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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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未来绝对不会平凡,值得结交。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好的,你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等吃个饭再走吧,我马上就下班了。”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没问题后,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
“这边请。”
“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你看一下。”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嗷呜!”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林父没接道:“你先拿着吧。”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然后道:“金主管,我们这就离开了,再见。”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聊了一会儿,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清单汇报了上来。
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不了,等以后有机会吧,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时间不够。”林恒笑着道。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他被林恒震惊到了,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那好吧,你慢走,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见此,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
]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他觉得林恒能有这般认知和见识,未来绝对不会平凡,值得结交。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好的,你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等吃个饭再走吧,我马上就下班了。”金主管想和林恒继续聊聊,他觉得林恒真的是个有学问的人。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没问题后,他直接从抽屉内取出钱递给了林恒。
“这边请。”
“一共是九百二十一块钱,你看一下。”金富强将清单给林恒过目。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嗷呜!”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林恒把钱递给父亲林绪安和秀兰,林父没接道:“你先拿着吧。”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林恒将钱放进内衣里缝好的口袋,然后道:“金主管,我们这就离开了,再见。”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聊了一会儿,手底下的人就将林恒的货物清点好了,清单汇报了上来。
他第一次深刻的感受到了读书的作用,林恒说的那些观点都是他没有听过的。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不了,等以后有机会吧,我们下午还要回黄潭镇,时间不够。”林恒笑着道。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他被林恒震惊到了,自己这儿子竟然能和一个领导侃侃而谈,难道这才是他的真实水平?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那好吧,你慢走,再下来一定要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啊。”见此,金富强只好将林恒依依不舍的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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