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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里的暑气还没散尽,温热的皮革蒸腾柠檬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像锈了的铁钳,拧紧我的胃,酸水一直顶到舌根。
他比我先离开,我从后视镜里看他,四周全是漫漫的、浊黄的路灯。
蓦地,他笑了,莫名很释然:“谢谢你,”接着,又道歉,“很抱歉,但我……”
太深的夏天,近了秋,入了夜,还这样燥热。我感觉自己也在笑,嘴唇上的口红膏体晞干了,有些粘牙。我想喘气,但肺里抽不上空气,嗓子里便只能挤出细细的声音:“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你爱看哪部?《诺斯费拉图》?”那脸色苍白、眼神深邃的爱神?
《和一支绝望的歌》
“我都不爱看,”他轻轻笑了一声,“只对《阿黛尔·雨果》的印象多一些。”
他有一只水壶,常带在身边,钛制的,方方正正,身子凹一个弧,上头有钥匙的划痕,平常人使,是用来盛酒的,但他却拿来装茶水。我问他,这里面装过酒么,他就笑,牙齿齐整,说:“我只和你讲,这里面从来只有茶。你不要向别人说。”
“对不起,”他再次道歉,“能和你做朋友,我一直很开心。”
书法班下晚课,出来时已经昏昧。巷子里少路灯,他常送我,一直送到马路边,早些时候,是拿手机替我打灯照路,后来,便常备手电筒在身边。此刻,我们时常讲些闲话。
我依旧仰躺在沙发上,端详那张从旧报纸上裁下来的照片。
但旧日像幢幢的、长着触须的影子,先我一步,抓住了他。
我太紧张了,红灯涨进眼睛里,我才觉察自己在哭,生理性的泪水淌刷过脸,我明镜一样地想:只差一点。他犹疑过了,只差一点,他就应许我,应许我所承诺的寻常人的生活。
我一直这样梦想着,直到得知他的出身。
我在北京台做主持人的工作,假意与上司谈起他。“聂归?”上司眼睛闪了一闪,她说,他是聂首长的长子。
到他家里做客,他向来是自己做饭。他只会包饺子,从和面、擀皮,到掐褶、下锅,除了馅是超市里买的,流水的流程,他都做得来。饺子端上桌,他叫我先吃,自己去一边,蹲水龙头下洗手、搓面泥,睫毛在灯影下投出浅浅的扇形,认真得像做数学题。
没有新鲜东西看,仅一座胡桃木机身的梵尼诗唱片机勾人目光,脚撑边码了三四箱黑胶,我蹲下来,一张一张翻,找自己爱听的乐队,翻糟了,他也不恼。聂归以前在地下做乐队,玩摇滚,如今是写乐评的,据他的说法,是靠着别人的才华吃饭,说完,他笑了。
我们再另说一些话,无非是报纸上看来、新闻里听来的事,他的工作,我的工作,我们向来缄口,自然也不谈家里。这一次,我主动说起父母。我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是中学老师,都是本地人,比他的家世,可以说高攀,但不至于贪图。我大学读新闻,辅修教育学 ,工作称得上光鲜,却也能清闲。
他原先的乐队叫Pearl,常驻是四个人,偶尔多捎一个键盘手。他做的是鼓手,舞台与鼓架把他环抱在最深的背景里,金属架举镲与鼓,一一如风荷,前面蹲着Pearl的主唱,结辫子的女孩儿,水洗背带牛仔裤套在白色内衬背心外,鬓发细柔而卷,胳膊架在膝盖上,抻出去,手指圈着麦克风。
下班后,还要走一截路,才出得了门。残余的夏季,水泥路烘着空气,远远近近,扭曲而透明。我疑心丝袜被桌角勾烂了,拗过腰去查看。拇指按到绽口,我这才知觉,自己正打着格格的冷抖。将近三十,我早过了幻梦的年纪。
仿佛是答应的前兆,又像是更恶的陈情,我的心堵上嗓子眼。
躲了他一阵,但终究是煎熬。从头到脚,我足够体面,未必称不上他。我决心向他坦白。
我对着这张照片肖想。无论如何,我们都快到三十岁,终究会像寻常人那样,在两室一厅的平层房子里吃饭、睡觉,电视机后的墙上挂结婚照,或许养一两个孩子。我们都有那个能力。
——她是聂归的妹妹,尔珠。
她拗过头,冲着镜头笑,一张天真又不设防的脸,小鸟一样的、无辜又容易受惊的、神似阿佳妮的脸。
他斟酌用词,“我有放不下的人。”
聂归一道送我上车。我没有下车窗同他说“再见”。
我去过他家中一两次,都是做客。和他的人一样,他家里布置得简洁,水泥胚的墙秃裸着,只贴了一张卷了角的伊莎尔贝·阿佳妮的海报,客厅横一条海绵弹簧沙发,上面张一片沁红的麻将凉席,天花板上一间横一根日光灯,空调倒是新得光洁,不像是家,像是他租来暂住的。
条条道道,我再不必藏掖,应聘一样,字字简洁平易,向他陈列。
我与聂归是在书法班认识的。相识两年,已做了一年多的朋友,我想,也该向他坦白。
我说,阿佳妮的《着魔》演得很好。他点点头,却说他不喜欢,“太焦灼了。”他指电影不安的底色。
我常想,他未必不喜欢我,从没有男女只当朋友的道理,到头来,免不了谈婚论嫁。我仰卧在沙发,看他更年青时的照片——我从旧报纸上裁下来的,是二十出头的他与乐队,那时他右耳上还穿耳钉,镁灯把人脸印得扁扁白白,看不清表情,只剩下黑洞洞两只眼睛,像飘忽不定的、旧日的灵体。
他打着手电,默不作声。光柱直愣愣接光斑,像一片小的、呆滞的、皎白的月亮,移过院墙与小道。忽然,他说:“我从来没有交过女友。”
从见他第一面,我便喜欢他,此后更是难以自拔。他向来是很松快一个人,高个子,剃短的寸头,眼窝略深,皮肤白,便显眼下淡淡的黑青,他看人时总像没睡醒,眼皮浅搭着眼珠子,有亮时显得狡黠,无亮时,便好似在神游很深的幽冥。笑起来,嘴角尖尖的,有孩子气,很疏阔。他夏天爱穿衬衫,宝蓝色,扣子一直严扣到顶,抵住喉结,有时袖子卷到肘,露出玉石一样坚实的小臂;秋冬的大袄里就裹黑色高领衫,犹显一截脖颈,非常秀气。
书法班是我同事介绍的,在四合院子里,窄门,但压甸甸的碧瓦顶,门口蹲细挑叶子的兰花盆。左右斜支电线杆,几道横电线拉过来扯过去,杆边泊一二辆自行车。道狭,车开不进来。老师是个在瓷瓶底写纂字的匠人师傅,手稳,也能画鼻烟壶。聂归的家便在书法班隔壁,门不对着街,要拐拐绕绕地进去,围墙像低矮的森林。
] 车里的暑气还没散尽,温热的皮革蒸腾柠檬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像锈了的铁钳,拧紧我的胃,酸水一直顶到舌根。
他比我先离开,我从后视镜里看他,四周全是漫漫的、浊黄的路灯。
蓦地,他笑了,莫名很释然:“谢谢你,”接着,又道歉,“很抱歉,但我……”
太深的夏天,近了秋,入了夜,还这样燥热。我感觉自己也在笑,嘴唇上的口红膏体晞干了,有些粘牙。我想喘气,但肺里抽不上空气,嗓子里便只能挤出细细的声音:“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你爱看哪部?《诺斯费拉图》?”那脸色苍白、眼神深邃的爱神?
《和一支绝望的歌》
“我都不爱看,”他轻轻笑了一声,“只对《阿黛尔·雨果》的印象多一些。”
他有一只水壶,常带在身边,钛制的,方方正正,身子凹一个弧,上头有钥匙的划痕,平常人使,是用来盛酒的,但他却拿来装茶水。我问他,这里面装过酒么,他就笑,牙齿齐整,说:“我只和你讲,这里面从来只有茶。你不要向别人说。”
“对不起,”他再次道歉,“能和你做朋友,我一直很开心。”
书法班下晚课,出来时已经昏昧。巷子里少路灯,他常送我,一直送到马路边,早些时候,是拿手机替我打灯照路,后来,便常备手电筒在身边。此刻,我们时常讲些闲话。
我依旧仰躺在沙发上,端详那张从旧报纸上裁下来的照片。
但旧日像幢幢的、长着触须的影子,先我一步,抓住了他。
我太紧张了,红灯涨进眼睛里,我才觉察自己在哭,生理性的泪水淌刷过脸,我明镜一样地想:只差一点。他犹疑过了,只差一点,他就应许我,应许我所承诺的寻常人的生活。
我一直这样梦想着,直到得知他的出身。
我在北京台做主持人的工作,假意与上司谈起他。“聂归?”上司眼睛闪了一闪,她说,他是聂首长的长子。
到他家里做客,他向来是自己做饭。他只会包饺子,从和面、擀皮,到掐褶、下锅,除了馅是超市里买的,流水的流程,他都做得来。饺子端上桌,他叫我先吃,自己去一边,蹲水龙头下洗手、搓面泥,睫毛在灯影下投出浅浅的扇形,认真得像做数学题。
没有新鲜东西看,仅一座胡桃木机身的梵尼诗唱片机勾人目光,脚撑边码了三四箱黑胶,我蹲下来,一张一张翻,找自己爱听的乐队,翻糟了,他也不恼。聂归以前在地下做乐队,玩摇滚,如今是写乐评的,据他的说法,是靠着别人的才华吃饭,说完,他笑了。
我们再另说一些话,无非是报纸上看来、新闻里听来的事,他的工作,我的工作,我们向来缄口,自然也不谈家里。这一次,我主动说起父母。我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是中学老师,都是本地人,比他的家世,可以说高攀,但不至于贪图。我大学读新闻,辅修教育学 ,工作称得上光鲜,却也能清闲。
他原先的乐队叫Pearl,常驻是四个人,偶尔多捎一个键盘手。他做的是鼓手,舞台与鼓架把他环抱在最深的背景里,金属架举镲与鼓,一一如风荷,前面蹲着Pearl的主唱,结辫子的女孩儿,水洗背带牛仔裤套在白色内衬背心外,鬓发细柔而卷,胳膊架在膝盖上,抻出去,手指圈着麦克风。
下班后,还要走一截路,才出得了门。残余的夏季,水泥路烘着空气,远远近近,扭曲而透明。我疑心丝袜被桌角勾烂了,拗过腰去查看。拇指按到绽口,我这才知觉,自己正打着格格的冷抖。将近三十,我早过了幻梦的年纪。
仿佛是答应的前兆,又像是更恶的陈情,我的心堵上嗓子眼。
躲了他一阵,但终究是煎熬。从头到脚,我足够体面,未必称不上他。我决心向他坦白。
我对着这张照片肖想。无论如何,我们都快到三十岁,终究会像寻常人那样,在两室一厅的平层房子里吃饭、睡觉,电视机后的墙上挂结婚照,或许养一两个孩子。我们都有那个能力。
——她是聂归的妹妹,尔珠。
她拗过头,冲着镜头笑,一张天真又不设防的脸,小鸟一样的、无辜又容易受惊的、神似阿佳妮的脸。
他斟酌用词,“我有放不下的人。”
聂归一道送我上车。我没有下车窗同他说“再见”。
我去过他家中一两次,都是做客。和他的人一样,他家里布置得简洁,水泥胚的墙秃裸着,只贴了一张卷了角的伊莎尔贝·阿佳妮的海报,客厅横一条海绵弹簧沙发,上面张一片沁红的麻将凉席,天花板上一间横一根日光灯,空调倒是新得光洁,不像是家,像是他租来暂住的。
条条道道,我再不必藏掖,应聘一样,字字简洁平易,向他陈列。
我与聂归是在书法班认识的。相识两年,已做了一年多的朋友,我想,也该向他坦白。
我说,阿佳妮的《着魔》演得很好。他点点头,却说他不喜欢,“太焦灼了。”他指电影不安的底色。
我常想,他未必不喜欢我,从没有男女只当朋友的道理,到头来,免不了谈婚论嫁。我仰卧在沙发,看他更年青时的照片——我从旧报纸上裁下来的,是二十出头的他与乐队,那时他右耳上还穿耳钉,镁灯把人脸印得扁扁白白,看不清表情,只剩下黑洞洞两只眼睛,像飘忽不定的、旧日的灵体。
他打着手电,默不作声。光柱直愣愣接光斑,像一片小的、呆滞的、皎白的月亮,移过院墙与小道。忽然,他说:“我从来没有交过女友。”
从见他第一面,我便喜欢他,此后更是难以自拔。他向来是很松快一个人,高个子,剃短的寸头,眼窝略深,皮肤白,便显眼下淡淡的黑青,他看人时总像没睡醒,眼皮浅搭着眼珠子,有亮时显得狡黠,无亮时,便好似在神游很深的幽冥。笑起来,嘴角尖尖的,有孩子气,很疏阔。他夏天爱穿衬衫,宝蓝色,扣子一直严扣到顶,抵住喉结,有时袖子卷到肘,露出玉石一样坚实的小臂;秋冬的大袄里就裹黑色高领衫,犹显一截脖颈,非常秀气。
书法班是我同事介绍的,在四合院子里,窄门,但压甸甸的碧瓦顶,门口蹲细挑叶子的兰花盆。左右斜支电线杆,几道横电线拉过来扯过去,杆边泊一二辆自行车。道狭,车开不进来。老师是个在瓷瓶底写纂字的匠人师傅,手稳,也能画鼻烟壶。聂归的家便在书法班隔壁,门不对着街,要拐拐绕绕地进去,围墙像低矮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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