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炒小黄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爆炒小黄瓜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要是我能平安见到莉齐,”朱莉娅想,“我一定要把这番见闻告诉她。要是她跟我有一样的困扰,我说什么也要带她离开那个牢笼!”
莉齐的任性并不是偶然。她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永远需要一个家长式的人物纵容她,娇惯她,在旁边看着她放纵不拘地大笑。
他像亡命徒一样蒙着脸庞,只露出一双冷漠无情的金眼睛。
埃里克的眼神跟那头狼一模一样,似乎只剩下杀戮和吞食的本能。
要是没来到这里,她一辈子都会安然无恙地待在象牙塔里,男士们会自发地保护她,年长的女士们也会保护她。作为年轻女孩,她将永远都不会看到世界邪恶的一面,更不会碰到脾气这样古怪的歹徒。
晚餐上,她不动声色地试探莉齐,竭力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述说往事。
可是,她转头看见那座清凛、美丽的雪山,看见几只大角羚羊正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吃草,心里的恼恨忽然又消失了。
朱莉娅心想,要是莉齐和她生活在一起,大半夜吵着要吃烤兔肉的话,她只会给她一耳光,让她不要异想天开。
来之前,她曾在心里计划,要是有人拔枪瞄准她,她也拔枪予以回击,现实情况却是她汗出如浆,抖如筛糠。
“去他的意义!”莉齐不客气地诅咒了一句,“你能见到我,纯粹是因为你运气好,而不是因为附近没有坏人。”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人似乎冷静了下来,收起枪,一抖缰绳,自顾自地离开了。
那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历,因为那人离她越来越近,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血腥味,回头一看,竟在他的马鞍上发现了一串风干的头皮。
她虽然没有他那种冷漠、野性、无所顾忌的气质,但也并非柔弱的女郎,会被他一个眼神吓得钳口结舌。
朱莉娅轻蹙眉毛:“你不要小看我。我会用枪,十码以内,弹无虚发。”
方几乎看不到印第安人了,便来到这里,继续屠杀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都躲到山上去了,他便屠杀野牛。但他并不是坏人,尽管他杀野牛杀得最多的一次,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兀鹫在天上阴冷地盘旋。
她暗暗跟埃里克较劲,居然没有发现,莉齐已病得快要晕倒。
她脸微红,暗暗想道:“我简直像跟他共用一个脑子了!”
即便是死,她也决不会再回去当足不出户的小姐太太。
朱莉娅被他盯得冷汗直流,却还是坚持说了下去。
朱莉娅虽然很爱莉齐,却做不到像埃里克那样倾尽所有去爱她——只有疯子才会那样爱一个人,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莉齐。
话音落下,莉齐才反应过来,这是埃里克对她说过的话。
那头狼立起后腿,仿佛人一样站了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口中流着涎水,眼里冒着冰冷的金光。
她来晚一步,莉齐已经不需要她了。
朱莉娅不是莉齐,她完全不喜欢男人,只对女人有感觉,但看见埃里克对莉齐的纵容与照料,哪怕她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妒忌与偏见,也必须承认,他对莉齐的爱已达到了极致。
不过,她还是嫉妒埃里克。
朱莉娅是个正常人,她的情感、道德和世俗观念都十分正常,她不会像埃里克一样用自己的一切去爱一个人。她爱莉齐,但更爱自己。
后来,莉齐又晕了一次。
她以为他在烧水,没有在意,见夜晚越来越冷,已经开始结霜,便走进了屋内。
即使刚才她真的死去,她也不会后悔,更不会埋怨莉齐,反而会感激她,要不是她——她们曾经的情谊,过去的回忆,她决不会有勇气来到这里,拥有如此新奇的见闻。
朱莉娅也很想离开,可她吓蒙了,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慢着,慢着!”朱莉娅说,“我要是带雇佣枪手上路的话,旅行就失去了意义。”
相较于在金鸟笼里活一辈子,她更愿意当一只飞翔鸟,即使自由飞翔的时间只有三分钟。
朱莉娅不禁想起,有一回她在荒野与一群灰狼狭路相逢,那群狼喘着粗气,正在围攻一匹野马,它们饿疯了,完全不在乎是否会被马蹄踢断颈骨,疯了似的扑咬野马。
她轻叹一口气,忧伤地凝望着莉齐。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孩,她虽然自私任性,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使性子,但同时她也真诚善良,热情大方,对朋友永远不会吝啬口袋里的钱币。
究竟是怎样深沉的爱,才能使他忍受这样一个任性、固执、自私的磨人精?
“哦,我要死了,他也会剥下我的头皮的!”朱莉娅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丈夫会因为妻子晕倒而表现得如此惊慌失措,即使是上流社会公认的恩爱夫妻。
见他走远,朱莉娅几乎是摔下马,扶着树干,紧张地吐了一地。
莉齐病得不重,可她生病以后,完全就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会说胡话,会大发脾气,口味变得极其古怪,厨娘不管做什么,都不合她的口味,必须要埃里克亲自下厨。
朱莉娅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她已尽力说得妙趣横生,但莉齐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听众,对她大彻大悟的心路历程毫不关心,眼中只看到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你真的要一个人上路?不行,你不能一个人上路,我一定要找几个雇佣枪手保护你!”
朱莉娅又生出一丝希望,莉齐会不会是因为受到埃里克的胁迫,才会委身于他呢?
朱莉娅又想起她在路上偶遇的印第安人,他们戴着羽毛,背着箭袋,举止粗野,凶神恶煞。
突然,她看见埃里克披着大衣,拿着提灯,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烟囱就冒出了白烟。
可同样的,她也将看不到落基山脉秀丽的风光,永远都不会知道灰熊和黑熊的区别。
她的眼睛要看遍山川江海。
朱莉娅还想辩解,莉齐做了一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头:“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就听从我的安排。我是不会让我的朋友孤身一人去冒险的。”
整个过程中,埃里克一直像狼似的冷冷地盯着她,似乎只要莉齐不在场,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拧断她的脖子。
然而,当她真正见到莉齐的那一刻,尽管她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拥抱亲吻,但她看着莉齐的眼睛,便知道,这是一只比她先飞出牢笼的鸟儿。
直到这时,她才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也听到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她不敢多看,轻轻一甩缰绳,离开了那里。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些印第安人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野牛快被白人赶尽杀绝。
这些天,朱莉娅已经摸清楚了埃里克的行踪——倒不是她对他生出了什么特别的
她脸色肯定很难看。那人也注意到她的脸色,突然大声吼了起来:“我说了,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头皮猎人在以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我不是坏人!”说着,他猛地拔出枪,瞄准她,阴沉地说,“滚,快滚,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不然我会忍不住把你的头皮也剥下来——滚!”
尽管埃里克跟印第安人长得完全不像,举止也没有印第安人那种未开化的蛮性,相反他一举一动都冷静而优雅,似乎曾经身居高位,予夺生杀;然而,她还是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野蛮人的本质——以杀戮为生。
第二天早晨,她才知道,昨晚他去厨房,竟是为了给莉齐做夜宵。
莉齐从来不缺折磨人的点子。凌晨两点钟,她一定要吃烤兔肉。牧场没有兔子,只有牛羊,肉铺也早已关门,想要烤兔子,只能出去现抓,但半夜正是郊狼和狐狸狩猎的时间,兔子除非活腻歪了,才会出来活动。
当时是凌晨两点钟。朱莉娅睡不着,穿着斗篷,拿着笔记本,在游廊记录脑中翻腾不休的灵感。
朱莉娅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做到的,背着弓箭出门,居然真的在附近猎到了一只野兔。
而且,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已经出版了几本小说,卖得都不错。也许,她可以尝试着靠写作为生。此次来找莉齐的经历,尽管是以遗憾收尾,但给了她不少灵感。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或许可以边走边写,走到哪儿写到哪儿。可能不久的将来,她会死在某个发狂的歹徒手上,但她不会后悔。
朱莉娅只能同意。
朱莉娅嫁过人,当过主妇,举行过宴会舞会,知道晕倒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家庭教师甚至会教女孩如何体面地装晕。男士们也默认经常晕倒的女士更具有淑女气质。
她脑中响起了警铃,就像埋头吃草的鹿,忽然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她孤身一人来到蛮荒之地,究竟是好是坏?
不管怎样,她已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了。
这时,朱莉娅忽然听见外面传来马蹄声,埃里克打猎回来了,牧工一边高声称赞他的收获颇丰,一边帮忙卸下马背的猎物。
它看见了她,但对她丝毫不感兴趣,除非十天半个月猎不到鹿、马、羚羊、兔子或者松鼠,否则狼群不会考虑攻击人类。
他似乎是想让她对他生出敬意,又像是把她当成了天上的圣母,在对她忏悔心中的罪恶。
有那么一刹那,朱莉娅心里满是妒恨。她嫉妒那个带莉齐走出牢笼的男人,恼恨莉齐的爱是如此泛滥,既能爱女人,又能爱男人。
“你一百码以内弹无虚发也没有用。”莉齐冷然地说,“这个世界上,不止枪能杀人,斧头、刀子、绳索、弓箭,甚至是骑的马,都能成为杀人的凶器。”
电光石火间,她与其中一头狼对视了——
她看出来埃里克不是一个好人,即使身穿居家服,皮带上也挂着枪袋,走动间露出镀金的枪柄。
莉齐晕过去的一刹那,她看到埃里克露出极其恐慌的表情。
] “要是我能平安见到莉齐,”朱莉娅想,“我一定要把这番见闻告诉她。要是她跟我有一样的困扰,我说什么也要带她离开那个牢笼!”
莉齐的任性并不是偶然。她就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永远需要一个家长式的人物纵容她,娇惯她,在旁边看着她放纵不拘地大笑。
他像亡命徒一样蒙着脸庞,只露出一双冷漠无情的金眼睛。
埃里克的眼神跟那头狼一模一样,似乎只剩下杀戮和吞食的本能。
要是没来到这里,她一辈子都会安然无恙地待在象牙塔里,男士们会自发地保护她,年长的女士们也会保护她。作为年轻女孩,她将永远都不会看到世界邪恶的一面,更不会碰到脾气这样古怪的歹徒。
晚餐上,她不动声色地试探莉齐,竭力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述说往事。
可是,她转头看见那座清凛、美丽的雪山,看见几只大角羚羊正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吃草,心里的恼恨忽然又消失了。
朱莉娅心想,要是莉齐和她生活在一起,大半夜吵着要吃烤兔肉的话,她只会给她一耳光,让她不要异想天开。
来之前,她曾在心里计划,要是有人拔枪瞄准她,她也拔枪予以回击,现实情况却是她汗出如浆,抖如筛糠。
“去他的意义!”莉齐不客气地诅咒了一句,“你能见到我,纯粹是因为你运气好,而不是因为附近没有坏人。”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人似乎冷静了下来,收起枪,一抖缰绳,自顾自地离开了。
那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历,因为那人离她越来越近,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血腥味,回头一看,竟在他的马鞍上发现了一串风干的头皮。
她虽然没有他那种冷漠、野性、无所顾忌的气质,但也并非柔弱的女郎,会被他一个眼神吓得钳口结舌。
朱莉娅轻蹙眉毛:“你不要小看我。我会用枪,十码以内,弹无虚发。”
方几乎看不到印第安人了,便来到这里,继续屠杀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都躲到山上去了,他便屠杀野牛。但他并不是坏人,尽管他杀野牛杀得最多的一次,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兀鹫在天上阴冷地盘旋。
她暗暗跟埃里克较劲,居然没有发现,莉齐已病得快要晕倒。
她脸微红,暗暗想道:“我简直像跟他共用一个脑子了!”
即便是死,她也决不会再回去当足不出户的小姐太太。
朱莉娅被他盯得冷汗直流,却还是坚持说了下去。
朱莉娅虽然很爱莉齐,却做不到像埃里克那样倾尽所有去爱她——只有疯子才会那样爱一个人,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莉齐。
话音落下,莉齐才反应过来,这是埃里克对她说过的话。
那头狼立起后腿,仿佛人一样站了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口中流着涎水,眼里冒着冰冷的金光。
她来晚一步,莉齐已经不需要她了。
朱莉娅不是莉齐,她完全不喜欢男人,只对女人有感觉,但看见埃里克对莉齐的纵容与照料,哪怕她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妒忌与偏见,也必须承认,他对莉齐的爱已达到了极致。
不过,她还是嫉妒埃里克。
朱莉娅是个正常人,她的情感、道德和世俗观念都十分正常,她不会像埃里克一样用自己的一切去爱一个人。她爱莉齐,但更爱自己。
后来,莉齐又晕了一次。
她以为他在烧水,没有在意,见夜晚越来越冷,已经开始结霜,便走进了屋内。
即使刚才她真的死去,她也不会后悔,更不会埋怨莉齐,反而会感激她,要不是她——她们曾经的情谊,过去的回忆,她决不会有勇气来到这里,拥有如此新奇的见闻。
朱莉娅也很想离开,可她吓蒙了,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慢着,慢着!”朱莉娅说,“我要是带雇佣枪手上路的话,旅行就失去了意义。”
相较于在金鸟笼里活一辈子,她更愿意当一只飞翔鸟,即使自由飞翔的时间只有三分钟。
朱莉娅不禁想起,有一回她在荒野与一群灰狼狭路相逢,那群狼喘着粗气,正在围攻一匹野马,它们饿疯了,完全不在乎是否会被马蹄踢断颈骨,疯了似的扑咬野马。
她轻叹一口气,忧伤地凝望着莉齐。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孩,她虽然自私任性,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使性子,但同时她也真诚善良,热情大方,对朋友永远不会吝啬口袋里的钱币。
究竟是怎样深沉的爱,才能使他忍受这样一个任性、固执、自私的磨人精?
“哦,我要死了,他也会剥下我的头皮的!”朱莉娅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丈夫会因为妻子晕倒而表现得如此惊慌失措,即使是上流社会公认的恩爱夫妻。
见他走远,朱莉娅几乎是摔下马,扶着树干,紧张地吐了一地。
莉齐病得不重,可她生病以后,完全就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会说胡话,会大发脾气,口味变得极其古怪,厨娘不管做什么,都不合她的口味,必须要埃里克亲自下厨。
朱莉娅把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她已尽力说得妙趣横生,但莉齐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听众,对她大彻大悟的心路历程毫不关心,眼中只看到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你真的要一个人上路?不行,你不能一个人上路,我一定要找几个雇佣枪手保护你!”
朱莉娅又生出一丝希望,莉齐会不会是因为受到埃里克的胁迫,才会委身于他呢?
朱莉娅又想起她在路上偶遇的印第安人,他们戴着羽毛,背着箭袋,举止粗野,凶神恶煞。
突然,她看见埃里克披着大衣,拿着提灯,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烟囱就冒出了白烟。
可同样的,她也将看不到落基山脉秀丽的风光,永远都不会知道灰熊和黑熊的区别。
她的眼睛要看遍山川江海。
朱莉娅还想辩解,莉齐做了一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头:“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就听从我的安排。我是不会让我的朋友孤身一人去冒险的。”
整个过程中,埃里克一直像狼似的冷冷地盯着她,似乎只要莉齐不在场,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拧断她的脖子。
然而,当她真正见到莉齐的那一刻,尽管她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拥抱亲吻,但她看着莉齐的眼睛,便知道,这是一只比她先飞出牢笼的鸟儿。
直到这时,她才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也听到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她不敢多看,轻轻一甩缰绳,离开了那里。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些印第安人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野牛快被白人赶尽杀绝。
这些天,朱莉娅已经摸清楚了埃里克的行踪——倒不是她对他生出了什么特别的
她脸色肯定很难看。那人也注意到她的脸色,突然大声吼了起来:“我说了,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头皮猎人在以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我不是坏人!”说着,他猛地拔出枪,瞄准她,阴沉地说,“滚,快滚,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不然我会忍不住把你的头皮也剥下来——滚!”
尽管埃里克跟印第安人长得完全不像,举止也没有印第安人那种未开化的蛮性,相反他一举一动都冷静而优雅,似乎曾经身居高位,予夺生杀;然而,她还是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野蛮人的本质——以杀戮为生。
第二天早晨,她才知道,昨晚他去厨房,竟是为了给莉齐做夜宵。
莉齐从来不缺折磨人的点子。凌晨两点钟,她一定要吃烤兔肉。牧场没有兔子,只有牛羊,肉铺也早已关门,想要烤兔子,只能出去现抓,但半夜正是郊狼和狐狸狩猎的时间,兔子除非活腻歪了,才会出来活动。
当时是凌晨两点钟。朱莉娅睡不着,穿着斗篷,拿着笔记本,在游廊记录脑中翻腾不休的灵感。
朱莉娅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做到的,背着弓箭出门,居然真的在附近猎到了一只野兔。
而且,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已经出版了几本小说,卖得都不错。也许,她可以尝试着靠写作为生。此次来找莉齐的经历,尽管是以遗憾收尾,但给了她不少灵感。接下来的日子里,她或许可以边走边写,走到哪儿写到哪儿。可能不久的将来,她会死在某个发狂的歹徒手上,但她不会后悔。
朱莉娅只能同意。
朱莉娅嫁过人,当过主妇,举行过宴会舞会,知道晕倒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家庭教师甚至会教女孩如何体面地装晕。男士们也默认经常晕倒的女士更具有淑女气质。
她脑中响起了警铃,就像埋头吃草的鹿,忽然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她孤身一人来到蛮荒之地,究竟是好是坏?
不管怎样,她已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了。
这时,朱莉娅忽然听见外面传来马蹄声,埃里克打猎回来了,牧工一边高声称赞他的收获颇丰,一边帮忙卸下马背的猎物。
它看见了她,但对她丝毫不感兴趣,除非十天半个月猎不到鹿、马、羚羊、兔子或者松鼠,否则狼群不会考虑攻击人类。
他似乎是想让她对他生出敬意,又像是把她当成了天上的圣母,在对她忏悔心中的罪恶。
有那么一刹那,朱莉娅心里满是妒恨。她嫉妒那个带莉齐走出牢笼的男人,恼恨莉齐的爱是如此泛滥,既能爱女人,又能爱男人。
“你一百码以内弹无虚发也没有用。”莉齐冷然地说,“这个世界上,不止枪能杀人,斧头、刀子、绳索、弓箭,甚至是骑的马,都能成为杀人的凶器。”
电光石火间,她与其中一头狼对视了——
她看出来埃里克不是一个好人,即使身穿居家服,皮带上也挂着枪袋,走动间露出镀金的枪柄。
莉齐晕过去的一刹那,她看到埃里克露出极其恐慌的表情。
历史小说相关阅读More+
[歌剧魅影]情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只为原作者爆炒小黄瓜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秦毅并收藏[歌剧魅影]情人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