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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如一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套枪法的名字虽然霸气,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枪法,跟那位乌江自刎的霸王也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套寻常的兵器功夫罢了。
说实话,余恪也弄不清楚他这一身比拟古代悍将的力气,是怎么练出来的。
七年过去。余恪也已经十七岁了。
“恪之,”霍恩第神色淡淡,递来一张红纸。“刚刚来了个南方洪家拳的拳师,递来一张战拜帖。”
除此之外,就是九式老套的枪法套路:蛟龙出海、力拔山河、回马枪等等。
余恪点头回应,脚步不停的来到后院水井旁,将木桶投下水井,打上来一桶清凉的井水,迎头浇下。
而如今,余恪一米九的身高传扬了出去。
他只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练拳习武,淬炼身体。
一代真传只有二三人,没有面子里子之分。
倒不是余恪长得又多丑,或者多老成。
或许就和这一颗几乎过目不忘的大脑一样,是他的金手指吧?
这些年,几乎每个月都有江湖客、过江龙来上门踢馆。
所以霍恩第既是面子,也是里子,不能输。
其实按理来说,练武之人,特别是练内家拳,应该比寻常人更加长寿才对。
每一次出枪,余恪的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会涌出许多夹杂着体内废污的汗水。
靠着一身神力,余恪已能在炼脏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坚持个几十回合。
四年后的今天,余恪甚至能单手轻松举起院子里近半吨重的花岗岩石墩子。
练武之人,胜败输赢是常事,但即便被打伤了,霍恩第也不能漏了底。
“师父。”
此时余恪的身上满是汗水,滴落的汗水甚至打湿了裤子。
手中的长枪足有五十斤重,但这点重量对于余恪来说,几乎像不存在一样。
四年前抻筋大成,余恪掌握了锻骨之法时,便已经拥有了千斤之力。
但即便是最烂大街的功法,只要练到精深处,也能拥有不凡的威力。
七月流火。m.julangge.com
作为津门十九家拳馆之一的拳馆馆主,不管对手是强是弱,他都得应下来。
不过光从外貌上来看,估计没谁会把他当做十七岁的少年。
两年前,余恪还只有一米七几的时候,还有不少媒婆上门,给余恪说亲。
“三天后菜市口摆擂,动静闹得不小。这是条过江龙啊。”
一门里有人当面子,有人当里子。面子不能沾一点灰尘,流了血,里子得收着。收不住,就是毁派灭门的大事。
城里甚至有谣言说他是黑旋风李逵投胎,杀人不眨眼。
这套枪法中除了枪法的基础要领,拦、拿、扎外,还有崩、点、穿、劈、圈、挑、拨等一些基础招式,不成体系。
而是因为余恪实在太强壮了,堪比勇次郎那种。
“余师兄。”
他浑身气血翻涌不止,不停地淬炼着身上每一寸皮肉和筋骨。
演武场上,只见一身高一米九、体重至少一百六十斤的壮硕青年,在炎炎烈日下,手持一把九尺长的铁杆大枪,练习着枪法的基本功。
当然,换做十年前的霍恩第,击败余恪轻轻松松。
普通的穷苦百姓站在他面前,只到他胸口位置。
“师父,我来吧,刚好我这两天才锻骨大成,需要松松筋骨。”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霍家武馆里所有的学徒,包括那两个早早就开始锻骨的师兄,都已不是他的对手。
他下身成马步桩,如立地生根,每一次刺出大枪时,马步又会自然而然的演变成弓步。
这些套路套用到拳法刀法或其它兵器上,或许本来就是其它兵器法门上化用来的。
拿起水瓢,连续灌下几大瓢甘冽的清水,才终于缓解了口渴。
用毛巾擦拭干净身体,余恪穿上麻布马褂,走向前院。
不认识的人,估计会以为这位青年是哪家寺庙里出家的和尚。
余恪浑身的力道仿佛拧成了一根绳子,这股力道庞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由地而起,直达枪头处。
院子角落摆着一大缸清水,都是今早从井里打上来的。
即便是养脏大成的霍恩第,也不敢说百分百能胜过他。
余恪打开拜帖嗤笑一声:“这是把我们霍家拳当软柿子捏呢?”
余恪又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张毛巾,搭在肩上,提起木桶走向后院。
上午练武,下午学医,晚上练习周天小还功,每天的药膳不能少。
余恪目光炯炯地盯着枪尖,突然长枪一收,枪口翻转,在演武场上耍起一套枪法。
光是往那一站,都能吓得小孩三天连续做噩梦。
“痛快。”
但霍恩第不仅仅是内家拳师,更是一位开馆收徒、在天津城里小有名气的拳馆馆主。
青年赤裸着上身,浑身皮肤呈古铜色,如黄铜一样,在阳光下反射着暗棕色的光芒。
霍家拳馆比不上通背、形意、八卦这些大门派。
这些对手中,一部分只是二三流的锻骨境界的拳师,一部分则是明悟了内劲,养脏境界的拳术大师。
青年并不像其它清朝人一样留着一条金钱鼠尾辫子,而是留着一头不到五毫米长的板寸发型。
不应,拳馆的招牌就砸了!
拦、拿、扎!
霍恩第还不到知天命的年纪,更不应该有白头发。
正如《一代宗师》中丁连山的那句话:
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这一身神力。
一板一眼,一丝不苟,青年的神态无比认真,每一次刺出都做到了全神贯注,毫无保留!
此时已临近正午,学徒们大都已经离开了拳馆,只有寥寥两三位还在练拳。
每一次刺击,余恪都会保留三分力,但即便如此,枪头刺出时依然快得化作残影,同时发出低沉的爆鸣声。
霸王枪!
一旦输了,霍家拳馆的招牌就砸了。
整个天津城里,已经没有谁家小姐愿意嫁给他了。
这位壮硕的青年正是余恪。
相比七年前,霍恩第白头发多了不少,身子也瘦了很多,但依然很精神。
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气血开始走下坡路,力气比年轻时大有不如。
余恪吐出一口浊气,放下大枪,平复气血后,走向院子演武场角落。
路过前院的演武场时,几位拳馆学徒见到他,立刻笑着跟他打招呼。
] 七年如一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套枪法的名字虽然霸气,但并不是什么深奥的枪法,跟那位乌江自刎的霸王也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一套寻常的兵器功夫罢了。
说实话,余恪也弄不清楚他这一身比拟古代悍将的力气,是怎么练出来的。
七年过去。余恪也已经十七岁了。
“恪之,”霍恩第神色淡淡,递来一张红纸。“刚刚来了个南方洪家拳的拳师,递来一张战拜帖。”
除此之外,就是九式老套的枪法套路:蛟龙出海、力拔山河、回马枪等等。
余恪点头回应,脚步不停的来到后院水井旁,将木桶投下水井,打上来一桶清凉的井水,迎头浇下。
而如今,余恪一米九的身高传扬了出去。
他只是每日按部就班的练拳习武,淬炼身体。
一代真传只有二三人,没有面子里子之分。
倒不是余恪长得又多丑,或者多老成。
或许就和这一颗几乎过目不忘的大脑一样,是他的金手指吧?
这些年,几乎每个月都有江湖客、过江龙来上门踢馆。
所以霍恩第既是面子,也是里子,不能输。
其实按理来说,练武之人,特别是练内家拳,应该比寻常人更加长寿才对。
每一次出枪,余恪的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会涌出许多夹杂着体内废污的汗水。
靠着一身神力,余恪已能在炼脏大成的霍恩第手下坚持个几十回合。
四年后的今天,余恪甚至能单手轻松举起院子里近半吨重的花岗岩石墩子。
练武之人,胜败输赢是常事,但即便被打伤了,霍恩第也不能漏了底。
“师父。”
此时余恪的身上满是汗水,滴落的汗水甚至打湿了裤子。
手中的长枪足有五十斤重,但这点重量对于余恪来说,几乎像不存在一样。
四年前抻筋大成,余恪掌握了锻骨之法时,便已经拥有了千斤之力。
但即便是最烂大街的功法,只要练到精深处,也能拥有不凡的威力。
七月流火。m.julangge.com
作为津门十九家拳馆之一的拳馆馆主,不管对手是强是弱,他都得应下来。
不过光从外貌上来看,估计没谁会把他当做十七岁的少年。
两年前,余恪还只有一米七几的时候,还有不少媒婆上门,给余恪说亲。
“三天后菜市口摆擂,动静闹得不小。这是条过江龙啊。”
一门里有人当面子,有人当里子。面子不能沾一点灰尘,流了血,里子得收着。收不住,就是毁派灭门的大事。
城里甚至有谣言说他是黑旋风李逵投胎,杀人不眨眼。
这套枪法中除了枪法的基础要领,拦、拿、扎外,还有崩、点、穿、劈、圈、挑、拨等一些基础招式,不成体系。
而是因为余恪实在太强壮了,堪比勇次郎那种。
“余师兄。”
他浑身气血翻涌不止,不停地淬炼着身上每一寸皮肉和筋骨。
演武场上,只见一身高一米九、体重至少一百六十斤的壮硕青年,在炎炎烈日下,手持一把九尺长的铁杆大枪,练习着枪法的基本功。
当然,换做十年前的霍恩第,击败余恪轻轻松松。
普通的穷苦百姓站在他面前,只到他胸口位置。
“师父,我来吧,刚好我这两天才锻骨大成,需要松松筋骨。”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霍家武馆里所有的学徒,包括那两个早早就开始锻骨的师兄,都已不是他的对手。
他下身成马步桩,如立地生根,每一次刺出大枪时,马步又会自然而然的演变成弓步。
这些套路套用到拳法刀法或其它兵器上,或许本来就是其它兵器法门上化用来的。
拿起水瓢,连续灌下几大瓢甘冽的清水,才终于缓解了口渴。
用毛巾擦拭干净身体,余恪穿上麻布马褂,走向前院。
不认识的人,估计会以为这位青年是哪家寺庙里出家的和尚。
余恪浑身的力道仿佛拧成了一根绳子,这股力道庞大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由地而起,直达枪头处。
院子角落摆着一大缸清水,都是今早从井里打上来的。
即便是养脏大成的霍恩第,也不敢说百分百能胜过他。
余恪打开拜帖嗤笑一声:“这是把我们霍家拳当软柿子捏呢?”
余恪又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张毛巾,搭在肩上,提起木桶走向后院。
上午练武,下午学医,晚上练习周天小还功,每天的药膳不能少。
余恪目光炯炯地盯着枪尖,突然长枪一收,枪口翻转,在演武场上耍起一套枪法。
光是往那一站,都能吓得小孩三天连续做噩梦。
“痛快。”
但霍恩第不仅仅是内家拳师,更是一位开馆收徒、在天津城里小有名气的拳馆馆主。
青年赤裸着上身,浑身皮肤呈古铜色,如黄铜一样,在阳光下反射着暗棕色的光芒。
霍家拳馆比不上通背、形意、八卦这些大门派。
这些对手中,一部分只是二三流的锻骨境界的拳师,一部分则是明悟了内劲,养脏境界的拳术大师。
青年并不像其它清朝人一样留着一条金钱鼠尾辫子,而是留着一头不到五毫米长的板寸发型。
不应,拳馆的招牌就砸了!
拦、拿、扎!
霍恩第还不到知天命的年纪,更不应该有白头发。
正如《一代宗师》中丁连山的那句话:
自然而然地便拥有了这一身神力。
一板一眼,一丝不苟,青年的神态无比认真,每一次刺出都做到了全神贯注,毫无保留!
此时已临近正午,学徒们大都已经离开了拳馆,只有寥寥两三位还在练拳。
每一次刺击,余恪都会保留三分力,但即便如此,枪头刺出时依然快得化作残影,同时发出低沉的爆鸣声。
霸王枪!
一旦输了,霍家拳馆的招牌就砸了。
整个天津城里,已经没有谁家小姐愿意嫁给他了。
这位壮硕的青年正是余恪。
相比七年前,霍恩第白头发多了不少,身子也瘦了很多,但依然很精神。
但如今霍恩第已年近半百,气血开始走下坡路,力气比年轻时大有不如。
余恪吐出一口浊气,放下大枪,平复气血后,走向院子演武场角落。
路过前院的演武场时,几位拳馆学徒见到他,立刻笑着跟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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