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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天亮的父母也知道了秀梅要去支教,不等她去告别,就双双提了罐用猪油煎过的泡咸菜在秀梅家门口等她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亲爱的读者朋友,且听作者慢慢为你讲述……
“哦!中,中!”秀梅顿时明白了,这个老支书一定是个河南人,她在锦城读师范大学时,班里就有几个河南的同学。
“呀,宋老师,欢迎欢迎!”当秀梅把介绍信递给他时,他瞟了一眼道,“我们学校在六生产队的那个坡上,都是民办教师,没有住的,我把你安排到一个工人娘子家里住要不要得?”
“嗨,俺一个人单脚利手的,身体又结实,”宋金贵慈爱地拍着秀梅娇嫩的手,微笑道,“哪用得着你每周回呀?来回二三十里的坡坡坎坎,你不辛苦吗?”
“沟沟坎坎还真不少啊!”大队部到六生产队不二三百米的路程,转过一个小山坡就到,但沿途所见路况,果然如父亲所说,秀梅想道,“我小时候来过这里吗?”
“望君还,天亮,君几时还呢?”唱到最后一句时,不知是被歌词感动了,还是想起了自己和天亮的天各一方,引起了她的伤感,她在心里问道。
其实,谁都知道,只要你没有成家立业之前,在父母眼里,哪怕你八十岁了,你都还是个孩子。
那一刻,秀梅感觉到从父亲的手里接过来的不是一支电筒,而是沉甸甸的父爱加母爱,她没理由再拒绝。
这个时候的宋金贵,虽然已经有了些人生阅历,但毕竟还是个粗糙的大男人,他哪里知道女儿细密的心思呢?
“行,行!”金贵不想再和女儿啰嗦了,急忙道,“天色不早了,快去天亮家和他的爸妈说一声就走吧!”
话休絮繁,秀梅背了去支教的被子铺盖和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行李,提了那罐油煎泡咸菜,别过父亲和天亮父母径直朝千佛公社二大队走去。
当夕阳吻山,西边天际的云霞宛如伤口般血红时,秀梅到了千佛公社二大队,在大队部找到了正要回家的老支书曾辉煌。
秀梅见父亲话还没说完就转过了身去,知道父亲怕她在离别的时候掉泪,但她还是忍不住掉下了泪来。
秀梅是学中文的,喜欢像作家一样观察陌生人,只见这个老支书,身材魁梧,约么年过五旬,眼睛明亮,说起话来声若宏钟,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英武之气,但说话却不是本地的农民口音,而且右下巴上还有一道两寸多长,一寸多宽的,不甚规则的疤痕,像一条干瘦的成蚕爬在上面一般,他说话时那“成蚕”就像在爬一样,有几分吓人,秀梅心里对他产生了几分恐惧。
“宋老师,那家人只有一个小女娃,又爱干净。”曾支书说完后,看见秀梅不回答,便捂着下巴,遮住了那条“成蚕”,放低了声音,显得和蔼可亲地问道,“中不中?”
“谢谢爹!”秀梅含着热泪,又一次接过了金贵塞给她的手电筒后,握住长期使用木工工具,又握锄把干农活的长满像大号砂布一样粗糙老茧的父亲的手道,“俺每周都回来看你哈!”
秀梅说的是真的,那个年代的农村,泡菜天天吃,能用猪油煎一下,那就是一种高级的下饭菜,是一种仅次于招待客人的口福了。作者读小学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七十年代了,老师还骂那些因“走人户”(走亲戚)而成为缺课理由的同学是“好吃狗”,说走人户就是好吃,到亲戚家不是煮面条,就是煎鸡蛋,就算是吃红苕稀饭泡菜放点油煎一个,也要多吃一碗。
“四叔,四妈,谢谢你们啦!”秀梅毫不客气地从天亮母亲春燕手里接过那个用军用罐头瓶子装的泡咸菜时,满心欢喜,说道,“这下好了,俺有下饭菜了。”
“不,俺就是要回来,要你给俺煮好吃的!”秀梅撒娇时,不觉脸红了起来,低头道,“我年纪轻轻的,还不是单手利脚的,辛苦啥嘛?”
“他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呢?哦,肯定是,”秀梅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嘀咕,随老支书走了几步,才猛然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是山东人呢,顿时觉悟道,“不是逃荒来的,就是打仗来的呗!”
一路上,秀梅看见一丛丛像小牡丹一样的野棉花,像小向日葵般的山菊花,一片片地开在山坡崖壁上,开在窄窄的山路旁,开在明丽的秋光山色之中,禁不住心花怒放,想起才看过不久的那部电影《路潮》插曲《送别》中的歌词,忍不住边走边唱起来:“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我持梭标望君还。”
秀梅想的是还有半年她就要和天亮结婚了,她以后一有假就会去探望天亮了,就会很少回汀福湾了,她要趁这半年的时间尽量和慈父多待一些时光。
然而,宋秀梅不知道前面的福祸,宋金贵更不能预测未来的灾难,这支在那个年代比较洋气的手电筒,到了秀梅这个普通的女教师手里,却为她刚开始的幸福带来了灭顶之灾。
] 此时,天亮的父母也知道了秀梅要去支教,不等她去告别,就双双提了罐用猪油煎过的泡咸菜在秀梅家门口等她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亲爱的读者朋友,且听作者慢慢为你讲述……
“哦!中,中!”秀梅顿时明白了,这个老支书一定是个河南人,她在锦城读师范大学时,班里就有几个河南的同学。
“呀,宋老师,欢迎欢迎!”当秀梅把介绍信递给他时,他瞟了一眼道,“我们学校在六生产队的那个坡上,都是民办教师,没有住的,我把你安排到一个工人娘子家里住要不要得?”
“嗨,俺一个人单脚利手的,身体又结实,”宋金贵慈爱地拍着秀梅娇嫩的手,微笑道,“哪用得着你每周回呀?来回二三十里的坡坡坎坎,你不辛苦吗?”
“沟沟坎坎还真不少啊!”大队部到六生产队不二三百米的路程,转过一个小山坡就到,但沿途所见路况,果然如父亲所说,秀梅想道,“我小时候来过这里吗?”
“望君还,天亮,君几时还呢?”唱到最后一句时,不知是被歌词感动了,还是想起了自己和天亮的天各一方,引起了她的伤感,她在心里问道。
其实,谁都知道,只要你没有成家立业之前,在父母眼里,哪怕你八十岁了,你都还是个孩子。
那一刻,秀梅感觉到从父亲的手里接过来的不是一支电筒,而是沉甸甸的父爱加母爱,她没理由再拒绝。
这个时候的宋金贵,虽然已经有了些人生阅历,但毕竟还是个粗糙的大男人,他哪里知道女儿细密的心思呢?
“行,行!”金贵不想再和女儿啰嗦了,急忙道,“天色不早了,快去天亮家和他的爸妈说一声就走吧!”
话休絮繁,秀梅背了去支教的被子铺盖和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行李,提了那罐油煎泡咸菜,别过父亲和天亮父母径直朝千佛公社二大队走去。
当夕阳吻山,西边天际的云霞宛如伤口般血红时,秀梅到了千佛公社二大队,在大队部找到了正要回家的老支书曾辉煌。
秀梅见父亲话还没说完就转过了身去,知道父亲怕她在离别的时候掉泪,但她还是忍不住掉下了泪来。
秀梅是学中文的,喜欢像作家一样观察陌生人,只见这个老支书,身材魁梧,约么年过五旬,眼睛明亮,说起话来声若宏钟,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英武之气,但说话却不是本地的农民口音,而且右下巴上还有一道两寸多长,一寸多宽的,不甚规则的疤痕,像一条干瘦的成蚕爬在上面一般,他说话时那“成蚕”就像在爬一样,有几分吓人,秀梅心里对他产生了几分恐惧。
“宋老师,那家人只有一个小女娃,又爱干净。”曾支书说完后,看见秀梅不回答,便捂着下巴,遮住了那条“成蚕”,放低了声音,显得和蔼可亲地问道,“中不中?”
“谢谢爹!”秀梅含着热泪,又一次接过了金贵塞给她的手电筒后,握住长期使用木工工具,又握锄把干农活的长满像大号砂布一样粗糙老茧的父亲的手道,“俺每周都回来看你哈!”
秀梅说的是真的,那个年代的农村,泡菜天天吃,能用猪油煎一下,那就是一种高级的下饭菜,是一种仅次于招待客人的口福了。作者读小学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七十年代了,老师还骂那些因“走人户”(走亲戚)而成为缺课理由的同学是“好吃狗”,说走人户就是好吃,到亲戚家不是煮面条,就是煎鸡蛋,就算是吃红苕稀饭泡菜放点油煎一个,也要多吃一碗。
“四叔,四妈,谢谢你们啦!”秀梅毫不客气地从天亮母亲春燕手里接过那个用军用罐头瓶子装的泡咸菜时,满心欢喜,说道,“这下好了,俺有下饭菜了。”
“不,俺就是要回来,要你给俺煮好吃的!”秀梅撒娇时,不觉脸红了起来,低头道,“我年纪轻轻的,还不是单手利脚的,辛苦啥嘛?”
“他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呢?哦,肯定是,”秀梅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嘀咕,随老支书走了几步,才猛然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是山东人呢,顿时觉悟道,“不是逃荒来的,就是打仗来的呗!”
一路上,秀梅看见一丛丛像小牡丹一样的野棉花,像小向日葵般的山菊花,一片片地开在山坡崖壁上,开在窄窄的山路旁,开在明丽的秋光山色之中,禁不住心花怒放,想起才看过不久的那部电影《路潮》插曲《送别》中的歌词,忍不住边走边唱起来:“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我持梭标望君还。”
秀梅想的是还有半年她就要和天亮结婚了,她以后一有假就会去探望天亮了,就会很少回汀福湾了,她要趁这半年的时间尽量和慈父多待一些时光。
然而,宋秀梅不知道前面的福祸,宋金贵更不能预测未来的灾难,这支在那个年代比较洋气的手电筒,到了秀梅这个普通的女教师手里,却为她刚开始的幸福带来了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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