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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叔叔。”怎么也不能跟林朝差辈份。
就在林朝以为她姑妈和暮诚之间剑拔弩张、必有一场血战之时,姑妈突然收回了杀人的目光,和刚才判若两人似的轻声叮嘱:“醉了就早点睡,要是明天起来头痛就给他买点解酒灵胶囊。”
大伯搁下话就出去了,留下两个小萝卜头趴在床位跟暮诚大眼瞪小眼。
“醒了哇?”一个和林朝似乎有几分相似的中年男人拖着一左一右两个小萝卜头走进房里。
姑妈走后,林朝终于松了口气,转过头,见暮诚靠倒在自己肩上,醉眼朦胧却始终撑着不肯睡。
两个小萝卜头应该是兄妹或者姐弟俩,小女生和林朝有点像,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看上去像个小芭比娃娃。
真不是林朝胆小如鼠、天生犯怂,实在是她常年挨姑妈教训,挨得有点条件反射。
林朝又好笑又感动地替暮诚顺了顺毛,“没事了没事了,睡觉睡觉!”
林朝登时就面红耳赤地反驳:“都说没耍朋友了!”
暮诚便打圆场道:“大伯放心的话,就让我带他们出去吧,我会照看好他们的。”
答案是有的。
两个小萝卜头半点没有扰人清梦的自觉,见人醒了,嘻嘻哈哈地跑出房间,一边跑一边喊:“醒了醒了,嘻嘻,爷爷,哥哥醒了!”
中年男人笑得慈爱:“我是朝朝她大伯,你也叫我大伯好了。”
“没耍朋友搂搂抱抱?!”
大伯听了直笑:“就两三百米的路,你要接就接嘛。出了楼到街上右拐再右拐,走到第一个路口,银行门口有个大姐推了个车车儿,她应该在那儿买糍粑。”
“没耍朋友。m.wangzaishuwu.com”林朝疯狂摇头。
大伯看暮诚说得真诚,又被小孩儿闹得实在头疼,便不好意思道:“那辛苦你啦。”
还有什么比第一次带暧昧对象回家就被家长捉奸在……啊呸,当场抓获更要命的吗?
大伯说的是酒都方言,好在暮诚这些年在锦绣城任职,多有到蜀州各地出外勤的经历,对蜀州各地的方言都略通一二,因此听大伯说话毫无压力。
林朝突然想起,还是小学的时候,她就很喜欢这家的糍粑。每个不想在家吃早饭的周末上午,就会背着爸妈偷偷跑出来买。等老爸在家找不到她人影,就会跑来这里逮她。
大伯没好气地纠正他们:“喊啥子哥哥,喊叔叔!”又跟暮诚道,“朝朝怕你醒了不舒服,去给你买吃的了,也不晓得啷个去了那么久还没回来。”
暮诚虽然现下脑子还不清醒,但多年人情世故让他条件反射地微躬了躬腰,顺水推舟喊了句“大伯”。
可能真是爱屋及乌,喜欢一个人,就觉得她身边的一切都可爱。
“啥子时候耍的朋友?”
在林志贤女士跟前,林朝就是那大灰狼养的小白兔,无事都要抖三抖!
暮诚三两下换好衣服,打开门,两个小萝卜头就蹲在门口,看见他出来就“咯咯咯”的笑。暮诚去洗漱,他们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后头,毫不认生地时不时跟暮诚,说得开心了,就跟捡到宝贝一样笑闹着跑去找爷爷,过会儿又过来闹暮诚,把暮诚闹得哭笑不得。
大神啊!我叫你大爷行不行啊!
没等两个大人开口,两个小朋友倒是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哥哥我知道!哥哥我知道!”
林朝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初二那年因为看《盗墓笔记》看得神魂颠倒,结果忘记了自己如山高如海深的暑假作业。临开学,林朝实在赶不完,试图花钱找大伯家的堂哥代笔却被林志贤女士当场抓获。
小芭比娃娃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说出的话却人小鬼大:“哥哥,你是朝朝的男朋友吗?”
今天暮诚因为醉酒破天荒地错过了早饭,林朝想着让他多睡会儿,没去叫他,但也没忘了要给暮诚准备早饭。虽说暮诚现在似乎不吃饭也没关系,姑妈也能给暮诚煮碗面,但暮诚第一次来她老家,她就总想着把什么特色的、她觉得好吃的都给暮诚来一份。
“阿嚏!”林朝抱着胳膊揉了揉手臂上因为寒冷而起的鸡皮疙瘩。
记忆太过惨痛,以至于林朝从那之后再也没敢拖过作业。
他从床上起来,锁了门,打量起林朝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暮诚是在怀抱林朝的美梦中没两个小萝卜头弄醒的,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往后一个猛退,正好撞在床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他喝醉了……”林朝绝望道。
两个小孩儿虽然在家里闹得欢腾,出来却乖得不行,既不会吵着要买东西,也不会要下来乱跑,被暮诚一左一右抱在怀里,一口一口甜甜地叫着叔叔。暮诚也不是没带过别的小孩儿,却没有比这两个更省事的。
“那我去接她。”
暮诚这会儿已经被酒精催得犯困,脑袋靠着林朝的肩膀一点一点的,看见林朝姑妈看他们的眼神中凶光毕现,还是强撑着拉住她的手不放,一脸严肃且认真地警告她亲亲姑妈:“你别凶她。”
小芭比娃娃眼睛瞪得更大了,拉着另外一个小萝卜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嚷嚷:“爷爷!不是男朋友,朝朝不同意!”
暮诚此时宿醉刚醒,头发凌乱,眼睛还有点肿,看起来毫无平日做大局长时的雷厉风行,倒像个初出茅庐的大小伙子,懵懵懂懂的,透着几分傻气。
不知道是不是赶上周末,今天街上人格外的多,去超市、药店买东西排队,过来买吃的也赶上排队,排得林朝甚至有些无聊地打量起周围。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小县城了,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她总是在避免回到曾经有他们的地方。
据林朝爸爸——林志文同志早年回忆,林志贤女士一生叛逆,少年不顾父母阻拦只身到外地学护理,硬着脾气自己半工半读,不肯要家里一分学费;青年不听父母反对追求自由恋爱自由人生,和认识半年不到的孔雀男同事闪婚,即使没有亲属到场,也扑灭不了她半点热情;三十出头,跌掉所有人眼镜地一脚踹了出轨家暴前夫,从此不婚不育,潇洒半生。
姑妈起身拍了拍她的脑袋,“我警告你,不准睡一起哈!”
一来二去,暮诚也弄清楚了这两个小萝卜头的身份。小萝卜头是林朝大伯家堂哥的龙凤胎,内向的男孩子是哥哥,叫小鱼;活泼的女孩子是妹妹,叫叶子。似乎是从“鱼戏莲叶间”中取的字。
之后的三天,林志贤女士上班都把她带到自己科室,守着补作业;没补完,开学那天又领着她去班主任办公室自陈罪孽。天知道,被班主任办公室里隔壁工位的爸妈和一群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阿姨围观讲怎么因为追《盗墓笔记》而导致作业没写完,是一件多么社死的事情!
大概因为暮诚为了她做了许多事,可她却没什么能回报给他的。
小叶子很喜欢他,抱着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哥哥,我知道朝朝在哪里,我带你去!”
林志贤,她姑妈,林家大妹子,身高一七八。林妈眼里的狠角色,林朝眼里的霸王花。
林朝有点没反应过来,傻傻点头:“好!”
林朝的房间看起来有一般房间的两倍大,除了色调和普通女生房间一样温柔,摆了床、书桌、衣柜外,中间特地留了很大一片空出来的场地供她在家练舞,一面装了镜子和把杆,一面是整面贴墙的大书柜。上面几层装的是古今中外的文学著作,下面几层画风一变,全是成套的漫画。
纵然林朝妄图以头抢地以证清白,坐在对面沙发上气势汹汹的姑妈也是摆明了一百个不相信。
这孩子真是……暮诚捂着额头失笑。
只是白驹过隙,出
“嗯……”暮诚摸着下巴拖长声音,吊足两个小鬼的胃口,才遗憾地说,“还不是,她还没同意。”
暮诚常年修炼,一手抱一个小孩儿丝毫不费力。
小鱼和小叶子一听暮诚要出去接林朝,也吵着要去,大伯板着脸训也不听。
小叶子立马乖巧地改口:“叔叔,你好帅!”嘴甜得跟不要钱一样。
大伯脸上笑意更浓,乐呵呵地直点头:“醒了就起来洗漱吧,她二爹在弄饭了。”
但时间在这个小镇上好像被凝固了一样,好像一直没有什么变化,道两旁的树依旧是儿时老爸老妈牵着她经过的那些树,路边的矮楼也只是从旧一点变得更旧了一点点。这里是十年如一日的陈旧、安宁,伴随着嘈杂的热闹。走在这样的地方,连思绪都会跟着慢下来,慢慢回到从前。
暮诚曾听林朝说过,她妈妈是中学语文老师,想来上面的书应该属于她妈妈。至于下面的漫画,所属主人不言而喻。
暮诚捂着脑袋揉了半天,丢失的记忆也慢慢回笼。想起头天晚上的一言一行,简直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他懊恼地把脑袋埋进被子里,自欺欺人地希望林朝经过一晚上之后,能把昨天那个自己给忘掉。
林朝简直想给他跪了!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此时无声胜有声?就冲暮诚这一句,她姑妈就不能觉得他俩清白!虽然他们俩也算不上清白,但是……
晚秋的天气一天凉过一天,她穿的衣服还是昨天那套薄薄的,没有暮诚的灵力护持,有些不敌寒气。她不会真的为了给暮诚买口吃的而感冒一场吧?
大概因为没有孩子可以玩,所以林志贤女士年轻时候很大的精神头都放在了管教林朝身上。林志贤女士和林爸姐弟情深,待林朝也视如己出,在林家爸妈几乎放羊的教育方式对面,是林志贤女士时常因为林朝捣蛋而抡起的大棒。
等暮诚洗漱完还没见到林朝的身影,不得不拖着两个小跟屁虫来到厨房。里面姑妈和大伯正忙着准备午饭,暮诚帮不上忙,简单打了个招呼便问起林朝的去向。
他一脸懵地看着中年男人。
] “叫叔叔。”怎么也不能跟林朝差辈份。
就在林朝以为她姑妈和暮诚之间剑拔弩张、必有一场血战之时,姑妈突然收回了杀人的目光,和刚才判若两人似的轻声叮嘱:“醉了就早点睡,要是明天起来头痛就给他买点解酒灵胶囊。”
大伯搁下话就出去了,留下两个小萝卜头趴在床位跟暮诚大眼瞪小眼。
“醒了哇?”一个和林朝似乎有几分相似的中年男人拖着一左一右两个小萝卜头走进房里。
姑妈走后,林朝终于松了口气,转过头,见暮诚靠倒在自己肩上,醉眼朦胧却始终撑着不肯睡。
两个小萝卜头应该是兄妹或者姐弟俩,小女生和林朝有点像,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看上去像个小芭比娃娃。
真不是林朝胆小如鼠、天生犯怂,实在是她常年挨姑妈教训,挨得有点条件反射。
林朝又好笑又感动地替暮诚顺了顺毛,“没事了没事了,睡觉睡觉!”
林朝登时就面红耳赤地反驳:“都说没耍朋友了!”
暮诚便打圆场道:“大伯放心的话,就让我带他们出去吧,我会照看好他们的。”
答案是有的。
两个小萝卜头半点没有扰人清梦的自觉,见人醒了,嘻嘻哈哈地跑出房间,一边跑一边喊:“醒了醒了,嘻嘻,爷爷,哥哥醒了!”
中年男人笑得慈爱:“我是朝朝她大伯,你也叫我大伯好了。”
“没耍朋友搂搂抱抱?!”
大伯听了直笑:“就两三百米的路,你要接就接嘛。出了楼到街上右拐再右拐,走到第一个路口,银行门口有个大姐推了个车车儿,她应该在那儿买糍粑。”
“没耍朋友。m.wangzaishuwu.com”林朝疯狂摇头。
大伯看暮诚说得真诚,又被小孩儿闹得实在头疼,便不好意思道:“那辛苦你啦。”
还有什么比第一次带暧昧对象回家就被家长捉奸在……啊呸,当场抓获更要命的吗?
大伯说的是酒都方言,好在暮诚这些年在锦绣城任职,多有到蜀州各地出外勤的经历,对蜀州各地的方言都略通一二,因此听大伯说话毫无压力。
林朝突然想起,还是小学的时候,她就很喜欢这家的糍粑。每个不想在家吃早饭的周末上午,就会背着爸妈偷偷跑出来买。等老爸在家找不到她人影,就会跑来这里逮她。
大伯没好气地纠正他们:“喊啥子哥哥,喊叔叔!”又跟暮诚道,“朝朝怕你醒了不舒服,去给你买吃的了,也不晓得啷个去了那么久还没回来。”
暮诚虽然现下脑子还不清醒,但多年人情世故让他条件反射地微躬了躬腰,顺水推舟喊了句“大伯”。
可能真是爱屋及乌,喜欢一个人,就觉得她身边的一切都可爱。
“啥子时候耍的朋友?”
在林志贤女士跟前,林朝就是那大灰狼养的小白兔,无事都要抖三抖!
暮诚三两下换好衣服,打开门,两个小萝卜头就蹲在门口,看见他出来就“咯咯咯”的笑。暮诚去洗漱,他们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后头,毫不认生地时不时跟暮诚,说得开心了,就跟捡到宝贝一样笑闹着跑去找爷爷,过会儿又过来闹暮诚,把暮诚闹得哭笑不得。
大神啊!我叫你大爷行不行啊!
没等两个大人开口,两个小朋友倒是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哥哥我知道!哥哥我知道!”
林朝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初二那年因为看《盗墓笔记》看得神魂颠倒,结果忘记了自己如山高如海深的暑假作业。临开学,林朝实在赶不完,试图花钱找大伯家的堂哥代笔却被林志贤女士当场抓获。
小芭比娃娃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说出的话却人小鬼大:“哥哥,你是朝朝的男朋友吗?”
今天暮诚因为醉酒破天荒地错过了早饭,林朝想着让他多睡会儿,没去叫他,但也没忘了要给暮诚准备早饭。虽说暮诚现在似乎不吃饭也没关系,姑妈也能给暮诚煮碗面,但暮诚第一次来她老家,她就总想着把什么特色的、她觉得好吃的都给暮诚来一份。
“阿嚏!”林朝抱着胳膊揉了揉手臂上因为寒冷而起的鸡皮疙瘩。
记忆太过惨痛,以至于林朝从那之后再也没敢拖过作业。
他从床上起来,锁了门,打量起林朝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暮诚是在怀抱林朝的美梦中没两个小萝卜头弄醒的,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往后一个猛退,正好撞在床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他喝醉了……”林朝绝望道。
两个小孩儿虽然在家里闹得欢腾,出来却乖得不行,既不会吵着要买东西,也不会要下来乱跑,被暮诚一左一右抱在怀里,一口一口甜甜地叫着叔叔。暮诚也不是没带过别的小孩儿,却没有比这两个更省事的。
“那我去接她。”
暮诚这会儿已经被酒精催得犯困,脑袋靠着林朝的肩膀一点一点的,看见林朝姑妈看他们的眼神中凶光毕现,还是强撑着拉住她的手不放,一脸严肃且认真地警告她亲亲姑妈:“你别凶她。”
小芭比娃娃眼睛瞪得更大了,拉着另外一个小萝卜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嚷嚷:“爷爷!不是男朋友,朝朝不同意!”
暮诚此时宿醉刚醒,头发凌乱,眼睛还有点肿,看起来毫无平日做大局长时的雷厉风行,倒像个初出茅庐的大小伙子,懵懵懂懂的,透着几分傻气。
不知道是不是赶上周末,今天街上人格外的多,去超市、药店买东西排队,过来买吃的也赶上排队,排得林朝甚至有些无聊地打量起周围。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小县城了,自从父母去世以后,她总是在避免回到曾经有他们的地方。
据林朝爸爸——林志文同志早年回忆,林志贤女士一生叛逆,少年不顾父母阻拦只身到外地学护理,硬着脾气自己半工半读,不肯要家里一分学费;青年不听父母反对追求自由恋爱自由人生,和认识半年不到的孔雀男同事闪婚,即使没有亲属到场,也扑灭不了她半点热情;三十出头,跌掉所有人眼镜地一脚踹了出轨家暴前夫,从此不婚不育,潇洒半生。
姑妈起身拍了拍她的脑袋,“我警告你,不准睡一起哈!”
一来二去,暮诚也弄清楚了这两个小萝卜头的身份。小萝卜头是林朝大伯家堂哥的龙凤胎,内向的男孩子是哥哥,叫小鱼;活泼的女孩子是妹妹,叫叶子。似乎是从“鱼戏莲叶间”中取的字。
之后的三天,林志贤女士上班都把她带到自己科室,守着补作业;没补完,开学那天又领着她去班主任办公室自陈罪孽。天知道,被班主任办公室里隔壁工位的爸妈和一群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阿姨围观讲怎么因为追《盗墓笔记》而导致作业没写完,是一件多么社死的事情!
大概因为暮诚为了她做了许多事,可她却没什么能回报给他的。
小叶子很喜欢他,抱着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哥哥,我知道朝朝在哪里,我带你去!”
林志贤,她姑妈,林家大妹子,身高一七八。林妈眼里的狠角色,林朝眼里的霸王花。
林朝有点没反应过来,傻傻点头:“好!”
林朝的房间看起来有一般房间的两倍大,除了色调和普通女生房间一样温柔,摆了床、书桌、衣柜外,中间特地留了很大一片空出来的场地供她在家练舞,一面装了镜子和把杆,一面是整面贴墙的大书柜。上面几层装的是古今中外的文学著作,下面几层画风一变,全是成套的漫画。
纵然林朝妄图以头抢地以证清白,坐在对面沙发上气势汹汹的姑妈也是摆明了一百个不相信。
这孩子真是……暮诚捂着额头失笑。
只是白驹过隙,出
“嗯……”暮诚摸着下巴拖长声音,吊足两个小鬼的胃口,才遗憾地说,“还不是,她还没同意。”
暮诚常年修炼,一手抱一个小孩儿丝毫不费力。
小鱼和小叶子一听暮诚要出去接林朝,也吵着要去,大伯板着脸训也不听。
小叶子立马乖巧地改口:“叔叔,你好帅!”嘴甜得跟不要钱一样。
大伯脸上笑意更浓,乐呵呵地直点头:“醒了就起来洗漱吧,她二爹在弄饭了。”
但时间在这个小镇上好像被凝固了一样,好像一直没有什么变化,道两旁的树依旧是儿时老爸老妈牵着她经过的那些树,路边的矮楼也只是从旧一点变得更旧了一点点。这里是十年如一日的陈旧、安宁,伴随着嘈杂的热闹。走在这样的地方,连思绪都会跟着慢下来,慢慢回到从前。
暮诚曾听林朝说过,她妈妈是中学语文老师,想来上面的书应该属于她妈妈。至于下面的漫画,所属主人不言而喻。
暮诚捂着脑袋揉了半天,丢失的记忆也慢慢回笼。想起头天晚上的一言一行,简直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他懊恼地把脑袋埋进被子里,自欺欺人地希望林朝经过一晚上之后,能把昨天那个自己给忘掉。
林朝简直想给他跪了!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此时无声胜有声?就冲暮诚这一句,她姑妈就不能觉得他俩清白!虽然他们俩也算不上清白,但是……
晚秋的天气一天凉过一天,她穿的衣服还是昨天那套薄薄的,没有暮诚的灵力护持,有些不敌寒气。她不会真的为了给暮诚买口吃的而感冒一场吧?
大概因为没有孩子可以玩,所以林志贤女士年轻时候很大的精神头都放在了管教林朝身上。林志贤女士和林爸姐弟情深,待林朝也视如己出,在林家爸妈几乎放羊的教育方式对面,是林志贤女士时常因为林朝捣蛋而抡起的大棒。
等暮诚洗漱完还没见到林朝的身影,不得不拖着两个小跟屁虫来到厨房。里面姑妈和大伯正忙着准备午饭,暮诚帮不上忙,简单打了个招呼便问起林朝的去向。
他一脸懵地看着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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