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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突如其来的反击,程三五无暇理会红衣胡姬那股诱人香气,身形只是微微一偏,然后抓住她的双腿,借力旋身,直接将她甩了出去。
“老子有千里眼、顺风耳,你不服就憋着!”程三五久历江湖,清楚不能跟这种人多聊,直接挺刀逼杀。
“化雾而行,你是飞天夜叉?”程三五翻身而起,十足戒备地问道。
青烟聚形化作红衣胡姬飘然而下,表情略带嫌弃:“这都是什么名字?在我的故乡,我们被叫做血族。”
程三五正想着是否要动
当程三五带着驼队赶到红沙镇时,这座荒漠中的小城即将关上城门、实行宵禁,程三五只得拿出几枚银币贿赂城门吏,费了一番口舌才能进城。
程三五战得起兴,紧追而出,连横刀都没有取回,赤手空拳朝红衣胡姬砸去。
程三五浑身一激灵,怒吼一声,奋力跃起,翻身朝地,借助自身分量,朝着地面撞去。
懒得理会伏案不起的店家,程三五直奔客房,抬脚踹开房门,木屑灰尘飞散,正好见到一名身姿窈窕的红衣女子伏在彭宁身上,意图不轨。
枣红大马甩了甩尾巴,程三五刷洗马背:“你以为我乐意给老爷们办事?这不是欠了老苏人情嘛?当年要不是他出面保下,真不知道还要逃多久,指不定要躲进山沟沟里去……抬脚,我给你刷刷蹄子。”
彭宁没有答话,程三五猜出他有秘密在身,也不再多问,于是盘算起路程:“等下如果加快一些,或许能在天黑之前赶到红沙镇,我们在那里歇息一晚,顺便补充清水和食物。”
“肯定是有的,所以不用担心附近有马贼出没。”程三五还想说什么,发现彭宁已经昏睡过去。
彭宁心中略带不安,他并非天?多疑,只是此番远赴西域,他身怀重大职责,整支商队剩下自己一人,除了程三五别无援手,他感觉自己好似汪洋大海的一叶孤舟,找不到任何出路。
孰料红衣胡姬凭空化作一团青烟消散,反而是程三五自己狠狠跌了一跤。
程三五望向一旁沾满发黑血渍的伤布:“马贼刀上有慢毒,如果不动武,或许还能拖一阵,可你为了对付尸鹫,反倒让毒?蔓延开来。其实现在最好就是转道向北,直接往屈支城,那里有西域最好的医师。”
红衣胡姬惊讶于程三五如此悍勇搏命,马首短刀稍被迟滞,一只大手直接扣住颀长鹅颈,随后横刀朝着胸口笔直刺来。
“我还撑得住,继续往前走。”躲避正午烈日时,彭宁刚给伤口换完药,坚持说道。
“那里有朝廷官兵么?”彭宁像是在说梦话。
程三五着实意外,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那红衣胡姬巧转手花,好似变戏法般亮出一柄马首短刀,直取程三五腿胫。
感应杀机临身,程三五本能抬手抓住胡姬手腕,试图将她举起。
“哪来的飞贼?不要命了?”程三五斜刀喝问。
程三五抬头望去,顿时发现事况有异,一把扔下毛刷,抄起横刀,暗骂一句,朝客栈飞奔而去。
程三五将水囊举高,晃了半天才有仅存的最后一滴水落入口中。【惜文轩】
“我去给马喂点夜料,这几天可把它饿瘦了。”程三五用布巾狠狠搓洗一番后出门离开。
……
程三五不为所动,一踏房梁,抡刀横扫,红衣胡姬翻身避开,姿态曼妙轻盈,倚着门边,轻轻拍着胸脯道:
那红衣女子好像没料到程三五突然出现,带着几分惊异回头望来,双眸闪过一抹碧色,昏暗油灯照明下,隐约可见是一名容貌艳丽、红唇丰润的胡人女子。
相比起货物损失,驼队背负的清水与食物才是要紧。此时程三五两人已经一整天不吃不喝,即便都有武艺在身,也经受不起长途跋涉的消耗。
“好个精壮勇猛的汉子,一上来就这么使劲,奴家的心都要被你撞出来了。”
程三五说:“一个出产丹玉的小镇,聚集了不少矿工。丹玉你知道吧?”
“你怎么知道屈支城不安全?”程三五问道。
“奴家倒是好奇,你为何会知晓奴家在此?”红衣胡姬把玩着马首短刀,一副颇有余裕的模样。
然而如此凌厉的一刀,竟无丝毫建功,程三五惊觉斩空,那名红衣胡姬居然瞬间躲到地上。
“怎么?我伺候你还不乐意?”程三五刚要埋怨,就见马儿朝着客栈高处甩头,连连喷鼻。
……
“怎么?好哥哥要试试么?保证让你直登极乐。”红衣胡姬伸出舌头舔了舔红唇贝齿,一双碧绿眼眸泛动诱人光芒。
然而越是危急关头,程三五应变越快,丹田催鼓,内劲沿着龙脊寸寸传递,身形直接拔地而起,躲过一连串致命又华丽的刀花,随即翻身倒悬,一条腿勾住房梁,横刀狂斩乱劈。
“哎哟哟,好哥哥摔疼了吧?”青烟飘忽不定,客栈中回荡着那红衣胡姬的笑声。
程三五也不反驳,从彭宁的剑法和言行来看,显然家世不俗,想来是不缺上好伤药。
找到客栈之后,程三五将驼马安顿好,然后让店家上一份油汁饱满的烤羊腿,配着刚从地窖取出的冰凉甜酒,大快朵颐起来。
房间中寒光一闪,墙壁窗户凭空生出刀痕,常人肉眼根本看不清刀锋经过。
“真是油盐不进。”红衣胡姬翻了个白眼,随后好像察觉到什么,望向别处。
奈何红衣胡姬早有准备,双腿死死环扣程三五肋下,换做是寻常武人,恐怕已被夹得气息不继。
程三五见此情形,不退反进,身中气血鼓荡,将手上横刀乱舞一通,硬顶着茫茫飞雪,悍然攻入。
枣红大马抬起头来,嘴里还在啃豆子,鼻腔喷出古怪的咻咻声,程三五找来水桶和毛刷,给马儿刷洗身子,同时还说:“那个彭宁估计是有什么要紧职责,就跟老苏差不多,都是给朝廷里的老爷干活。”
“那是什么地方?”彭宁问。
彭宁气色不佳,勉强吃了些汤羹,说道:“我自己有伤药,不用到别处买。”
程三五刚扶起马蹄,枣红大马忽然用力挣脱,原地躁动起来。
从怀中取出一个黑玉匣,精致小巧,一手可握,黑玉匣外面用金漆书写了佛门六字大明咒,凝神注视,隐约会觉得梵文金字在黑玉匣表面缓慢游走。
恶风扑面,红衣胡姬险险避过,仗着鬼魅迅捷的身法绕到一侧,抬脚轻点,好像一条蛇攀附而上,双腿缠住程三五腰腹,马首短刀朝着他后颈刺去。
“我刚才问过店家了,镇子里虽然有医师,但就会治些外伤,明日一早去买些金疮药就上路。”程三五一人啃了整条烤羊腿还嫌不足,多要了一大碗羊肉汤饼,吃得满头热汗。
程三五二话不说,沉足迈步,整座客栈竟也微微一颤,方寸斗室之中好似闷雷炸开,身形随即如箭矢离弦,拔刀而出。
“像你这种又凶又狠的好哥哥最对我的胃口了。”红衣胡姬双手被制,依旧分出余力靠近程三五耳边,带着又轻又柔的声音,朝着他耳中吹气。
尽管对瀚海北径的艰难早有预想,可是眼下状况还是不免让人略生沮丧之意。
程三五冷哼一声:“怕是直接去西天极乐世界吧?恕不奉陪!”
被抛飞出房门的红衣胡姬也是一阵错愕,这个男人的力气简直大得惊人,足以扭断脖颈脊梁的招数,他居然只是微微一偏,完全是靠着强悍筋骨硬撑下来。
恍惚间,彭宁闻到一丝柔和芬芳,不等他做出反应,思绪便沉入梦乡。
“这种慢毒要不了命,咬咬牙就挺过去了。”彭宁闭上眼说:“而且屈支城不安全。”
程三五将一笸箩豆子混杂麦麸的饲料倒进食槽中,看着枣红大马迫不及待探头去吃,笑道:“这回难为你了,要是在往常,就你我两个走瀚海北径,也不至于拖这么久。”
在斩杀尸鹫之后,程三五带着彭宁和驼队又走了五天,一路上没有任何补给,也不曾见到一处绿洲水源。期间两次突如其来的沙尘暴,又丢失了半数骆驼。
略作洗漱,彭宁正要躺下歇息,他见程三五要离开客房,不禁问道:“你去做什么?”
“好快!”
刚回到客栈之中,程三五就闻到一股熏香气味,宝昌社也干香料生意,他立刻就察觉到香气中带有安眠效力,常人稍闻片刻就会自然昏睡。
彭宁像是背诵文章一般:“丹玉者,坤地之血髓也,有载物承法之功、勾连诸象之能。”
“传说夜叉吸血为生,这么看来果然不假!”程三五活动一下肩膀,暗暗提劲。
撇去无谓杂念,彭宁将黑玉匣仔细收入怀中,他本想着等程三五回来再入睡,可是伤病加上连续多日的颠簸劳累,让他一旦躺下便昏昏欲睡。
偏偏彭宁因为腰腹伤势,在几天前忽染伤寒,虽然骑在骆驼背上,却受不得长久颠簸,赶路速度大大减缓。
不过这红衣胡姬仍是更快一筹,攀上程三五手臂,抬脚踢飞横刀,紧接着趁势将双腿抬起,直接夹住程三五脖子,拧腰一转,试图借助自身分量将对方摔倒。
“唉,不解风情。”红衣胡姬柔声一叹,踮足旋身,看似舞姿翩翩,但暗藏杀机,马首短刀仿佛化作夜里飞雪,几乎瞬间挤满眼前视野。
“呃……我没太听懂。”程三五挠了挠头:“据说丹玉这玩意儿能够用来施展法术,有些道士还真的用来炼丹。总之到了红沙镇,能让你好好歇一晚。”
红衣胡姬身手不凡,面对居高临下的迅猛攻势,仅凭一柄马首短刀仍能从容应对,连连偏身躲闪格挡之余,还露出一张动人笑靥,如丝媚眼朝程三五暗送秋波,宛如嬉戏刀光丛中。
] 面对突如其来的反击,程三五无暇理会红衣胡姬那股诱人香气,身形只是微微一偏,然后抓住她的双腿,借力旋身,直接将她甩了出去。
“老子有千里眼、顺风耳,你不服就憋着!”程三五久历江湖,清楚不能跟这种人多聊,直接挺刀逼杀。
“化雾而行,你是飞天夜叉?”程三五翻身而起,十足戒备地问道。
青烟聚形化作红衣胡姬飘然而下,表情略带嫌弃:“这都是什么名字?在我的故乡,我们被叫做血族。”
程三五正想着是否要动
当程三五带着驼队赶到红沙镇时,这座荒漠中的小城即将关上城门、实行宵禁,程三五只得拿出几枚银币贿赂城门吏,费了一番口舌才能进城。
程三五战得起兴,紧追而出,连横刀都没有取回,赤手空拳朝红衣胡姬砸去。
程三五浑身一激灵,怒吼一声,奋力跃起,翻身朝地,借助自身分量,朝着地面撞去。
懒得理会伏案不起的店家,程三五直奔客房,抬脚踹开房门,木屑灰尘飞散,正好见到一名身姿窈窕的红衣女子伏在彭宁身上,意图不轨。
枣红大马甩了甩尾巴,程三五刷洗马背:“你以为我乐意给老爷们办事?这不是欠了老苏人情嘛?当年要不是他出面保下,真不知道还要逃多久,指不定要躲进山沟沟里去……抬脚,我给你刷刷蹄子。”
彭宁没有答话,程三五猜出他有秘密在身,也不再多问,于是盘算起路程:“等下如果加快一些,或许能在天黑之前赶到红沙镇,我们在那里歇息一晚,顺便补充清水和食物。”
“肯定是有的,所以不用担心附近有马贼出没。”程三五还想说什么,发现彭宁已经昏睡过去。
彭宁心中略带不安,他并非天?多疑,只是此番远赴西域,他身怀重大职责,整支商队剩下自己一人,除了程三五别无援手,他感觉自己好似汪洋大海的一叶孤舟,找不到任何出路。
孰料红衣胡姬凭空化作一团青烟消散,反而是程三五自己狠狠跌了一跤。
程三五望向一旁沾满发黑血渍的伤布:“马贼刀上有慢毒,如果不动武,或许还能拖一阵,可你为了对付尸鹫,反倒让毒?蔓延开来。其实现在最好就是转道向北,直接往屈支城,那里有西域最好的医师。”
红衣胡姬惊讶于程三五如此悍勇搏命,马首短刀稍被迟滞,一只大手直接扣住颀长鹅颈,随后横刀朝着胸口笔直刺来。
“我还撑得住,继续往前走。”躲避正午烈日时,彭宁刚给伤口换完药,坚持说道。
“那里有朝廷官兵么?”彭宁像是在说梦话。
程三五着实意外,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那红衣胡姬巧转手花,好似变戏法般亮出一柄马首短刀,直取程三五腿胫。
感应杀机临身,程三五本能抬手抓住胡姬手腕,试图将她举起。
“哪来的飞贼?不要命了?”程三五斜刀喝问。
程三五抬头望去,顿时发现事况有异,一把扔下毛刷,抄起横刀,暗骂一句,朝客栈飞奔而去。
程三五将水囊举高,晃了半天才有仅存的最后一滴水落入口中。【惜文轩】
“我去给马喂点夜料,这几天可把它饿瘦了。”程三五用布巾狠狠搓洗一番后出门离开。
……
程三五不为所动,一踏房梁,抡刀横扫,红衣胡姬翻身避开,姿态曼妙轻盈,倚着门边,轻轻拍着胸脯道:
那红衣女子好像没料到程三五突然出现,带着几分惊异回头望来,双眸闪过一抹碧色,昏暗油灯照明下,隐约可见是一名容貌艳丽、红唇丰润的胡人女子。
相比起货物损失,驼队背负的清水与食物才是要紧。此时程三五两人已经一整天不吃不喝,即便都有武艺在身,也经受不起长途跋涉的消耗。
“好个精壮勇猛的汉子,一上来就这么使劲,奴家的心都要被你撞出来了。”
程三五说:“一个出产丹玉的小镇,聚集了不少矿工。丹玉你知道吧?”
“你怎么知道屈支城不安全?”程三五问道。
“奴家倒是好奇,你为何会知晓奴家在此?”红衣胡姬把玩着马首短刀,一副颇有余裕的模样。
然而如此凌厉的一刀,竟无丝毫建功,程三五惊觉斩空,那名红衣胡姬居然瞬间躲到地上。
“怎么?我伺候你还不乐意?”程三五刚要埋怨,就见马儿朝着客栈高处甩头,连连喷鼻。
……
“怎么?好哥哥要试试么?保证让你直登极乐。”红衣胡姬伸出舌头舔了舔红唇贝齿,一双碧绿眼眸泛动诱人光芒。
然而越是危急关头,程三五应变越快,丹田催鼓,内劲沿着龙脊寸寸传递,身形直接拔地而起,躲过一连串致命又华丽的刀花,随即翻身倒悬,一条腿勾住房梁,横刀狂斩乱劈。
“哎哟哟,好哥哥摔疼了吧?”青烟飘忽不定,客栈中回荡着那红衣胡姬的笑声。
程三五也不反驳,从彭宁的剑法和言行来看,显然家世不俗,想来是不缺上好伤药。
找到客栈之后,程三五将驼马安顿好,然后让店家上一份油汁饱满的烤羊腿,配着刚从地窖取出的冰凉甜酒,大快朵颐起来。
房间中寒光一闪,墙壁窗户凭空生出刀痕,常人肉眼根本看不清刀锋经过。
“真是油盐不进。”红衣胡姬翻了个白眼,随后好像察觉到什么,望向别处。
奈何红衣胡姬早有准备,双腿死死环扣程三五肋下,换做是寻常武人,恐怕已被夹得气息不继。
程三五见此情形,不退反进,身中气血鼓荡,将手上横刀乱舞一通,硬顶着茫茫飞雪,悍然攻入。
枣红大马抬起头来,嘴里还在啃豆子,鼻腔喷出古怪的咻咻声,程三五找来水桶和毛刷,给马儿刷洗身子,同时还说:“那个彭宁估计是有什么要紧职责,就跟老苏差不多,都是给朝廷里的老爷干活。”
“那是什么地方?”彭宁问。
彭宁气色不佳,勉强吃了些汤羹,说道:“我自己有伤药,不用到别处买。”
程三五刚扶起马蹄,枣红大马忽然用力挣脱,原地躁动起来。
从怀中取出一个黑玉匣,精致小巧,一手可握,黑玉匣外面用金漆书写了佛门六字大明咒,凝神注视,隐约会觉得梵文金字在黑玉匣表面缓慢游走。
恶风扑面,红衣胡姬险险避过,仗着鬼魅迅捷的身法绕到一侧,抬脚轻点,好像一条蛇攀附而上,双腿缠住程三五腰腹,马首短刀朝着他后颈刺去。
“我刚才问过店家了,镇子里虽然有医师,但就会治些外伤,明日一早去买些金疮药就上路。”程三五一人啃了整条烤羊腿还嫌不足,多要了一大碗羊肉汤饼,吃得满头热汗。
程三五二话不说,沉足迈步,整座客栈竟也微微一颤,方寸斗室之中好似闷雷炸开,身形随即如箭矢离弦,拔刀而出。
“像你这种又凶又狠的好哥哥最对我的胃口了。”红衣胡姬双手被制,依旧分出余力靠近程三五耳边,带着又轻又柔的声音,朝着他耳中吹气。
尽管对瀚海北径的艰难早有预想,可是眼下状况还是不免让人略生沮丧之意。
程三五冷哼一声:“怕是直接去西天极乐世界吧?恕不奉陪!”
被抛飞出房门的红衣胡姬也是一阵错愕,这个男人的力气简直大得惊人,足以扭断脖颈脊梁的招数,他居然只是微微一偏,完全是靠着强悍筋骨硬撑下来。
恍惚间,彭宁闻到一丝柔和芬芳,不等他做出反应,思绪便沉入梦乡。
“这种慢毒要不了命,咬咬牙就挺过去了。”彭宁闭上眼说:“而且屈支城不安全。”
程三五将一笸箩豆子混杂麦麸的饲料倒进食槽中,看着枣红大马迫不及待探头去吃,笑道:“这回难为你了,要是在往常,就你我两个走瀚海北径,也不至于拖这么久。”
在斩杀尸鹫之后,程三五带着彭宁和驼队又走了五天,一路上没有任何补给,也不曾见到一处绿洲水源。期间两次突如其来的沙尘暴,又丢失了半数骆驼。
略作洗漱,彭宁正要躺下歇息,他见程三五要离开客房,不禁问道:“你去做什么?”
“好快!”
刚回到客栈之中,程三五就闻到一股熏香气味,宝昌社也干香料生意,他立刻就察觉到香气中带有安眠效力,常人稍闻片刻就会自然昏睡。
彭宁像是背诵文章一般:“丹玉者,坤地之血髓也,有载物承法之功、勾连诸象之能。”
“传说夜叉吸血为生,这么看来果然不假!”程三五活动一下肩膀,暗暗提劲。
撇去无谓杂念,彭宁将黑玉匣仔细收入怀中,他本想着等程三五回来再入睡,可是伤病加上连续多日的颠簸劳累,让他一旦躺下便昏昏欲睡。
偏偏彭宁因为腰腹伤势,在几天前忽染伤寒,虽然骑在骆驼背上,却受不得长久颠簸,赶路速度大大减缓。
不过这红衣胡姬仍是更快一筹,攀上程三五手臂,抬脚踢飞横刀,紧接着趁势将双腿抬起,直接夹住程三五脖子,拧腰一转,试图借助自身分量将对方摔倒。
“唉,不解风情。”红衣胡姬柔声一叹,踮足旋身,看似舞姿翩翩,但暗藏杀机,马首短刀仿佛化作夜里飞雪,几乎瞬间挤满眼前视野。
“呃……我没太听懂。”程三五挠了挠头:“据说丹玉这玩意儿能够用来施展法术,有些道士还真的用来炼丹。总之到了红沙镇,能让你好好歇一晚。”
红衣胡姬身手不凡,面对居高临下的迅猛攻势,仅凭一柄马首短刀仍能从容应对,连连偏身躲闪格挡之余,还露出一张动人笑靥,如丝媚眼朝程三五暗送秋波,宛如嬉戏刀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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