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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元朝大部分官员都很淡定——因为他们都是蒙古人。
“辩告,很多人看字面意思,会误以为是要进行辩论、辩解、告状,其实辩告是审理之前,司法官员向当事人宣告相关法律要求,并且强调不得伪证,诬告要反坐。”伍爱华解释道:“和庭前宣誓是一个程序。”
秦始皇认同法家的秦律,不还是没直接按照法律砍了赵高?
“在判决完成之后,汉朝会进行‘录囚’工作,也称为‘虑囚’。”伍爱华只是提了一嘴小说的内容,就继续说道:“这个工作要求,郡守要对自己下辖的县进行录囚,刺史要对自己监察的郡进行录囚,此外,东汉的皇帝还会亲自参加这个工作,梳理冤狱。”
不过董仲舒的心态好,不代表所有的儒生心态都好。
现代很多人觉得自己能够拒绝,是因为对方的段数不够,只要马屁拍的高级、哄人做的自然,总有能够击中你心房的,端看你能不能吸引到这种水平的人罢了。
更开放一点的,还会自己创造一些学问,批一个儒家或者理学的外皮,讲一些反儒家反理学可谓是倒反天罡的理论出来。
“那时候有个说法,叫做‘酷吏舞文’,”伍爱华忍不住摇头:“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表面上的酷吏,是曲解儒家经义各种杀人抓人的官吏,实际上的酷吏,是不遵循法治非要推行什么春秋决狱的以董仲舒为首的儒生?”
思维开放的,则是根本不觉得孔孟和程朱思想算什么好东西,嘴上承认人家是先贤,实际行为中根本不鸟这些思想。
我们蒙古人信的是小乘佛教,又不是儒教。
“但是在汉朝,很明显是没有这么一项规定的,乞鞫的结果,很可能还会加重原本的处罚。”
“论决是判决,乞鞫则类似于上诉。”
【作证之前发个誓,英美法系老操作了,该不会是和我们老祖宗学过去的吧?】
“但是和现代不一样的是,重新审理不是上诉,是由原本的机构进行审理,就是说原本是县令给你判决的,你不可能乞鞫之后就变成郡守给你审理。”
【说起见识,现代有些不读书不睁眼看世界的人,还不一定有人古代人有见识呢!】
从法制史人的角度来说,普遍都认为春秋决狱算不上什么法治的进步,甚至说是退步也不算毫无依据。
【人家古代就是为了有人能顶罪,所以没有修改这些规定?】
但是研究的透彻,也就意味着蒙古人也懂得儒家的套路,用但不信就是元朝高层的现状,所以伍爱华开骂儒生的时候,元朝官员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我又不是儒生,什么?你问我考科举的时候读的是不是儒家经典?(蒙古人也考科举,和汉人南人分左右榜)只是用了点他们的学问罢了,怎么能算是呢?
沉睡在昭陵的太宗:不是,这关朕什么事啊?朕怎么为你们做主?!
“这种动机判断,其实更多是为官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道德审判,是将司法过程儒家化,日常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案件,不想着修改完善法律规定,而是从主观判断,显示了人治在判案中的影响,这也是法治的退步。”伍爱华叹息道:“最起码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现存的春秋决狱的判例,都不能很强有力的说明‘志恶’。”
这种反感程度,大概就和“朕与将军解战袍”的诗句被曲解的反感程度差不多吧。
比起看得开的元朝人,明清两朝是真的骂声一片。
【还有上诉制度啊!】
“至于刑讯,大家就都知道了,找不到结果的时候,严刑拷打当事人或者嫌疑人,获得他们的口供。”
毕竟说到底,诸子百家思想基本都是当时人们对于治理国家的一次探索。
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成绩,后世的人乱解读,这算什么?
“在古代,单凭口供也是可以定罪的,不像我们现在,就算当事人自己承认,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佐证,也不能判定他有罪。”
“春秋决狱其实有点像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先进行集体表决,对方有罪没罪,有罪的再进行判决,”伍爱华解释:“这种制度依赖于主观判断,对于判决官员的水平要求极高,而且因为春秋时期还是用竹简,古人用最少的文字记录最多的意思,一句话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只要想曲解,在儒家经义中总能找到答案,简直是打击政敌势力的不二法宝。”
“从这方面来说,汉朝的程序法已经算是非常完善了,和现代相比,也只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整体的流程已经和现代相似。”
甚至清朝骂得更厉害一些。
不得不说,元朝虽然开了科举,但是蒙古人欣赏的还是实用主义,所谓“质朴少文”,和唐宋重视文采是截然不同,所以虽然反直觉,但是事实上蒙古人对于儒家思想的研究并不少。
【其实这样减少了刑讯的出现】
心态崩了的,已经有跑去哭昭陵的了。
一般中原人,这三个当中总会至少信那么一两个,你们儒家香火那么旺盛,怎么就不算是宗教了呢?
此时此刻,听到伍爱华的嘴炮,董仲舒再次轻轻地破了防,只是因为伍爱华已经来了太多次,董仲舒已经具有抗性,一般的话语对他已经没办法产生巨大伤害了,就算破了防,十万血量也不过是-1-1-1罢了。
只能说,社会的退步往往是从人们思维受到限制开始。
明汉朝法治其实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了】
第64章
“春秋决狱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区分行为动机,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作为皇帝而言,当时整个王朝智商情商都高的人都抢着拍他马屁哄他开心,自然是不能拒绝这种人的存在。
“讯问的话,就是当场询问当事人、证人,做好记录,这里汉朝还有个‘传复’的手续,是说三天后重新把人找回来再问一遍,看看和之前的记录有没有出入,好判断有没有人说谎。”
【古人只是见识不够,不是智商不够】
“录囚,其实就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司法复核,如果发现下级的错误,不管是事实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都要及时纠正,平反冤狱,”伍爱华说道:“这个制度的设立,决定了除非上下沆瀣一气,不然县令等官吏也没办法在地方随意收受贿赂作出偏向性审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公正。”
“而且关于刑事诉讼,我们国家有个原则,叫做上诉不加刑,”伍爱华解释道:“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犯罪事实,仅仅是上诉并且审理期间确定只有这些犯罪行为,那么二审法院是不能够给被告人加刑的,就算二审法院觉得被告人应该死刑但是一审只给他判了七年,也不能增加刑罚。”
从这方面来看,被董仲舒改革过的儒家为什么会成为后来的显学,也是因为抓准了皇帝们的心理。
伍爱华看到弹幕,解释道:“汉朝规定,如果对判决不服,判刑两年以上的可以在判决后三个月内请求重新审理。”
别欺负我们蒙古人没有见识!我们都知道,中原三大宗教:儒道释。
“不能增加刑罚,但是能够减轻刑罚,所以被告人在收到判决的时候,就不会因为担心后续刑罚变严重而不敢上述,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告人上诉的利益和权力。”
“此外,汉朝还有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也就是‘杂治’,”伍爱华继续解释道:“至于读鞫,其实就是相当于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当庭宣读案情确认书。”
封建王朝这种体制,就注定了是实权皇帝的一言堂。
伍爱华也没有过多地在意董仲舒等儒生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嘴炮完之后就开始收尾:“说起来,汉高祖订立《九章律》的时候,也说过后世子孙不许随意变更,但是东汉后期,儒家还用自己的思想来注释《九章律》,然后……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了。”
啊?你说你们是学派不是教派?可是你们儒家干的事情和人家宗教也没什么区别啊?
明朝是比较两极分化的,思维固化的,那是一个个老道学,把孔孟之道高高捧起,容不得人说他们一句不对。
伍爱华这话一说,萧何和刘邦都感受到了不舒服。
“不得不说,古人还是有人才在的,很多穿越小说幻想穿越回去之后能够大杀四方的,只能说,穿越不涨力气,更不涨智商……”
但是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是事事都根据律法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还是事事都根据皇帝的想法找依据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
【乖乖,古代这流程还挺先进】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因为汉武帝独尊儒术,所以在这之后,汉朝司法也有用儒家经义判决的习惯,这种方式被称为‘春秋决狱’,是董仲舒提倡的。”
任何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拍马屁的话语和行为,面对一个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哄自己开心的人,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对方油腻了点,但是有几个人能全然拒绝呢?
“不过汉朝的规定也有人性的一面,就是在被告人不方便的时候,被告人的家人也可以代替他乞鞫,以免错过了三个月的上诉期。”
这问题的答案几乎不需要犹豫。
而人类这种生物,不管平时多么理性,总归会受到感性因素影响。
【口供毕竟能够造假,万一是替人顶罪呢?】
相比于明朝表面上儒家一统,实际上各自倒油,清朝因为严格管控思想言论以及大规模洗脑,真的不认同儒家思想的人反而是少数。
所以法治什么法治?能比得过揣度圣意?
更别说刘彻,实打实的双标,就没按照律法来过。
什么?你说汉人书生崩溃了很多?那关我们蒙古人什么事呢?
李世民一代英主,对自己的孩子也很是纵容。
] 相比之下,元朝大部分官员都很淡定——因为他们都是蒙古人。
“辩告,很多人看字面意思,会误以为是要进行辩论、辩解、告状,其实辩告是审理之前,司法官员向当事人宣告相关法律要求,并且强调不得伪证,诬告要反坐。”伍爱华解释道:“和庭前宣誓是一个程序。”
秦始皇认同法家的秦律,不还是没直接按照法律砍了赵高?
“在判决完成之后,汉朝会进行‘录囚’工作,也称为‘虑囚’。”伍爱华只是提了一嘴小说的内容,就继续说道:“这个工作要求,郡守要对自己下辖的县进行录囚,刺史要对自己监察的郡进行录囚,此外,东汉的皇帝还会亲自参加这个工作,梳理冤狱。”
不过董仲舒的心态好,不代表所有的儒生心态都好。
现代很多人觉得自己能够拒绝,是因为对方的段数不够,只要马屁拍的高级、哄人做的自然,总有能够击中你心房的,端看你能不能吸引到这种水平的人罢了。
更开放一点的,还会自己创造一些学问,批一个儒家或者理学的外皮,讲一些反儒家反理学可谓是倒反天罡的理论出来。
“那时候有个说法,叫做‘酷吏舞文’,”伍爱华忍不住摇头:“咱就是说,有没有可能,表面上的酷吏,是曲解儒家经义各种杀人抓人的官吏,实际上的酷吏,是不遵循法治非要推行什么春秋决狱的以董仲舒为首的儒生?”
思维开放的,则是根本不觉得孔孟和程朱思想算什么好东西,嘴上承认人家是先贤,实际行为中根本不鸟这些思想。
我们蒙古人信的是小乘佛教,又不是儒教。
“但是在汉朝,很明显是没有这么一项规定的,乞鞫的结果,很可能还会加重原本的处罚。”
“论决是判决,乞鞫则类似于上诉。”
【作证之前发个誓,英美法系老操作了,该不会是和我们老祖宗学过去的吧?】
“但是和现代不一样的是,重新审理不是上诉,是由原本的机构进行审理,就是说原本是县令给你判决的,你不可能乞鞫之后就变成郡守给你审理。”
【说起见识,现代有些不读书不睁眼看世界的人,还不一定有人古代人有见识呢!】
从法制史人的角度来说,普遍都认为春秋决狱算不上什么法治的进步,甚至说是退步也不算毫无依据。
【人家古代就是为了有人能顶罪,所以没有修改这些规定?】
但是研究的透彻,也就意味着蒙古人也懂得儒家的套路,用但不信就是元朝高层的现状,所以伍爱华开骂儒生的时候,元朝官员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我又不是儒生,什么?你问我考科举的时候读的是不是儒家经典?(蒙古人也考科举,和汉人南人分左右榜)只是用了点他们的学问罢了,怎么能算是呢?
沉睡在昭陵的太宗:不是,这关朕什么事啊?朕怎么为你们做主?!
“这种动机判断,其实更多是为官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道德审判,是将司法过程儒家化,日常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案件,不想着修改完善法律规定,而是从主观判断,显示了人治在判案中的影响,这也是法治的退步。”伍爱华叹息道:“最起码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现存的春秋决狱的判例,都不能很强有力的说明‘志恶’。”
这种反感程度,大概就和“朕与将军解战袍”的诗句被曲解的反感程度差不多吧。
比起看得开的元朝人,明清两朝是真的骂声一片。
【还有上诉制度啊!】
“至于刑讯,大家就都知道了,找不到结果的时候,严刑拷打当事人或者嫌疑人,获得他们的口供。”
毕竟说到底,诸子百家思想基本都是当时人们对于治理国家的一次探索。
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成绩,后世的人乱解读,这算什么?
“在古代,单凭口供也是可以定罪的,不像我们现在,就算当事人自己承认,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佐证,也不能判定他有罪。”
“春秋决狱其实有点像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先进行集体表决,对方有罪没罪,有罪的再进行判决,”伍爱华解释:“这种制度依赖于主观判断,对于判决官员的水平要求极高,而且因为春秋时期还是用竹简,古人用最少的文字记录最多的意思,一句话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只要想曲解,在儒家经义中总能找到答案,简直是打击政敌势力的不二法宝。”
“从这方面来说,汉朝的程序法已经算是非常完善了,和现代相比,也只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整体的流程已经和现代相似。”
甚至清朝骂得更厉害一些。
不得不说,元朝虽然开了科举,但是蒙古人欣赏的还是实用主义,所谓“质朴少文”,和唐宋重视文采是截然不同,所以虽然反直觉,但是事实上蒙古人对于儒家思想的研究并不少。
【其实这样减少了刑讯的出现】
心态崩了的,已经有跑去哭昭陵的了。
一般中原人,这三个当中总会至少信那么一两个,你们儒家香火那么旺盛,怎么就不算是宗教了呢?
此时此刻,听到伍爱华的嘴炮,董仲舒再次轻轻地破了防,只是因为伍爱华已经来了太多次,董仲舒已经具有抗性,一般的话语对他已经没办法产生巨大伤害了,就算破了防,十万血量也不过是-1-1-1罢了。
只能说,社会的退步往往是从人们思维受到限制开始。
明汉朝法治其实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了】
第64章
“春秋决狱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区分行为动机,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作为皇帝而言,当时整个王朝智商情商都高的人都抢着拍他马屁哄他开心,自然是不能拒绝这种人的存在。
“讯问的话,就是当场询问当事人、证人,做好记录,这里汉朝还有个‘传复’的手续,是说三天后重新把人找回来再问一遍,看看和之前的记录有没有出入,好判断有没有人说谎。”
【古人只是见识不够,不是智商不够】
“录囚,其实就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司法复核,如果发现下级的错误,不管是事实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都要及时纠正,平反冤狱,”伍爱华说道:“这个制度的设立,决定了除非上下沆瀣一气,不然县令等官吏也没办法在地方随意收受贿赂作出偏向性审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公正。”
“而且关于刑事诉讼,我们国家有个原则,叫做上诉不加刑,”伍爱华解释道:“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犯罪事实,仅仅是上诉并且审理期间确定只有这些犯罪行为,那么二审法院是不能够给被告人加刑的,就算二审法院觉得被告人应该死刑但是一审只给他判了七年,也不能增加刑罚。”
从这方面来看,被董仲舒改革过的儒家为什么会成为后来的显学,也是因为抓准了皇帝们的心理。
伍爱华看到弹幕,解释道:“汉朝规定,如果对判决不服,判刑两年以上的可以在判决后三个月内请求重新审理。”
别欺负我们蒙古人没有见识!我们都知道,中原三大宗教:儒道释。
“不能增加刑罚,但是能够减轻刑罚,所以被告人在收到判决的时候,就不会因为担心后续刑罚变严重而不敢上述,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告人上诉的利益和权力。”
“此外,汉朝还有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也就是‘杂治’,”伍爱华继续解释道:“至于读鞫,其实就是相当于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当庭宣读案情确认书。”
封建王朝这种体制,就注定了是实权皇帝的一言堂。
伍爱华也没有过多地在意董仲舒等儒生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嘴炮完之后就开始收尾:“说起来,汉高祖订立《九章律》的时候,也说过后世子孙不许随意变更,但是东汉后期,儒家还用自己的思想来注释《九章律》,然后……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了。”
啊?你说你们是学派不是教派?可是你们儒家干的事情和人家宗教也没什么区别啊?
明朝是比较两极分化的,思维固化的,那是一个个老道学,把孔孟之道高高捧起,容不得人说他们一句不对。
伍爱华这话一说,萧何和刘邦都感受到了不舒服。
“不得不说,古人还是有人才在的,很多穿越小说幻想穿越回去之后能够大杀四方的,只能说,穿越不涨力气,更不涨智商……”
但是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是事事都根据律法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还是事事都根据皇帝的想法找依据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
【乖乖,古代这流程还挺先进】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因为汉武帝独尊儒术,所以在这之后,汉朝司法也有用儒家经义判决的习惯,这种方式被称为‘春秋决狱’,是董仲舒提倡的。”
任何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拍马屁的话语和行为,面对一个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哄自己开心的人,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对方油腻了点,但是有几个人能全然拒绝呢?
“不过汉朝的规定也有人性的一面,就是在被告人不方便的时候,被告人的家人也可以代替他乞鞫,以免错过了三个月的上诉期。”
这问题的答案几乎不需要犹豫。
而人类这种生物,不管平时多么理性,总归会受到感性因素影响。
【口供毕竟能够造假,万一是替人顶罪呢?】
相比于明朝表面上儒家一统,实际上各自倒油,清朝因为严格管控思想言论以及大规模洗脑,真的不认同儒家思想的人反而是少数。
所以法治什么法治?能比得过揣度圣意?
更别说刘彻,实打实的双标,就没按照律法来过。
什么?你说汉人书生崩溃了很多?那关我们蒙古人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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