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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当初苏父间接害死了苏黎世的母亲,现在报应来了,他亲儿子气死了他,也算一报还一报了,就是不知道苏母这个恋爱脑在地下知道了这事会不会想回来掐死这个儿子。
买好匕首后,她就去把所有首饰都当了。
剧情说过,苏黎世不是真的瘸,他是装的而已,他不仅装瘸,连苏氏集团也是他设计破产的。
如果是其他人来到这个世界,遇到这种事,肯定要第一时间抱紧反派的大腿,不会签字,反而讨巧卖乖去讨好反派。
她刚从门口走进来,就看见女主白小草正站在柜台前。
把自己家搞得破产,狠不狠?
虽然这人长得很英俊,不过她不是外貌协会者,所以她不会跟呆头鹅似的目光呆滞的犯花痴,也不会像个疯子一样在心里尖叫个不停,其实她心里是毫无波动的。
为什么说苏黎世是舔狗呢?
所以她觉得苏黎世是另外一种形式上的舔狗: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非要厚着脸皮做出许多事来希望得到对方。
反正苏父是被反派的操作酷毙了!
管家开车把安淼淼送到酒店门口后,安淼淼就自顾自地拉着好几个行李箱走了进去。
从今天开始,在这个小说世界里,她就叫安淼淼了。
没有,他只是想要强取豪夺但没成功而已。
这里好像有点胡言乱语啊,不过这不重要,总之反派是个瘸子,不管他的腿是真瘸还是假瘸,眼瘸总是真的吧。
她抬起头来,看向说话的男人。
作者没有直接说安淼淼死了,但这明显是领盒饭了呀。
而且一个愿意做狗的人,啧啧,她可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怎能与狗为伍!
她当时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她还吐槽作者为什么不把名字改成《帝少的千亿宠物》来着。
她走到原身的房间,收拾起原身的衣物和首饰,准备拿去当。
她拉着好几个行李箱,扭头对管家说道:“开车送我到最近的酒店。”
安淼淼冷笑,“他又瘸又没有钱,凭什么让我大好的青春浪费在他身上。”
她默默把目光重新移到协议书上,发现上面已经有人签字了,上面写着“苏黎世”。
管家张了张嘴,半晌说道:“夫人,你走了,少爷怎么办?”
女主不要的垃圾,她凭什么要捡?她又不是专门捡垃圾的!
突然一道低沉又冰冷的男音传来,“签了吧,你不是等很久了吗?”
这本小说讲的是男主上官宸和女主白小草相爱的故事。
苏氏集团虽说是苏父创立的,但当初要是没有苏黎世的母亲,苏父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创立一个公司?
是的,苏父死了,被气死了,脑溢血死的,可想而知他得多气呀。
她想起来了!
这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他穿着黑西装坐在轮椅上,脸白得像是被用白粉笔刷过一样。
现在这一幕是反派苏黎世今天刚宣布破产,他的妻子安淼淼立即要求离婚,然后苏黎世二话不说立马签字了的场景。
是的,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她心里很平静,就像在路上不小心踩到垃圾一样的平静。
然后……然后苏黎世疯狂报复安淼淼,让她生不如死,哦,不对,一开始安淼淼是被他弄得生不如死来着,后来直接被他套麻袋丢进大海里去了。
苏黎世迎合女主了吗?
管家在一旁欲言又止看着她。
安淼淼只是想要碰碰运气,看看剧情是不是很强大,能让她遇见女主。
第一章:穿进书里
这不是前几天看的小说中一个反派人物的名字吗?
怎么回事?她刚才不是在和小明玩游戏吗?怎么到这里来了?这里是哪?
可让她去讨好一只舔狗,做梦!
知道了原身的名字,清楚以后会发生的事,她也不怕反派的报复,马上拿起笔唰唰快速写下“安淼淼”三个字。
够不够反派?
不过她是不会同情反派的,又不是她的舔狗,她为什么要同情?
安淼淼缓了缓,没看苏黎世脸色如何,就起身走人了。
但是她觉得苏黎世的行为和狗没有区别,都是为了争得配偶权和男主打生打死。
进了酒店,把行李放好,安淼淼就搭车去了超市,然后马上买了三把匕首。
酷不酷?
苏黎世是反派,同时也是白小草的爱慕者。
为什么作者设定苏黎世前期是个瘸子呢?不为什么,就因为反派的妻子在签离婚协议书之前肯定会被穿,而这个反派肯定是一个瘸子。
连高中都没有上完就辍学的你,怎么有脸说赚大钱?
如果反派不瘸,反派妻子怎么找理由离婚?不离婚,怎么会被人穿?怎么有真正的女主到来?
刚签完三份离婚协议书,安淼淼脑海中立即涌进许多记忆,那是原身安淼淼的记忆。
而反派呢?
她催促道:“赶紧的,别浪费我时间了,我还得去赚大钱呢。”
做完这些,她就去了一家很有名的首饰店,为什么说有名呢?因为这家的首饰超级贵,所以这家店很有名。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因为反派妻子为了被人给穿了,所以反派是个瘸子……
至于反派的报复,来呀!看谁弄死谁!她不怂,杠就是了!
名叫苏黎世!作者这是要让他又要输又要早点离世的意思啊!
他的眉毛又长又粗,就像一把刀斜着往上,眼眸漆黑,嘴唇微白,坐在那里很像一幅黑白画,说是像黑白画,纯粹是他身上散发的气息给人一种黑沉沉的感觉。
她只觉得眼前一闪,就发现自己坐在桌前,桌面上有三份离婚协议书和一支笔。
作为人类,明知道人家女孩子不喜欢你,你非舔着脸上去和人家男朋友各种明争暗斗,有意思吗?
其实她只是想买一把的,不过她觉得超市的匕首看起来不太耐用的样子,担心没砍几下就刀口卷刃了,就多买两把。
舔狗的意思是,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还坚持不懈的丧失尊严和底线的去迎合对方。
她记得看的小说名是《烈爱焚身:帝少的千亿宠儿》。
女主和恶毒女配的缘分果然妙不可言,她刚穿过来,这不,就遇上了。
苏黎世?
安淼淼收拾好了东西,就出了门。
管家默然无语,夫人你忘了你大学文凭是假的了吗?
故事过程先不说,就说男主上官宸的名字,又是“上官”又是“宸”的,可以看出作者对男主有多偏爱了。
] 不过当初苏父间接害死了苏黎世的母亲,现在报应来了,他亲儿子气死了他,也算一报还一报了,就是不知道苏母这个恋爱脑在地下知道了这事会不会想回来掐死这个儿子。
买好匕首后,她就去把所有首饰都当了。
剧情说过,苏黎世不是真的瘸,他是装的而已,他不仅装瘸,连苏氏集团也是他设计破产的。
如果是其他人来到这个世界,遇到这种事,肯定要第一时间抱紧反派的大腿,不会签字,反而讨巧卖乖去讨好反派。
她刚从门口走进来,就看见女主白小草正站在柜台前。
把自己家搞得破产,狠不狠?
虽然这人长得很英俊,不过她不是外貌协会者,所以她不会跟呆头鹅似的目光呆滞的犯花痴,也不会像个疯子一样在心里尖叫个不停,其实她心里是毫无波动的。
为什么说苏黎世是舔狗呢?
所以她觉得苏黎世是另外一种形式上的舔狗: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非要厚着脸皮做出许多事来希望得到对方。
反正苏父是被反派的操作酷毙了!
管家开车把安淼淼送到酒店门口后,安淼淼就自顾自地拉着好几个行李箱走了进去。
从今天开始,在这个小说世界里,她就叫安淼淼了。
没有,他只是想要强取豪夺但没成功而已。
这里好像有点胡言乱语啊,不过这不重要,总之反派是个瘸子,不管他的腿是真瘸还是假瘸,眼瘸总是真的吧。
她抬起头来,看向说话的男人。
作者没有直接说安淼淼死了,但这明显是领盒饭了呀。
而且一个愿意做狗的人,啧啧,她可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怎能与狗为伍!
她当时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她还吐槽作者为什么不把名字改成《帝少的千亿宠物》来着。
她走到原身的房间,收拾起原身的衣物和首饰,准备拿去当。
她拉着好几个行李箱,扭头对管家说道:“开车送我到最近的酒店。”
安淼淼冷笑,“他又瘸又没有钱,凭什么让我大好的青春浪费在他身上。”
她默默把目光重新移到协议书上,发现上面已经有人签字了,上面写着“苏黎世”。
管家张了张嘴,半晌说道:“夫人,你走了,少爷怎么办?”
女主不要的垃圾,她凭什么要捡?她又不是专门捡垃圾的!
突然一道低沉又冰冷的男音传来,“签了吧,你不是等很久了吗?”
这本小说讲的是男主上官宸和女主白小草相爱的故事。
苏氏集团虽说是苏父创立的,但当初要是没有苏黎世的母亲,苏父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创立一个公司?
是的,苏父死了,被气死了,脑溢血死的,可想而知他得多气呀。
她想起来了!
这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他穿着黑西装坐在轮椅上,脸白得像是被用白粉笔刷过一样。
现在这一幕是反派苏黎世今天刚宣布破产,他的妻子安淼淼立即要求离婚,然后苏黎世二话不说立马签字了的场景。
是的,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她心里很平静,就像在路上不小心踩到垃圾一样的平静。
然后……然后苏黎世疯狂报复安淼淼,让她生不如死,哦,不对,一开始安淼淼是被他弄得生不如死来着,后来直接被他套麻袋丢进大海里去了。
苏黎世迎合女主了吗?
管家在一旁欲言又止看着她。
安淼淼只是想要碰碰运气,看看剧情是不是很强大,能让她遇见女主。
第一章:穿进书里
这不是前几天看的小说中一个反派人物的名字吗?
怎么回事?她刚才不是在和小明玩游戏吗?怎么到这里来了?这里是哪?
可让她去讨好一只舔狗,做梦!
知道了原身的名字,清楚以后会发生的事,她也不怕反派的报复,马上拿起笔唰唰快速写下“安淼淼”三个字。
够不够反派?
不过她是不会同情反派的,又不是她的舔狗,她为什么要同情?
安淼淼缓了缓,没看苏黎世脸色如何,就起身走人了。
但是她觉得苏黎世的行为和狗没有区别,都是为了争得配偶权和男主打生打死。
进了酒店,把行李放好,安淼淼就搭车去了超市,然后马上买了三把匕首。
酷不酷?
苏黎世是反派,同时也是白小草的爱慕者。
为什么作者设定苏黎世前期是个瘸子呢?不为什么,就因为反派的妻子在签离婚协议书之前肯定会被穿,而这个反派肯定是一个瘸子。
连高中都没有上完就辍学的你,怎么有脸说赚大钱?
如果反派不瘸,反派妻子怎么找理由离婚?不离婚,怎么会被人穿?怎么有真正的女主到来?
刚签完三份离婚协议书,安淼淼脑海中立即涌进许多记忆,那是原身安淼淼的记忆。
而反派呢?
她催促道:“赶紧的,别浪费我时间了,我还得去赚大钱呢。”
做完这些,她就去了一家很有名的首饰店,为什么说有名呢?因为这家的首饰超级贵,所以这家店很有名。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因为反派妻子为了被人给穿了,所以反派是个瘸子……
至于反派的报复,来呀!看谁弄死谁!她不怂,杠就是了!
名叫苏黎世!作者这是要让他又要输又要早点离世的意思啊!
他的眉毛又长又粗,就像一把刀斜着往上,眼眸漆黑,嘴唇微白,坐在那里很像一幅黑白画,说是像黑白画,纯粹是他身上散发的气息给人一种黑沉沉的感觉。
她只觉得眼前一闪,就发现自己坐在桌前,桌面上有三份离婚协议书和一支笔。
作为人类,明知道人家女孩子不喜欢你,你非舔着脸上去和人家男朋友各种明争暗斗,有意思吗?
其实她只是想买一把的,不过她觉得超市的匕首看起来不太耐用的样子,担心没砍几下就刀口卷刃了,就多买两把。
舔狗的意思是,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还坚持不懈的丧失尊严和底线的去迎合对方。
她记得看的小说名是《烈爱焚身:帝少的千亿宠儿》。
女主和恶毒女配的缘分果然妙不可言,她刚穿过来,这不,就遇上了。
苏黎世?
安淼淼收拾好了东西,就出了门。
管家默然无语,夫人你忘了你大学文凭是假的了吗?
故事过程先不说,就说男主上官宸的名字,又是“上官”又是“宸”的,可以看出作者对男主有多偏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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