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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这伙人,都是当初跟着毛里斯,想要打劫雷森的人,自然也都被雷森收拾过。
又走了十几分钟,终于见到了些许人烟,远处出现了几个游荡的身影。那几人显然也发现了毛里斯,热情的迎了上来。
雷森有些莫名其妙,汤也不合他的胃口,干脆放下汤碗离开了。毛里斯纠结片刻赶紧多喝两口也放下汤碗,跟在雷森后面。
穿过大街小巷,周围的环境越来越荒凉,到最后,连巡逻的士兵也一个都看不见了,这几乎已经是德文城的最北边,估计这一带曾是战场,尽是残垣断壁,几乎没有完好的建筑物,只有风声在其中不时呼啸。
“不该问的别问。”雷森懒得跟毛里斯解释:“带路。”
这汤婆婆显然也是从旧世纪过来的,能从旧世纪活到现在的人,基本都上了一定岁数。但雷森情况特殊,有五十年是躺在冷冻仓里的。
见毛里斯小心翼翼地捧着纸盒,雷森不由地好奇:“这是什么?”
其他几人也是面带惊恐地盯着雷森,都以为雷森是来找他们麻烦的,还招呼毛里斯赶紧逃跑。
当他逼着毛里斯去杀死刀疤男的时候,毛里斯所担心,带着哭腔喊出的会被报复的‘我们’,指的根本不是自己和他,而是这群,跟毛里斯一起生活的人。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毛里斯都傻了,看着刀疤脸面目全非的尸体,半天反应不过来。
半道上,雷森忽然问道:“我给你的物资,你都给了那老太太和养猫了?”
看雷森脸色不耐,毛里斯只能闭上嘴,到前面乖乖带路。
雷森莫名一笑,摇了摇头:“尊严算什么,命都可以不要,就要安逸……”
一个老太太从里面的房间走了出来,看见毛里斯,满是皱纹的脸浮现慈祥的笑意:“是你啊毛里斯,不用再带吃的给我了,你上次带给我的肉,还没吃完呢。”
毛里斯好一番解释,才让他们相信雷森不是来找麻烦的。
毛里斯担心自己会被报复,也担心连累他的这些朋友,担心他的安逸的生活会毁于一旦,所以才如此懦弱;哪怕是被踩碎了尊严,也不敢抬头。
毛里斯也没有追问,倒是那老太太,震惊的脸色挥之不去,挪动脚步走到雷森面前:“年轻人……你……你多大了?”
毛里斯这才回神,忙不迭跟着雷森离开了小巷。
“我就是要让人发现他。”雷森冷笑:“我要让那个派他来的人知道,我不惹事,但也不会怕事。这是我给他的第一次警告,如果他还想给我制造麻烦,最好先想清楚后果。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他浪费!”
“刚煮了一点,还没喂小孩子吃呢,正好你们来了,都一起吃点吧。”
这里的人,都是穿着破烂,身无长物,而且还常年忍受欺压凌辱,生活在最底层,没人把他们的命当命,甚至是他们自己……
“老大!喝吧!别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毛里斯招呼着,自己也装了一碗大口喝下。
汤婆婆仔细打量着雷森,那双年老浑浊的双目中,虽有惊讶,但没有怀疑。她显然有些激动,嘴唇都在颤抖着。
老太太将两人领到里屋,里屋中央,支着一口硕大的锅,升腾着热气,看着应该就是在煮汤。
老鼠脸的毛里斯看着小橘猫,目光中尽是温柔:“老大,这是我养的,可爱吧?它叫霍普,是汤婆婆给起的名字。”
“额……”毛里斯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干笑两声:“大家相互帮忙嘛,相互帮忙。”
看着正在逗弄小猫的毛里斯,雷森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没事,你和小宝宝都要吃的嘛。”说着,毛里斯拿出雷森刚给自己的两个罐头,放在了桌上,眼神中没有丝毫不舍。
这是一间单层的小平房,虽然看着年老失修,但好歹还算完整。毛里斯直接推门而入:“汤婆婆!你在吗?”
毛里斯走进自家帐篷,又抱了一个纸盒出来,招呼雷森道:“老大,里面我已经收拾干净了,你晚上就在里面睡吧,我另外找个朋友家挤挤。”
老太太脚步一顿,转过头,看着雷森的脸色却是无比的震惊。
汤婆婆喃喃着,又转身,捧着汤碗走向那婴孩。
雷森收起枪,率先向小巷外走去,见毛里斯还傻在原地便冷喝一声:“走啊!愣着干什么?”
“你你你你……你要干嘛!我们不怕你!”其中一个瘦子底气不足地吆喝着,环顾四周,捡起一根木棍颤颤巍巍地指着雷森。
毛里斯把装着小猫霍普的纸盒放到一边,四下看了看,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老大,我这里没什么能招待你的,要不你跟我去汤婆婆那看看吧,不知道今天她有没有煮汤。”
毛里斯跟在雷森屁股后面,惊疑不定:“老、老大,你干嘛突然开枪啊?这样肯定很快就有人发现的!”
老太太也注意到了雷森:“这位是……”
“喵~”
话音刚落,一只小橘猫从纸盒里探出脑袋,奶声奶气地叫唤着,还用好奇的眼神看着雷森,煞是可爱。
不过这事情太复杂,复杂到雷森懒得解释。沉默一阵,雷森只说道:“您没猜错,我跟您……来自同一个年代。”
“我没地方住了,今晚去你那落脚,带路。”
雷森有些莫名其妙,毛里斯则一脸疑惑的插话:“老大,奶粉是啥?”
这也能叫汤?雷森不由地嘴角抽抽,但毛里斯却一点都不觉得有问题,反而还眼冒金星地搓着双手,似乎那一锅真是什么天大的美味。
走过去看,一个婴儿躺在摇椅的襁褓中正安睡着,干净的面庞,两只小手微微握拳,脸色安稳,仿佛这世道的残酷与荒蛮,都与他无关。
雷森以为汤婆婆有些什么想说的,但老半天,却扔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识字吧?”
来到毛里斯的住处,雷森有些傻眼,他说自己住的破烂,确实不是敷衍,真的非常破烂;包括毛里斯在内,这里十几号人,住的都是用篷布搭起来的简易帐篷,和老鼠、蟑螂比邻而居,各种破衣烂衫、锅碗瓢盆、随意堆积在角落,看着就像个废品回收站。
雷森不解:“你自己都是快活不下去的人,还有这心思。”
毛里斯愣住,满脸犹疑:“老大,我那地方……很破烂的,再说你不是有旅馆可以住吗?为啥……”
不过掀开盖子后,雷森却有些傻眼,一大锅水,就稀稀拉拉浮动着几块指甲盖大小的碎肉,水的颜色还是清的,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面上浮动的油星子。
“你们吃完……早些回去休息吧,我今天也有些累了……”
雷森占了毛里斯的帐篷,毛里斯则抱着橘猫霍普,去和一胖子挤一更小的帐篷。
和众人解释雷森是来借宿的,那些邻居虽然疑惑,但也没有排斥,还有几人拿出没吃完的罐头招待雷森;如果不说,根本不知道这些人几天前,还曾经拉帮结伙想打劫雷森,最终还被雷森一顿收拾。
但是,看到雷森的时候,那几个人皆是脸色一变。
纸盒里还能看到几块干瘪的肉,是当初雷森给毛里斯的。
小宝宝?雷森这才注意到,角落里放着一个婴儿摇椅,那估计是这附近最干净的东西了,整洁的布料包在上面,金属支架没有一点铁锈,在角落安静地支着,不时微微晃动。
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雷森还是点了点头。
想通了这一点,对毛里斯的懦弱,雷森忽然不那么厌恶了。这可怜的人,不仅是有可恨之处,也有些许可爱的地方。
“啊?”
汤婆婆嘱咐一声,不再理会雷森两人,拿着小汤勺安静地给婴孩喂汤。
“算了,没什么。”雷森无奈地摇摇头。
走出一段距离,雷森从随身背囊里拿出两个罐头,扔到毛里斯怀里。
“哦,这是……这是我老大,他缺个落脚的地方,现在在我那住着。”毛里斯介绍完,又问道:“汤婆婆,你今天有煮汤吗?”
但是,在他们脸上,雷森看不到怨天尤人的颓废,他们很容易满足,会为捡到一瓶水而快乐,有个罐头就能欢欣鼓舞,会围着篝火,分享自己所拥有的,不多的东西;恰如毛里斯饿着肚子,也会把小橘猫养着,把肉分给汤婆婆他们。
走出去一段距离,再回头看,那巷子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还有几个手拿长枪的士兵,显然是被刚才的枪声吸引过去的。幸好雷森他们离开的快,才没让人发现。
“那就好,识字就好……”
说着毛里斯率先冲了出去。雷森本不想跟随,但想想,闲着也是闲着,纯当打发时间了。
但雷森此刻注意力全在那老太太身上,看着她拿着那碗清水似的汤,忍不住道:“老人家……你就没有别的东西给小孩子吃吗?奶粉之类的?这汤……你确定小孩子能吃?”
毛里斯带着雷森,来到这一片唯一一栋还算完整的建筑。
“啊?”毛里斯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啊。汤婆婆年纪大了,平时帮忙照顾一下,她也经常会煮汤,让我们过去喝的……”
稍一思索,雷森顿时恍悟。奶粉这种东西,是旧世纪的工业产物,现如今世道崩坏,哪还有地方能生产这玩意儿?如果不是经历过旧世纪的人,估计都不知道这世上曾经存在过这种东西。
看着雷森决然的神色,毛里斯又是浑身一冷,不敢再多言了。
这与善良无关,本质上,不过是一个人想活着、安逸的活着罢了,哪怕这份安逸充满艰苦,只是梦幻泡影;但只要能安逸一天,对毛里斯,和像他一样的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老太太拿来三个破碗和一个汤勺,碗分给毛里斯和雷森,自己也舀了一碗,颤颤巍巍地向角落的婴孩走去。
] 毕竟这伙人,都是当初跟着毛里斯,想要打劫雷森的人,自然也都被雷森收拾过。
又走了十几分钟,终于见到了些许人烟,远处出现了几个游荡的身影。那几人显然也发现了毛里斯,热情的迎了上来。
雷森有些莫名其妙,汤也不合他的胃口,干脆放下汤碗离开了。毛里斯纠结片刻赶紧多喝两口也放下汤碗,跟在雷森后面。
穿过大街小巷,周围的环境越来越荒凉,到最后,连巡逻的士兵也一个都看不见了,这几乎已经是德文城的最北边,估计这一带曾是战场,尽是残垣断壁,几乎没有完好的建筑物,只有风声在其中不时呼啸。
“不该问的别问。”雷森懒得跟毛里斯解释:“带路。”
这汤婆婆显然也是从旧世纪过来的,能从旧世纪活到现在的人,基本都上了一定岁数。但雷森情况特殊,有五十年是躺在冷冻仓里的。
见毛里斯小心翼翼地捧着纸盒,雷森不由地好奇:“这是什么?”
其他几人也是面带惊恐地盯着雷森,都以为雷森是来找他们麻烦的,还招呼毛里斯赶紧逃跑。
当他逼着毛里斯去杀死刀疤男的时候,毛里斯所担心,带着哭腔喊出的会被报复的‘我们’,指的根本不是自己和他,而是这群,跟毛里斯一起生活的人。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毛里斯都傻了,看着刀疤脸面目全非的尸体,半天反应不过来。
半道上,雷森忽然问道:“我给你的物资,你都给了那老太太和养猫了?”
看雷森脸色不耐,毛里斯只能闭上嘴,到前面乖乖带路。
雷森莫名一笑,摇了摇头:“尊严算什么,命都可以不要,就要安逸……”
一个老太太从里面的房间走了出来,看见毛里斯,满是皱纹的脸浮现慈祥的笑意:“是你啊毛里斯,不用再带吃的给我了,你上次带给我的肉,还没吃完呢。”
毛里斯好一番解释,才让他们相信雷森不是来找麻烦的。
毛里斯担心自己会被报复,也担心连累他的这些朋友,担心他的安逸的生活会毁于一旦,所以才如此懦弱;哪怕是被踩碎了尊严,也不敢抬头。
毛里斯也没有追问,倒是那老太太,震惊的脸色挥之不去,挪动脚步走到雷森面前:“年轻人……你……你多大了?”
毛里斯这才回神,忙不迭跟着雷森离开了小巷。
“我就是要让人发现他。”雷森冷笑:“我要让那个派他来的人知道,我不惹事,但也不会怕事。这是我给他的第一次警告,如果他还想给我制造麻烦,最好先想清楚后果。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他浪费!”
“刚煮了一点,还没喂小孩子吃呢,正好你们来了,都一起吃点吧。”
这里的人,都是穿着破烂,身无长物,而且还常年忍受欺压凌辱,生活在最底层,没人把他们的命当命,甚至是他们自己……
“老大!喝吧!别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毛里斯招呼着,自己也装了一碗大口喝下。
汤婆婆仔细打量着雷森,那双年老浑浊的双目中,虽有惊讶,但没有怀疑。她显然有些激动,嘴唇都在颤抖着。
老太太将两人领到里屋,里屋中央,支着一口硕大的锅,升腾着热气,看着应该就是在煮汤。
老鼠脸的毛里斯看着小橘猫,目光中尽是温柔:“老大,这是我养的,可爱吧?它叫霍普,是汤婆婆给起的名字。”
“额……”毛里斯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干笑两声:“大家相互帮忙嘛,相互帮忙。”
看着正在逗弄小猫的毛里斯,雷森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没事,你和小宝宝都要吃的嘛。”说着,毛里斯拿出雷森刚给自己的两个罐头,放在了桌上,眼神中没有丝毫不舍。
这是一间单层的小平房,虽然看着年老失修,但好歹还算完整。毛里斯直接推门而入:“汤婆婆!你在吗?”
毛里斯走进自家帐篷,又抱了一个纸盒出来,招呼雷森道:“老大,里面我已经收拾干净了,你晚上就在里面睡吧,我另外找个朋友家挤挤。”
老太太脚步一顿,转过头,看着雷森的脸色却是无比的震惊。
汤婆婆喃喃着,又转身,捧着汤碗走向那婴孩。
雷森收起枪,率先向小巷外走去,见毛里斯还傻在原地便冷喝一声:“走啊!愣着干什么?”
“你你你你……你要干嘛!我们不怕你!”其中一个瘦子底气不足地吆喝着,环顾四周,捡起一根木棍颤颤巍巍地指着雷森。
毛里斯把装着小猫霍普的纸盒放到一边,四下看了看,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老大,我这里没什么能招待你的,要不你跟我去汤婆婆那看看吧,不知道今天她有没有煮汤。”
毛里斯跟在雷森屁股后面,惊疑不定:“老、老大,你干嘛突然开枪啊?这样肯定很快就有人发现的!”
老太太也注意到了雷森:“这位是……”
“喵~”
话音刚落,一只小橘猫从纸盒里探出脑袋,奶声奶气地叫唤着,还用好奇的眼神看着雷森,煞是可爱。
不过这事情太复杂,复杂到雷森懒得解释。沉默一阵,雷森只说道:“您没猜错,我跟您……来自同一个年代。”
“我没地方住了,今晚去你那落脚,带路。”
雷森有些莫名其妙,毛里斯则一脸疑惑的插话:“老大,奶粉是啥?”
这也能叫汤?雷森不由地嘴角抽抽,但毛里斯却一点都不觉得有问题,反而还眼冒金星地搓着双手,似乎那一锅真是什么天大的美味。
走过去看,一个婴儿躺在摇椅的襁褓中正安睡着,干净的面庞,两只小手微微握拳,脸色安稳,仿佛这世道的残酷与荒蛮,都与他无关。
雷森以为汤婆婆有些什么想说的,但老半天,却扔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识字吧?”
来到毛里斯的住处,雷森有些傻眼,他说自己住的破烂,确实不是敷衍,真的非常破烂;包括毛里斯在内,这里十几号人,住的都是用篷布搭起来的简易帐篷,和老鼠、蟑螂比邻而居,各种破衣烂衫、锅碗瓢盆、随意堆积在角落,看着就像个废品回收站。
雷森不解:“你自己都是快活不下去的人,还有这心思。”
毛里斯愣住,满脸犹疑:“老大,我那地方……很破烂的,再说你不是有旅馆可以住吗?为啥……”
不过掀开盖子后,雷森却有些傻眼,一大锅水,就稀稀拉拉浮动着几块指甲盖大小的碎肉,水的颜色还是清的,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面上浮动的油星子。
“你们吃完……早些回去休息吧,我今天也有些累了……”
雷森占了毛里斯的帐篷,毛里斯则抱着橘猫霍普,去和一胖子挤一更小的帐篷。
和众人解释雷森是来借宿的,那些邻居虽然疑惑,但也没有排斥,还有几人拿出没吃完的罐头招待雷森;如果不说,根本不知道这些人几天前,还曾经拉帮结伙想打劫雷森,最终还被雷森一顿收拾。
但是,看到雷森的时候,那几个人皆是脸色一变。
纸盒里还能看到几块干瘪的肉,是当初雷森给毛里斯的。
小宝宝?雷森这才注意到,角落里放着一个婴儿摇椅,那估计是这附近最干净的东西了,整洁的布料包在上面,金属支架没有一点铁锈,在角落安静地支着,不时微微晃动。
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雷森还是点了点头。
想通了这一点,对毛里斯的懦弱,雷森忽然不那么厌恶了。这可怜的人,不仅是有可恨之处,也有些许可爱的地方。
“啊?”
汤婆婆嘱咐一声,不再理会雷森两人,拿着小汤勺安静地给婴孩喂汤。
“算了,没什么。”雷森无奈地摇摇头。
走出一段距离,雷森从随身背囊里拿出两个罐头,扔到毛里斯怀里。
“哦,这是……这是我老大,他缺个落脚的地方,现在在我那住着。”毛里斯介绍完,又问道:“汤婆婆,你今天有煮汤吗?”
但是,在他们脸上,雷森看不到怨天尤人的颓废,他们很容易满足,会为捡到一瓶水而快乐,有个罐头就能欢欣鼓舞,会围着篝火,分享自己所拥有的,不多的东西;恰如毛里斯饿着肚子,也会把小橘猫养着,把肉分给汤婆婆他们。
走出去一段距离,再回头看,那巷子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还有几个手拿长枪的士兵,显然是被刚才的枪声吸引过去的。幸好雷森他们离开的快,才没让人发现。
“那就好,识字就好……”
说着毛里斯率先冲了出去。雷森本不想跟随,但想想,闲着也是闲着,纯当打发时间了。
但雷森此刻注意力全在那老太太身上,看着她拿着那碗清水似的汤,忍不住道:“老人家……你就没有别的东西给小孩子吃吗?奶粉之类的?这汤……你确定小孩子能吃?”
毛里斯带着雷森,来到这一片唯一一栋还算完整的建筑。
“啊?”毛里斯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啊。汤婆婆年纪大了,平时帮忙照顾一下,她也经常会煮汤,让我们过去喝的……”
稍一思索,雷森顿时恍悟。奶粉这种东西,是旧世纪的工业产物,现如今世道崩坏,哪还有地方能生产这玩意儿?如果不是经历过旧世纪的人,估计都不知道这世上曾经存在过这种东西。
看着雷森决然的神色,毛里斯又是浑身一冷,不敢再多言了。
这与善良无关,本质上,不过是一个人想活着、安逸的活着罢了,哪怕这份安逸充满艰苦,只是梦幻泡影;但只要能安逸一天,对毛里斯,和像他一样的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老太太拿来三个破碗和一个汤勺,碗分给毛里斯和雷森,自己也舀了一碗,颤颤巍巍地向角落的婴孩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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