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搭讪泡妞第一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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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璃第二天下学回来,发现桌上又多了一方砚台,那砚台色泽质地无比之好,山东红丝砚,名不虚传。
白璃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昨天把字写的难看归咎于笔不好,这位小世叔在安慰自己呢,突然有了一种晚辈讨要宠爱的感觉。
一般来说,普通人见了自己都跟见到了大流氓一样避而远之,身边的这条狗有时候难免狗仗人势,好多人远远的看
古人重视书法,但凡叫个读书人,都得把字练好,否则,学问再高,也不能被人敬重,同样的道理,白璃就是能推算出圆周率,就凭这一手烂字,祖冲之转世也没有用。
小黑被抹上了一层皂角粉末,云暮之的剃刀开始在小黑身上刮毛。
轮到云暮之翻白眼。
白璃从饭堂拿回几个大棒骨,打算拿回来犒劳一下营养过剩的小黑,江鱼也曾经养过狗,是一只吃根香肠就能撑够呛的吉娃娃,连尾巴戴耳朵,囫囵个加起来也没有小黑的一个脑袋大。
云暮之晚上躺在床上,对着窗外的天空数星星,他失眠了,数数能够培养睡意,此时他已经数遍了满天星斗。
“这是云少将军今天拿来的,说借给你用。”玉溪说道,“他说用这砚台能写出好字!”
云暮之拎着水桶去换水,白璃挠了挠小黑的下巴,小黑得寸进尺仰过身来躺好,白璃只能从善如流,给小黑做起了腹部按摩,可怜的小黑刚刚受过了心理创伤,在白璃温柔的抚摸下得到些许安慰。
夏天太热,别说人,连狗都想躁动一下。
云暮之本来也没打算在这待太久,个把月也就回京城去了,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喜欢上这个地方,闭上眼睛就是小白先生刚才盘着头发的回眸浅笑,细嫩的脖颈看得人想上去把他咬断。
白璃站起身,腰肢纤瘦,端了一杯热茶给他。
他来衍州城读书不是自愿的,是父亲大发雷霆要打死自己,母亲心疼他,就把儿子暂时撵了出来,等父亲消气了再回去,他的父亲世袭侯爵,军中立威,简单粗暴,一顿毒打把自己打的大半个月爬不起来炕,他死不认错,他爸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白璃不高兴,洗洗睡了。
“就是处对象。”
竖排版,繁体字,右翻书!
云暮之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自打白璃从棺材里面坐起来,这药就没停过,活脱一个药罐子。
大男人,谁还不好点面子,连班里年纪最小的孩童写的字都比自己写的好看,白璃暗自奋发图强,挑灯夜读的练字,可是这一手毛笔字真是惨不忍睹。
“!”
白璃伸手摸了摸小黑唯一还有一毛尚存的大脑袋,说道:“乖,泡妞的事,等秋天吧!”
白璃曾经养过的吉娃娃没有这方面的烦恼,本身也没有多少毛,所以不曾剃过,但是根据他和其他养狗人的交流,狗狗被剃过毛发之后,就和男人被剃光了头发是一样的,光头约会的成功几率微乎其微。
只是自己这书法造诣实在是配不上这支笔啊。
“怎么今天没和我去健身?”
“嗯,就是一种数学比赛!”白璃解释道,“不重要,怎么才能把字练好啊?!”
白璃不是第一次喂养小黑了,小黑一见到他就很温顺,知道是送温暖的来了,只是今天的小黑,接了骨头也没有明显的欢呼雀跃,蔫头耷脑的倒是也没停嘴。
云暮之看看日历,今天不是教师节啊,又反应了一下,哦,今天是儿童节。
云暮之有点僵硬,说道:“还行!比昨天长大了点!”
云暮之烦躁的翻了个身,踢开了被子,自我解嘲道:“世外桃源,适合飞升,得道成仙,指日可待!”
可是这件事情,很快就在全军传开,主将好龙阳,还为了个龙阳小倌,拒绝了官宦之女,父亲脸上挂不住,拿刀要把这个逆子砍了,家里人吓坏了,母亲好说歹说,暂时把云暮之打发到了衍州城读书,等父亲消气再回去。
云暮之给家里的母亲写了一封家书,里面写着自己一切安好,不必挂念,这边风景不错,想在这边读个一年半载,想家了再回去。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是云暮之拒婚,家里本来给他物色了家世品貌都相当的官宦女子,可这位爷就以“鬼方未灭,何以为家”的话作为搪塞,斩钉截铁的拒婚,搞得对方很没有面子,这还不算什么,他又去逛莲花楼,世家子弟到花楼去寻寻乐子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问题就在于他找的对象不是姑娘,而是一个清俊的小倌,家里只能尽力遮掩。
现在就是给他云南白药,也弥补不了他心灵上的创伤。
云暮之觉得这两个小东西都挺有意思,于是说道:“天太热了,剃剃毛,不然会晕倒的。”
云暮之自嘲,真是瞧得起自己!
白璃懊恼的给桌子磕头。
不一会,云暮之提着水桶,剃刀和皂角过来了,白璃和小黑同时瑟瑟发抖,一个怕他不知道被谁得罪而兽性大发要杀人,一个知道自己即将被剃毛。
写了几个字,白璃觉得自己的那个点,点的比以前好了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不仔细看不容易发现。
云暮之把着白璃的手腕,在宣纸上笔走如龙,手下的字如同涓涓细流一般缓缓而出。
小黑垂头丧气的和白璃对视,白璃托着下巴,一人一狗,彼此读懂了对方的眼神。
云暮之坐过来,接过毛笔,在纸上写了一个“清溪”二字,笔体遒劲,又透着清秀,反正就是漂亮。
“坐,看我这两个字有没有进步?!”
有人敲门,应该是淡爽来送药。
“?”
云暮之见白璃发现,忍不住放肆的笑了起来:“世侄这字,真是世间少有啊!”
“奥数?”
多好的学生啊,学的这么快,对健身这个词都已经融会贯通了。
白璃把原来已经被自己霍霍的呲毛的笔当成发簪,把乌黑的长发盘在脑后,把云暮之送的毛笔收藏起来,挑了一只普通的毛笔继续练字,等到云暮之阴沉的敲响门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有茶吗?”云暮之问道,“跑的渴了。”
“笔不好,都呲毛了!”
书学先生的鄙视溢于言表,白璃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是闭门思过,悬梁刺股,可惜软笔书法的着力点不同,总是写不好。
云暮之只听说过泡酒和泡脚。
“交配!”
但唯独有一件事情拿不出手,那就是自己的一手狗爬字,到了古代,这个问题就更严峻了。
“练字?”
昨天是蓬头稚子,今天,蓬头稚子长大了一天。
“少爷,这是云小将军送来的,说是给你的。”玉溪过来说道,“我听老爷说过,宣笔可贵着呢!”
近水楼台先得月,把一个有龙阳癖好的少将军送到全是男人的书院来,这不是如鱼得水吗?!谁想出来的好点子,哼哼,除了自己那三位九转回肠玲珑心的哥哥,谁还能有这般弯弯绕。
奇了怪了,白璃本来把自己写字太丑迁怒于手上的毛笔太差,可是同样的笔在云暮之的手里就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云暮之等了他半天,也不见这位世侄到来,只能自己跑了半圈环山,才发现自己跑的索然无味,没什么意思,中途折返回来,一回舍间就奔白璃的房间去,开门正看到白璃盘着头发练字,露出一段修长雪白的脖颈,单薄的身体,一层轻薄的单衣,仿佛春光外泄还要欲盖弥彰。
“我看到了,你笑了!”
“泡妞?”
可怜的小黑,以后如何面对异性,如何面对同性?后厨的鸡鸭鹅狗,都怎么看自己?
今日休沐,十天为一旬,每旬休一日,白璃早起发现门口拴着一条大黑狗,小黑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脑袋和洗脸盆一般大,天气炎热,正吐着舌头散热呢。
云暮之握着白璃的手说道:“世侄,好好感受一下写字的力道。”
次日,白璃上课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桌上多了一支笔盒,拉开匣子,一只制作精良的毛笔出现在眼前,著名的宣笔,经久耐用,装模雅致,一看就是好东西。
云暮之是个烈性的倔脾气,自己的事情不喜欢别人插手,既然家里把自己撵了出来,还让二黑给他按时服药,把龙阳当成一种可以治好的病,那他就破罐破摔好了,这书院里遍地男人,以前龙阳还没有实践的机会,这下可好,随便揪一个都是带把儿的。
云暮之仔细看了一眼白璃写的字,不禁面露微笑,又及时克制住了。
淡爽内急,云暮之就帮他送来了。
难怪小黑连啃骨头都不香了。
白璃翻了个白眼。
“谈恋爱!”
隔壁舍间的小白先生,肤白貌美气质好,比那青楼的小倌还漂亮,不仅漂亮还会数鸡和兔子,自己要是在这里搞出点名堂,传回进城,可有意思了。
云暮之提着水桶回来,见一人一狗相处甚好,于是问道:“你喜欢小黑?”
穿越前的江鱼是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计算机国家二级,妥妥的知识分子一枚。www.chunfengwenxue.com
白璃模仿着写了一遍,惨不忍睹!
按这个书法水平,成家立业恐怕是难啊!
书学郑先生那天碰巧经过,看到了素屏上白璃的笔迹,不禁目瞪口呆,而后哑然失笑,身为教书先生,又被誉为算学神童,结果这两笔字写的还不如稚子孩童,真是有伤大雅。
“嗯!”白璃懊丧,“比奥数还难?”
“?”
“谢谢你送我的毛笔,我把他珍藏起来了,等蓬头稚子成家立业,我再拿出来用。”
] 白璃第二天下学回来,发现桌上又多了一方砚台,那砚台色泽质地无比之好,山东红丝砚,名不虚传。
白璃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昨天把字写的难看归咎于笔不好,这位小世叔在安慰自己呢,突然有了一种晚辈讨要宠爱的感觉。
一般来说,普通人见了自己都跟见到了大流氓一样避而远之,身边的这条狗有时候难免狗仗人势,好多人远远的看
古人重视书法,但凡叫个读书人,都得把字练好,否则,学问再高,也不能被人敬重,同样的道理,白璃就是能推算出圆周率,就凭这一手烂字,祖冲之转世也没有用。
小黑被抹上了一层皂角粉末,云暮之的剃刀开始在小黑身上刮毛。
轮到云暮之翻白眼。
白璃从饭堂拿回几个大棒骨,打算拿回来犒劳一下营养过剩的小黑,江鱼也曾经养过狗,是一只吃根香肠就能撑够呛的吉娃娃,连尾巴戴耳朵,囫囵个加起来也没有小黑的一个脑袋大。
云暮之晚上躺在床上,对着窗外的天空数星星,他失眠了,数数能够培养睡意,此时他已经数遍了满天星斗。
“这是云少将军今天拿来的,说借给你用。”玉溪说道,“他说用这砚台能写出好字!”
云暮之拎着水桶去换水,白璃挠了挠小黑的下巴,小黑得寸进尺仰过身来躺好,白璃只能从善如流,给小黑做起了腹部按摩,可怜的小黑刚刚受过了心理创伤,在白璃温柔的抚摸下得到些许安慰。
夏天太热,别说人,连狗都想躁动一下。
云暮之本来也没打算在这待太久,个把月也就回京城去了,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喜欢上这个地方,闭上眼睛就是小白先生刚才盘着头发的回眸浅笑,细嫩的脖颈看得人想上去把他咬断。
白璃站起身,腰肢纤瘦,端了一杯热茶给他。
他来衍州城读书不是自愿的,是父亲大发雷霆要打死自己,母亲心疼他,就把儿子暂时撵了出来,等父亲消气了再回去,他的父亲世袭侯爵,军中立威,简单粗暴,一顿毒打把自己打的大半个月爬不起来炕,他死不认错,他爸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白璃不高兴,洗洗睡了。
“就是处对象。”
竖排版,繁体字,右翻书!
云暮之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自打白璃从棺材里面坐起来,这药就没停过,活脱一个药罐子。
大男人,谁还不好点面子,连班里年纪最小的孩童写的字都比自己写的好看,白璃暗自奋发图强,挑灯夜读的练字,可是这一手毛笔字真是惨不忍睹。
“!”
白璃伸手摸了摸小黑唯一还有一毛尚存的大脑袋,说道:“乖,泡妞的事,等秋天吧!”
白璃曾经养过的吉娃娃没有这方面的烦恼,本身也没有多少毛,所以不曾剃过,但是根据他和其他养狗人的交流,狗狗被剃过毛发之后,就和男人被剃光了头发是一样的,光头约会的成功几率微乎其微。
只是自己这书法造诣实在是配不上这支笔啊。
“怎么今天没和我去健身?”
“嗯,就是一种数学比赛!”白璃解释道,“不重要,怎么才能把字练好啊?!”
白璃不是第一次喂养小黑了,小黑一见到他就很温顺,知道是送温暖的来了,只是今天的小黑,接了骨头也没有明显的欢呼雀跃,蔫头耷脑的倒是也没停嘴。
云暮之看看日历,今天不是教师节啊,又反应了一下,哦,今天是儿童节。
云暮之有点僵硬,说道:“还行!比昨天长大了点!”
云暮之烦躁的翻了个身,踢开了被子,自我解嘲道:“世外桃源,适合飞升,得道成仙,指日可待!”
可是这件事情,很快就在全军传开,主将好龙阳,还为了个龙阳小倌,拒绝了官宦之女,父亲脸上挂不住,拿刀要把这个逆子砍了,家里人吓坏了,母亲好说歹说,暂时把云暮之打发到了衍州城读书,等父亲消气再回去。
云暮之给家里的母亲写了一封家书,里面写着自己一切安好,不必挂念,这边风景不错,想在这边读个一年半载,想家了再回去。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是云暮之拒婚,家里本来给他物色了家世品貌都相当的官宦女子,可这位爷就以“鬼方未灭,何以为家”的话作为搪塞,斩钉截铁的拒婚,搞得对方很没有面子,这还不算什么,他又去逛莲花楼,世家子弟到花楼去寻寻乐子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问题就在于他找的对象不是姑娘,而是一个清俊的小倌,家里只能尽力遮掩。
现在就是给他云南白药,也弥补不了他心灵上的创伤。
云暮之觉得这两个小东西都挺有意思,于是说道:“天太热了,剃剃毛,不然会晕倒的。”
云暮之自嘲,真是瞧得起自己!
白璃懊恼的给桌子磕头。
不一会,云暮之提着水桶,剃刀和皂角过来了,白璃和小黑同时瑟瑟发抖,一个怕他不知道被谁得罪而兽性大发要杀人,一个知道自己即将被剃毛。
写了几个字,白璃觉得自己的那个点,点的比以前好了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不仔细看不容易发现。
云暮之把着白璃的手腕,在宣纸上笔走如龙,手下的字如同涓涓细流一般缓缓而出。
小黑垂头丧气的和白璃对视,白璃托着下巴,一人一狗,彼此读懂了对方的眼神。
云暮之坐过来,接过毛笔,在纸上写了一个“清溪”二字,笔体遒劲,又透着清秀,反正就是漂亮。
“坐,看我这两个字有没有进步?!”
有人敲门,应该是淡爽来送药。
“?”
云暮之见白璃发现,忍不住放肆的笑了起来:“世侄这字,真是世间少有啊!”
“奥数?”
多好的学生啊,学的这么快,对健身这个词都已经融会贯通了。
白璃把原来已经被自己霍霍的呲毛的笔当成发簪,把乌黑的长发盘在脑后,把云暮之送的毛笔收藏起来,挑了一只普通的毛笔继续练字,等到云暮之阴沉的敲响门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有茶吗?”云暮之问道,“跑的渴了。”
“笔不好,都呲毛了!”
书学先生的鄙视溢于言表,白璃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是闭门思过,悬梁刺股,可惜软笔书法的着力点不同,总是写不好。
云暮之只听说过泡酒和泡脚。
“交配!”
但唯独有一件事情拿不出手,那就是自己的一手狗爬字,到了古代,这个问题就更严峻了。
“练字?”
昨天是蓬头稚子,今天,蓬头稚子长大了一天。
“少爷,这是云小将军送来的,说是给你的。”玉溪过来说道,“我听老爷说过,宣笔可贵着呢!”
近水楼台先得月,把一个有龙阳癖好的少将军送到全是男人的书院来,这不是如鱼得水吗?!谁想出来的好点子,哼哼,除了自己那三位九转回肠玲珑心的哥哥,谁还能有这般弯弯绕。
奇了怪了,白璃本来把自己写字太丑迁怒于手上的毛笔太差,可是同样的笔在云暮之的手里就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云暮之等了他半天,也不见这位世侄到来,只能自己跑了半圈环山,才发现自己跑的索然无味,没什么意思,中途折返回来,一回舍间就奔白璃的房间去,开门正看到白璃盘着头发练字,露出一段修长雪白的脖颈,单薄的身体,一层轻薄的单衣,仿佛春光外泄还要欲盖弥彰。
“我看到了,你笑了!”
“泡妞?”
可怜的小黑,以后如何面对异性,如何面对同性?后厨的鸡鸭鹅狗,都怎么看自己?
今日休沐,十天为一旬,每旬休一日,白璃早起发现门口拴着一条大黑狗,小黑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脑袋和洗脸盆一般大,天气炎热,正吐着舌头散热呢。
云暮之握着白璃的手说道:“世侄,好好感受一下写字的力道。”
次日,白璃上课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桌上多了一支笔盒,拉开匣子,一只制作精良的毛笔出现在眼前,著名的宣笔,经久耐用,装模雅致,一看就是好东西。
云暮之是个烈性的倔脾气,自己的事情不喜欢别人插手,既然家里把自己撵了出来,还让二黑给他按时服药,把龙阳当成一种可以治好的病,那他就破罐破摔好了,这书院里遍地男人,以前龙阳还没有实践的机会,这下可好,随便揪一个都是带把儿的。
云暮之仔细看了一眼白璃写的字,不禁面露微笑,又及时克制住了。
淡爽内急,云暮之就帮他送来了。
难怪小黑连啃骨头都不香了。
白璃翻了个白眼。
“谈恋爱!”
隔壁舍间的小白先生,肤白貌美气质好,比那青楼的小倌还漂亮,不仅漂亮还会数鸡和兔子,自己要是在这里搞出点名堂,传回进城,可有意思了。
云暮之提着水桶回来,见一人一狗相处甚好,于是问道:“你喜欢小黑?”
穿越前的江鱼是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计算机国家二级,妥妥的知识分子一枚。www.chunfengwenxue.com
白璃模仿着写了一遍,惨不忍睹!
按这个书法水平,成家立业恐怕是难啊!
书学郑先生那天碰巧经过,看到了素屏上白璃的笔迹,不禁目瞪口呆,而后哑然失笑,身为教书先生,又被誉为算学神童,结果这两笔字写的还不如稚子孩童,真是有伤大雅。
“嗯!”白璃懊丧,“比奥数还难?”
“?”
“谢谢你送我的毛笔,我把他珍藏起来了,等蓬头稚子成家立业,我再拿出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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