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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以为……她以为当归已经另寻出路,不会死守她一个主人,却没想到它居然一路寻到了突厥……
婉颜恍惚间想起郑怀璧,那个温婉却也有着自己锋芒的女子,那个想要用尽努力证明自己担得起“怀璧”二字的中原女子,她和因喀芙,都是时代浪潮裹挟下仍不愿妥协的星芒。
“——当归?!”
“我自己取了一个。”
她好像更懂得了这个时代到底带给她些什么。
她松开手,箭“咻”地一声飞出,又在瑟尔曼的箭和婉颜的箭之间劈出一方天地:
是啊,寒风暴雪造勇士,谁说勇士不能是女子?
恰有一声马儿长鸣被呼啸的风送入她们耳中,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和马蹄声,打破了方才蕴蓄千言万语的沉默。
“这……属下不知。”守卫抱拳颔首,说明方才情形,“这匹马今日突然闯入王庭,属下本想拦下,但它似是突厥马,又像是有目的般直接跑向大殿下的营帐,属下以为与大殿下有关,便不敢多加阻拦,只好跟着它,以防惊扰贵人。”
“它知道我在这里……原来它竟是突厥的马……”婉颜喃喃道,如同与故人重逢般已是热泪盈眶,“当归当归,你真的回到了你的家乡。”
她举起弯弓,右手食指和中指内侧夹着箭尾,婉颜看到她手指上握箭的位置已有一层薄茧,想来是经常练习所致。
当归当归,当真识得归途么?
名?”婉颜眉毛一挑。
“我们再也不分离。”
看那些实物材料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其实是她能亲身感受时人最真实的想法。不是从文献和图像层层加工的外壳之下剥离出他们的身影,而是和他们面对面交谈,感受最真实的“人”的因素。
“我不想只做供人观赏的珍珠,珍珠温润但无光,我要做就做悬挂在天上的太阳,自身便能散发万丈光芒。”
入眼是一匹脏兮兮的黑马,成结的鬃毛上有血块凝结的暗色,勾着草籽和苍耳,身躯看着略为瘦弱,马蹄周围甚至可见一路奔波所致的磨损,露出了结痂的伤痕。唯有那双眼睛清亮明澈,在与婉颜四目相接之时仿佛泛起盈盈水光,无声胜似有声,倾诉着它一路经受的风霜。
“谢谢你,颜姐姐。”昭昀弯起唇角,“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
当归又是委屈地呜咽一声,将头埋在了婉颜怀里,亮晶晶的明眸凝视着她,仿佛在跟她说,它不止是回到突厥,它更是回到了她的身边。
她说完这番话,用那双明亮的蓝眸凝视着婉颜,眼神中交织复杂感情。婉颜能感受到她豪气干云的潇洒,却也不可忽视她眼底那份无奈和酸涩。
婉颜抬眸环顾四野,竟觉得眸中有些湿润。她望向湛蓝的天穹和枯绿的草地,远处是漫漫黄沙,这便是南北朝的时空,邈远广阔,波涛万丈。
婉颜一下下抚摸它的鬃毛,掸去它耳朵上的尘土,口中念念有词:
虽然和当时的模样大有不同,但婉颜认得出,这就是当日她为了它的安全亲手把它送出绛州城的当归。
她想做太阳,但纵然是宠爱她的父兄,也只愿意她做珍珠。草原女子多善骑射不假,但往往也并不能真正如同男子一般冲锋陷阵,说到头来和中原女子并无太大不同。瑟尔曼知晓因喀芙擅长射箭,却没有希望她把这项长处真正用到生活中,只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手段罢了。毕竟骑射也潜藏危险,她的父兄不希望她涉身险境,但也无视了她的意志——她本就不怕险境。
它竟瘦到了这般地步。
“这是?”昭昀疑惑地看了看婉颜,又瞧见赶上来的守卫,“看样子是我突厥的好马,只是为何如此狼狈?”
“昭昀,”婉颜笑了笑,“我愿意看着你成为太阳。”
当归闻声又是一声嘶鸣,跑上前亲昵地蹭了蹭婉颜的手,她摸到它的身躯时尽是心疼。那时它刚被高长恭从北恒州的集市上买下,毛色油亮,身材健硕,走过都能携带一阵风,然而现在她分明摸到它皮毛下嶙峋的骨头。
应当归去。她的身侧,亦是它的归途。
“因喀芙是父汗给我起的突厥名,意为珍珠,而我在母亲遗留的中原旧物里翻出一些书册,取了昭昀二字,是为日光灼灼。”
他们都是历史的参与者和创造者。是这般多的人,而非史书或遗址,最终构成了一个时代。
] 她原以为……她以为当归已经另寻出路,不会死守她一个主人,却没想到它居然一路寻到了突厥……
婉颜恍惚间想起郑怀璧,那个温婉却也有着自己锋芒的女子,那个想要用尽努力证明自己担得起“怀璧”二字的中原女子,她和因喀芙,都是时代浪潮裹挟下仍不愿妥协的星芒。
“——当归?!”
“我自己取了一个。”
她好像更懂得了这个时代到底带给她些什么。
她松开手,箭“咻”地一声飞出,又在瑟尔曼的箭和婉颜的箭之间劈出一方天地:
是啊,寒风暴雪造勇士,谁说勇士不能是女子?
恰有一声马儿长鸣被呼啸的风送入她们耳中,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和马蹄声,打破了方才蕴蓄千言万语的沉默。
“这……属下不知。”守卫抱拳颔首,说明方才情形,“这匹马今日突然闯入王庭,属下本想拦下,但它似是突厥马,又像是有目的般直接跑向大殿下的营帐,属下以为与大殿下有关,便不敢多加阻拦,只好跟着它,以防惊扰贵人。”
“它知道我在这里……原来它竟是突厥的马……”婉颜喃喃道,如同与故人重逢般已是热泪盈眶,“当归当归,你真的回到了你的家乡。”
她举起弯弓,右手食指和中指内侧夹着箭尾,婉颜看到她手指上握箭的位置已有一层薄茧,想来是经常练习所致。
当归当归,当真识得归途么?
名?”婉颜眉毛一挑。
“我们再也不分离。”
看那些实物材料是很重要,但最重要的,其实是她能亲身感受时人最真实的想法。不是从文献和图像层层加工的外壳之下剥离出他们的身影,而是和他们面对面交谈,感受最真实的“人”的因素。
“我不想只做供人观赏的珍珠,珍珠温润但无光,我要做就做悬挂在天上的太阳,自身便能散发万丈光芒。”
入眼是一匹脏兮兮的黑马,成结的鬃毛上有血块凝结的暗色,勾着草籽和苍耳,身躯看着略为瘦弱,马蹄周围甚至可见一路奔波所致的磨损,露出了结痂的伤痕。唯有那双眼睛清亮明澈,在与婉颜四目相接之时仿佛泛起盈盈水光,无声胜似有声,倾诉着它一路经受的风霜。
“谢谢你,颜姐姐。”昭昀弯起唇角,“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
当归又是委屈地呜咽一声,将头埋在了婉颜怀里,亮晶晶的明眸凝视着她,仿佛在跟她说,它不止是回到突厥,它更是回到了她的身边。
她说完这番话,用那双明亮的蓝眸凝视着婉颜,眼神中交织复杂感情。婉颜能感受到她豪气干云的潇洒,却也不可忽视她眼底那份无奈和酸涩。
婉颜抬眸环顾四野,竟觉得眸中有些湿润。她望向湛蓝的天穹和枯绿的草地,远处是漫漫黄沙,这便是南北朝的时空,邈远广阔,波涛万丈。
婉颜一下下抚摸它的鬃毛,掸去它耳朵上的尘土,口中念念有词:
虽然和当时的模样大有不同,但婉颜认得出,这就是当日她为了它的安全亲手把它送出绛州城的当归。
她想做太阳,但纵然是宠爱她的父兄,也只愿意她做珍珠。草原女子多善骑射不假,但往往也并不能真正如同男子一般冲锋陷阵,说到头来和中原女子并无太大不同。瑟尔曼知晓因喀芙擅长射箭,却没有希望她把这项长处真正用到生活中,只是闲暇时打发时间的手段罢了。毕竟骑射也潜藏危险,她的父兄不希望她涉身险境,但也无视了她的意志——她本就不怕险境。
它竟瘦到了这般地步。
“这是?”昭昀疑惑地看了看婉颜,又瞧见赶上来的守卫,“看样子是我突厥的好马,只是为何如此狼狈?”
“昭昀,”婉颜笑了笑,“我愿意看着你成为太阳。”
当归闻声又是一声嘶鸣,跑上前亲昵地蹭了蹭婉颜的手,她摸到它的身躯时尽是心疼。那时它刚被高长恭从北恒州的集市上买下,毛色油亮,身材健硕,走过都能携带一阵风,然而现在她分明摸到它皮毛下嶙峋的骨头。
应当归去。她的身侧,亦是它的归途。
“因喀芙是父汗给我起的突厥名,意为珍珠,而我在母亲遗留的中原旧物里翻出一些书册,取了昭昀二字,是为日光灼灼。”
他们都是历史的参与者和创造者。是这般多的人,而非史书或遗址,最终构成了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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