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为爱与家人决裂的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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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正是雨季,山间小路下起了丝丝细雨,白璃刚想体验一下雨中漫步的滋味,丝丝细雨就变成了瓢泼倾盆。www.zhuoxinge.com
“我明白,离乡背井、天各一方,挺不容易的,你需要多点时间疗伤,尤其是情商,男子汉大丈夫,打掉了牙也要活血吞。”
“娘炮?”又是一个新词。
白璃看到自己的学生,心里欢喜,和一群大老爷们飞了个吻:“孩儿们,有没有想念老师?”
自打这次下山回家,白璃就怪怪的。
“世叔,其实我特别佩服你这样的人。”
天各一方?
“那下次还带你骑。”云暮之说道。
“世叔,我明白,不用解释!”
“有!”
莲花楼的事情在京城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侯爷家出了一个不着调的逆子,和三个优秀的哥哥不能相提并论,不仅心狠手辣,嗜杀是血,还喜欢搞上不了台面的小倌,为了小倌争风吃醋。
“真的吗,太好了,世叔。”
“鲁迅说过,吃人的封建礼教,你敢于打破门第,信守承诺,重情重义,是个男子汉!”
白璃把从街市上买回来的果子蜜饯全都分好并且包上了油皮纸,分给了每一位学生。
“我去了四宝斋,给你带了最好的湖笔和宣纸,回头我拿给你。”白璃说道,“哦,还有,我在街市上发现一个玉狮镇纸,特意带回来送给你。”
“快意恩仇,情深义重。”
“你不是?”
云暮之瞬间愣住,必定是陆晶和薛昂,那两个不干正事的瘪犊子告诉他的。
“就是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又唇红齿白的,乍一看挺秀气但却是个男的。”
江鱼只是客观的评价了一下眼下的这具容貌姣好的皮囊,没有自夸的意思。
“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当然是真汉子啊!”
“有话想说?”
“老侯爷生气也不是不能理解的。”白璃温柔的说道,“爱之深,责之切,时间可以调和一切。”
云暮之见白璃骑马骑得开心,自己的心情也跟着一起飞扬在山水之间。
“来,我给大家都带了果子和蜜饯!”
封建礼教是个什么东西,还能吃人?
云暮之把《九章算术》拿出来翻看,读着上面的字,却怎么也记不住里面写了什么。百思不得其解以后,云暮之决定下次再见到那两个狗东西,陆晶和薛昂,一定让他们俩领教一下什么叫杀人不见血!
他是逃婚出来的,家里安排的亲事他不喜欢,不顾父亲的脸面要和风尘女子私奔,被父亲打了个半死撵了出来,要私奔的女子也可怜的不知所踪。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也是一知半解,东拼西凑的脑补了事情的全貌,讲给了白璃听,末了,还告诉白璃要多照顾人家离乡背井的小同学。
云暮之终于听明白了白璃的话,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在祝福自己和那小倌有情人终成眷属,必能修成正果吗?那他白璃怎么办?不是刚刚才表明心意吗?
其实这趟回家,白璃从母亲那里知道了云暮之的一些事情。
第一次,第一次有人站在他这边,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不会因为种种荒唐而嫌弃远离自己,也不会因此而围观看热闹,云暮之没有病,他也不需要喝药,需要喝药的是封建大家长,他们才有病,脑子有病。
老人嘛,有了孙子,就没什么不能原谅的了。
看云暮之的样子不像是受了什么精神创伤,应该是前者,以前当班主任的时候,也有半路转来的学生,除了家长工作变动之外,更多的是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这次回家,听母亲的说法,方方面面都吻合,白璃更加肯定,云暮之的轰轰烈烈的恋情应该是被残酷的扼杀了。
“小白老师,几日不见,甚是想念。”
班里最小的学生只有八九岁,牙齿还没有长齐全,打开纸包,吃了一块糯米糖,抹了抹嘴角,发现自己掉了一颗牙,哄堂大笑。
穿过树影婆娑的山林,踏过芬芳的小路,大雨穿过头顶的树林,白璃仰起头,看见了漫天的积雨云,身后有一个如此宽厚的胸膛,穿越到了这么个陌生的时代,结识了这样一位独具魅力的杀将,人生际遇果然是不可预知的事情。
云暮之的脸刷的红了,尽管不是很懂白璃的意思,但是信守承诺、重情重义并没错。白璃已经在湖上用激吻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他看上自己就是因为自己信守承诺,重情重义!
白璃终于能够打开话匣子!
“世叔,能不能再快点!”
没想到小白老师如此贴心,郑敏抱拳作揖,临了又在白璃耳边说道:“晚些时候,我去找你。”
风驰电掣,这可比开车刺激多了。
“世侄,你....”
“他这是什么意思?欲擒故纵吗?”云暮之挠头,“还是听到我在莲花楼的荒唐事以后吃醋了?以退为进?”
白璃猜测一位少年成名的将军竟然能够被自己的老爹逐出京城,发配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必然是原来的地方有很不好的影响和传闻,或是受了莫大的刺激。
白璃连忙摆摆手,示意他不必解释,云暮之和姑娘虽然情投意合,但还没成亲,当然不能透露那么多,人多口杂,闲言碎语,有损姑娘的颜面。
云暮之不在意这几百公里之外的州府多一个人知道,就是没想到白璃知道前后的反应反差这么的大,前一秒还热情奔放的对着自己情绪奔溃呢,后一秒就能够镇定自若的以退为进,合着湖边的那一鲤鱼的甩尾是白挨了。
“过瘾,太过瘾了,你这样的才是男子汉!”
郑先生单名敏,是远近闻名的书法家,虽然在书院里的课程不是很受学生重视,但是架不住人家是书法家,他的一幅字价值不菲,卖不卖的还得看心情,毕竟,烂大街的不是艺术,而是厕纸,所以,表面清贫的郑敏是个实打实的富人,教书不过是业余爱好,诲人不倦才是他的毕生追求。
既然白璃敢在渔船上对着自己公开示爱,那就说明他的性取向和自己是一样的,都是喜欢男孩子的,云暮之顿时有了一种同道中人,终于有个战友可以并肩作战,最起码不用那么孤独的感觉,该死,还挺温暖。
只是云暮之更加不明白白璃是什么意思了。
山路颠簸,云暮之的前胸和白璃的后背有规律的撞在一起,撩拨着少将军一颗火热的心,怦然而动,心脏从来没有跳得这样快,他甚至害怕身前的人发现,而不敢把自己的前胸贴到眼前人的背上,而是刻意的保持了一点微小的距离。
白璃自问没有那个魄力为了爱情和家人决裂。
“我是娘炮!”白璃一高兴就容易以己娱人。
云暮之将两位先生的一举一动全都看在眼里,心头火气,拳头把袍子拧出了一朵花,他什么时候去的四宝斋买的那些东西?!
台下异口同声。
“噢吼!!”白璃非常兴奋,他从来没有这样飙车,哦,不对,飙马!
鲁迅是谁?
生活,不过如此,快乐最重要。
铁汉柔情,只有行动才能表达自己的激动,云暮之颤抖嘴唇,刚想有下一步动作表达自己的意思,只听白璃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这个世界不开心的仿佛只有云暮之一个人,书学的郑老师见白璃回来,如释重负,两个班级的课,上起来太费力气,郑老师摇着羽扇,在教室门口勾住白璃的肩膀,凑在他耳边说道:
果然是个特立独行的汉子,为了爱情敢于和封建礼教作斗争。
“你不觉得那是病?”
云暮之觉得这么说也没错,可是不明白白璃为什么突然就有感而发。
“当然不是,压抑天性才是病!封建大家长才有病,他们应该喝药!”
白璃以为云暮之不好意思,于是凑过来,小声说道:“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离开京城。”
“过瘾了?”云暮之问道。
“那你怎么看?”云暮之问道。
白璃看到对方脸红,心想必定是因为想起可怜的前女友,这么真实而又具象的梁山伯和祝英台,就在自己的身边,相爱的男女敢于打破门第和阶级的观念束缚,这种勇敢直接戳中了白璃直男单纯又火热的心。
白璃倒是一腔景仰滔滔江水一般泄洪出来,云暮之可是翻来复去的睡不着觉了。
云暮之熟练的拉过马缰,一跃而上,坐在了白璃的身后,二人一马山间奔驰,后面还跟着一条没毛的大黑狗。
白璃把脑后的长发拢到前面来,防止飞扬的发丝扫到云暮之的眼睛,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每一根汗毛都清晰可见,云暮之在白璃的背后扯着马缰,眼神无法从雪白的脖子上挪开。
好像男人都喜欢轿车一样,古人喜欢骑马的感觉其实是一个道理。
“等等,白先生!”云暮之说道,“我可没做过什么逾矩的事情....”
云暮之抽打马鞭,大黑加速奔跑。
云暮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小白先生总是说一些自己能听懂但是却不明白的新词,听着是汉语,就是不懂啥意思。
云暮之一看白璃躲闪的眼睛,欲言又止的样子,就和边关混进来的探子一样,就知道他有话要说,生怕憋坏了孩子。
他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等到大黑一路狂奔到了书院门口,风停雨住,云开雨霁,云暮之熟练的跳下马,把白璃拦腰抱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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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离乡背井、天各一方,挺不容易的,你需要多点时间疗伤,尤其是情商,男子汉大丈夫,打掉了牙也要活血吞。”
“娘炮?”又是一个新词。
白璃看到自己的学生,心里欢喜,和一群大老爷们飞了个吻:“孩儿们,有没有想念老师?”
自打这次下山回家,白璃就怪怪的。
“世叔,其实我特别佩服你这样的人。”
天各一方?
“那下次还带你骑。”云暮之说道。
“世叔,我明白,不用解释!”
“有!”
莲花楼的事情在京城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侯爷家出了一个不着调的逆子,和三个优秀的哥哥不能相提并论,不仅心狠手辣,嗜杀是血,还喜欢搞上不了台面的小倌,为了小倌争风吃醋。
“真的吗,太好了,世叔。”
“鲁迅说过,吃人的封建礼教,你敢于打破门第,信守承诺,重情重义,是个男子汉!”
白璃把从街市上买回来的果子蜜饯全都分好并且包上了油皮纸,分给了每一位学生。
“我去了四宝斋,给你带了最好的湖笔和宣纸,回头我拿给你。”白璃说道,“哦,还有,我在街市上发现一个玉狮镇纸,特意带回来送给你。”
“快意恩仇,情深义重。”
“你不是?”
云暮之瞬间愣住,必定是陆晶和薛昂,那两个不干正事的瘪犊子告诉他的。
“就是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又唇红齿白的,乍一看挺秀气但却是个男的。”
江鱼只是客观的评价了一下眼下的这具容貌姣好的皮囊,没有自夸的意思。
“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当然是真汉子啊!”
“有话想说?”
“老侯爷生气也不是不能理解的。”白璃温柔的说道,“爱之深,责之切,时间可以调和一切。”
云暮之见白璃骑马骑得开心,自己的心情也跟着一起飞扬在山水之间。
“来,我给大家都带了果子和蜜饯!”
封建礼教是个什么东西,还能吃人?
云暮之把《九章算术》拿出来翻看,读着上面的字,却怎么也记不住里面写了什么。百思不得其解以后,云暮之决定下次再见到那两个狗东西,陆晶和薛昂,一定让他们俩领教一下什么叫杀人不见血!
他是逃婚出来的,家里安排的亲事他不喜欢,不顾父亲的脸面要和风尘女子私奔,被父亲打了个半死撵了出来,要私奔的女子也可怜的不知所踪。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也是一知半解,东拼西凑的脑补了事情的全貌,讲给了白璃听,末了,还告诉白璃要多照顾人家离乡背井的小同学。
云暮之终于听明白了白璃的话,心里咯噔一下,这是在祝福自己和那小倌有情人终成眷属,必能修成正果吗?那他白璃怎么办?不是刚刚才表明心意吗?
其实这趟回家,白璃从母亲那里知道了云暮之的一些事情。
第一次,第一次有人站在他这边,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不会因为种种荒唐而嫌弃远离自己,也不会因此而围观看热闹,云暮之没有病,他也不需要喝药,需要喝药的是封建大家长,他们才有病,脑子有病。
老人嘛,有了孙子,就没什么不能原谅的了。
看云暮之的样子不像是受了什么精神创伤,应该是前者,以前当班主任的时候,也有半路转来的学生,除了家长工作变动之外,更多的是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这次回家,听母亲的说法,方方面面都吻合,白璃更加肯定,云暮之的轰轰烈烈的恋情应该是被残酷的扼杀了。
“小白老师,几日不见,甚是想念。”
班里最小的学生只有八九岁,牙齿还没有长齐全,打开纸包,吃了一块糯米糖,抹了抹嘴角,发现自己掉了一颗牙,哄堂大笑。
穿过树影婆娑的山林,踏过芬芳的小路,大雨穿过头顶的树林,白璃仰起头,看见了漫天的积雨云,身后有一个如此宽厚的胸膛,穿越到了这么个陌生的时代,结识了这样一位独具魅力的杀将,人生际遇果然是不可预知的事情。
云暮之的脸刷的红了,尽管不是很懂白璃的意思,但是信守承诺、重情重义并没错。白璃已经在湖上用激吻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他看上自己就是因为自己信守承诺,重情重义!
白璃终于能够打开话匣子!
“世叔,能不能再快点!”
没想到小白老师如此贴心,郑敏抱拳作揖,临了又在白璃耳边说道:“晚些时候,我去找你。”
风驰电掣,这可比开车刺激多了。
“世侄,你....”
“他这是什么意思?欲擒故纵吗?”云暮之挠头,“还是听到我在莲花楼的荒唐事以后吃醋了?以退为进?”
白璃猜测一位少年成名的将军竟然能够被自己的老爹逐出京城,发配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必然是原来的地方有很不好的影响和传闻,或是受了莫大的刺激。
白璃连忙摆摆手,示意他不必解释,云暮之和姑娘虽然情投意合,但还没成亲,当然不能透露那么多,人多口杂,闲言碎语,有损姑娘的颜面。
云暮之不在意这几百公里之外的州府多一个人知道,就是没想到白璃知道前后的反应反差这么的大,前一秒还热情奔放的对着自己情绪奔溃呢,后一秒就能够镇定自若的以退为进,合着湖边的那一鲤鱼的甩尾是白挨了。
“过瘾,太过瘾了,你这样的才是男子汉!”
郑先生单名敏,是远近闻名的书法家,虽然在书院里的课程不是很受学生重视,但是架不住人家是书法家,他的一幅字价值不菲,卖不卖的还得看心情,毕竟,烂大街的不是艺术,而是厕纸,所以,表面清贫的郑敏是个实打实的富人,教书不过是业余爱好,诲人不倦才是他的毕生追求。
既然白璃敢在渔船上对着自己公开示爱,那就说明他的性取向和自己是一样的,都是喜欢男孩子的,云暮之顿时有了一种同道中人,终于有个战友可以并肩作战,最起码不用那么孤独的感觉,该死,还挺温暖。
只是云暮之更加不明白白璃是什么意思了。
山路颠簸,云暮之的前胸和白璃的后背有规律的撞在一起,撩拨着少将军一颗火热的心,怦然而动,心脏从来没有跳得这样快,他甚至害怕身前的人发现,而不敢把自己的前胸贴到眼前人的背上,而是刻意的保持了一点微小的距离。
白璃自问没有那个魄力为了爱情和家人决裂。
“我是娘炮!”白璃一高兴就容易以己娱人。
云暮之将两位先生的一举一动全都看在眼里,心头火气,拳头把袍子拧出了一朵花,他什么时候去的四宝斋买的那些东西?!
台下异口同声。
“噢吼!!”白璃非常兴奋,他从来没有这样飙车,哦,不对,飙马!
鲁迅是谁?
生活,不过如此,快乐最重要。
铁汉柔情,只有行动才能表达自己的激动,云暮之颤抖嘴唇,刚想有下一步动作表达自己的意思,只听白璃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这个世界不开心的仿佛只有云暮之一个人,书学的郑老师见白璃回来,如释重负,两个班级的课,上起来太费力气,郑老师摇着羽扇,在教室门口勾住白璃的肩膀,凑在他耳边说道:
果然是个特立独行的汉子,为了爱情敢于和封建礼教作斗争。
“你不觉得那是病?”
云暮之觉得这么说也没错,可是不明白白璃为什么突然就有感而发。
“当然不是,压抑天性才是病!封建大家长才有病,他们应该喝药!”
白璃以为云暮之不好意思,于是凑过来,小声说道:“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离开京城。”
“过瘾了?”云暮之问道。
“那你怎么看?”云暮之问道。
白璃看到对方脸红,心想必定是因为想起可怜的前女友,这么真实而又具象的梁山伯和祝英台,就在自己的身边,相爱的男女敢于打破门第和阶级的观念束缚,这种勇敢直接戳中了白璃直男单纯又火热的心。
白璃倒是一腔景仰滔滔江水一般泄洪出来,云暮之可是翻来复去的睡不着觉了。
云暮之熟练的拉过马缰,一跃而上,坐在了白璃的身后,二人一马山间奔驰,后面还跟着一条没毛的大黑狗。
白璃把脑后的长发拢到前面来,防止飞扬的发丝扫到云暮之的眼睛,露出一段雪白的脖子,每一根汗毛都清晰可见,云暮之在白璃的背后扯着马缰,眼神无法从雪白的脖子上挪开。
好像男人都喜欢轿车一样,古人喜欢骑马的感觉其实是一个道理。
“等等,白先生!”云暮之说道,“我可没做过什么逾矩的事情....”
云暮之抽打马鞭,大黑加速奔跑。
云暮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小白先生总是说一些自己能听懂但是却不明白的新词,听着是汉语,就是不懂啥意思。
云暮之一看白璃躲闪的眼睛,欲言又止的样子,就和边关混进来的探子一样,就知道他有话要说,生怕憋坏了孩子。
他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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