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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三人同居的客舍里,王辽那句恶意满满的“节哀”,林贝福腕上的手串不知何时已经取到了手边,缓缓转动起来。
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尽快见到真正的长乐县侯,能够假扮长乐县侯的人,他可不信会是和长乐县侯没干系的外人。
“你想要什么?”
“你赢了。”
是呢,还有郎君在呢。
至于仅骑马不练箭这种可能,无论林贝福又或者他,都丝毫没做设想,不能骑也就罢了,若是能骑马,却连射箭都不会,作为一名世家子弟,还是孔家之后,元璐长公主之子,这是要被外界耻笑的!
“阁下十分的谨慎,不仅连脖子都为了肤色一致而刻意易容,就是耳后根都没放过,单看脸,某自然不会怀疑传说中长安第一美少年的长乐县侯遭人假扮,只是,这副手……”
“你怎知不是某习字刻苦所致?”
只是……
凡事也有例外,主子们虽不会干活,却免不了读书习字,即便细,也不会比常人细上太多。
听到林贝福的话,锦衣少年眯了眯眼,冷声道:
轻声卖了个关子,看到对方眼底透露出来的焦躁,林贝福静静道:
林贝福毫不客气地点明道。
看到锦衣少年目露怔然陷入了沉思,摊坐在地上的林贝福也松了口气,终于把这家伙糊弄过去了。
林贝福心知其中必有因原,不过,那却不干他的事了。
第一件事是——
“你既然识破了某的身份,某也不妨告诉你,某是正月十日辰时打长安城春明门出来的,当中的斤两,你自个儿掂量!”
他见过锦衣少年易容的这张脸!
是了,做主子的手自然沾不了粗活,而不沾粗活,骨节自然要比下人甚至于常人要细上许多。
“未知阁下是否听闻了扬州刺史满门遇害一事?作为仅存于世的遗孤,在下想为家人报仇,自当小心谨慎。而阁下假扮的长乐县侯,是某如今最近的一根救命稻草,细心研究这根救命稻草,难道不是某生存的本能吗?”
难道他身上还有什么漏洞,能够令他穿帮?
抿了抿唇,锦衣少年涩声道。
这般想着,孔安的心底倒是一松,面上则一副无比谨慎的模样,出声告诫道:
他这双手的确不似郎君,但平日里却并非日日搓磨,就算做过粗活,但也不似那些做惯了粗活的手,否则,这一路上,早就被人看出来了。
若为后者,他就该直接一剑了事,省得坑害了他家郎君!百镀一下“这是个假的唐朝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锦衣少年再次追问。
即为受制于人,提供对方的需求,简称——哄着。
只希望当初得罪过了的长乐县侯心眼没那么小,当然,就是有那么小也没干系,他手上掌握的那点东西,应该足够打动长乐县侯不来计较了。
而下策……
“这手也准备得精巧极了,就是掌心的茧都生生磨去了,丝毫看不出原先的痕迹,端得是用心良苦,不过……”
可以不精,但绝不能不会!
顿了顿,林贝福又继续道:
既然明知有孔青珩在他身后撑腰,林贝福又是主动找上门来的,对方有所求或者说有所图谋,便显而易见。
先且不论这个能与不能的本质是否为愿与不愿,提出要求的林贝福总不是个傻的,他远比孔安要清楚孔青珩的底线。
这无非造成两样结果:一,能够满足林贝福;二,不能满足他。
知道得太多,未必是件好事。
骨节?
想要让一个人保守秘密,
他要是聪明点,在被人叫破身份的时候,心底里就该明白两件事,更何况是在被叫破身份这么久后的现在?
在沐阳!
即便已经暴露出来,锦衣少年仍是不罢休地问道。
本以为自己常年居于郎君身测,论及对郎君的了解,就是阿郎和长公主殿下也未必及他,孰料,竟是被一名寻常的刺史公子识破了去,他的心底里难免有几分复杂。
这种时候,前者就等于投诚,后者即为暗藏祸心。因为没有人会拿一文钱买夜明珠,也没有人甘愿拿夜明珠去换一枚铜钱。
然而他孔安是个正经人,从没干过杀人的活,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但现在完全轮不到他狗急了跳墙。
这道理,打小在扬州长大的他,比谁都清楚。
秘密是个好东西,一人一个,各自拿捏着,自然也就相安无事。
上策:是杀了他。
“长乐县侯会否射箭某不知晓,外界也鲜有传闻,无法证伪的事情,某当然不会轻信,更不会拿来做你这位被迎入孔家的长乐县侯实为旁人假扮的证据判断。关键是……”
林贝福嘴边多了丝阴测测的笑意。
脑海里回想起当时的情景……
第二件事是——
就不知道,你们得知当初触怒你们的小捕快实际上却是真正的长乐县侯时,表情能有多精彩呢!
毕竟,谁也不知道他的暴露,究竟意味着什么,里面存在太多种可能性。他越耐得住,反而越说明林贝福的发现不值一提。
孔安并不想选下策,可他也没别的更好的选择,好在,他背后有郎君在,林贝福要是狮子大开口,自然会有人来敲打他。
既如此,他孔安又何须自乱阵脚呢?
“但你左右手均一般粗细,况且长乐县侯不喜读书,某虽居于扬州亦得此闻。”
世人都说心宽体胖,可谁又规定了,胖子必须心宽?
谁知到,当时把他们一行人得罪得不轻的小捕快竟然是堂堂长乐县侯假扮的?
“那你怎知不是某骑马练箭所致?”
没错,对外宣称游学全国祭拜孔圣的“长乐县侯”正是由孔青珩的贴身小厮孔安所扮。
这种时候,他应该做的,是要比对方更耐得住!
“继续说。”
若为前者,求人就该有求人的态度,被求的才是大爷,无论林贝福拿捏了什么自持,都要老老实实地夹着尾巴做人。
研究?
他说的这些确实不假,但更关键的是——
孔安平静的脸色骤然绷紧,看着地上瘫坐的林贝福问道,他的目光里多了几分莫奈其何,还有几分竭力掩藏地不安。
“你——不懂射箭!”
世上只有“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没有人会自己主动加价,他暴露得越慌乱心急,就越证明了对方的奇货可居。
中策:是掌握对方的秘密。
满以为替郎君敲打了番林贝福,又将前面的慌乱给圆了回去的孔安,还是不够聪明。
“不过,问题仍是出在这双手上,骨节虽与常人无异,但却绝非一双大家公子的手!”
“凡习箭挽弓,必戴扳指,否则拇指必废,而常年戴扳指,习箭于室外,又岂会手背肤色毫无差异?此为其一。其二,若是经于箭道者,拇指指节必定格外粗壮,但,你却一个都没有!可见,你并不懂射箭。”
] 想起三人同居的客舍里,王辽那句恶意满满的“节哀”,林贝福腕上的手串不知何时已经取到了手边,缓缓转动起来。
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尽快见到真正的长乐县侯,能够假扮长乐县侯的人,他可不信会是和长乐县侯没干系的外人。
“你想要什么?”
“你赢了。”
是呢,还有郎君在呢。
至于仅骑马不练箭这种可能,无论林贝福又或者他,都丝毫没做设想,不能骑也就罢了,若是能骑马,却连射箭都不会,作为一名世家子弟,还是孔家之后,元璐长公主之子,这是要被外界耻笑的!
“阁下十分的谨慎,不仅连脖子都为了肤色一致而刻意易容,就是耳后根都没放过,单看脸,某自然不会怀疑传说中长安第一美少年的长乐县侯遭人假扮,只是,这副手……”
“你怎知不是某习字刻苦所致?”
只是……
凡事也有例外,主子们虽不会干活,却免不了读书习字,即便细,也不会比常人细上太多。
听到林贝福的话,锦衣少年眯了眯眼,冷声道:
轻声卖了个关子,看到对方眼底透露出来的焦躁,林贝福静静道:
林贝福毫不客气地点明道。
看到锦衣少年目露怔然陷入了沉思,摊坐在地上的林贝福也松了口气,终于把这家伙糊弄过去了。
林贝福心知其中必有因原,不过,那却不干他的事了。
第一件事是——
“你既然识破了某的身份,某也不妨告诉你,某是正月十日辰时打长安城春明门出来的,当中的斤两,你自个儿掂量!”
他见过锦衣少年易容的这张脸!
是了,做主子的手自然沾不了粗活,而不沾粗活,骨节自然要比下人甚至于常人要细上许多。
“未知阁下是否听闻了扬州刺史满门遇害一事?作为仅存于世的遗孤,在下想为家人报仇,自当小心谨慎。而阁下假扮的长乐县侯,是某如今最近的一根救命稻草,细心研究这根救命稻草,难道不是某生存的本能吗?”
难道他身上还有什么漏洞,能够令他穿帮?
抿了抿唇,锦衣少年涩声道。
这般想着,孔安的心底倒是一松,面上则一副无比谨慎的模样,出声告诫道:
他这双手的确不似郎君,但平日里却并非日日搓磨,就算做过粗活,但也不似那些做惯了粗活的手,否则,这一路上,早就被人看出来了。
若为后者,他就该直接一剑了事,省得坑害了他家郎君!百镀一下“这是个假的唐朝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锦衣少年再次追问。
即为受制于人,提供对方的需求,简称——哄着。
只希望当初得罪过了的长乐县侯心眼没那么小,当然,就是有那么小也没干系,他手上掌握的那点东西,应该足够打动长乐县侯不来计较了。
而下策……
“这手也准备得精巧极了,就是掌心的茧都生生磨去了,丝毫看不出原先的痕迹,端得是用心良苦,不过……”
可以不精,但绝不能不会!
顿了顿,林贝福又继续道:
既然明知有孔青珩在他身后撑腰,林贝福又是主动找上门来的,对方有所求或者说有所图谋,便显而易见。
先且不论这个能与不能的本质是否为愿与不愿,提出要求的林贝福总不是个傻的,他远比孔安要清楚孔青珩的底线。
这无非造成两样结果:一,能够满足林贝福;二,不能满足他。
知道得太多,未必是件好事。
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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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聪明点,在被人叫破身份的时候,心底里就该明白两件事,更何况是在被叫破身份这么久后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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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已经暴露出来,锦衣少年仍是不罢休地问道。
本以为自己常年居于郎君身测,论及对郎君的了解,就是阿郎和长公主殿下也未必及他,孰料,竟是被一名寻常的刺史公子识破了去,他的心底里难免有几分复杂。
这种时候,前者就等于投诚,后者即为暗藏祸心。因为没有人会拿一文钱买夜明珠,也没有人甘愿拿夜明珠去换一枚铜钱。
然而他孔安是个正经人,从没干过杀人的活,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但现在完全轮不到他狗急了跳墙。
这道理,打小在扬州长大的他,比谁都清楚。
秘密是个好东西,一人一个,各自拿捏着,自然也就相安无事。
上策:是杀了他。
“长乐县侯会否射箭某不知晓,外界也鲜有传闻,无法证伪的事情,某当然不会轻信,更不会拿来做你这位被迎入孔家的长乐县侯实为旁人假扮的证据判断。关键是……”
林贝福嘴边多了丝阴测测的笑意。
脑海里回想起当时的情景……
第二件事是——
就不知道,你们得知当初触怒你们的小捕快实际上却是真正的长乐县侯时,表情能有多精彩呢!
毕竟,谁也不知道他的暴露,究竟意味着什么,里面存在太多种可能性。他越耐得住,反而越说明林贝福的发现不值一提。
孔安并不想选下策,可他也没别的更好的选择,好在,他背后有郎君在,林贝福要是狮子大开口,自然会有人来敲打他。
既如此,他孔安又何须自乱阵脚呢?
“但你左右手均一般粗细,况且长乐县侯不喜读书,某虽居于扬州亦得此闻。”
世人都说心宽体胖,可谁又规定了,胖子必须心宽?
谁知到,当时把他们一行人得罪得不轻的小捕快竟然是堂堂长乐县侯假扮的?
“那你怎知不是某骑马练箭所致?”
没错,对外宣称游学全国祭拜孔圣的“长乐县侯”正是由孔青珩的贴身小厮孔安所扮。
这种时候,他应该做的,是要比对方更耐得住!
“继续说。”
若为前者,求人就该有求人的态度,被求的才是大爷,无论林贝福拿捏了什么自持,都要老老实实地夹着尾巴做人。
研究?
他说的这些确实不假,但更关键的是——
孔安平静的脸色骤然绷紧,看着地上瘫坐的林贝福问道,他的目光里多了几分莫奈其何,还有几分竭力掩藏地不安。
“你——不懂射箭!”
世上只有“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没有人会自己主动加价,他暴露得越慌乱心急,就越证明了对方的奇货可居。
中策:是掌握对方的秘密。
满以为替郎君敲打了番林贝福,又将前面的慌乱给圆了回去的孔安,还是不够聪明。
“不过,问题仍是出在这双手上,骨节虽与常人无异,但却绝非一双大家公子的手!”
“凡习箭挽弓,必戴扳指,否则拇指必废,而常年戴扳指,习箭于室外,又岂会手背肤色毫无差异?此为其一。其二,若是经于箭道者,拇指指节必定格外粗壮,但,你却一个都没有!可见,你并不懂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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