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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页页翻过去,翻到最后一页时,动作终于停了下来。
“具体叫什么我给忘了,”女人摇了摇头,努力思索了一阵,“不过好像是姓宋?”
就算许知礼再健忘,他都能认出来,这是他的字。
男人很快就跑得没了踪影,那捧又大又鲜艳的花束被他抱在怀里,微微颤动着。
许知礼伸出手,将它拿起来。
许知礼扫视一圈,视线最终定格在角落里的玫瑰花束上,他出声道:“要一束红玫瑰。”
虽说已经搬离了这里很多年,但许母认为这里有两个儿子小时候珍贵的回忆,所以一直没有把房子卖出去。
他上前两步,叫住了那位女人:“您好,我想问一下,您住在这里吗?”
那是一本很薄的童话书,印着他再熟悉不过的故事。小王子。
“这是哥哥,”那时的男孩儿还没有他高,仰着脸看他,眼睛像画出来的那样漂亮,“我画的像吗?”
这些年许知礼其实时常做梦。
他在秋千旁站定,低着头,看了很久。
房子的密码没变,许知礼输入密码,外面的大门打开,他走进庭院,四处看了看。
周围有穿着工作制服的人两两三三地聚在一起,路过他时,偶尔有几个人会因为他怀里显眼的红玫瑰而慢下步子多看几眼。
听着她的话,许知礼心里已经有了些猜想。
虽然还没到下班的高峰期,可天已经略微黑了下来,市中区的车逐渐多起来,许知礼在华登附近堵了好一会儿,车子在马路上停停走走许久,才终于到达华登楼下。
而现在,许知礼合上那本书,终于想起他无数个梦中都未曾听到的,男孩儿最后到底说了什么。
那个角落里,也画着一朵玫瑰花。
“他不怎么回来,好像一年只会回来一次,但我还是得按时来打扫,毕竟长时间没人,家里也会变脏的嘛。”
许知礼顿了顿,有点期待地问:“我是住在隔壁的,他的邻居,只是一直没回来住,我想问问您,这家主人叫什么名字啊?”
“我现在有些急用,麻烦您帮我做快一点,谢谢。”
“我会一直记得你。”
自动门感应到他的到来,缓缓打开。
他看了下身上的衣服,又理了理脖间让他觉得有点束缚的领带,确保没什么问题后,才深吸一口气,走进公司大门。
“”
女人看了他一眼,笑着摇摇头:“没有,我只是负责给这家的主人打扫卫生的。”
这时,他忽然听见隔壁传来一道开门声。
刚进去,扑鼻的花香就涌上来,很快有店员迎上来,问他需要什么花。
倾盆大雨中,男生没有撑伞,不知是雨滴还是泪滴,在他的脸上肆意流淌。
【作者有话说】
两家的庭院中间有一条很窄的通道,可以互相走动,许知礼看着女人离开后,沿着那条小路,走到隔壁的后院里。
许知礼抬头看了看高耸入云的建筑,心里没由来的有些紧张。
那支玫瑰花下面,有一行同样歪歪扭扭的字迹。【宋砚珩】
秋千座位随着他的动作沉沉地摇摆起来,发出咯吱咯吱的晃动声响。
许知礼凭着记忆成功找到他们从前的房子,这里依旧和从前无异,只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人来住,显得有些旧了。
和封面上那朵完全不一样,这朵玫瑰花简直丑得没眼看,歪歪扭扭的,如果不是底下那两片叶子,许知礼根本看不出来这画的是一朵玫瑰花。
许知礼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位面目慈祥的中年女人,拎着一包很大的黑色垃圾袋,正往外面走。
“没关系。”
男孩儿有点羞涩地摸摸头,将手里的画递给他,他的脸逆着阳光,抑或因为是在梦中,许知礼从来看不清他的脸。
这架秋千给他的熟悉感太过强烈,强烈到许知礼偶尔会感觉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可又飞快地掠过,最终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后面似乎还说了什么,可每次到这里时,许知礼要不就是突然惊醒,要不就是睡醒后遗忘得一干二净。
【77】
他这时才猛然发现,隔壁的这座庭院,和照片里的构造很像,只是种满了花,刚入春,花苞鲜艳欲滴,显得生机勃勃。
年代很久的小区了,苏河湾的房价也不像从前那样贵得吓人,之前的住户都走得差不多了。
幼年的许知礼兴奋地点点头:“特别像!你画的真好!”
“所以,也请你,别忘记我。”
他忽然回忆起那天晚上,在那个和他家几乎一模一样的庭院里,宋砚珩曾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
第77章
许知礼摇了摇头,语气坚定,“不用,只需要红玫瑰。”
“会再见的。”
许知礼盯了那行字很久很久,他的手指沿着冰冷的纸张缓缓向上,最终落在宋砚珩三个字上。
【是最漂亮的玫瑰花】
梦里会有一个看不清面孔的男生,他握着画板,笑意盈盈地将手里的画给他看。
而那架让他感觉到十分熟悉的秋千,仍然放在那,洁净如新,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店员依言点头,为他挑选了几十只很新鲜的红玫瑰,等了一会儿,刚把花束递给他,许知礼就飞速刷了卡,火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他握着秋千的扶手,缓缓坐了下去。
去华登的路上,许知礼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花店,他额头上还有刚才急促的奔跑中浮起的汗,许知礼随手抹了下,将车子停在路边,走进花店。
和铭沣这种不太受重视的小分公司不同,华登光是一个主楼就建得格外气派,将近一百层的高度,顶层几乎要隐没在雾似的云里。
店员忍不住笑了一声,和旁边的人说:“这是要做什么去,这么着急。”
“肯定是赶着去约会呗,”另一人低着头忙自己手里的事,感叹道,“那副样子可真幸福,看得我都想谈恋爱了。”
一阵冷风刮过来,毫无防备地钻进他的衣服里,许知礼低下头,想整理一下外套,却无意间瞥见了秋千角落里,还放着一本书。
“需要别的花朵点缀吗?”店员好心建议,“搭配一些满天星或者茉莉,会更好看。”
封面上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玫瑰花,虽然只是铅笔画,却像是有颜色似的,生动鲜活。
许知礼眼睛一亮:“他会经常回来住吗?”
“哥哥要记住我的名字。”
“宋砚珩,砚台的砚,玉珩的珩。”
许知礼和
那是他对许知礼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可他的心跳却莫名不自觉地加快,许知礼忍不住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
下章就谈
外面的保安认出他是这里的业主,只简单登记了一下,就放他进去了。
书本被保存的很好,但依旧能看出来年代久远,书页泛黄,偶有几页被折起了角。
] 他一页页翻过去,翻到最后一页时,动作终于停了下来。
“具体叫什么我给忘了,”女人摇了摇头,努力思索了一阵,“不过好像是姓宋?”
就算许知礼再健忘,他都能认出来,这是他的字。
男人很快就跑得没了踪影,那捧又大又鲜艳的花束被他抱在怀里,微微颤动着。
许知礼伸出手,将它拿起来。
许知礼扫视一圈,视线最终定格在角落里的玫瑰花束上,他出声道:“要一束红玫瑰。”
虽说已经搬离了这里很多年,但许母认为这里有两个儿子小时候珍贵的回忆,所以一直没有把房子卖出去。
他上前两步,叫住了那位女人:“您好,我想问一下,您住在这里吗?”
那是一本很薄的童话书,印着他再熟悉不过的故事。小王子。
“这是哥哥,”那时的男孩儿还没有他高,仰着脸看他,眼睛像画出来的那样漂亮,“我画的像吗?”
这些年许知礼其实时常做梦。
他在秋千旁站定,低着头,看了很久。
房子的密码没变,许知礼输入密码,外面的大门打开,他走进庭院,四处看了看。
周围有穿着工作制服的人两两三三地聚在一起,路过他时,偶尔有几个人会因为他怀里显眼的红玫瑰而慢下步子多看几眼。
听着她的话,许知礼心里已经有了些猜想。
虽然还没到下班的高峰期,可天已经略微黑了下来,市中区的车逐渐多起来,许知礼在华登附近堵了好一会儿,车子在马路上停停走走许久,才终于到达华登楼下。
而现在,许知礼合上那本书,终于想起他无数个梦中都未曾听到的,男孩儿最后到底说了什么。
那个角落里,也画着一朵玫瑰花。
“他不怎么回来,好像一年只会回来一次,但我还是得按时来打扫,毕竟长时间没人,家里也会变脏的嘛。”
许知礼顿了顿,有点期待地问:“我是住在隔壁的,他的邻居,只是一直没回来住,我想问问您,这家主人叫什么名字啊?”
“我现在有些急用,麻烦您帮我做快一点,谢谢。”
“我会一直记得你。”
自动门感应到他的到来,缓缓打开。
他看了下身上的衣服,又理了理脖间让他觉得有点束缚的领带,确保没什么问题后,才深吸一口气,走进公司大门。
“”
女人看了他一眼,笑着摇摇头:“没有,我只是负责给这家的主人打扫卫生的。”
这时,他忽然听见隔壁传来一道开门声。
刚进去,扑鼻的花香就涌上来,很快有店员迎上来,问他需要什么花。
倾盆大雨中,男生没有撑伞,不知是雨滴还是泪滴,在他的脸上肆意流淌。
【作者有话说】
两家的庭院中间有一条很窄的通道,可以互相走动,许知礼看着女人离开后,沿着那条小路,走到隔壁的后院里。
许知礼抬头看了看高耸入云的建筑,心里没由来的有些紧张。
那支玫瑰花下面,有一行同样歪歪扭扭的字迹。【宋砚珩】
秋千座位随着他的动作沉沉地摇摆起来,发出咯吱咯吱的晃动声响。
许知礼凭着记忆成功找到他们从前的房子,这里依旧和从前无异,只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人来住,显得有些旧了。
和封面上那朵完全不一样,这朵玫瑰花简直丑得没眼看,歪歪扭扭的,如果不是底下那两片叶子,许知礼根本看不出来这画的是一朵玫瑰花。
许知礼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位面目慈祥的中年女人,拎着一包很大的黑色垃圾袋,正往外面走。
“没关系。”
男孩儿有点羞涩地摸摸头,将手里的画递给他,他的脸逆着阳光,抑或因为是在梦中,许知礼从来看不清他的脸。
这架秋千给他的熟悉感太过强烈,强烈到许知礼偶尔会感觉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可又飞快地掠过,最终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后面似乎还说了什么,可每次到这里时,许知礼要不就是突然惊醒,要不就是睡醒后遗忘得一干二净。
【77】
他这时才猛然发现,隔壁的这座庭院,和照片里的构造很像,只是种满了花,刚入春,花苞鲜艳欲滴,显得生机勃勃。
年代很久的小区了,苏河湾的房价也不像从前那样贵得吓人,之前的住户都走得差不多了。
幼年的许知礼兴奋地点点头:“特别像!你画的真好!”
“所以,也请你,别忘记我。”
他忽然回忆起那天晚上,在那个和他家几乎一模一样的庭院里,宋砚珩曾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
第77章
许知礼摇了摇头,语气坚定,“不用,只需要红玫瑰。”
“会再见的。”
许知礼盯了那行字很久很久,他的手指沿着冰冷的纸张缓缓向上,最终落在宋砚珩三个字上。
【是最漂亮的玫瑰花】
梦里会有一个看不清面孔的男生,他握着画板,笑意盈盈地将手里的画给他看。
而那架让他感觉到十分熟悉的秋千,仍然放在那,洁净如新,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店员依言点头,为他挑选了几十只很新鲜的红玫瑰,等了一会儿,刚把花束递给他,许知礼就飞速刷了卡,火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他握着秋千的扶手,缓缓坐了下去。
去华登的路上,许知礼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花店,他额头上还有刚才急促的奔跑中浮起的汗,许知礼随手抹了下,将车子停在路边,走进花店。
和铭沣这种不太受重视的小分公司不同,华登光是一个主楼就建得格外气派,将近一百层的高度,顶层几乎要隐没在雾似的云里。
店员忍不住笑了一声,和旁边的人说:“这是要做什么去,这么着急。”
“肯定是赶着去约会呗,”另一人低着头忙自己手里的事,感叹道,“那副样子可真幸福,看得我都想谈恋爱了。”
一阵冷风刮过来,毫无防备地钻进他的衣服里,许知礼低下头,想整理一下外套,却无意间瞥见了秋千角落里,还放着一本书。
“需要别的花朵点缀吗?”店员好心建议,“搭配一些满天星或者茉莉,会更好看。”
封面上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玫瑰花,虽然只是铅笔画,却像是有颜色似的,生动鲜活。
许知礼眼睛一亮:“他会经常回来住吗?”
“哥哥要记住我的名字。”
“宋砚珩,砚台的砚,玉珩的珩。”
许知礼和
那是他对许知礼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可他的心跳却莫名不自觉地加快,许知礼忍不住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
下章就谈
外面的保安认出他是这里的业主,只简单登记了一下,就放他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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