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覃叔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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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得差不多了,覃涵一把拉过常笙,朦胧双眼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似是在分辨眼前的人是谁。
常笙高三的时候覃涵公司扩大,在宁城已经有了一定地位,他又开始忙了起来,考虑到没办法照顾常笙,两人商量后常笙选择住校,没住在一起两个人的关系反而比从前住一起更亲密。
认出是自己便宜女儿,他拉着常笙嘀嘀咕咕道,“笙笙,爸爸的乖女儿,你在学校有没有好好学习?你已经高三了可不能落下功课啊。”
覃黑脸某:这是我媳妇儿
最后是覃涵,只对挣钱有兴趣,其他没什么感兴趣的。
常笙赶忙过去给他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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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伴郎服的张新阳挤眉弄眼道,“哟呵,看来下一个结婚的是咱们老覃啊!”
覃涵含笑点头,不一会儿两个口袋装的鼓鼓的。
常笙还想问为什么,众人忽然传来热烈的欢呼声,新娘准备抛手捧花。
覃涵被问的一愣,小孩子的想法永远是单纯的,他揉了揉常笙头发,这个动作做的十分得心应手,“大人的世界什么都不容易。”
覃涵:这是我女儿
耳边的热气让覃涵不适,身体僵住,很快的又恢复如常,“因为感动,或许还有一些悲伤。”
到了酒店大门口,车交给门童,两人朝着站在门口招待的新人走去。
覃涵的车开了有六七年,是当年为了跑业务买来充面子的,当时斥巨资买来,现如今已有了岁月的痕迹。
“滚滚滚。”
毛巾所过之处引起一阵战栗。
杨浩嗤笑,“嘁,你这种典型没被社会毒打过。”
后来
婚礼上人很多,覃涵和杨浩共同认识的就不少,每遇到一个人覃涵都会郑重为对方介绍常笙,在覃涵介绍了几个后,常笙找了借口离开。
常笙没来得及问他话里的意思他已经转身离开。
抢手捧花的都是女孩子的,偏偏花准确落进覃涵怀里,他有些无奈,笑道,“它大概知道有人喜欢。”转手把花送给常笙,这个有人指的就是常笙了。
杨浩勾住凌志豪肩,用一个过来人的口吻对凌志豪道,“耗子,作为过来人我奉劝你一句,能晚点要孩子一定晚点要,不然婚姻真成了一地鸡毛,恋爱时温柔善良的女友也会变成动不动咆哮的母夜叉。”
“你婶婶是外地人,嫁给你叔叔后会离家很远,没办法陪在父母身边,想回家也会很麻烦。”
几人鄙视。
“把我叫老了哈。”新娘笑着反驳,抓了把喜糖给常笙,“叫姐姐。”
“对了,一直没问你,你这养女人怎么样?你可别养了个白眼狼。”
哦,不对,现在又多了一个——养孩子。
床上醉酒的覃涵突然翻身起来,趴在床边大吐特吐。
覃涵玩的好的朋友也就三个,杨浩、凌志豪、张新阳。
凌志豪在旁边看着,有些好笑。
“嗯?”覃涵有些不能理解她话里的意思,但很快他像是明白了什么,三十而立的男人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撇着嘴,委屈道,“笙笙不认我这个爸爸。”
“好。”常笙乖巧应好。
她是要攻略覃涵的,在这个时代除了嫁给覃涵外,常笙想不到更好地陪伴他终老的办法。
多数男人的车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张床,脏乱不成样。
小姑娘不安地询问使得覃涵轻笑。
三人中杨浩最早结婚,大学毕业和初恋结了婚,其次是凌志豪,明天结婚,今晚是单身告别会。
张新阳学着覃涵那样揉她头发,奖励似的说,“真是一个乖女孩,有你在你覃涵叔叔开心了不少。”
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作为凌志豪好兄弟的覃涵为了替凌志豪挡酒喝了不少,回家已经醉的不省人事。
“不是。”常笙洗了块毛巾出来,认真给他擦脸,擦脖子,擦手,不愿意细说原因。
常笙很少坐覃涵的车,每一次坐都能深切感受到覃涵是一个极为念旧的人,这一点从这辆“老车”的保养和干净整洁的车里可见一二。
“哟,大忙人可算来了。”凌志豪把手上烟交给伴郎,牵着新娘走过来。
“现在的孩子真难养。”一次聚会上,有了孩子的杨浩说起自家上幼儿园的孩子不免苦恼。
开车的空隙伸手碰了碰小姑娘头顶,“自然是欢迎的。”不仅欢迎还羡慕极了他有这样一个优秀又懂事的“女儿”。
“晚上你叔叔闹,你别管他,自己好好休息。”把人放进卧室,张新阳温声嘱咐。
用覃涵的话来说“花了大价钱买来,势必要用到这个价才行,”正因如此,在别的成功男人随着身价的增长换了不同价值车的当下,他还在驾驶这辆“老古董”。
他送花的举动没人会误会他们的关系,毕竟年龄相差的太大,他看常笙的眼神又是那样的——慈爱。
“姐姐。”常笙甜甜叫了一句,手里的糖捧着没地方放,轻轻拉了拉覃涵衣摆,“叔叔帮我装一下。”
覃涵生在一个只有母亲的家里,他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现实主义者。
覃涵打趣了他两句,将常笙介绍给两人,“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的老婆,叫婶婶。”
“我迷路了。”常笙对庄重的婚礼很感兴趣,她看见台上新娘哭了,周围很安静,大家都在聆听新郎对新娘的告白,她压低了声音,凑到覃涵耳边,“叔叔,新娘怎么哭了?”
新娘穿着洁白婚纱,画着精致妆容,美丽优雅。
“有好好学习的。”常笙耐心回答,之后又说,“叔叔能不能不要对别人说我是叔叔的女儿?”
覃老父亲涵总有操不完的心,一会儿担心常笙被子厚不厚,有没有按时吃饭,和同学相处的好不好之类的,真真是做到了一个老父亲该做的所有。
常笙低声问,“叔叔,是不是只有结婚了才能陪一个人终老?”
这是覃涵第一次带常笙见他周围的人,常笙不免有些忐忑,“叔叔的朋友会欢迎我吗?”
常笙和覃涵坐的地方离舞台很近,新娘背对着众人,轻轻一抛,花不知被谁拍了一下直直落进覃涵怀里。
张新阳把醉醺醺的人从凌志豪身上推开,“滚犊子,你也不看看耗子多大了,在晚下去怕孩子都要不起了。”
“家不是想回就能回吗?为什么会麻烦?”常笙皱着眉头十分的不解。
他这好友当父亲还当的挺像模像样。
众人:覃老板女儿真优秀
对他这种还没结婚就当了老父亲的人几人表示不能理解。
张新阳:“你那养女16岁了还能算孩子吗?”
覃涵拉常笙坐下,关心问,“怎么去了这么久?”
凌志豪提议:“我们还没见过小姑娘,要不明天你带过来认认人?”
“为什么会悲伤?”
几人中张新阳最渣,谈了近十个对象,从来没想过结婚。
几人闹成一团,最稳重的覃涵突然来了一句,“其实养孩子还是挺好的。”
说话的姿态十足十的炫女狂魔。
“结婚了不一定能一直到老,有可能会离婚,也有可能会生病……总之结婚不一定就能终老。”
常笙从厕所出来时正是婚礼最热闹的时候,新娘新郎在台上说着宣誓,互相交换戒指。
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孩子。
覃涵略一思索,“好。”
当她养女?哪有女儿一直陪在父亲身边的?况且两人年纪相差的也不是很大,长久待一起总会有闲话。
高中的生活紧张中充满了未知和趣事,常笙和覃涵相处的也愈发和谐,生活上越来越有默契。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
覃涵在她的擦拭中昏昏欲睡,听见询问迷迷糊糊道,“不一定。”
“不会。”覃涵信心十足,提起常笙他不免又要夸上“她很懂事,人也听话,对了上周考试又得了全校第一。”
] 吐得差不多了,覃涵一把拉过常笙,朦胧双眼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似是在分辨眼前的人是谁。
常笙高三的时候覃涵公司扩大,在宁城已经有了一定地位,他又开始忙了起来,考虑到没办法照顾常笙,两人商量后常笙选择住校,没住在一起两个人的关系反而比从前住一起更亲密。
认出是自己便宜女儿,他拉着常笙嘀嘀咕咕道,“笙笙,爸爸的乖女儿,你在学校有没有好好学习?你已经高三了可不能落下功课啊。”
覃黑脸某:这是我媳妇儿
最后是覃涵,只对挣钱有兴趣,其他没什么感兴趣的。
常笙赶忙过去给他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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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伴郎服的张新阳挤眉弄眼道,“哟呵,看来下一个结婚的是咱们老覃啊!”
覃涵含笑点头,不一会儿两个口袋装的鼓鼓的。
常笙还想问为什么,众人忽然传来热烈的欢呼声,新娘准备抛手捧花。
覃涵被问的一愣,小孩子的想法永远是单纯的,他揉了揉常笙头发,这个动作做的十分得心应手,“大人的世界什么都不容易。”
覃涵:这是我女儿
耳边的热气让覃涵不适,身体僵住,很快的又恢复如常,“因为感动,或许还有一些悲伤。”
到了酒店大门口,车交给门童,两人朝着站在门口招待的新人走去。
覃涵的车开了有六七年,是当年为了跑业务买来充面子的,当时斥巨资买来,现如今已有了岁月的痕迹。
“滚滚滚。”
毛巾所过之处引起一阵战栗。
杨浩嗤笑,“嘁,你这种典型没被社会毒打过。”
后来
婚礼上人很多,覃涵和杨浩共同认识的就不少,每遇到一个人覃涵都会郑重为对方介绍常笙,在覃涵介绍了几个后,常笙找了借口离开。
常笙没来得及问他话里的意思他已经转身离开。
抢手捧花的都是女孩子的,偏偏花准确落进覃涵怀里,他有些无奈,笑道,“它大概知道有人喜欢。”转手把花送给常笙,这个有人指的就是常笙了。
杨浩勾住凌志豪肩,用一个过来人的口吻对凌志豪道,“耗子,作为过来人我奉劝你一句,能晚点要孩子一定晚点要,不然婚姻真成了一地鸡毛,恋爱时温柔善良的女友也会变成动不动咆哮的母夜叉。”
“你婶婶是外地人,嫁给你叔叔后会离家很远,没办法陪在父母身边,想回家也会很麻烦。”
几人鄙视。
“把我叫老了哈。”新娘笑着反驳,抓了把喜糖给常笙,“叫姐姐。”
“对了,一直没问你,你这养女人怎么样?你可别养了个白眼狼。”
哦,不对,现在又多了一个——养孩子。
床上醉酒的覃涵突然翻身起来,趴在床边大吐特吐。
覃涵玩的好的朋友也就三个,杨浩、凌志豪、张新阳。
凌志豪在旁边看着,有些好笑。
“嗯?”覃涵有些不能理解她话里的意思,但很快他像是明白了什么,三十而立的男人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撇着嘴,委屈道,“笙笙不认我这个爸爸。”
“好。”常笙乖巧应好。
她是要攻略覃涵的,在这个时代除了嫁给覃涵外,常笙想不到更好地陪伴他终老的办法。
多数男人的车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张床,脏乱不成样。
小姑娘不安地询问使得覃涵轻笑。
三人中杨浩最早结婚,大学毕业和初恋结了婚,其次是凌志豪,明天结婚,今晚是单身告别会。
张新阳学着覃涵那样揉她头发,奖励似的说,“真是一个乖女孩,有你在你覃涵叔叔开心了不少。”
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作为凌志豪好兄弟的覃涵为了替凌志豪挡酒喝了不少,回家已经醉的不省人事。
“不是。”常笙洗了块毛巾出来,认真给他擦脸,擦脖子,擦手,不愿意细说原因。
常笙很少坐覃涵的车,每一次坐都能深切感受到覃涵是一个极为念旧的人,这一点从这辆“老车”的保养和干净整洁的车里可见一二。
“哟,大忙人可算来了。”凌志豪把手上烟交给伴郎,牵着新娘走过来。
“现在的孩子真难养。”一次聚会上,有了孩子的杨浩说起自家上幼儿园的孩子不免苦恼。
开车的空隙伸手碰了碰小姑娘头顶,“自然是欢迎的。”不仅欢迎还羡慕极了他有这样一个优秀又懂事的“女儿”。
“晚上你叔叔闹,你别管他,自己好好休息。”把人放进卧室,张新阳温声嘱咐。
用覃涵的话来说“花了大价钱买来,势必要用到这个价才行,”正因如此,在别的成功男人随着身价的增长换了不同价值车的当下,他还在驾驶这辆“老古董”。
他送花的举动没人会误会他们的关系,毕竟年龄相差的太大,他看常笙的眼神又是那样的——慈爱。
“姐姐。”常笙甜甜叫了一句,手里的糖捧着没地方放,轻轻拉了拉覃涵衣摆,“叔叔帮我装一下。”
覃涵生在一个只有母亲的家里,他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现实主义者。
覃涵打趣了他两句,将常笙介绍给两人,“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的老婆,叫婶婶。”
“我迷路了。”常笙对庄重的婚礼很感兴趣,她看见台上新娘哭了,周围很安静,大家都在聆听新郎对新娘的告白,她压低了声音,凑到覃涵耳边,“叔叔,新娘怎么哭了?”
新娘穿着洁白婚纱,画着精致妆容,美丽优雅。
“有好好学习的。”常笙耐心回答,之后又说,“叔叔能不能不要对别人说我是叔叔的女儿?”
覃老父亲涵总有操不完的心,一会儿担心常笙被子厚不厚,有没有按时吃饭,和同学相处的好不好之类的,真真是做到了一个老父亲该做的所有。
常笙低声问,“叔叔,是不是只有结婚了才能陪一个人终老?”
这是覃涵第一次带常笙见他周围的人,常笙不免有些忐忑,“叔叔的朋友会欢迎我吗?”
常笙和覃涵坐的地方离舞台很近,新娘背对着众人,轻轻一抛,花不知被谁拍了一下直直落进覃涵怀里。
张新阳把醉醺醺的人从凌志豪身上推开,“滚犊子,你也不看看耗子多大了,在晚下去怕孩子都要不起了。”
“家不是想回就能回吗?为什么会麻烦?”常笙皱着眉头十分的不解。
他这好友当父亲还当的挺像模像样。
众人:覃老板女儿真优秀
对他这种还没结婚就当了老父亲的人几人表示不能理解。
张新阳:“你那养女16岁了还能算孩子吗?”
覃涵拉常笙坐下,关心问,“怎么去了这么久?”
凌志豪提议:“我们还没见过小姑娘,要不明天你带过来认认人?”
“为什么会悲伤?”
几人中张新阳最渣,谈了近十个对象,从来没想过结婚。
几人闹成一团,最稳重的覃涵突然来了一句,“其实养孩子还是挺好的。”
说话的姿态十足十的炫女狂魔。
“结婚了不一定能一直到老,有可能会离婚,也有可能会生病……总之结婚不一定就能终老。”
常笙从厕所出来时正是婚礼最热闹的时候,新娘新郎在台上说着宣誓,互相交换戒指。
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孩子。
覃涵略一思索,“好。”
当她养女?哪有女儿一直陪在父亲身边的?况且两人年纪相差的也不是很大,长久待一起总会有闲话。
高中的生活紧张中充满了未知和趣事,常笙和覃涵相处的也愈发和谐,生活上越来越有默契。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
覃涵在她的擦拭中昏昏欲睡,听见询问迷迷糊糊道,“不一定。”
“不会。”覃涵信心十足,提起常笙他不免又要夸上“她很懂事,人也听话,对了上周考试又得了全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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