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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绯衣女子轻咳了声,林言下意识拿手在她的后背顺了下,她的眉眼很清淡,如同暴雨后悬崖边上的蔷薇,又像入冬的月凉。
她挠了挠额角,不是书城空间,也没有小爱心,书神又不搭理自己,这是几个意思!
轻飘飘的话却好似千斤石砸来,林言抬起头,目中呆愣,过了会才道:“还好我不够爱他。”
这或许是与自己一样等待投胎的魂友,她深吸一口气爬过去,礼貌地了拍绯衣女子的肩膀:“这位小姐妹,你也是等着过奈何桥的吗,真巧,咱俩还能结个伴。”
转念一想,不对啊,小爱心明明放大光了,按理说任务该完成了才是!
绯衣女子的脸又变
至于感情,内心孤独的人似乎很难谈上段恋爱,习惯了与自我为伍,当荷尔蒙的冲动一过便发现自己仍习惯一个人。而一旦迈入理性,恋爱如同年少的青春小说般被搁置在储物室里,日日与灰尘为伴。
然而丢出去的声音好似撞上了山谷,旋即又飘入耳里。
她旋即嚎起嗓子:“书神大人,您忙完了没啊,您快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美人怎么也跟着变成魂体了啊!”
林言没明白,她抿着嘴,一副想表达却噎住了的表情。
若非书神说她完成任务便可不再过得如牛马,而是能好好体会生前不曾有过的自由与幸福,她其实不大想再当人。
“不对,好像有人!”
过后她喃喃自语:“不知他和玥儿如何了,南宫昱好似着了魔,他们顺利离开柳泽山庄了吗......”
待绯衣女子抬着双秋水眸望过来时,她惊讶的嘴至少能塞下三颗鸡蛋!
“因为我......”
原来爱一个人竟是这样的感受吗......
她不该记得,可为何会如此思念,迫切地想要拥抱。
然,不回忆还好,重温往昔便心乱如麻,不舍,担忧,开心,怀念,逃避,诸多的情绪一股脑纷至沓来,撞得她魂体不稳。
嚷了好几声林言都没等来回应,她转身欲作安慰。
轩辕明夕的一切都如同水中满月,令她向往,渴望,想拥有,伸出手却终究一场空。
林言闭上眼跑入黑暗之中,待再睁开时却依旧呆在光圈中,周遭仍是无尽空黑。
直到心如飞灰,她还没来摆渡人,书神也没来,她盯着黑暗出神。
至于家庭关系,林言从小就被扔给了阿婆,父母对她来说很陌生,因此少言寡语加社恐从小就住进了她的身体。
余光中有一抹绯色,林言转过头看去,轻薄的纱衣勾勒出曼妙身子,看起来像个同袍。她背对着自己,也瞧不清样貌。
但经历了忘川的石头岁月,当她真正重新变成人时,她却发现自己有些怀念不是人的日子。
林言不由分地抬起她的下巴,惨白的小脸看起来有些像聊斋里的美艳女鬼,吞了好几口口水才道:“难道之前的对战身体受伤太重,你也死了吗!”
就这么走马观花,观得物非人非时,却仍没见个黑白无常牛头马面,或者神荼郁垒,地狱使者什么的。
如此一想,她便躺下打算走马观花,也算是对这百次穿书做个告别吧!
林言一头栽到地上,摊了个大字,木楞地歪了会头,闲得又没了事,她开始回忆起恍若隔世的前生来。
虽然书神先前说让她重回第九十九本书变人生赢家,不过她确实请求书神抹去自己的记忆重新开始。若入轮回,喝了孟婆汤自然什么都记不得。
林言拍了拍心口,扯出一脸笑:“尊敬的书神大人,咱是不是该谈正事了呢。”
绯衣女子慢慢侧过头,林言心道:“果真是个绝色美人儿,连下颚都这么好看,不过 这侧脸怎么越看越眼熟呢。”
有声音撞在耳里,林言将手伸进身体里试图让心不要疯跳,她都是魂魄了,得如如不动才是。
做人,真的好难。
绯衣女子终于开了口,声音清凉:“你该回去了。”
当林言再度睁开眼时,四周黑得如同墨汁,她宛若置身于虚无的旷野中。
她不想体会,爱让人变得怯弱,她应该是个很勇敢的人,况且谁会拿光明的未来去换一个不熟悉自己的人呢,她才不是恋爱脑,蠢得令人唾弃。
“玥儿肯定会没事,他们也会有好结局,我也好,大家都很好,嗯,至于轩辕明夕......他,那具身体应该没事,他可以再见到她,他们什么都没失去,而我只是个过路人,或许他们也不会记得我,嗯,很好......”
这么盘了会,林言认为当下应是这么个情况,至于书神许是忙得才不张自己,但他老人家肯定会来!
黑色的虚空好似墨色的眼睛,林言不由得想到了南宫昱。
从前她不懂情为何物,看那些衣带渐宽总不算真切。如今自己体会,爱他到如此已无法面对,再爱,该是怎样的爱呢?
绯衣女子依旧盯着她,片刻后道:“其实你没那么爱他。”
等等,难不成这是要去投胎?
心好似被摔碎了,她努力地捡起来拼凑,却仍旧有裂缝。
她怎么能认错,这不就是在梦里见过很多次的影子,玥儿画里的美人图,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
“这......这,怎么灵魂也会累的,的么,可,真是.....”
就这么来回折腾了好一会她才停下,竟还喘了几口粗气。
林言再度撑起半个身子,摸了摸发烫的心脏,再次唤了声:“书神大人,您忙完了吗?我来同你道别。”
林言蹙眉间急不可耐地解释起来:“美人,你也知道是情蛊,因为情蛊!我们之间没什么的,你别误会,他早就知道我不是你,他靠近我也是因为情蛊,或者是寻找你......”
《我本一心救女主》
可才开始走马,漫天的血便飘入眼底,林言蹭地立起上半身,两手明明空空的很透明,却好似在渗着汗珠子。
见她没接话,林言抖了抖小心脏;“美人,那个,不,不好意思,是不是我连累你了啊,你怎么会死呢,你等等!”
或许正是因为对文字的热爱,林言才有了穿书的机遇。最开始她并不明白为何不能当人,而总变些什么巨兽,战车,虫,泥土等等,花样繁多,但就不是人。
林言年少时喜欢阅读世界名著,虽然看不大懂,但却常常被文字震撼,想到战争年代的苦难和饥荒,她便感恩自己活在和平年代,可以幸运地享受充沛的物质。而处于青春迷茫时,她很喜欢那些飘着哀愁的小说和诗歌,夕阳下仗剑的剑客,倚门翘首的新妇,美丽的文字总是泛着薄薄的忧思,令人心绪亦随之飘动。
绯衣女子再次道:“你不是舍不得他吗?”
咦,这怎么不像书城空间,绿天绿地绿水呢。
心态虽开始转变,不过改命这件事却好似烫进了血液,让林言在日后的穿书中更加积极地去做任务,或许人没得到的,总是想抓住吧。
作为职场人士,林言工作十年归来仍是小白,没八百个心眼事业要谈什么起色,在做人比做事更重要的职场,实力并非硬通货。原来她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上进总能遇见伯乐,后来经历不同的公司才发现,别说伯乐了,恐怕就是个正常的领导都很难遇到。能不半夜把人叫醒的老板,她已是要怀着无比感恩的心!
额,回哪里,美人这是什么话?
我什么?因为她认为自己寄托在别人身体上获得了一些特别的照顾,甚至轻薄了他而感到愧疚吗?还是说她羞于承认,自己爱上了一个风清月白的人,那本是她无法岂及的存在?
林言盯着黑麻漆漆的空,以前听忘川里的老鬼说人死后会有中阴身,漂在虚无中等待着被牛头马面带到幽冥界,入转世轮回。
绯衣女子好看的柳叶眉轻动,朱红的唇映得脸更白。
绯衣女子平静地看着她:“你为何要与我解释这些?”
念着念着,空空的眼眶竟仿佛盈了热流,林言抬起手指摸了摸,却什么也没有。
之所以说也算惨淡,那也确实,一个三十岁的人没房没车没资产,寒门出贵子堪比鲤鱼跃龙门。
“轩辕明夕,我会祝福你,你一定要好好的......”林言念叨着,眼里空得没有半点光亮。
在穿到第五十本书时,她曾变成了一颗星星,身处浩瀚宇宙时她方知人生渺小,譬如蜉蝣朝露,也是从那之后,她孤独的心开始裂变。
若得用个词来形容,应该是“不算特别惨淡”吧。
她低头仔细瞧了眼胳膊腿儿,还是方才那身山岚色衣衫,但干净得没有一丝血迹,疑惑更甚,她掐了掐脸,不疼,难道是在做梦吗?
之所以说不算特别惨淡,是因为在曾经的现实里她至少还能糊个口,虽买不起房,但至少租得起,小窝布置得很温馨。也不与人结怨,虽没什么朋友,但一个人也习惯了,简单的日子也时常有些小确幸。
身处书中时她常常如同放飞于天空的鸟,肆意翱翔,文字便是无言的朋友,尽管不曾开口,却一直陪着她走过多思的青春迈向沉稳的青年。
人一旦习惯孤独,就算表现得再温和心终是冷的,因此她活得孤独,但却并非是太过个寂寞的人,因为还有文字陪伴。
她说了一大通,极力地想撇清自己与轩辕明夕的关系,虽然他们的真正关系也是猜测,不过她认为自己推得没错。
明明只是灵魂,她却好似溺了水,那些不曾承认的答案,如同鞭子抽来。
无风,无声,静得发空,她只得继续倒回地上。
“你,你,你是......”
] 绯衣女子轻咳了声,林言下意识拿手在她的后背顺了下,她的眉眼很清淡,如同暴雨后悬崖边上的蔷薇,又像入冬的月凉。
她挠了挠额角,不是书城空间,也没有小爱心,书神又不搭理自己,这是几个意思!
轻飘飘的话却好似千斤石砸来,林言抬起头,目中呆愣,过了会才道:“还好我不够爱他。”
这或许是与自己一样等待投胎的魂友,她深吸一口气爬过去,礼貌地了拍绯衣女子的肩膀:“这位小姐妹,你也是等着过奈何桥的吗,真巧,咱俩还能结个伴。”
转念一想,不对啊,小爱心明明放大光了,按理说任务该完成了才是!
绯衣女子的脸又变
至于感情,内心孤独的人似乎很难谈上段恋爱,习惯了与自我为伍,当荷尔蒙的冲动一过便发现自己仍习惯一个人。而一旦迈入理性,恋爱如同年少的青春小说般被搁置在储物室里,日日与灰尘为伴。
然而丢出去的声音好似撞上了山谷,旋即又飘入耳里。
她旋即嚎起嗓子:“书神大人,您忙完了没啊,您快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美人怎么也跟着变成魂体了啊!”
林言没明白,她抿着嘴,一副想表达却噎住了的表情。
若非书神说她完成任务便可不再过得如牛马,而是能好好体会生前不曾有过的自由与幸福,她其实不大想再当人。
“不对,好像有人!”
过后她喃喃自语:“不知他和玥儿如何了,南宫昱好似着了魔,他们顺利离开柳泽山庄了吗......”
待绯衣女子抬着双秋水眸望过来时,她惊讶的嘴至少能塞下三颗鸡蛋!
“因为我......”
原来爱一个人竟是这样的感受吗......
她不该记得,可为何会如此思念,迫切地想要拥抱。
然,不回忆还好,重温往昔便心乱如麻,不舍,担忧,开心,怀念,逃避,诸多的情绪一股脑纷至沓来,撞得她魂体不稳。
嚷了好几声林言都没等来回应,她转身欲作安慰。
轩辕明夕的一切都如同水中满月,令她向往,渴望,想拥有,伸出手却终究一场空。
林言闭上眼跑入黑暗之中,待再睁开时却依旧呆在光圈中,周遭仍是无尽空黑。
直到心如飞灰,她还没来摆渡人,书神也没来,她盯着黑暗出神。
至于家庭关系,林言从小就被扔给了阿婆,父母对她来说很陌生,因此少言寡语加社恐从小就住进了她的身体。
余光中有一抹绯色,林言转过头看去,轻薄的纱衣勾勒出曼妙身子,看起来像个同袍。她背对着自己,也瞧不清样貌。
但经历了忘川的石头岁月,当她真正重新变成人时,她却发现自己有些怀念不是人的日子。
林言不由分地抬起她的下巴,惨白的小脸看起来有些像聊斋里的美艳女鬼,吞了好几口口水才道:“难道之前的对战身体受伤太重,你也死了吗!”
就这么走马观花,观得物非人非时,却仍没见个黑白无常牛头马面,或者神荼郁垒,地狱使者什么的。
如此一想,她便躺下打算走马观花,也算是对这百次穿书做个告别吧!
林言一头栽到地上,摊了个大字,木楞地歪了会头,闲得又没了事,她开始回忆起恍若隔世的前生来。
虽然书神先前说让她重回第九十九本书变人生赢家,不过她确实请求书神抹去自己的记忆重新开始。若入轮回,喝了孟婆汤自然什么都记不得。
林言拍了拍心口,扯出一脸笑:“尊敬的书神大人,咱是不是该谈正事了呢。”
绯衣女子慢慢侧过头,林言心道:“果真是个绝色美人儿,连下颚都这么好看,不过 这侧脸怎么越看越眼熟呢。”
有声音撞在耳里,林言将手伸进身体里试图让心不要疯跳,她都是魂魄了,得如如不动才是。
做人,真的好难。
绯衣女子终于开了口,声音清凉:“你该回去了。”
当林言再度睁开眼时,四周黑得如同墨汁,她宛若置身于虚无的旷野中。
她不想体会,爱让人变得怯弱,她应该是个很勇敢的人,况且谁会拿光明的未来去换一个不熟悉自己的人呢,她才不是恋爱脑,蠢得令人唾弃。
“玥儿肯定会没事,他们也会有好结局,我也好,大家都很好,嗯,至于轩辕明夕......他,那具身体应该没事,他可以再见到她,他们什么都没失去,而我只是个过路人,或许他们也不会记得我,嗯,很好......”
这么盘了会,林言认为当下应是这么个情况,至于书神许是忙得才不张自己,但他老人家肯定会来!
黑色的虚空好似墨色的眼睛,林言不由得想到了南宫昱。
从前她不懂情为何物,看那些衣带渐宽总不算真切。如今自己体会,爱他到如此已无法面对,再爱,该是怎样的爱呢?
绯衣女子依旧盯着她,片刻后道:“其实你没那么爱他。”
等等,难不成这是要去投胎?
心好似被摔碎了,她努力地捡起来拼凑,却仍旧有裂缝。
她怎么能认错,这不就是在梦里见过很多次的影子,玥儿画里的美人图,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
“这......这,怎么灵魂也会累的,的么,可,真是.....”
就这么来回折腾了好一会她才停下,竟还喘了几口粗气。
林言再度撑起半个身子,摸了摸发烫的心脏,再次唤了声:“书神大人,您忙完了吗?我来同你道别。”
林言蹙眉间急不可耐地解释起来:“美人,你也知道是情蛊,因为情蛊!我们之间没什么的,你别误会,他早就知道我不是你,他靠近我也是因为情蛊,或者是寻找你......”
《我本一心救女主》
可才开始走马,漫天的血便飘入眼底,林言蹭地立起上半身,两手明明空空的很透明,却好似在渗着汗珠子。
见她没接话,林言抖了抖小心脏;“美人,那个,不,不好意思,是不是我连累你了啊,你怎么会死呢,你等等!”
或许正是因为对文字的热爱,林言才有了穿书的机遇。最开始她并不明白为何不能当人,而总变些什么巨兽,战车,虫,泥土等等,花样繁多,但就不是人。
林言年少时喜欢阅读世界名著,虽然看不大懂,但却常常被文字震撼,想到战争年代的苦难和饥荒,她便感恩自己活在和平年代,可以幸运地享受充沛的物质。而处于青春迷茫时,她很喜欢那些飘着哀愁的小说和诗歌,夕阳下仗剑的剑客,倚门翘首的新妇,美丽的文字总是泛着薄薄的忧思,令人心绪亦随之飘动。
绯衣女子再次道:“你不是舍不得他吗?”
咦,这怎么不像书城空间,绿天绿地绿水呢。
心态虽开始转变,不过改命这件事却好似烫进了血液,让林言在日后的穿书中更加积极地去做任务,或许人没得到的,总是想抓住吧。
作为职场人士,林言工作十年归来仍是小白,没八百个心眼事业要谈什么起色,在做人比做事更重要的职场,实力并非硬通货。原来她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上进总能遇见伯乐,后来经历不同的公司才发现,别说伯乐了,恐怕就是个正常的领导都很难遇到。能不半夜把人叫醒的老板,她已是要怀着无比感恩的心!
额,回哪里,美人这是什么话?
我什么?因为她认为自己寄托在别人身体上获得了一些特别的照顾,甚至轻薄了他而感到愧疚吗?还是说她羞于承认,自己爱上了一个风清月白的人,那本是她无法岂及的存在?
林言盯着黑麻漆漆的空,以前听忘川里的老鬼说人死后会有中阴身,漂在虚无中等待着被牛头马面带到幽冥界,入转世轮回。
绯衣女子好看的柳叶眉轻动,朱红的唇映得脸更白。
绯衣女子平静地看着她:“你为何要与我解释这些?”
念着念着,空空的眼眶竟仿佛盈了热流,林言抬起手指摸了摸,却什么也没有。
之所以说也算惨淡,那也确实,一个三十岁的人没房没车没资产,寒门出贵子堪比鲤鱼跃龙门。
“轩辕明夕,我会祝福你,你一定要好好的......”林言念叨着,眼里空得没有半点光亮。
在穿到第五十本书时,她曾变成了一颗星星,身处浩瀚宇宙时她方知人生渺小,譬如蜉蝣朝露,也是从那之后,她孤独的心开始裂变。
若得用个词来形容,应该是“不算特别惨淡”吧。
她低头仔细瞧了眼胳膊腿儿,还是方才那身山岚色衣衫,但干净得没有一丝血迹,疑惑更甚,她掐了掐脸,不疼,难道是在做梦吗?
之所以说不算特别惨淡,是因为在曾经的现实里她至少还能糊个口,虽买不起房,但至少租得起,小窝布置得很温馨。也不与人结怨,虽没什么朋友,但一个人也习惯了,简单的日子也时常有些小确幸。
身处书中时她常常如同放飞于天空的鸟,肆意翱翔,文字便是无言的朋友,尽管不曾开口,却一直陪着她走过多思的青春迈向沉稳的青年。
人一旦习惯孤独,就算表现得再温和心终是冷的,因此她活得孤独,但却并非是太过个寂寞的人,因为还有文字陪伴。
她说了一大通,极力地想撇清自己与轩辕明夕的关系,虽然他们的真正关系也是猜测,不过她认为自己推得没错。
明明只是灵魂,她却好似溺了水,那些不曾承认的答案,如同鞭子抽来。
无风,无声,静得发空,她只得继续倒回地上。
“你,你,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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