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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刚谈恋爱时,沈少渝一度以为薛策是情场老手,因为他展现出一种很迷人的社交风范,好像永远不会在爱情中窘迫。但后来薛策发现沈少渝才是,熟稔之后,他会恃宠而骄,又会无微不至,在给个甜枣与甩个脸子之间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像又香又烈的药酒一样泡得薛策整个人筋酸骨软。
他们重逢后的第三次见面,就是沈少渝主动提出的。而且很直接,相比薛策上一次的遮遮掩掩,沈少渝直接得让人脸红。
第15章
沈少渝问他:“你为什么带酒?”
是自己不可理喻了吧。他叹口气,想着,看向酒店镜子里的这张脸。自我认知,帅还是帅的吧?但褪去少年气后,棱角更显锋锐,岁月的痕迹也不可避免地爬了上来,浸染在他的眼神和颧骨上。沈少渝以前曾不止一次说过,他太小了,对待问题只看表面,还容易冲动。沈少渝倒是不冲动,有时即使薛策想吵架都吵不起来,因为沈少渝就像石棉一样不接收他的怒火。
“至少也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吧。”男生见他这么不经逗,爽朗地笑起来,恰到好处地安抚了他动荡不平的心绪,“我叫薛策,管院大一,薛策。”
今天要去看场地,他洗漱后换上了工装,回复:“我还要豌豆汤。”
大中国的一南一北,两个男人对着手机同时长出一口气。
他也很久没有这样的体验了,很新奇。他将手臂环过沈少渝背后的椅背,好像还能够圈占住这个人一样。他想如果他们是在餐馆,旁人都会以为他们是一对,绝想不到他们其实是分了手还能约会的前任。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这就算是鸣金收兵了。
——如果不合适,那当初为什么要招我呢?
薛策一点儿也不恼,
“你就说好不好喝吧。”
在北京工作的人逃不开这样的对话。没买的说羡慕,羡慕是真的;买了的说贷款,贷款也是真的。谁也不能真正理解对方的苦。
那时候薛策还在脚手架上,掏出手机看到消息的一瞬差点没掉下来。设计师在旁边扶着梯子喊:“薛老师,在上面别看手机!”
*
糟糕。薛策想着。一时松懈,话里掺了油了。他的手指在椅背上蜷缩了一下,虚空里没有抓住什么东西。沈少渝转过脸去,问:“菜怎么样?合不合口味。”
学生们各自奔向教室,草坪上还有情侣在拥抱,天边挂着微淡的云。道路两边的柏树青翠欲滴,杨絮飘拂在沈少渝的肩膀上。
唐洲 一款情商鬼才
*
沈少渝的手一抖,薛策将手沿着他的手臂往下伸,像藤一样缠着他,扣住他,然后帮他端稳了汤,放回灶台上。
沈少渝笑起来,露出柔软的眼纹,“好喝,像我领导爱喝的那种。”
这句话也被他塞回肚子里了。
连身份的改变也让他感到刺激。
“那怎么办?”沈少渝再次紧张起来。
起初他以为是自己还没毕业的缘故。后来他认命了,可能小了三岁就是他的原罪。
唐洲已经睡死过去,脑袋扑在餐桌上,甚至发出阵阵鼾声。沈少渝把外卖盒子都收拾了,擦干净桌面,回到卧室床边拿起手机。
反而笑了。沈少渝给他在餐桌对面摆上餐具,他却要坐到沈少渝身边,拿来高脚杯先倒红酒。两个人坐在一边吃饭,怪异极了,只有热恋的情侣才会做这么怪异的事。
薛策下来后问了沈少渝家的地址,一搜,好家伙,开车都要一小时。但他还是回:“买房了啊,真不错。”
第二天一早,薛策看到沈少渝这样一长串消息时,心脏好像也为对方尴尬地揪了揪。
面前刮,我听不见狗叫声了,也不害怕了……”
沈少渝拿着瓶身端详:“这酒挺贵吧。”
沈少渝的笑容淡了淡,眼神也静了一些,更加显得冷亮。
“嗯。”沈少渝过速的心跳还没有平复,他只是看了一眼男生的眼睛就仿佛要被灼伤,低下头,拘谨地抿了抿唇,“真感谢你。”
以前
沈少渝难得很快回复他:“没问题。”
那应该是在一个春天。
发送。
他说的是:“今晚来我家吗?”
这天薛策收工后,回家洗了个澡,挑了一瓶原本打算送领导的红酒出来做伴手礼,开上了自己的宝马i3去沈少渝的家。沈少渝穿着围裙给他开门,接过红酒,低头拿拖鞋放在他脚边。他看见沈少渝后脖颈上细细的绒毛,无可避免地想起这个男人为自己口交时那白皙脖子柔顺的曲线。他换了鞋,沈少渝又去厨房,他看见沈少渝熟练地炒菜颠锅,油烟机轰轰地响,微辣的气味熏得他眼角发酸——这是他在恋爱期间都不曾看到过的景象。
《过桥》
*
“我来吧。”薛策低声说。
薛策像沈少渝的影子一样默不作声跟了过去,在对方将要端起一碗冬瓜排骨汤时,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亲上了那段脖颈。
他说:“第一次来你家。”
薛策很想再接再厉挠他一句“你不是很熟我的口味吗”,但此刻竟踌躇了。方才沈少渝的眼神让他琢磨不透。于是他收回手臂,又夹一块牛肉,扒几口饭,“真不错,你厨艺这么好。”
作者有话说:
最后他编辑着说道:“明天还要去公司,大促三天值班,可能没时间看手机,不好意思。你在深圳好好玩儿,代我跟可涵说声祝福,礼金我发给她了。凉茶不好喝就别喝了,”他的手指顿了一下,“回来我可以煮点别的。”
沈少渝怎么能做得这么自然? 好像他们从来都是这样生活。
【只有热恋的情侣才会做这么怪异的事。】
沈少渝执起红酒杯的样子也那样好看。伴着他亲手做出的一桌饭菜,一瓶红酒喝得很快,沈少渝的脸上浮起红晕,眼瞳却越来越亮了,偶尔会侧头瞧一眼薛策。薛策就忍不住猜这眼神是什么意思,猜得连两根筷子都要在空中打架。
——以前没吃过。
沈少渝:“贷款买的。”
沈少渝像一尾鱼一样从他的怀抱里灵活地钻了出去,附带一句“那谢谢啊”,就去摆碗筷了。
其实在沈少渝投入地狱加班之前,这半年来的他也已经开始有这种迹象了。
不知是哪根筋搭错,薛策接了一句:“你不就是我领导。”
薛策发过去一个小狗期待的表情包。
“就说一句感谢怎么够?”男生扯了扯皱巴巴的T恤下摆,“衣服都要被你抓坏了。”
“学长这么怕狗?”男生停稳了车让沈少渝跳下去,车头歪着,他的嘴角也勾起来,“还好有我,我车技不错吧。”
他不擅长说话,可是发消息比说话还要难。他心太重了,薛策过去也这样说过他,说他开不起玩笑,没有情趣,连跟他吵架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他攥着手机等回复,就这样等到再次睡着。
] 他们刚谈恋爱时,沈少渝一度以为薛策是情场老手,因为他展现出一种很迷人的社交风范,好像永远不会在爱情中窘迫。但后来薛策发现沈少渝才是,熟稔之后,他会恃宠而骄,又会无微不至,在给个甜枣与甩个脸子之间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像又香又烈的药酒一样泡得薛策整个人筋酸骨软。
他们重逢后的第三次见面,就是沈少渝主动提出的。而且很直接,相比薛策上一次的遮遮掩掩,沈少渝直接得让人脸红。
第15章
沈少渝问他:“你为什么带酒?”
是自己不可理喻了吧。他叹口气,想着,看向酒店镜子里的这张脸。自我认知,帅还是帅的吧?但褪去少年气后,棱角更显锋锐,岁月的痕迹也不可避免地爬了上来,浸染在他的眼神和颧骨上。沈少渝以前曾不止一次说过,他太小了,对待问题只看表面,还容易冲动。沈少渝倒是不冲动,有时即使薛策想吵架都吵不起来,因为沈少渝就像石棉一样不接收他的怒火。
“至少也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吧。”男生见他这么不经逗,爽朗地笑起来,恰到好处地安抚了他动荡不平的心绪,“我叫薛策,管院大一,薛策。”
今天要去看场地,他洗漱后换上了工装,回复:“我还要豌豆汤。”
大中国的一南一北,两个男人对着手机同时长出一口气。
他也很久没有这样的体验了,很新奇。他将手臂环过沈少渝背后的椅背,好像还能够圈占住这个人一样。他想如果他们是在餐馆,旁人都会以为他们是一对,绝想不到他们其实是分了手还能约会的前任。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这就算是鸣金收兵了。
——如果不合适,那当初为什么要招我呢?
薛策一点儿也不恼,
“你就说好不好喝吧。”
在北京工作的人逃不开这样的对话。没买的说羡慕,羡慕是真的;买了的说贷款,贷款也是真的。谁也不能真正理解对方的苦。
那时候薛策还在脚手架上,掏出手机看到消息的一瞬差点没掉下来。设计师在旁边扶着梯子喊:“薛老师,在上面别看手机!”
*
糟糕。薛策想着。一时松懈,话里掺了油了。他的手指在椅背上蜷缩了一下,虚空里没有抓住什么东西。沈少渝转过脸去,问:“菜怎么样?合不合口味。”
学生们各自奔向教室,草坪上还有情侣在拥抱,天边挂着微淡的云。道路两边的柏树青翠欲滴,杨絮飘拂在沈少渝的肩膀上。
唐洲 一款情商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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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少渝的手一抖,薛策将手沿着他的手臂往下伸,像藤一样缠着他,扣住他,然后帮他端稳了汤,放回灶台上。
沈少渝笑起来,露出柔软的眼纹,“好喝,像我领导爱喝的那种。”
这句话也被他塞回肚子里了。
连身份的改变也让他感到刺激。
“那怎么办?”沈少渝再次紧张起来。
起初他以为是自己还没毕业的缘故。后来他认命了,可能小了三岁就是他的原罪。
唐洲已经睡死过去,脑袋扑在餐桌上,甚至发出阵阵鼾声。沈少渝把外卖盒子都收拾了,擦干净桌面,回到卧室床边拿起手机。
反而笑了。沈少渝给他在餐桌对面摆上餐具,他却要坐到沈少渝身边,拿来高脚杯先倒红酒。两个人坐在一边吃饭,怪异极了,只有热恋的情侣才会做这么怪异的事。
薛策下来后问了沈少渝家的地址,一搜,好家伙,开车都要一小时。但他还是回:“买房了啊,真不错。”
第二天一早,薛策看到沈少渝这样一长串消息时,心脏好像也为对方尴尬地揪了揪。
面前刮,我听不见狗叫声了,也不害怕了……”
沈少渝拿着瓶身端详:“这酒挺贵吧。”
沈少渝的笑容淡了淡,眼神也静了一些,更加显得冷亮。
“嗯。”沈少渝过速的心跳还没有平复,他只是看了一眼男生的眼睛就仿佛要被灼伤,低下头,拘谨地抿了抿唇,“真感谢你。”
以前
沈少渝难得很快回复他:“没问题。”
那应该是在一个春天。
发送。
他说的是:“今晚来我家吗?”
这天薛策收工后,回家洗了个澡,挑了一瓶原本打算送领导的红酒出来做伴手礼,开上了自己的宝马i3去沈少渝的家。沈少渝穿着围裙给他开门,接过红酒,低头拿拖鞋放在他脚边。他看见沈少渝后脖颈上细细的绒毛,无可避免地想起这个男人为自己口交时那白皙脖子柔顺的曲线。他换了鞋,沈少渝又去厨房,他看见沈少渝熟练地炒菜颠锅,油烟机轰轰地响,微辣的气味熏得他眼角发酸——这是他在恋爱期间都不曾看到过的景象。
《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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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吧。”薛策低声说。
薛策像沈少渝的影子一样默不作声跟了过去,在对方将要端起一碗冬瓜排骨汤时,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亲上了那段脖颈。
他说:“第一次来你家。”
薛策很想再接再厉挠他一句“你不是很熟我的口味吗”,但此刻竟踌躇了。方才沈少渝的眼神让他琢磨不透。于是他收回手臂,又夹一块牛肉,扒几口饭,“真不错,你厨艺这么好。”
作者有话说:
最后他编辑着说道:“明天还要去公司,大促三天值班,可能没时间看手机,不好意思。你在深圳好好玩儿,代我跟可涵说声祝福,礼金我发给她了。凉茶不好喝就别喝了,”他的手指顿了一下,“回来我可以煮点别的。”
沈少渝怎么能做得这么自然? 好像他们从来都是这样生活。
【只有热恋的情侣才会做这么怪异的事。】
沈少渝执起红酒杯的样子也那样好看。伴着他亲手做出的一桌饭菜,一瓶红酒喝得很快,沈少渝的脸上浮起红晕,眼瞳却越来越亮了,偶尔会侧头瞧一眼薛策。薛策就忍不住猜这眼神是什么意思,猜得连两根筷子都要在空中打架。
——以前没吃过。
沈少渝:“贷款买的。”
沈少渝像一尾鱼一样从他的怀抱里灵活地钻了出去,附带一句“那谢谢啊”,就去摆碗筷了。
其实在沈少渝投入地狱加班之前,这半年来的他也已经开始有这种迹象了。
不知是哪根筋搭错,薛策接了一句:“你不就是我领导。”
薛策发过去一个小狗期待的表情包。
“就说一句感谢怎么够?”男生扯了扯皱巴巴的T恤下摆,“衣服都要被你抓坏了。”
“学长这么怕狗?”男生停稳了车让沈少渝跳下去,车头歪着,他的嘴角也勾起来,“还好有我,我车技不错吧。”
他不擅长说话,可是发消息比说话还要难。他心太重了,薛策过去也这样说过他,说他开不起玩笑,没有情趣,连跟他吵架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他攥着手机等回复,就这样等到再次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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