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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蓝细牯对李大脚是没话可说的。
大脚发现自己唯一的舅舅老了。
在这个寒冬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他出现在李大脚面前时,李大脚吓了一跳。
那人跑得飞快,很焦急的样子。
这个问题,他永远也不会想通的。
他端过那碗食物。
大脚知道他落难了。
大脚弄不明白蓝细牯为什么这样凄惨。
李火木跑到他们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首长,不好了,上头来人了,要抓你回地区去!”
当蓝细牯穿过人群时,他的鼻子酸酸的,他看着那一双双静穆的充满深情的眼睛,他心里疼痛极了,他没有为故乡的父老乡亲们做什么,他没有让故乡的父老乡亲们脱离贫困,他有愧于父老乡亲哪。在他当官的那些日子里,父老乡亲们没找过他,就在最困难的时光里都没来问他要过一粒米一分钱,只是默默地承受着饥饿,而现在,他落难了,乡亲们给他的是温暖,是爱护。他在这几天里,享受到了野猪坳乡村里最高的礼遇。人们不管他是不是右派,是不是下台干部,都要争着把他叫到家里,杀上一只鸡,温上一壶糯米酒款待他。他心里能好受么?
大脚的话让他心里震动了。
那是野猪坳乡村的民兵连长李火木。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蓝细牯会步行回到野猪坳乡村。人们没有认出他来,谁也不会把威风凛凛传奇式的蓝细牯和走在乡间公路上的这个满脸胡子花白头发的老头儿联系在一起。村里人都不敢认他了,所以他在进入野猪坳乡村时,没有人和他打招呼。况且,他一直低着头,不让人家把他认出来。
蓝细牯坐在那里,端茶碗的手有些发抖。大脚是个坚强的女子,他想,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连累她,他曾想过不来找她的,但他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感情,他想见她一面,或许,这是永诀。
他点了点头:“回来住一个晚上,看看你,明天我就走。”
在这寒冷的冬季,李大脚把他留在了野猪坳乡村,让他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在那些寒冷的夜里,李大脚用木炭给他烧好了温暖的火盆。在木炭火温暖的炙烤下,蓝细牯又一次想起了妹子碧玉,他想,碧玉妹子,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女儿,你多么的幸福,你在九泉之下也该瞑目了。
民兵连长李火木焦急道:“首长,你不知道哇,汀州城里都死人了,县委的一个书记在批斗时,被打死了。你不能跟他们回去,我们不放心。”
如今的五公岭早已光秃秃的一片了,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一个坟包在那里无言地昭示岁月。这里的森林在大炼钢铁那年砍光了。五公岭裸露着,从前神秘而恐怖的故事远去了。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问:“就你一人回来?”
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呢?
说完,蓝细牯就大步走下了山。
话虽这样说,但李大脚的心还是有些隐隐作痛。她想她短命的母亲那凄惨的笑容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想起碧玉,蓝细牯就想到她的坟上去看看,他不知道碧玉坟头的衰草是否覆盖了碧玉的灵魂,是否在凄清的风中回忆一只从前在野猪坳山野纷飞的蝴蝶。那只蝴蝶在岁月的阳光中舞蹈,在岁月的风中显得亲近而又遥远。
果然,地区来的人已在大队部里等着了。同样的,大队部门口的乡场上围满了群众,他们显得很焦虑。的确,他们不愿意让蓝细牯走,蓝细牯是他们心目中的骄傲,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多少朝多少代了,野猪坳乡村里没有出过像蓝细牯这样的大官。有老人说,蓝细牯的官等于从前的知府大人哪,那是八抬大轿抬着走的大官哪。淳朴的野猪坳人都有淳朴的心愿。
来到碧玉的坟前,蓝细牯久久地凝视着被枯草覆盖的坟包。他走上前,去拔那些草,可那些草坚韧极了,他拔不动。他就不拔了,他想有这些野草相伴碧玉,也是一种机缘,野草今冬枯了,明春还会返绿,还会有许多唤不上名儿的小花迎风开放,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凝视碧玉的魂儿,他知道,那是碧玉不会消失的气息。
进入了而立之年后的李大脚不像野猪坳大部分三十多岁的同龄妇女那么苍老,她还是那么风风火火地劳动着,生活着,她的身段还是那么好,脸蛋儿还是那么俏俊健康,只是眼角上多了几条鱼尾纹。
李火木气喘吁吁地说:“不知道,开了一辆吉普车来,好几个人,说要抓蓝首长回去。支书让我赶过来,最好让首长躲一躲。”
一听这话,蓝细牯的眼睛湿了。
就在这一年里,发生了许多她预想不到的事情,随着轰轰烈烈的*****的开始,野猪坳乡村也发生了变化,*****还是像往常的任何一次运动一样波及了偏远的野猪坳乡村。
第一件事是蓝细牯的回归。
大脚急道:“这可怎么办,往哪里躲呢?”
大脚吃惊了:“来的是什么人?”
李火木和李大脚跟在他身后,心里不安极了。
“一晃就许多年过去了。”蓝细牯无限沧桑地说。
李大脚说:“唉,人死如灯灭,妈姆要是活到今天,不被批斗死也会被气死。她的命不好,她要命好的话也不会有我。”
这时,蓝细牯的目光从墓碑上收了回来,他的目光显得沉稳而且坚毅,不像前几天刚来时那样满目悲凉了。他缓缓地说:“朗朗乾坤,我无私无畏,干吗要躲藏?”
他强忍住了泪水。
蓝细牯就无话了。
“大脚——”
上面来的人看到那么多群众,也有点儿害怕,这是老区,老区的人民发起威来不让他们带走人,他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两个儿子都在县城里念初中了。
起初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
大脚没问他什么,只是关切地说:“回来住些日子吧,反正现在没什么事了,乡村里生活没有城里那么好,你就将就点,无论怎样,乡亲们对你还是挺好的。”
在一个有霜的清晨,李大脚陪舅舅蓝细牯上了五公岭。
他怎么就连大脚都不如呢?这么多年来,大脚所遭受的苦难不比他蓝细牯少,可他竟连一个乡村女人都不如。
李大脚十分担心大水小水在县城的中学里会不会冻着。她在入冬的时候,给大水小水缝制了厚实的棉袄,但她还是担心着,每次大水小水回家取粮食,李大脚都要好好的问他们,会不会冻着,缺什么的话马上就捎信回家,她会尽全力的。
蓝细牯似乎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使劲地吃着。他凭什么不吃?只有吃饱了才能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他已经打消了死的念头。他也不想走了,他想在野猪坳乡村里当一名自食其力的农民,和乡亲们在一起,是多么开心的事哪,他从前怎么没想通这个问题呢?
因为人走到了一定的地步,就由不得你自己了。你当了副县长,就想当县长,当上了县长,就想当地委的副专员,可就在他想当专员时,他落马了。他不就是说了些真话么?不就是因为妹子碧玉是地主的小老婆么?一切都是那么的突如其来又似乎顺理成章。
这个冬天真冷。
大脚给他煎了两个荷包蛋,煮了碗热气腾腾的粉干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所有荣华富贵恩恩怨怨都随着那腾腾的热气挥去了。他突然感到了饥饿,是的,许多日子以来,他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他被这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粉干诱惑了。
这个问题,李大脚是永远也不会懂的。
大脚心里不好受,她心里有泪也流不出来。自从那年丈夫牺牲之后,她就没有眼泪了,为什么要流泪呢?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嘛,人活着,总是有命的,活着的人快活对死去的人是一种最好的纪念。
蓝细牯:“不,我还是和他们走吧,不然会连累你们的,那样不好。你们为我尽了心,我心里十分清楚,但我不能让你们为了我受罪,哪儿怕是一丁点儿委屈我也于心不忍哪儿!”
“舅——”
七婆婆看着蓝细牯的样子,眼睛湿了,她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阿弥陀佛,造恶哟,造恶哟。”
难道还要让蓝细牯重新去深山里钻林子过风餐露宿的生活?这是不可能的。他已经年过半百了,他能受得了么?
是的,碧玉该瞑目了。
蓝细牯看着李大脚,他突然想起了苦命的碧玉。他受整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的妹子是地主的小老婆。许多问题是说不清的,他落难了,那个年代风云变幻,今天或者还是万人之上的大官,明天就有可能变成阶下囚。许多比他蓝细牯更大的官都不能幸免,何况他呢。
在某种意义上,他不如大脚这么坚强,他没想到城里的那个老婆会带着子女和他这个“走资派”划清界限,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在他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在批斗挨打的日子里,他孤独地面对着这个人世,他曾想过死,他本来想,这次偷偷回来看看他的野猪坳故乡之后,就寻一个安静的地方了结自己的残生。他革命了大半生,在枪林弹雨中没有倒下,他怎么会死在和平日子里呢?他想不通哇。
远远地一个人飞奔而来。
他从大脚坚强的眼中看到了什么。
李大脚也说:“舅,你还是不回去为好,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大脚对着狼吞虎咽的蓝细牯说:“舅,慢慢吃,锅里还有呢。”
是呀,往哪里躲?
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表达对苦命妹子的感情,他只是无奈地对着冬日湛蓝的天宇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坟地——碧玉的坟地。
蓝细牯回野猪坳乡村的那天,天上下着牛毛细雨。他是从镇上步行了十多里地回到野猪坳乡村的。
] 想到这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蓝细牯对李大脚是没话可说的。
大脚发现自己唯一的舅舅老了。
在这个寒冬里,他觉得大汗淋淋了。
他出现在李大脚面前时,李大脚吓了一跳。
那人跑得飞快,很焦急的样子。
这个问题,他永远也不会想通的。
他端过那碗食物。
大脚知道他落难了。
大脚弄不明白蓝细牯为什么这样凄惨。
李火木跑到他们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首长,不好了,上头来人了,要抓你回地区去!”
当蓝细牯穿过人群时,他的鼻子酸酸的,他看着那一双双静穆的充满深情的眼睛,他心里疼痛极了,他没有为故乡的父老乡亲们做什么,他没有让故乡的父老乡亲们脱离贫困,他有愧于父老乡亲哪。在他当官的那些日子里,父老乡亲们没找过他,就在最困难的时光里都没来问他要过一粒米一分钱,只是默默地承受着饥饿,而现在,他落难了,乡亲们给他的是温暖,是爱护。他在这几天里,享受到了野猪坳乡村里最高的礼遇。人们不管他是不是右派,是不是下台干部,都要争着把他叫到家里,杀上一只鸡,温上一壶糯米酒款待他。他心里能好受么?
大脚的话让他心里震动了。
那是野猪坳乡村的民兵连长李火木。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蓝细牯会步行回到野猪坳乡村。人们没有认出他来,谁也不会把威风凛凛传奇式的蓝细牯和走在乡间公路上的这个满脸胡子花白头发的老头儿联系在一起。村里人都不敢认他了,所以他在进入野猪坳乡村时,没有人和他打招呼。况且,他一直低着头,不让人家把他认出来。
蓝细牯坐在那里,端茶碗的手有些发抖。大脚是个坚强的女子,他想,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连累她,他曾想过不来找她的,但他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感情,他想见她一面,或许,这是永诀。
他点了点头:“回来住一个晚上,看看你,明天我就走。”
在这寒冷的冬季,李大脚把他留在了野猪坳乡村,让他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在那些寒冷的夜里,李大脚用木炭给他烧好了温暖的火盆。在木炭火温暖的炙烤下,蓝细牯又一次想起了妹子碧玉,他想,碧玉妹子,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女儿,你多么的幸福,你在九泉之下也该瞑目了。
民兵连长李火木焦急道:“首长,你不知道哇,汀州城里都死人了,县委的一个书记在批斗时,被打死了。你不能跟他们回去,我们不放心。”
如今的五公岭早已光秃秃的一片了,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一个坟包在那里无言地昭示岁月。这里的森林在大炼钢铁那年砍光了。五公岭裸露着,从前神秘而恐怖的故事远去了。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问:“就你一人回来?”
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呢?
说完,蓝细牯就大步走下了山。
话虽这样说,但李大脚的心还是有些隐隐作痛。她想她短命的母亲那凄惨的笑容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想起碧玉,蓝细牯就想到她的坟上去看看,他不知道碧玉坟头的衰草是否覆盖了碧玉的灵魂,是否在凄清的风中回忆一只从前在野猪坳山野纷飞的蝴蝶。那只蝴蝶在岁月的阳光中舞蹈,在岁月的风中显得亲近而又遥远。
果然,地区来的人已在大队部里等着了。同样的,大队部门口的乡场上围满了群众,他们显得很焦虑。的确,他们不愿意让蓝细牯走,蓝细牯是他们心目中的骄傲,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多少朝多少代了,野猪坳乡村里没有出过像蓝细牯这样的大官。有老人说,蓝细牯的官等于从前的知府大人哪,那是八抬大轿抬着走的大官哪。淳朴的野猪坳人都有淳朴的心愿。
来到碧玉的坟前,蓝细牯久久地凝视着被枯草覆盖的坟包。他走上前,去拔那些草,可那些草坚韧极了,他拔不动。他就不拔了,他想有这些野草相伴碧玉,也是一种机缘,野草今冬枯了,明春还会返绿,还会有许多唤不上名儿的小花迎风开放,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凝视碧玉的魂儿,他知道,那是碧玉不会消失的气息。
进入了而立之年后的李大脚不像野猪坳大部分三十多岁的同龄妇女那么苍老,她还是那么风风火火地劳动着,生活着,她的身段还是那么好,脸蛋儿还是那么俏俊健康,只是眼角上多了几条鱼尾纹。
李火木气喘吁吁地说:“不知道,开了一辆吉普车来,好几个人,说要抓蓝首长回去。支书让我赶过来,最好让首长躲一躲。”
一听这话,蓝细牯的眼睛湿了。
就在这一年里,发生了许多她预想不到的事情,随着轰轰烈烈的*****的开始,野猪坳乡村也发生了变化,*****还是像往常的任何一次运动一样波及了偏远的野猪坳乡村。
第一件事是蓝细牯的回归。
大脚急道:“这可怎么办,往哪里躲呢?”
大脚吃惊了:“来的是什么人?”
李火木和李大脚跟在他身后,心里不安极了。
“一晃就许多年过去了。”蓝细牯无限沧桑地说。
李大脚说:“唉,人死如灯灭,妈姆要是活到今天,不被批斗死也会被气死。她的命不好,她要命好的话也不会有我。”
这时,蓝细牯的目光从墓碑上收了回来,他的目光显得沉稳而且坚毅,不像前几天刚来时那样满目悲凉了。他缓缓地说:“朗朗乾坤,我无私无畏,干吗要躲藏?”
他强忍住了泪水。
蓝细牯就无话了。
“大脚——”
上面来的人看到那么多群众,也有点儿害怕,这是老区,老区的人民发起威来不让他们带走人,他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两个儿子都在县城里念初中了。
起初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
大脚没问他什么,只是关切地说:“回来住些日子吧,反正现在没什么事了,乡村里生活没有城里那么好,你就将就点,无论怎样,乡亲们对你还是挺好的。”
在一个有霜的清晨,李大脚陪舅舅蓝细牯上了五公岭。
他怎么就连大脚都不如呢?这么多年来,大脚所遭受的苦难不比他蓝细牯少,可他竟连一个乡村女人都不如。
李大脚十分担心大水小水在县城的中学里会不会冻着。她在入冬的时候,给大水小水缝制了厚实的棉袄,但她还是担心着,每次大水小水回家取粮食,李大脚都要好好的问他们,会不会冻着,缺什么的话马上就捎信回家,她会尽全力的。
蓝细牯似乎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使劲地吃着。他凭什么不吃?只有吃饱了才能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他已经打消了死的念头。他也不想走了,他想在野猪坳乡村里当一名自食其力的农民,和乡亲们在一起,是多么开心的事哪,他从前怎么没想通这个问题呢?
因为人走到了一定的地步,就由不得你自己了。你当了副县长,就想当县长,当上了县长,就想当地委的副专员,可就在他想当专员时,他落马了。他不就是说了些真话么?不就是因为妹子碧玉是地主的小老婆么?一切都是那么的突如其来又似乎顺理成章。
这个冬天真冷。
大脚给他煎了两个荷包蛋,煮了碗热气腾腾的粉干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所有荣华富贵恩恩怨怨都随着那腾腾的热气挥去了。他突然感到了饥饿,是的,许多日子以来,他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他被这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粉干诱惑了。
这个问题,李大脚是永远也不会懂的。
大脚心里不好受,她心里有泪也流不出来。自从那年丈夫牺牲之后,她就没有眼泪了,为什么要流泪呢?命中八尺难求一丈嘛,人活着,总是有命的,活着的人快活对死去的人是一种最好的纪念。
蓝细牯:“不,我还是和他们走吧,不然会连累你们的,那样不好。你们为我尽了心,我心里十分清楚,但我不能让你们为了我受罪,哪儿怕是一丁点儿委屈我也于心不忍哪儿!”
“舅——”
七婆婆看着蓝细牯的样子,眼睛湿了,她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阿弥陀佛,造恶哟,造恶哟。”
难道还要让蓝细牯重新去深山里钻林子过风餐露宿的生活?这是不可能的。他已经年过半百了,他能受得了么?
是的,碧玉该瞑目了。
蓝细牯看着李大脚,他突然想起了苦命的碧玉。他受整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的妹子是地主的小老婆。许多问题是说不清的,他落难了,那个年代风云变幻,今天或者还是万人之上的大官,明天就有可能变成阶下囚。许多比他蓝细牯更大的官都不能幸免,何况他呢。
在某种意义上,他不如大脚这么坚强,他没想到城里的那个老婆会带着子女和他这个“走资派”划清界限,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在他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在批斗挨打的日子里,他孤独地面对着这个人世,他曾想过死,他本来想,这次偷偷回来看看他的野猪坳故乡之后,就寻一个安静的地方了结自己的残生。他革命了大半生,在枪林弹雨中没有倒下,他怎么会死在和平日子里呢?他想不通哇。
远远地一个人飞奔而来。
他从大脚坚强的眼中看到了什么。
李大脚也说:“舅,你还是不回去为好,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大脚对着狼吞虎咽的蓝细牯说:“舅,慢慢吃,锅里还有呢。”
是呀,往哪里躲?
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表达对苦命妹子的感情,他只是无奈地对着冬日湛蓝的天宇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坟地——碧玉的坟地。
蓝细牯回野猪坳乡村的那天,天上下着牛毛细雨。他是从镇上步行了十多里地回到野猪坳乡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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