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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思弦看着夜色笼罩下的大街,轻声说道。
但现在想来,林思弦也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喜欢吃秋刀鱼。
烧烤摊的棚下,不时响起碰杯的声音,孜然和木炭的气味飘出很远。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别的牛逼,见人都是鼻孔朝天。
林轩见林思弦一直没动秋刀鱼,以为他是嫌鱼腥,又挤了些柠檬汁。
林思弦顿时不困了,跟打了鸡血一样。
在小县城也相当于普通职工一个月的薪水了。
“是我对不住你妈。”
00年前后的生意比现在好做很多。
林轩觉得自己欠她的太多了,不该拖累她,于是决绝地离了婚,自己抗下所有债务。
林思弦赶忙开了单章感谢,并且承诺加更。
林轩有些懵。
“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
这句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林轩的自尊彻底击溃。
林思弦妈妈接到餐馆老板的电话去带他回家。
林思弦享受着难得的睡眠,很是惬意。
话说得太多怕儿子嫌他烦,话说得太少又怕儿子不明白他的心。
白银盟五五分成,到作者手里有五千块。
所以他卯着一股劲,初出社会就开始创业。
“首先,鲁迅没说过这句话,这是莎士比亚说的。”
“都过去了,我妈现在挺好的。”
他整天跟着社会上的认识的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彻夜不归。
也许她只是不喜欢浪费食物。
橱窗里的模特换了新衣,店里放着一首英文歌,《callybe》,叫我美逼。
华照君一本正经地道。
一路灯红酒绿,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她想过离婚,但为了给林思弦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就默默忍了下来。
辛苦跑了几天外卖挣的钱,都还不够给他结账。
路边随处可见卖淀粉肠和臭豆腐的移动摊贩。
半醉半醒之间,林轩听到有人说了一句话。
“嗯。”
稿费有着落了,离成功的目标就近了一步。
家里却时不时地接到催债的电话。
林轩喝着酒,时不时地问一下儿子在学校的情况。
“看到她过得好,我很开心。”
莫名对秋刀鱼有了一种憧憬,以为它很好吃。
有一手绣十字绣的好手艺,还经常接单赚钱补贴家用。
“鲁迅说过,一个人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和猪有什么区别”
而林轩却整日醉生梦死,对娘俩不管不顾。
那段时间,林轩的意志很是消沉,整天买醉借着酒精麻痹神经。
点了他常吃的各种烤串,主食鸡蛋炒河粉,还有拍黄瓜和皮蛋拌豆腐这样的凉菜。
又要了一盆小龙虾,开了几瓶啤酒。
妈妈有多辛苦,林思弦都看在眼里。
盟主加一更,白银盟十更,黄金盟二十更,说到做到!
再扣除几百块钱的税,能到手4000多块。
“秋刀鱼原来不好吃啊。”
他年轻那会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给人打工的料。
性格桀骜的他,一门心思想着当老板挣大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可富贵之后,他却在外面养了情人。
“味道还行,你怎么不吃”
他不爱吃的东西,都是她吃掉的。
“是我妈爱吃,所以出来吃饭的时候,我会给她点这个。”
“我根本就不吃秋刀鱼啊。”
林轩在路边吐得天昏地暗,她没有责怪他,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
有一天林轩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没钱买单。
林轩带着林思弦找了附近一家生意很好的大排档,带儿子去吃他喜欢的烧烤。
天上下着暴雨,她身上还穿着送外卖的雨衣,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
这是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林思弦妈妈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帮助林轩创业,整日忙前忙后。
对整天996的打工人来说,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可真是太幸福了。
“不错,作者文笔可以。”
“竟然是我大IG主角!速速更新,爷爱看。”
辗转多年,林轩又尝试过几次创业,可总是时运不济,好几次都是生意刚有起色就跌落谷底。
那时候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有魄力,头脑不差,发家致富真的不算难。
这就是林轩在儿子面前的窘迫。
眼看着林思弦要上大学了,以后还得考虑结婚买房什么的,林轩倍感压力。
两百多万的工程款一分没有收到,还欠下了一大笔的债务。
打工挣不到大钱的,只能管个温饱。
虽然这些年还了不少债,但还剩下几十万的缺口。
他不怎么问成绩,问的最多的是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宿舍里睡着冷不冷。
不多不少的话,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好不容易放假,让我多睡会。”
林思弦摇了摇头。
“秋刀鱼,你自己吃吧。”
为了挣钱还债,林思弦妈妈白天上班,晚上送外卖。
“你不是挺爱吃秋刀鱼的吗?每回出来都点,今儿怎么不吃呢?”
精力无处发泄的柴犬跑得正欢,牵着被遛的老头。
有不少书粉发表书评了,大多是IG战队的粉丝,讨论得很是热烈。
傍晚时分,长街上灯火通明。
靠着这笔启动资金,还有不错的头脑,林轩赶上风口挣了不少钱。
问题是90%的人都困在了启动资金这一步,第一桶金是最难挣的。
林轩悠悠一叹,摸出烟盒点了根烟。
穷了那么久突然翻身,突如其来的暴富让他渐渐失去了对自我的认知。
林思弦和爸爸有隔阂实在再正常不过。
“啊?”
林思弦说着,将那两条秋刀鱼递了过去。
“挺好吃的啊,是你太挑食了。”
在老婆的劝说下,岳父岳母将他们毕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一穷二白的林轩创业。
后来,林轩被酒肉朋友们做了局,接了一个酒楼的大工程。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林思弦打开作家助手,看了下后台的数据。
“懒狗还没起床都八点了,我要出门了。”
第二天,林思弦是被华照君的电话吵醒的。
等妈妈带他去吃秋刀鱼的时候,他尝了一口,发现又柴又腥,味道还有些苦,就不想吃了。
连续几次大起大落,彻底磨灭了他的心气。
工程做完后,老板直接卷款跑路。
id是“宝我今天去输液了”的读者竟然直接打赏了一個白银盟。
“那女人真可怜,竟然嫁了一个这么没用的男人。”
从那之后,林思弦就以为妈妈爱吃秋刀鱼,每次出来吃饭都点。
林轩微微颔首,接过秋刀鱼咬了一口,眉头皱了起来。
西装革履的房产销售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大街,带领着客户去看房。
继续码完了两章存稿之后,林思弦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以前听周杰伦的《七里香》的时候,林思弦听到里面有一句歌词,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于是缠着妈妈,说想吃秋刀鱼。
] 林思弦看着夜色笼罩下的大街,轻声说道。
但现在想来,林思弦也不知道妈妈是不是真的喜欢吃秋刀鱼。
烧烤摊的棚下,不时响起碰杯的声音,孜然和木炭的气味飘出很远。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别的牛逼,见人都是鼻孔朝天。
林轩见林思弦一直没动秋刀鱼,以为他是嫌鱼腥,又挤了些柠檬汁。
林思弦顿时不困了,跟打了鸡血一样。
在小县城也相当于普通职工一个月的薪水了。
“是我对不住你妈。”
00年前后的生意比现在好做很多。
林轩觉得自己欠她的太多了,不该拖累她,于是决绝地离了婚,自己抗下所有债务。
林思弦赶忙开了单章感谢,并且承诺加更。
林轩有些懵。
“不喜欢有苦味的东西。”
这句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林轩的自尊彻底击溃。
林思弦妈妈接到餐馆老板的电话去带他回家。
林思弦享受着难得的睡眠,很是惬意。
话说得太多怕儿子嫌他烦,话说得太少又怕儿子不明白他的心。
白银盟五五分成,到作者手里有五千块。
所以他卯着一股劲,初出社会就开始创业。
“首先,鲁迅没说过这句话,这是莎士比亚说的。”
“都过去了,我妈现在挺好的。”
他整天跟着社会上的认识的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彻夜不归。
也许她只是不喜欢浪费食物。
橱窗里的模特换了新衣,店里放着一首英文歌,《callybe》,叫我美逼。
华照君一本正经地道。
一路灯红酒绿,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她想过离婚,但为了给林思弦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就默默忍了下来。
辛苦跑了几天外卖挣的钱,都还不够给他结账。
路边随处可见卖淀粉肠和臭豆腐的移动摊贩。
半醉半醒之间,林轩听到有人说了一句话。
“嗯。”
稿费有着落了,离成功的目标就近了一步。
家里却时不时地接到催债的电话。
林轩喝着酒,时不时地问一下儿子在学校的情况。
“看到她过得好,我很开心。”
莫名对秋刀鱼有了一种憧憬,以为它很好吃。
有一手绣十字绣的好手艺,还经常接单赚钱补贴家用。
“鲁迅说过,一个人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和猪有什么区别”
而林轩却整日醉生梦死,对娘俩不管不顾。
那段时间,林轩的意志很是消沉,整天买醉借着酒精麻痹神经。
点了他常吃的各种烤串,主食鸡蛋炒河粉,还有拍黄瓜和皮蛋拌豆腐这样的凉菜。
又要了一盆小龙虾,开了几瓶啤酒。
妈妈有多辛苦,林思弦都看在眼里。
盟主加一更,白银盟十更,黄金盟二十更,说到做到!
再扣除几百块钱的税,能到手4000多块。
“秋刀鱼原来不好吃啊。”
他年轻那会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生来就不是给人打工的料。
性格桀骜的他,一门心思想着当老板挣大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可富贵之后,他却在外面养了情人。
“味道还行,你怎么不吃”
他不爱吃的东西,都是她吃掉的。
“是我妈爱吃,所以出来吃饭的时候,我会给她点这个。”
“我根本就不吃秋刀鱼啊。”
林轩在路边吐得天昏地暗,她没有责怪他,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
有一天林轩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没钱买单。
林轩带着林思弦找了附近一家生意很好的大排档,带儿子去吃他喜欢的烧烤。
天上下着暴雨,她身上还穿着送外卖的雨衣,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
这是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林思弦妈妈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帮助林轩创业,整日忙前忙后。
对整天996的打工人来说,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可真是太幸福了。
“不错,作者文笔可以。”
“竟然是我大IG主角!速速更新,爷爱看。”
辗转多年,林轩又尝试过几次创业,可总是时运不济,好几次都是生意刚有起色就跌落谷底。
那时候只要有一笔启动资金,有魄力,头脑不差,发家致富真的不算难。
这就是林轩在儿子面前的窘迫。
眼看着林思弦要上大学了,以后还得考虑结婚买房什么的,林轩倍感压力。
两百多万的工程款一分没有收到,还欠下了一大笔的债务。
打工挣不到大钱的,只能管个温饱。
虽然这些年还了不少债,但还剩下几十万的缺口。
他不怎么问成绩,问的最多的是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宿舍里睡着冷不冷。
不多不少的话,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好不容易放假,让我多睡会。”
林思弦摇了摇头。
“秋刀鱼,你自己吃吧。”
为了挣钱还债,林思弦妈妈白天上班,晚上送外卖。
“你不是挺爱吃秋刀鱼的吗?每回出来都点,今儿怎么不吃呢?”
精力无处发泄的柴犬跑得正欢,牵着被遛的老头。
有不少书粉发表书评了,大多是IG战队的粉丝,讨论得很是热烈。
傍晚时分,长街上灯火通明。
靠着这笔启动资金,还有不错的头脑,林轩赶上风口挣了不少钱。
问题是90%的人都困在了启动资金这一步,第一桶金是最难挣的。
林轩悠悠一叹,摸出烟盒点了根烟。
穷了那么久突然翻身,突如其来的暴富让他渐渐失去了对自我的认知。
林思弦和爸爸有隔阂实在再正常不过。
“啊?”
林思弦说着,将那两条秋刀鱼递了过去。
“挺好吃的啊,是你太挑食了。”
在老婆的劝说下,岳父岳母将他们毕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支持一穷二白的林轩创业。
后来,林轩被酒肉朋友们做了局,接了一个酒楼的大工程。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林思弦打开作家助手,看了下后台的数据。
“懒狗还没起床都八点了,我要出门了。”
第二天,林思弦是被华照君的电话吵醒的。
等妈妈带他去吃秋刀鱼的时候,他尝了一口,发现又柴又腥,味道还有些苦,就不想吃了。
连续几次大起大落,彻底磨灭了他的心气。
工程做完后,老板直接卷款跑路。
id是“宝我今天去输液了”的读者竟然直接打赏了一個白银盟。
“那女人真可怜,竟然嫁了一个这么没用的男人。”
从那之后,林思弦就以为妈妈爱吃秋刀鱼,每次出来吃饭都点。
林轩微微颔首,接过秋刀鱼咬了一口,眉头皱了起来。
西装革履的房产销售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大街,带领着客户去看房。
继续码完了两章存稿之后,林思弦便心满意足地睡去。
以前听周杰伦的《七里香》的时候,林思弦听到里面有一句歌词,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于是缠着妈妈,说想吃秋刀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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