜甜的香味,是我十分钟前放进烤箱的巧克力豆曲奇。用巫师的方法做这些东西显然要省事很多,莫丽送了我一本《教你如何用魔法复刻麻瓜的美食》,我当时笃定我一定会在学会这本料理书之后长胖二十磅。
70
我猛地回头,兴奋地在小屋里用了幻影移形。只要能早一秒扑进莱姆斯的怀里,这种小事谁会在意呢?
“啊?噢——是鹰,虎头海雕,和你的是一对。”他长吁一口气,“我都忘了还要核实身份,多亏你提醒我。那么,弗朗西丝·科尔曼,我们在你毕业后第一次约会那天是星期几?”
“我能,我当然能。”
“对,他们谁都没办法接受自己被对方利用,出于这种心态,互相杀死了对方。”莱姆斯从他脱下的衣物中找到一根玻璃试管,“给你的,约尔曼冈德·格雷伯克的血样,只要是纯血狼人就可以了吧。”
72
“周六,晚上八点在破釜酒吧。”
“约尔曼冈德对芬里尔的统治不满已久,他看上去比芬里尔更聪明一点。我把一直以来伏地魔都是在利用他们都告诉了约尔曼冈德,结果这成了兄弟俩冲突的导火索,他们互相搏斗起来,我没有拦着他们。他们打架的声音把其他芬里尔的亲信吵醒了,于是就变成了群架,毕竟没有了芬里尔,他们也不愿意跟着约尔曼冈德。
当他的唇瓣离开后,他笑着问我:“你还好吗?”
我搂着他的脖子,嘴唇贴在他的耳垂上:“见到你真好,我很想你。”
“第三天,我又去找了格雷伯克。这一次我喝了福灵剂,喝光了一整瓶的量。那是我第一次喝福灵剂,我是说,平常人也没什么机会能接触到这些,不是吗?感觉好像有一种兴奋的情绪被注入到身体里,我当时觉得,说服芬里尔·格雷伯克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开始在多佛小屋里用影碟机看电影。我借了数不清的光碟,把加里·格兰特的电影看了个遍,可我发现我没办法喜欢上他饰演的任何一个花花公子,倒是能让我在做实验或看书后的昏昏欲睡中突然清醒过来。
“约尔曼冈德不能接受芬里尔独吞所有的利益,他也见不得芬里尔表面上敌视巫师,却还要借巫师的把戏来替巫师干活,换句话说,约尔曼冈德厌恶伏地魔。
“我把邓布利多的口信告诉他,本来应该告诉他,希望狼人们退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不要再到处掠夺人群了,我们之前就商量好该这么说——可是我没这么说。我说,‘你以为伏地魔把你当人看吗,你在他眼里连畜生都不如,到底是谁给了你如此盲目的自信,让你以为狼人在他的统治下更好,受益的人只有你而已’——你听听,这像是我平常会说的话吗?可是我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应该这么讲,语气越冷漠越好。
] “我后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在说完整个故事后,好像被抽干精力一般,疲倦地靠在扶手椅背上。
“感谢梅林。”我走过去拥抱了他,“又把你从危境中送回来,什么事都不如你安全回来重要。”
“好在,狼人群体分崩离析了,没有领头人,他们也就失去了伏地魔的庇护。”他看起来稍稍快活了一些,语气也变得轻松起来,“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也多亏了你。弗朗西丝,没有你的福灵剂,我什么都办不到。”
我为莱姆斯泡了一杯茶,给我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这好像一个小小的庆祝仪式——喝点平时不太会喝的东西。咖啡是速溶的,口感总是差了那么一点,不过我不在意这些。甜味和苦味同时在我的味蕾上化开,说实话,过于轻薄了,可能是我水放多的缘故。眼见厨房墙上的窗户外,屋子后面那块高地上刮起一阵阵风,小天狼星的墓碑迎来了第一个冬天。
“第二天,他们从附近的村镇里抓来几个孩子。他们把孩子绑在山洞里,大概是食死徒教了格雷伯克几手,格雷伯克居然能用魔杖施几个蹩脚的魔咒,虽然在其他狼人看来,那已经是超出他们自身能力的本领了。他们打算在下一个满月变形时,把这几个孩子变成狼人。最近他们一直在做这种事,有时是伏地魔给他们送来的人,有时是他们自己抓来的人,总之,他们想找到越来越多的孩子,把他们变成狼人后,培养成自己的力量。所以当我混入他们群体之中,发现有非常多十几岁的青少年,无一例外都仇视巫师。
“意料之中,格雷伯克生气了。他想当场杀了我,可能我让他想到了他所痛恨的道貌岸然的巫师。可惜他失败了,因为另一个狼人出现了。是他的兄弟,约尔曼冈德·格雷伯克。我也相当吃惊,因为我一直以为芬里尔是一个人领着一群人,直到我见到了约尔曼冈德。约尔曼冈德显然没有芬里尔粗鲁,但是更残暴,因为他的兴趣不是把无辜的孩子咬成狼人,而是杀人。对,所有狼人的屠杀行为,都是约尔曼冈德指使的。
“你一定能想象得到我的开心。”我说。
最近睡眠质量很糟糕,我蹲在烤箱前想着。我逐渐发现,白天担忧的事情,哪怕只有一瞬间,也会原原本本地还原在梦境里。用荆豆花指着莱姆斯只是个开端,我之后还梦到过满地的碎玻璃,我手上也拿着一只破碎的玻璃杯,从气味和颜色上来看是狼毒药剂,我打翻了一地的狼毒药剂。以及我找到了最好的一味用来治疗狂狼症的解药,那就是月亮,于是我总是奔波在摘月亮的路上,可是月亮离我越来越远。
听到这儿,我不禁握紧拳头:“结果是,格雷伯克兄弟都死了吗?”
“我第一天去找格雷伯克辩论的时候,他听都没听就把我打发回来了,幸好他还没认出我是那个曾经被他咬过的那个小男孩。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左肩。
他把我放下来,我让他先去洗个澡休息一下,自己去厨房准备曲奇和茶。听到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屋子里走动,我的心里像落了一块石头。终于不用再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了,有什么比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还要安宁的事呢?
巫师一年一度的圣诞节购物活动在今年变得很萧条。【忆南阁】事实是,还有谁能够安心度过一个圣诞节,在不断有人离奇失踪的情况下,每天睁开眼发现自己的亲人朋友还在他们的老地方安眠着,简直成为了最令所有人放心的礼物。
我又抿了一口手中的马克杯。祝福迷路的灵魂早日归家。
我盯着手里的试管,暗红色的粘稠的血液在里面流动,因为试管被施加了魔法,血液没有凝固:“听上去是个很可怕的夜晚。”
“我回来了……弗朗西丝?”
“见到了。”他说,“跟格雷伯克谈判真的很困难,他对巫师的成见和敌意比我想象得还严重。我先用了不少时间混进他们之中,然后找到格雷伯克,给他带了邓布利多的口信,他显然不在意这些。我们无法像伏地魔一样向他们允诺那些残酷的条件,所以让狼人站在我们这一边,说实话,我一开始不抱任何希望。但如果能知道他们被伏地魔统治到哪种地步,这样对我们也好,至少有一些了解。
我们相视一笑,额头相抵,确认彼此还是那个熟悉的炙热的存在。
我一回头,便跌入莱姆斯深邃的眼眸之中。他刮掉了杂乱的胡子,湿漉漉的头发被随意往后一拢,还挂着水珠。我用嘴唇轻轻碰了碰他的,随后被他的气息包拢。唇间和鼻腔里是令人流连忘返的味道,时隔半年重新唤回我脑海中的记忆。
我发现烤箱内的灯光很温暖,它就像燃烧中的壁炉一样给我带来光和热。我希望烤箱永远都不要停,曲奇可以一直在里面烘烤,我也像曲奇一样被烘烤就好了。
离平安夜还有三天,我听到小屋前门开启的声音,非常微弱,却也传进我的耳朵里。
莱姆斯看上去很疲惫,头发和胡子野蛮生长,看起来十分不修边幅,袍子也破了好几处。我刚想冲上去拥抱他,却马上顿住了:“莱姆斯·卢平,你的守护神是什么?”
“我需要一段时间去习惯人类世界的规矩。”莱姆斯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的样子,一脸无奈的表情,“半年和我的同类们混在一起,我已经完全忘记某些事该以某种方式去做了。你知道,他们向来避开正常的社会,生活在边缘地带,偷东西吃——有时杀人。而我又恰好带着很多在巫师中生活过的明显印记,所以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费了不少功夫。”他拿起一块曲奇,打量了一会儿,才开始吃起来。
他把我整个人都抱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嘴里不停地念着我的名字。
71
“我也很想你。”
“你见到格雷伯克了吗?”
“约尔曼冈德死了,芬里尔咬断了他脖子上的血管。但是约尔曼冈德临死前,用一柄短剑刺中了芬里尔的心脏。”
“然后我去找了格雷伯克,接下来每一步都仿佛有人在指引我该做什么,该说什么话。那天晚上,他们偷来了好几瓶酒,只有格雷伯克和他的几个亲信能喝到,其他像我这样新加入不久的、或是不被他所青睐的人没有机会去享受任何他们得来的战利品。他们把偷来的酒都喝光了,酩酊大醉,我过去的时候只有格雷伯克还醒着,说着胡话,其他人都睡得很死。于是我和他开始谈判,他几乎都没办法理解我的意思,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而且不知为何,他看上去非常高兴。
我该和谁分享巧克力豆曲奇,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莫丽邀请我们去陋居过圣诞节,她看到你一定特别开心,哈利也在。”
我没办法用语言去形容那种想念。它比我任何一次等待都长久,比我任何一种欢欣都高昂,比我任何一种惊喜都深刻。更何况我思念的人就站在我面前,令我的血液都在加速流动,指尖发热。
我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甜甜的香味,是我十分钟前放进烤箱的巧克力豆曲奇。用巫师的方法做这些东西显然要省事很多,莫丽送了我一本《教你如何用魔法复刻麻瓜的美食》,我当时笃定我一定会在学会这本料理书之后长胖二十磅。
70
我猛地回头,兴奋地在小屋里用了幻影移形。只要能早一秒扑进莱姆斯的怀里,这种小事谁会在意呢?
“啊?噢——是鹰,虎头海雕,和你的是一对。”他长吁一口气,“我都忘了还要核实身份,多亏你提醒我。那么,弗朗西丝·科尔曼,我们在你毕业后第一次约会那天是星期几?”
“我能,我当然能。”
“对,他们谁都没办法接受自己被对方利用,出于这种心态,互相杀死了对方。”莱姆斯从他脱下的衣物中找到一根玻璃试管,“给你的,约尔曼冈德·格雷伯克的血样,只要是纯血狼人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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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晚上八点在破釜酒吧。”
“约尔曼冈德对芬里尔的统治不满已久,他看上去比芬里尔更聪明一点。我把一直以来伏地魔都是在利用他们都告诉了约尔曼冈德,结果这成了兄弟俩冲突的导火索,他们互相搏斗起来,我没有拦着他们。他们打架的声音把其他芬里尔的亲信吵醒了,于是就变成了群架,毕竟没有了芬里尔,他们也不愿意跟着约尔曼冈德。
当他的唇瓣离开后,他笑着问我:“你还好吗?”
我搂着他的脖子,嘴唇贴在他的耳垂上:“见到你真好,我很想你。”
“第三天,我又去找了格雷伯克。这一次我喝了福灵剂,喝光了一整瓶的量。那是我第一次喝福灵剂,我是说,平常人也没什么机会能接触到这些,不是吗?感觉好像有一种兴奋的情绪被注入到身体里,我当时觉得,说服芬里尔·格雷伯克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开始在多佛小屋里用影碟机看电影。我借了数不清的光碟,把加里·格兰特的电影看了个遍,可我发现我没办法喜欢上他饰演的任何一个花花公子,倒是能让我在做实验或看书后的昏昏欲睡中突然清醒过来。
“约尔曼冈德不能接受芬里尔独吞所有的利益,他也见不得芬里尔表面上敌视巫师,却还要借巫师的把戏来替巫师干活,换句话说,约尔曼冈德厌恶伏地魔。
“我把邓布利多的口信告诉他,本来应该告诉他,希望狼人们退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不要再到处掠夺人群了,我们之前就商量好该这么说——可是我没这么说。我说,‘你以为伏地魔把你当人看吗,你在他眼里连畜生都不如,到底是谁给了你如此盲目的自信,让你以为狼人在他的统治下更好,受益的人只有你而已’——你听听,这像是我平常会说的话吗?可是我的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应该这么讲,语气越冷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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