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十八的姑娘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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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疮药什么的就别想了,原主不可能有那种玩意,有那个钱,她宁愿多买一盒胭脂水粉。
哪曾想她会趁人不备下药?
对着铜镜一照:“我艹!”
原主是个蠢的,也不想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人家。
一大把巴豆磨成的粉,直接下到鸡汤里,把原本活蹦乱跳的几人全部干翻了,其中就属杜魁喝得最多,直接拉虚脱了,险些去了半条命。
杜魁是个大老粗,平日里做出来的食物仅限于能熟。
楚宁歌就着光亮走到看上去像是梳妆台的木箱前,捡起被扫到地上的铜镜。
翻到最下面,发现有几方丝质帕子和一条格布方巾,这条方巾倒感觉像棉麻的。
十四岁就跟随老镇北王上战场,大战小战经历无数,老镇北王病逝后,赫家军唯他马首是瞻。
此时,天已蒙蒙亮了,偶有几声此起彼伏的公鸡鸣叫声。www.xunxue.me
楚宁歌虽然不知这事真假,但也觉得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更何况皇帝还派原主来监视他,一个废人,他至于这么忌惮吗?
抖了抖,大小还可以,看上去也算干净,了剩于无,就它了!
楚宁歌猜测,这般人物能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肯定也有他年轻气盛不懂得藏拙,功高震主的原因。www.xingsha.me
赫兰夜应该有,不过就原身做出的那些事情,她可没脸求到人家头上。
额头上的口子还真挺大的,估计有四厘米长,这种情况按道理应该缝针的,现在没那个条件,也只能清理一下伤口,将就着包扎上。
换了张脸,还年轻了十岁,不错不错。
忍不住捏捏脸蛋,这满满的胶原蛋白,手感真好,难怪人家都说十八的姑娘一朵花。
咕噜噜~~
即使原主不怎么关注他,也在各种宴上听过他的威名。
倚在赫兰夜门口打盹的杜魁听见响动被惊醒,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这娘们又在发什么疯?”
不管怎样,大神们掰手腕,这都和她一个小虾米无关,她只要保证自己不要被殃及了池鱼。
老实说,原主这模样,如果忽略额角上的口子,她有被惊艳到。
兵权这种东西,哪个皇帝不想掌握在自己手中,皇帝与手握兵权的重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不包扎一下,她怕感染,要是在这个年代感染发烧,她觉得小命能不能留住,就得全看天意了。
原主受不了岭南的生活条件,想要尽快离开,但二皇子交代的事情又一直没有办成,所以她又瞄上了赫兰夜的房间。
记忆里的原身父母长得就不错,她能长成这样也不算奇迹。
原主是典型的古典美,饱满的额头还有个美人尖,眉毛被原主修得极细,有些被摧残了,但这也没能拉低原主抗打的颜值。
她已经想好了,以后和赫兰夜就井水不犯河水,她不去做皇帝的狗腿子,也不想巴结赫兰夜。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件看上去比较干净的纯白里衣,还是滑溜溜的丝质料子。
想着主子自从来到这里就没吃过几顿好的,见到原主主动请缨,只想着后宅女子虽然不怎么下厨,但煲汤总会那么一两样的,以前在镇北王府的时候,王妃和表姑娘也总喜欢送些亲手做的汤汤水水。
楚宁歌上辈子是个大庆油田,鼻翼两侧毛孔粗大,扑上粉,还不到两个小时就是一脸油光,那时候她就非常羡慕人家没有毛孔的肌肤。
摸着头上的血痂,她觉得得先去处理一下头上的伤口。
楚宁歌看着铜镜里面的鬼样子,忍不住发出一声国粹,手一抖,铜镜脱手而出,哐啷一声,甩向地面。
楚宁歌揉揉胃部,本来有点饿过劲的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了。
可原主嫌她啰嗦,一年前,原主手头不宽裕,就把她发卖了。
她自己倒是会配制,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听说赫兰夜的罪名是用兵不利,与北蛮一战中,致使十万大军枉死,自己也在这一战中跌落下马,废了双腿,皇上念在镇国公一家劳苦功高的份上,收回兵权,勉其死罪,贬为平民,发配岭南。
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让她捞着了一个。
一日,经常给赫兰夜送野味的猎户送来一只山鸡和野兔,她就觉得机会来了,十分殷勤的主动请缨要给大家煲鸡汤。
却从没在自身上找过原因,就依她平日的作风,赫兰夜没直接将她打出去,那都是他心胸宽阔。
楚宁歌捂着砰砰跳的胸口,才回过神来,刚刚那个鬼,好像是她。
就是额头上的伤口必须要处理了,否则要是留了疤,那得多遗憾!
之后的日子原主都是买着吃,唯一的一次做饭,还是给赫兰夜下药。
因为赫兰夜从来不准原主进入他房间,她就觉得肯定有猫腻。
楚宁歌将脸靠近铜镜,忍不住左右侧脸仔细端详,感叹道:“居然真的一点毛孔都没有耶!这么漂亮的美人,明明可以靠美貌,你却偏偏干尽傻b事,你说你蠢不蠢?”
才发现原主的衣服,不是大红大紫大绿,就是老气横秋的颜色,也不知原主这都是啥审美,华而不实,看上去还啰里吧嗦的。
标准的鹅蛋脸,一双桃花眼眼尾上翘,看上去灵动又不失魅惑,琼鼻秀挺,朱唇微翘,唇珠饱满,就是失了些血色。
血痂糊了半张脸,再加上脸上红红白白的脂粉,看上去还真像乱葬岗里爬出来的。
别浪,苟着就好!
原主不会做饭,跟着赫兰夜来到这里三年多,就没有自己做过饭,本来跟着她的还有一个小丫鬟,那小丫鬟倒是个忠心的,总喜欢规劝原主行为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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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着原主平时的生活习惯,到外间拿了一个木盆,用葫芦瓢在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将帕子打湿,对着铜镜擦脸。
小心翼翼的避开伤口,将整张脸和头发丝里糊的血痂都清理干净,中间又换了一次水,楚宁歌这才终于看清了原主的容貌。
在大晋,赫兰夜可是威名赫赫。
翻箱倒柜的想要找到一块可以包扎伤口的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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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魁是个大老粗,平日里做出来的食物仅限于能熟。
楚宁歌就着光亮走到看上去像是梳妆台的木箱前,捡起被扫到地上的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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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上的口子还真挺大的,估计有四厘米长,这种情况按道理应该缝针的,现在没那个条件,也只能清理一下伤口,将就着包扎上。
换了张脸,还年轻了十岁,不错不错。
忍不住捏捏脸蛋,这满满的胶原蛋白,手感真好,难怪人家都说十八的姑娘一朵花。
咕噜噜~~
即使原主不怎么关注他,也在各种宴上听过他的威名。
倚在赫兰夜门口打盹的杜魁听见响动被惊醒,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这娘们又在发什么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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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受不了岭南的生活条件,想要尽快离开,但二皇子交代的事情又一直没有办成,所以她又瞄上了赫兰夜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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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宁歌看着铜镜里面的鬼样子,忍不住发出一声国粹,手一抖,铜镜脱手而出,哐啷一声,甩向地面。
楚宁歌揉揉胃部,本来有点饿过劲的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计了。
可原主嫌她啰嗦,一年前,原主手头不宽裕,就把她发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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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从没在自身上找过原因,就依她平日的作风,赫兰夜没直接将她打出去,那都是他心胸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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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原主都是买着吃,唯一的一次做饭,还是给赫兰夜下药。
因为赫兰夜从来不准原主进入他房间,她就觉得肯定有猫腻。
楚宁歌将脸靠近铜镜,忍不住左右侧脸仔细端详,感叹道:“居然真的一点毛孔都没有耶!这么漂亮的美人,明明可以靠美貌,你却偏偏干尽傻b事,你说你蠢不蠢?”
才发现原主的衣服,不是大红大紫大绿,就是老气横秋的颜色,也不知原主这都是啥审美,华而不实,看上去还啰里吧嗦的。
标准的鹅蛋脸,一双桃花眼眼尾上翘,看上去灵动又不失魅惑,琼鼻秀挺,朱唇微翘,唇珠饱满,就是失了些血色。
血痂糊了半张脸,再加上脸上红红白白的脂粉,看上去还真像乱葬岗里爬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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