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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简被她惹得有点烦躁,回头望望空空的人行道,没回她。
程迟意顿了顿,继续说,“那她可真不适合你,你这水做的性子,没有包容不了的,谁和你相处都会觉得舒服。不过这舒服是你的妥协退让为代价。”
“不麻烦了,我在等人,约好一道回家去,”叶简懒得向她解释自己饱腹后容易晕车的毛病,也不想在她面前示弱,便随意扯了一个理由推脱。
“因为你在这儿,”程迟意笑,点燃一只女士香烟,烟雾缭绕里朝她念情诗,“叶简,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你,我会永远像这样爱你。”[1]
这是普希金的情诗《我曾经爱过你》,是叶简告白前夜,想象自己告白失败后的样子,分享给程迟意的一首诗。
自然而然地,她被同学联合孤立,变得更内向、更怯弱,犹如螺旋上升的恶性循环,小小的她仿佛走进了无止境的深渊,只能从文学和阅读中获得少许支撑。
叶简是95年七夕出生的,那时候国内的计划生育抓得最严,头一胎就算是女儿也不许生二胎。叶父叶母在Z省打工,又想要个儿子,就把刚出生的叶简送回A省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着。
“啊,这样啊……”
如此柔弱,令人怜惜。
结尾那句应是“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被她这样一改,倒是切合实际情况。
可是,老人家不仅不会带小孩,而且比他们更加重男轻女。馒头稀饭喂大后,不想着让孙女上学识字,反而开始琢磨着让她贡献力量。所以,刚能满地跑时,小叶简就冬天穿破棉花套的棉袄跟着村里人打鱼捕鸟,春夏秋蹲在地里做农活,再大些还要包揽放羊割草之类的简单活计。
当她表白程迟意的视频被人拍下传到学校贴吧,她本就摇摇欲坠的校园生活,彻底毁了。全校的人对她进行无底线的校园霸凌,老师和学校却只会和稀泥,叶父叶母也无能为力,只是劝她在忍一忍。
她夸她是“泥泞里的玫瑰和清水里的水仙混合物”,坚韧美丽但没有刺;她描述她为“造物主的奇迹”,是让人不忍打扰的存在;她说她很敬佩她,全世界最喜欢她,还想和她做朋友……
“真不上车吗?女孩子晚上一个人走夜路很危险。”程迟意问,砰的一声,车门打开,朝她伸出手。
后来被叶父叶母接到身边去,她才正式开始上学。因为识字晚,叶简学习要比同龄人费劲些,除此之外,她还不会说普通话,家穷,永远穿着土里土气的过时衣服,而且不开朗,不外向,没有任何才艺。
她必须忍耐,好使叶简全然放松下来,依恋她,展露真实的内在。
程迟意本就文笔极佳,又是老师的宠儿,所以老师把她的作文当范文,让她站起来读给大家听。
“我现在在卫氏做新媒体,都是操纵人心的行业,离得不远呢。”
“程迟意。”
叶简收起手机,从人行道走下来,波澜不惊地朝她打招呼。路灯下春风吹过,地上新生的嫩绿梧桐落叶,也显出一片金黄的萧瑟来。
“嗯。”
可叶简最喜欢的还是程迟意无聊时,绕过半个班,跑到她位置上,一遍一遍叫她的名字,标准的普通话含着温柔的情意,听得她耳朵痒痒的。
曹思慧都有些怕清嘉,要是真像李彩妍说的那样,她得出去和人挤在小房子里,怕是很难过的。
“那我陪你一起等会儿,反正也无聊,”程迟意狐狸眼笑得狡黠,趴在车窗上看她。
初一要结束前的那节作文课,语文老师让大家写一篇“我最敬佩的人”的作文,有人写明星,有人写科学家,有人讨巧地写父母,但都还在可猜想的范围内。唯有程迟意,不按常理出牌,她写的人是叶简。
不过,这一次,程迟意出现了。
叶简摇头,态度疏离,说着却忽然想到时清嘉的性子像沉默冷硬的金属,内里又包裹着热焰。即使和活泼娇俏的女友在一块,也是融洽不亲密,总隔着些距离。
她问她做什么,程迟意却什么也不说,一双狐狸眼瞅着她看。
叶简永远记得,那时阳光很好,云很高很薄,窗外的四季桂一直开着,风也温柔,吹得她鼻尖都是清淡的桂花香。
十四岁的叶简多喜欢程迟意啊,她的温柔简直是她少时唯一的光亮,在她无尽的黑夜里闪烁。
叶简回头,看见时清嘉大步朝她走来,宝蓝色外套被晚风吹得微微鼓起,墨黑色大卷发上下晃动,左耳的透澈的海蓝宝石耳钉像惑人的蓝海。
可千百遍温情却是作伪,她只是她无聊时的一个消遣,她们的友谊只是她和朋友们打赌的产物。
叶简不说话,两人沉默一会儿。
但她不能,没人比她更了解叶简:她温柔、理智、谨慎、克制,炙热天真的心隐藏在理智的外壳下,是只能哄不能逼的怯弱生物。
时清嘉心疼得喘不过气,她的大脑发痛、发疯、只想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叶简抱在怀里,吻去她眼角的泪。
“这倒不是,见你孑然独行,便过来看看罢了。”程迟意见状,掐灭手中香烟,“上车吗?住哪里,我稍你一程。”
而她会证明,她所深爱的不是少年时完美的神明,而是原本的叶简,只是真实的叶简。
叶简偏头,以手作扇,微微扇着,平静地问,“你是来找人表现你拙劣的诗歌天赋吗?”
“清嘉,”她喊她,温柔的嗓音里似含了一点哭腔。
升初中时,因为择校制度和借读制度,叶简不能和本地同学一起去最近的中学读书,去了离家较远的三中。新的地方并未带来新的开始,她虽然会说普通话了,学习成绩变好了,但新同学更喜欢说难懂的鹿城土话,也不关心学习,每天讨论的都是韩流明星、电子游戏。
许是香水留长时间过了,清嘉离得这么近,我却闻不到霸道的花香,反倒是刚才的海底捞汤底味道鲜明无比。
“你在做什么?”程迟意勾唇一笑,换个话题,“是像小时候说的那样在做心理咨询吗?”
叶简无端觉得温暖、心安,她摇摇头,心想等会要和清嘉解释清楚,还要谢谢清嘉。
她生得那样美,暖橙色灯光下,一双多情桃花眼直直地看着她,其中情意绵绵,仿若深海。
时清嘉斜睨程迟意一眼,帮叶简理了理打底衫领子,温声说,“姐姐,你怎么朝那边看?我明明朝着你一路狂奔,你都不看我。莫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有人叫她,声音慵懒醇厚,是纯正的美式英语。
因为本就没有要等的人。
漂亮骄傲的程迟意站在讲台上,一眼锁定最角落的她,朝她灿烂一笑,然后毫不在意地收回目光,开始朗读,字正腔圆,抑扬顿挫。
她漂亮、时尚、懒散、聪慧、家世好,是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奇异存在,是很多年后被人想起来的青春里闪闪发光的存在。
“那是好久之前了,小时候的事就别说了,人总是会变的。”
程迟意看得眼疼,嗤笑一声,又把香烟点着,“叶简,你现在喜欢这个调调吗?年下啊,这么年轻的女孩,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吗?能满足你吗?”
车里的人叫程迟意,是叶简的初中同学,两人的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如果非要找一个故事模板概括,大概是团欺小可怜和团宠大小姐的校园故事。
程迟意收回手,也不尴尬,打量一会儿时清嘉,问,“叶简,这就是你要等的人?”
程迟意低头看一眼时间,眉眼弯弯,一张狐狸脸透着危险的诡诈,“你等的人这么容易吃醋,怎么还没来啊?”
那么多人安静地听程迟意赞美她,叶简却低着头,一边听一边哭。
后来两个人果然成了最好的朋友,程迟意会在炎热的暑假带她去欢乐谷玩水,程迟意会记得她的生日送她最想要的书,程迟意会给她带手机,给她讲明星八卦,带她融入她的圈子……
“不必了,你在这里不方便,她会吃醋,”叶简摇头,心想这次说得该够明白了。
叶简默默忍受着生活给予的苦难,未曾注意过程迟意。但她却主动找上门,自顾自闯入她的青春。
“Jane,”时清嘉走到她身边,时隔六年零八个月,终于再次握住她的手,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
“你怎么在这儿?”
叶简的注意力全在被时清嘉握着的手上,没听清程迟意的问句。
叶简任由时清嘉靠近,柔柔配合,说,“并没有,刚才久等你不见,就回头看看。”
叶简不自觉朝她伸出手,既觉得自己是被拯救飞鸟,又觉得自己像一只深海里丑陋的鱼,自愿放弃摆尾,不断下沉,直至触底……
那时候的叶简很迷程迟意,也很迷现代诗,于是将少女心事藏在诗歌里,一首首写给程迟意,让她读给自己听,不过都要以叶简开头。
“Jane。”
时清嘉拨开程迟意的手,连余光都不愿分给程迟意一角,径直朝她走,冷白如骨瓷的手早早地伸向她。
再忍一忍,忍一忍……
] 叶简被她惹得有点烦躁,回头望望空空的人行道,没回她。
程迟意顿了顿,继续说,“那她可真不适合你,你这水做的性子,没有包容不了的,谁和你相处都会觉得舒服。不过这舒服是你的妥协退让为代价。”
“不麻烦了,我在等人,约好一道回家去,”叶简懒得向她解释自己饱腹后容易晕车的毛病,也不想在她面前示弱,便随意扯了一个理由推脱。
“因为你在这儿,”程迟意笑,点燃一只女士香烟,烟雾缭绕里朝她念情诗,“叶简,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你,我会永远像这样爱你。”[1]
这是普希金的情诗《我曾经爱过你》,是叶简告白前夜,想象自己告白失败后的样子,分享给程迟意的一首诗。
自然而然地,她被同学联合孤立,变得更内向、更怯弱,犹如螺旋上升的恶性循环,小小的她仿佛走进了无止境的深渊,只能从文学和阅读中获得少许支撑。
叶简是95年七夕出生的,那时候国内的计划生育抓得最严,头一胎就算是女儿也不许生二胎。叶父叶母在Z省打工,又想要个儿子,就把刚出生的叶简送回A省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着。
“啊,这样啊……”
如此柔弱,令人怜惜。
结尾那句应是“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被她这样一改,倒是切合实际情况。
可是,老人家不仅不会带小孩,而且比他们更加重男轻女。馒头稀饭喂大后,不想着让孙女上学识字,反而开始琢磨着让她贡献力量。所以,刚能满地跑时,小叶简就冬天穿破棉花套的棉袄跟着村里人打鱼捕鸟,春夏秋蹲在地里做农活,再大些还要包揽放羊割草之类的简单活计。
当她表白程迟意的视频被人拍下传到学校贴吧,她本就摇摇欲坠的校园生活,彻底毁了。全校的人对她进行无底线的校园霸凌,老师和学校却只会和稀泥,叶父叶母也无能为力,只是劝她在忍一忍。
她夸她是“泥泞里的玫瑰和清水里的水仙混合物”,坚韧美丽但没有刺;她描述她为“造物主的奇迹”,是让人不忍打扰的存在;她说她很敬佩她,全世界最喜欢她,还想和她做朋友……
“真不上车吗?女孩子晚上一个人走夜路很危险。”程迟意问,砰的一声,车门打开,朝她伸出手。
后来被叶父叶母接到身边去,她才正式开始上学。因为识字晚,叶简学习要比同龄人费劲些,除此之外,她还不会说普通话,家穷,永远穿着土里土气的过时衣服,而且不开朗,不外向,没有任何才艺。
她必须忍耐,好使叶简全然放松下来,依恋她,展露真实的内在。
程迟意本就文笔极佳,又是老师的宠儿,所以老师把她的作文当范文,让她站起来读给大家听。
“我现在在卫氏做新媒体,都是操纵人心的行业,离得不远呢。”
“程迟意。”
叶简收起手机,从人行道走下来,波澜不惊地朝她打招呼。路灯下春风吹过,地上新生的嫩绿梧桐落叶,也显出一片金黄的萧瑟来。
“嗯。”
可叶简最喜欢的还是程迟意无聊时,绕过半个班,跑到她位置上,一遍一遍叫她的名字,标准的普通话含着温柔的情意,听得她耳朵痒痒的。
曹思慧都有些怕清嘉,要是真像李彩妍说的那样,她得出去和人挤在小房子里,怕是很难过的。
“那我陪你一起等会儿,反正也无聊,”程迟意狐狸眼笑得狡黠,趴在车窗上看她。
初一要结束前的那节作文课,语文老师让大家写一篇“我最敬佩的人”的作文,有人写明星,有人写科学家,有人讨巧地写父母,但都还在可猜想的范围内。唯有程迟意,不按常理出牌,她写的人是叶简。
不过,这一次,程迟意出现了。
叶简摇头,态度疏离,说着却忽然想到时清嘉的性子像沉默冷硬的金属,内里又包裹着热焰。即使和活泼娇俏的女友在一块,也是融洽不亲密,总隔着些距离。
她问她做什么,程迟意却什么也不说,一双狐狸眼瞅着她看。
叶简永远记得,那时阳光很好,云很高很薄,窗外的四季桂一直开着,风也温柔,吹得她鼻尖都是清淡的桂花香。
十四岁的叶简多喜欢程迟意啊,她的温柔简直是她少时唯一的光亮,在她无尽的黑夜里闪烁。
叶简回头,看见时清嘉大步朝她走来,宝蓝色外套被晚风吹得微微鼓起,墨黑色大卷发上下晃动,左耳的透澈的海蓝宝石耳钉像惑人的蓝海。
可千百遍温情却是作伪,她只是她无聊时的一个消遣,她们的友谊只是她和朋友们打赌的产物。
叶简不说话,两人沉默一会儿。
但她不能,没人比她更了解叶简:她温柔、理智、谨慎、克制,炙热天真的心隐藏在理智的外壳下,是只能哄不能逼的怯弱生物。
时清嘉心疼得喘不过气,她的大脑发痛、发疯、只想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叶简抱在怀里,吻去她眼角的泪。
“这倒不是,见你孑然独行,便过来看看罢了。”程迟意见状,掐灭手中香烟,“上车吗?住哪里,我稍你一程。”
而她会证明,她所深爱的不是少年时完美的神明,而是原本的叶简,只是真实的叶简。
叶简偏头,以手作扇,微微扇着,平静地问,“你是来找人表现你拙劣的诗歌天赋吗?”
“清嘉,”她喊她,温柔的嗓音里似含了一点哭腔。
升初中时,因为择校制度和借读制度,叶简不能和本地同学一起去最近的中学读书,去了离家较远的三中。新的地方并未带来新的开始,她虽然会说普通话了,学习成绩变好了,但新同学更喜欢说难懂的鹿城土话,也不关心学习,每天讨论的都是韩流明星、电子游戏。
许是香水留长时间过了,清嘉离得这么近,我却闻不到霸道的花香,反倒是刚才的海底捞汤底味道鲜明无比。
“你在做什么?”程迟意勾唇一笑,换个话题,“是像小时候说的那样在做心理咨询吗?”
叶简无端觉得温暖、心安,她摇摇头,心想等会要和清嘉解释清楚,还要谢谢清嘉。
她生得那样美,暖橙色灯光下,一双多情桃花眼直直地看着她,其中情意绵绵,仿若深海。
时清嘉斜睨程迟意一眼,帮叶简理了理打底衫领子,温声说,“姐姐,你怎么朝那边看?我明明朝着你一路狂奔,你都不看我。莫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有人叫她,声音慵懒醇厚,是纯正的美式英语。
因为本就没有要等的人。
漂亮骄傲的程迟意站在讲台上,一眼锁定最角落的她,朝她灿烂一笑,然后毫不在意地收回目光,开始朗读,字正腔圆,抑扬顿挫。
她漂亮、时尚、懒散、聪慧、家世好,是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奇异存在,是很多年后被人想起来的青春里闪闪发光的存在。
“那是好久之前了,小时候的事就别说了,人总是会变的。”
程迟意看得眼疼,嗤笑一声,又把香烟点着,“叶简,你现在喜欢这个调调吗?年下啊,这么年轻的女孩,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吗?能满足你吗?”
车里的人叫程迟意,是叶简的初中同学,两人的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如果非要找一个故事模板概括,大概是团欺小可怜和团宠大小姐的校园故事。
程迟意收回手,也不尴尬,打量一会儿时清嘉,问,“叶简,这就是你要等的人?”
程迟意低头看一眼时间,眉眼弯弯,一张狐狸脸透着危险的诡诈,“你等的人这么容易吃醋,怎么还没来啊?”
那么多人安静地听程迟意赞美她,叶简却低着头,一边听一边哭。
后来两个人果然成了最好的朋友,程迟意会在炎热的暑假带她去欢乐谷玩水,程迟意会记得她的生日送她最想要的书,程迟意会给她带手机,给她讲明星八卦,带她融入她的圈子……
“不必了,你在这里不方便,她会吃醋,”叶简摇头,心想这次说得该够明白了。
叶简默默忍受着生活给予的苦难,未曾注意过程迟意。但她却主动找上门,自顾自闯入她的青春。
“Jane,”时清嘉走到她身边,时隔六年零八个月,终于再次握住她的手,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
“你怎么在这儿?”
叶简的注意力全在被时清嘉握着的手上,没听清程迟意的问句。
叶简任由时清嘉靠近,柔柔配合,说,“并没有,刚才久等你不见,就回头看看。”
叶简不自觉朝她伸出手,既觉得自己是被拯救飞鸟,又觉得自己像一只深海里丑陋的鱼,自愿放弃摆尾,不断下沉,直至触底……
那时候的叶简很迷程迟意,也很迷现代诗,于是将少女心事藏在诗歌里,一首首写给程迟意,让她读给自己听,不过都要以叶简开头。
“Jane。”
时清嘉拨开程迟意的手,连余光都不愿分给程迟意一角,径直朝她走,冷白如骨瓷的手早早地伸向她。
再忍一忍,忍一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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