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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君的妈妈在天上,爸爸……爸爸在……”
这几年的事程识不愿意说就算了。非逼着他说出来有什么好处?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以前浪费的时间都找不回来了。
“你要不要过来学一下怎么用咖啡机?”盖上锅盖焖煮收汁的间隙,程识忽然想到。
程勇恨得牙根痒痒,要找个倒霉蛋发泄怒火。结果遭罪的是他堂弟程识。
他只是不想听什么“以后我不在”之类的话。
现在想来,或许当年没有说破是件好事。
程识语噎了一会儿,小声说,“爸爸应该,在一个能自由生活的地方吧。”
“应该……有两三天吧。”
他也承认自己在感情上很迟钝,否则当年不会跟程识关系好成那样了都没想过,到底是为什么忍不住地跟人家贴一块儿。跟别的哥们儿多待半天都觉得腻,唯独跟程识天天形影不离。
程晓君出生后,还是见了太奶奶几次的。可惜年纪太小,估计长大之后都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了,只能看照片缅怀。
“啊什么啊。”
程晓君噗地一声吐出胡萝卜皮碎屑,挺着小舌头把嘴唇舔得亮晶晶。程识从厨房里绕出来,蹲在旁边给孩子擦口水,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莫名地脸红起来,“你要是想去的话,我跟关关说。带着小君,我们三个人一起去。”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高三没跟程识告白过,是该庆幸还是后悔。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学校里挨打。不分对错,不问缘由。少年人的自尊大过一切,却在那天被打碎了一地。
任明尧想得心里难受,索性算了,没什么好想的。
原来他以为的好哥们儿,正经身份叫做“初恋”。
他暗地里计划着,得再等等,等高考结束之后。他喜欢的人太容易害羞,免得吓到人家,还影响复习……
高中时程识私交太少,以至于人间消失之后,他能找到的线索少得可怜,很快就一无所获。
可无论如何,能够拥有共同话题就太好了。
任明尧接过胡萝卜,握住那只小肉手,拇指在他手背上揉了揉,摁出一个小坑。
十七岁的任明尧认真地画过四象限分析,计算出告白的成功率总是很低,但总觉得有些话该说还是得说的。他是迟钝,但心思坦荡分明,一次只能在一条道上走。一旦开窍就跨不回去友情那条路上了,没法儿再像以前那样理所当然地做一辈子的好哥们儿。
镇子太小了,一点风吹草动就人人皆知。作为家门之耻,程宇没脸一直待在镇上,隔几年过年才回来一次。
他能分清楚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还是要稳妥一点安利,万一把萌新吓跑就不好了。任明尧还没有见过他为什么事情狂热着迷的样子,说不定会觉得他很傻。
他没好意思看任明尧。程晓君抓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握着胡萝卜伸给了任明尧。
虽然近些年二次元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看还是属于小众圈。对不熟悉的人而言,或许是一个幼稚的,无法理解的怪异世界。
为什么会不在。
“我们最近又见面了。他还收留我跟他住在一起,省了很多房租呢。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对吧,您说过的。”
倒也不是真的不想学。
他记得很清楚,程勇发了狠地揍他,咬牙切齿地说,打断你的腿,看你还敢往哪跑。
他已经不是十七岁的任明尧了,不会再眼睁睁地任由一切发生,毫无察觉,无能为力。
从那天开始,到高三结束。他最想摒弃的过往,全部都是拜其所赐。
她还一直对任明尧很好奇来着。到时候得提前交待一番,免得见面太激动,把他的底细透出去……
任明尧想要踏入这个世界,了解他所热爱的这个世界——程识打心底里感到高兴,甚至有些感谢。
那天连看热闹的老师都不忍心,说算了算了,带回家口头教育一下就行了。于是下午他真的没有上课,被带回了家,却并非老师所说的“口头教育”。
任明尧说,“你不也见了我的朋友么?礼尚往来。”
任明尧看着程晓君啃胡萝卜,明明一颗心都牵系在厨房里忙碌的人身上,硬是忍住了不抬头去看。赌气似的。
“这样以后我不在,你自己也能做着喝了。”
非得是有什么明示撞到他头上,直接让人给点破了,才会往那方面想。豁然开朗。
从前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他亲口提出时显得有些不真实。
程识这才抬起头来,一脸不可思议,“……啊?”
否则再遇见只剩相对无言的尴尬,连如今这样共处一室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我后天得去见制片人,她来这里玩多久?”
顺便还能省钱,相同品质的咖啡豆自己做比在外面买的成本低,还能按照自己的口味萃取,这些年剩下的人工费都够他再买两套机器了。
失联了那么久,以后还要再来一次吗。
**
他买了新鲜的水果和糕点到墓园,放在奶奶的碑前精心地摆好,然后拉着程晓君在碑座旁坐下,慢慢地说话。
任明尧也喜欢咖啡,他本来还想着搬走的时候把机器留下的。可这人完全不喜欢做家务,手工磨咖啡是有点强人所难了。还是喝现成的吧。
程识说着说着停顿起来,不知怎么,那份深埋的羞赧的心意连对着奶奶都没能表达,抱起身边的幼崽转移话题,“小君呢,还记不记得太奶奶的样子?会不会想爸爸妈妈?”
“……啊。”对没接触过的人来说是有点繁琐。程识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程识的女生缘一直不错,但一门心思学习,还以身作则天天在他耳边灌输不能早恋的思想。
连女生都不想恋,还能看上他?更何况程识心思细腻,要看上他早就看上了,总不可能比他更迟钝。
那天他才知道,所谓的家长并不关心是非对错。他最大的错处,是长了一张跟堂哥太过相似的脸。
程识迟疑了一下,鼓足勇气邀请,“那你,想不想去漫展?大后天我们约了去漫展。”
“就后天啊。”
即将到来的潼关关不算的话,他连一个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现实朋友都没有。终于逮着个萌新拉进圈,他心里“最想安利的作品”已经排出了前十名,恨不得再做个ppt在漫展前抓紧时间先给萌新补补课。
今天回来是看望最亲的人,他不难过,起码不会比上次更难过。来的路上他也想好了要说什么,所以能说好一会儿,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潦草的几句就离开,留奶奶一个人为他担心。
今天的天气也好,不冷不热,太阳也不晃眼,还有微风。程晓君这次乖乖地跟太奶奶比了心,又开始啃香蕉。
老家这个镇子还是到处灰扑扑的,路也不好走。程识小心地牵着程晓君,和上次回来时的心情截然不同,遇到邻里客套时,也会推推眼镜露出真心的笑容。
其他亲人也差不多。
“好。一起去。”
程宇是程勇唯一的儿子。在市井街坊的议论声中,这个堂哥早早辍学,外出打工挣钱,结果在大城市里被传染了精神问题,喜欢男人。
他知道为什么程宇总不回家。
“你说的那个什么都聊的朋友,什么时候来?”任明尧忽然问。
父母双亡寄住在大伯家,老师仿佛早就觉得他是个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意外,直接请了家长。
起初是因为画了部作品主角是咖啡师,咬咬牙买了套机器学习感受。后来逐渐爱上做咖啡的过程,每天早上都靠咖啡豆的香味提神,比喝速溶的体验感强太多。
她最好是个正经朋友。
程识并不怪他,尤其在喜欢任明尧以后。他只盼着快点长大,像程宇一样离开镇子,独立生活。
那时候他年纪小,还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受了欺负也是会报复回去的。还是原样奉还,把四个人的书桌上全都用墨水泼得没眼看。
程
任明尧却闷声道,“不想学。”
“我的朋友?关关?”程识忙着封保鲜盒,顺口接话。
他想说说任明尧,但不太知道怎么介绍,“就是那个……以前到我们家来做客的,高高帅帅的,我们班长。您给他烧了鸡翅的,奶奶,还记得他吧?您肯定记得。我就只带过他回去呀,就是他。”
“我能见她么?”
他本来就是擅长快刀斩乱麻的性格,别说是上学时候,就是现在,遇上什么事都是当即立断,成就成不成拉倒。也就只有面对程识,他才会瞻前顾后。
如今也算是实现了吧。
任明尧和他都习惯咖啡续命。前者自然是买现成的饮品,他却喜欢自己动手,从咖啡豆磨粉开始,一步步制作。
程识详细地汇报了自己的近况,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一切都好。以后还会越来越好。
原来正经哥们儿不那样。看上哥们儿了才那样。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而现在,程识就站在他面前。还有以后。
他的脚踝断过不止一次,每次都是被喝醉的程勇殴打。第一次断掉是因为被同学排挤,他的书桌上被泼了墨水,始作俑者是四个人,对着他洋洋得意。
程勇常年跟着包工队走,时而在家时而不在,那段时间正好赶上在家休息,听到老师的电话,放下酒瓶骑着摩托就到了办公室。
现在有朋友是好事。想知道什么,不一定非得问他本人,也可以从他的朋友入手。
这股子开心劲儿陪了他整个上午,连坐车时都在想。晚点跟关关说任明尧想去逛漫展,她一定也会尖叫起飞。
] “小君的妈妈在天上,爸爸……爸爸在……”
这几年的事程识不愿意说就算了。非逼着他说出来有什么好处?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以前浪费的时间都找不回来了。
“你要不要过来学一下怎么用咖啡机?”盖上锅盖焖煮收汁的间隙,程识忽然想到。
程勇恨得牙根痒痒,要找个倒霉蛋发泄怒火。结果遭罪的是他堂弟程识。
他只是不想听什么“以后我不在”之类的话。
现在想来,或许当年没有说破是件好事。
程识语噎了一会儿,小声说,“爸爸应该,在一个能自由生活的地方吧。”
“应该……有两三天吧。”
他也承认自己在感情上很迟钝,否则当年不会跟程识关系好成那样了都没想过,到底是为什么忍不住地跟人家贴一块儿。跟别的哥们儿多待半天都觉得腻,唯独跟程识天天形影不离。
程晓君出生后,还是见了太奶奶几次的。可惜年纪太小,估计长大之后都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了,只能看照片缅怀。
“啊什么啊。”
程晓君噗地一声吐出胡萝卜皮碎屑,挺着小舌头把嘴唇舔得亮晶晶。程识从厨房里绕出来,蹲在旁边给孩子擦口水,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莫名地脸红起来,“你要是想去的话,我跟关关说。带着小君,我们三个人一起去。”
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高三没跟程识告白过,是该庆幸还是后悔。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学校里挨打。不分对错,不问缘由。少年人的自尊大过一切,却在那天被打碎了一地。
任明尧想得心里难受,索性算了,没什么好想的。
原来他以为的好哥们儿,正经身份叫做“初恋”。
他暗地里计划着,得再等等,等高考结束之后。他喜欢的人太容易害羞,免得吓到人家,还影响复习……
高中时程识私交太少,以至于人间消失之后,他能找到的线索少得可怜,很快就一无所获。
可无论如何,能够拥有共同话题就太好了。
任明尧接过胡萝卜,握住那只小肉手,拇指在他手背上揉了揉,摁出一个小坑。
十七岁的任明尧认真地画过四象限分析,计算出告白的成功率总是很低,但总觉得有些话该说还是得说的。他是迟钝,但心思坦荡分明,一次只能在一条道上走。一旦开窍就跨不回去友情那条路上了,没法儿再像以前那样理所当然地做一辈子的好哥们儿。
镇子太小了,一点风吹草动就人人皆知。作为家门之耻,程宇没脸一直待在镇上,隔几年过年才回来一次。
他能分清楚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还是要稳妥一点安利,万一把萌新吓跑就不好了。任明尧还没有见过他为什么事情狂热着迷的样子,说不定会觉得他很傻。
他没好意思看任明尧。程晓君抓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握着胡萝卜伸给了任明尧。
虽然近些年二次元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看还是属于小众圈。对不熟悉的人而言,或许是一个幼稚的,无法理解的怪异世界。
为什么会不在。
“我们最近又见面了。他还收留我跟他住在一起,省了很多房租呢。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对吧,您说过的。”
倒也不是真的不想学。
他记得很清楚,程勇发了狠地揍他,咬牙切齿地说,打断你的腿,看你还敢往哪跑。
他已经不是十七岁的任明尧了,不会再眼睁睁地任由一切发生,毫无察觉,无能为力。
从那天开始,到高三结束。他最想摒弃的过往,全部都是拜其所赐。
她还一直对任明尧很好奇来着。到时候得提前交待一番,免得见面太激动,把他的底细透出去……
任明尧想要踏入这个世界,了解他所热爱的这个世界——程识打心底里感到高兴,甚至有些感谢。
那天连看热闹的老师都不忍心,说算了算了,带回家口头教育一下就行了。于是下午他真的没有上课,被带回了家,却并非老师所说的“口头教育”。
任明尧说,“你不也见了我的朋友么?礼尚往来。”
任明尧看着程晓君啃胡萝卜,明明一颗心都牵系在厨房里忙碌的人身上,硬是忍住了不抬头去看。赌气似的。
“这样以后我不在,你自己也能做着喝了。”
非得是有什么明示撞到他头上,直接让人给点破了,才会往那方面想。豁然开朗。
从前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他亲口提出时显得有些不真实。
程识这才抬起头来,一脸不可思议,“……啊?”
否则再遇见只剩相对无言的尴尬,连如今这样共处一室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我后天得去见制片人,她来这里玩多久?”
顺便还能省钱,相同品质的咖啡豆自己做比在外面买的成本低,还能按照自己的口味萃取,这些年剩下的人工费都够他再买两套机器了。
失联了那么久,以后还要再来一次吗。
**
他买了新鲜的水果和糕点到墓园,放在奶奶的碑前精心地摆好,然后拉着程晓君在碑座旁坐下,慢慢地说话。
任明尧也喜欢咖啡,他本来还想着搬走的时候把机器留下的。可这人完全不喜欢做家务,手工磨咖啡是有点强人所难了。还是喝现成的吧。
程识说着说着停顿起来,不知怎么,那份深埋的羞赧的心意连对着奶奶都没能表达,抱起身边的幼崽转移话题,“小君呢,还记不记得太奶奶的样子?会不会想爸爸妈妈?”
“……啊。”对没接触过的人来说是有点繁琐。程识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程识的女生缘一直不错,但一门心思学习,还以身作则天天在他耳边灌输不能早恋的思想。
连女生都不想恋,还能看上他?更何况程识心思细腻,要看上他早就看上了,总不可能比他更迟钝。
那天他才知道,所谓的家长并不关心是非对错。他最大的错处,是长了一张跟堂哥太过相似的脸。
程识迟疑了一下,鼓足勇气邀请,“那你,想不想去漫展?大后天我们约了去漫展。”
“就后天啊。”
即将到来的潼关关不算的话,他连一个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现实朋友都没有。终于逮着个萌新拉进圈,他心里“最想安利的作品”已经排出了前十名,恨不得再做个ppt在漫展前抓紧时间先给萌新补补课。
今天回来是看望最亲的人,他不难过,起码不会比上次更难过。来的路上他也想好了要说什么,所以能说好一会儿,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潦草的几句就离开,留奶奶一个人为他担心。
今天的天气也好,不冷不热,太阳也不晃眼,还有微风。程晓君这次乖乖地跟太奶奶比了心,又开始啃香蕉。
老家这个镇子还是到处灰扑扑的,路也不好走。程识小心地牵着程晓君,和上次回来时的心情截然不同,遇到邻里客套时,也会推推眼镜露出真心的笑容。
其他亲人也差不多。
“好。一起去。”
程宇是程勇唯一的儿子。在市井街坊的议论声中,这个堂哥早早辍学,外出打工挣钱,结果在大城市里被传染了精神问题,喜欢男人。
他知道为什么程宇总不回家。
“你说的那个什么都聊的朋友,什么时候来?”任明尧忽然问。
父母双亡寄住在大伯家,老师仿佛早就觉得他是个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意外,直接请了家长。
起初是因为画了部作品主角是咖啡师,咬咬牙买了套机器学习感受。后来逐渐爱上做咖啡的过程,每天早上都靠咖啡豆的香味提神,比喝速溶的体验感强太多。
她最好是个正经朋友。
程识并不怪他,尤其在喜欢任明尧以后。他只盼着快点长大,像程宇一样离开镇子,独立生活。
那时候他年纪小,还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受了欺负也是会报复回去的。还是原样奉还,把四个人的书桌上全都用墨水泼得没眼看。
程
任明尧却闷声道,“不想学。”
“我的朋友?关关?”程识忙着封保鲜盒,顺口接话。
他想说说任明尧,但不太知道怎么介绍,“就是那个……以前到我们家来做客的,高高帅帅的,我们班长。您给他烧了鸡翅的,奶奶,还记得他吧?您肯定记得。我就只带过他回去呀,就是他。”
“我能见她么?”
他本来就是擅长快刀斩乱麻的性格,别说是上学时候,就是现在,遇上什么事都是当即立断,成就成不成拉倒。也就只有面对程识,他才会瞻前顾后。
如今也算是实现了吧。
任明尧和他都习惯咖啡续命。前者自然是买现成的饮品,他却喜欢自己动手,从咖啡豆磨粉开始,一步步制作。
程识详细地汇报了自己的近况,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一切都好。以后还会越来越好。
原来正经哥们儿不那样。看上哥们儿了才那样。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而现在,程识就站在他面前。还有以后。
他的脚踝断过不止一次,每次都是被喝醉的程勇殴打。第一次断掉是因为被同学排挤,他的书桌上被泼了墨水,始作俑者是四个人,对着他洋洋得意。
程勇常年跟着包工队走,时而在家时而不在,那段时间正好赶上在家休息,听到老师的电话,放下酒瓶骑着摩托就到了办公室。
现在有朋友是好事。想知道什么,不一定非得问他本人,也可以从他的朋友入手。
这股子开心劲儿陪了他整个上午,连坐车时都在想。晚点跟关关说任明尧想去逛漫展,她一定也会尖叫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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