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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采芩说我会自我怀疑,说我会在纪容辅的光芒下日渐卑微,说我会变成自己也不认识的样子。
没人知道我会在佛偈之后接英文,就好像没人知道我会用本音来唱摇滚,清越的青年音,音准与录音室无异,第二段时略低了半度,就在他们以为我会就这样唱完这段摇滚时,我的声音却转为怒音,台下有一秒的反应时间,然后疯狂地欢呼起来。
摇滚其实是节奏和情绪的魔术,让你情不自禁地被代入歌曲的热烈中,现在有个词叫“燃”,以这个标准看,这首歌其实燃得不行,配器递增,段落推进,最终飙到c3的假音,仿佛绚烂的烟花在夜空炸裂开来。
我躺在惨白色的追光中心,懒洋洋地唱:“赧占陈王八斗才,其余尔辈实难裁……”
放开麦架,转身,跟鼓手交换一个眼神,再转身来时候,电吉他与架子鼓的声音一瞬间炸裂开来,舞台边窜起耀眼的烟花,舞台上瞬间明亮如同白昼。
那天在酒吧我离开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我,专注,凝重,一秒也不移开。
我拖着麦架慢慢走回去,舞台中间有个沙发,简柯要的那个版本的结尾,是我半躺在沙发上做最后的定点,一束追光打下来,我对着镜头勾勾唇角,然后结束。
不过这样唱,更适合我后面要做的事。
我在后台的走廊里一路飞奔,灯光明亮如同白昼,无数人在穿行,化妆师,服装师,经纪人在找人,编导在找人,周律在发脾气要助理弄咖啡来,徐艺惊讶地对着我叫“林哥”,林小白的休息室关着门,靠近门口的休息室写着“陈景”两个字……
“暴戾、憎恶、恐惧……”我找到了尹奚:“背叛,欺骗,自卑……”
“我今一死弹冠庆……”我的手搭在膝盖上,环顾了一下台下唱完的周律,徐艺,叶岚,甚至陆宴和陈景,轻佻笑着,一字一顿地唱道:“出,得,三,分,头,地,来。”
他在说什么,tai?还是ti?
唱完了,就完了,简柯也好,尹奚也好,以后都是陌生人,我写不写得出好歌,能不能红,都是以后的故事了。兴许我能写出一首更好的歌,兴许我还能找到优秀的制作人,志同道合,品味相似,做成一张好专辑。兴许我又浪费许多好歌,最终也只是这圈子里一个十八线小艺人……
木马乐队也是惨,我唱完就从这走了,他们要从台上慢慢下场,估计要被简柯抓个正着。
“挣扎,蜕变,梦想……”我握着吉他的颈,笑着唱道:“是谁在笑我狂。”
我疯狂地奔跑着,大口喘息着,我从十九岁之后就没有这样疯跑过,几乎绕过整个体育馆,我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耳朵里传来嗡嗡的声音,血液冲击着血管,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去。
我没想到我会在尹奚和sv台的领导中间看见纪容辅。
都无所谓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场馆中回荡开,我跑了五年草原,终于学到一点苍凉。
真没意思。
我还衣服的时候,化妆师对着我笑:“回家啊?”
我的目光缓缓环视一周,终于找到了在台下编导丛中的简柯,他面色如墨地看着我,周围人都因为我出格的举动而惊慌着,他却仍然是一副死了人的表情。
不该这样唱的,应该是带一点脱力之后的绝望,自嘲地唱,而不是这样压抑与混乱之后的爆发:“是谁在笑我狂。”
至少我也会记得自己最灿烂的模样。
那我就放肆地燃烧一次,像流星在坠入大气层前的那一刻,即使明知是一闪而逝的光芒,至少可以让所有见过的人铭刻于心。就算最后有一天,我终于变成一个平庸无聊的人,至少纪容辅也会记得我最灿烂的模样。
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灯坏掉了,b2的出口木门虚掩着,门缝里透进来一丝白色的日光,我闻到空气冷冽的味道,那是属于c城冬天的味道,越靠近门口,冰冷的空气就在我的肺里弥漫开来。
何况我的怒音这么漂亮,这种将破未破的嘶吼,声压大得可怕,永远比那种尖细的高音要来得震撼,这是摇滚乐里的终极杀器。我其实从不轻易用怒音,因为爱惜嗓子。但是他简柯竟然放弃了我,那我就让他看看,他到底放弃了什么。
我从舞台下一路钻出来,沿着长长走廊跑进休息室,三下五除二脱下衣服,穿上自己的大羽绒服,戴上口罩,背上吉他,把那只小奶猫用毛巾裹着揣进口袋里,给纪容辅发了个:“在b2出口等我。”
这个圈子永远会这样热闹下去,繁荣下去,无论失去谁,或者加入谁,引起的变化都不如一只蝴蝶扇动的翅膀。
我的手指按过每一根钢弦,熟稔得如同呼吸,g-f-b4,几个滑弦切入连复段,扫弦,贝斯烘托,转入一段十六分音符和六连音,用速度推上□□,摇弦的声音席卷过舞台,狂热而嘈杂的电吉他,独特而极具冲击力的金属音。
此刻转播室应该已经是一片混乱,不过没关系,sv台有着国内顶尖的晚会直播经验,连上次疯狂粉丝冲上台想拥抱叶岚导致演出中断最终都能顺利扳回来,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的鼻子上有汗珠被摔了出去,很热,欢呼和尖叫震耳欲聋,我拔掉吉他的线,拖着麦架在一片嘈杂中走到t型台的最前端,我知道简柯的位置离那不远,我想看看他表情。
他安静地对我笑,琥珀色眼睛弯弯,周围的荧光棒挥舞,印在他脸上,他的眼睛像缀满星光的深潭,熠熠生辉。舞台上的光又亮起来,那一片暗下来,我几乎看不清他穿的什么,他似乎在对我说什么,我看见他的嘴型,他像看演唱会一样举着手,竟然还拿着荧光棒,认真的对我挥舞。
然而我躺下,一只脚踩在沙发上,往木马乐队一看,那边的贝斯响起来,追光打下来。
第一段副歌之后,有一段架子鼓的solo,鼓点疯狂把情绪推到高点,我跟着跳起来,我现在知道我师父当初为什么要留长发,因为甩起来很爽。
这样唱,本身就很狂。
那扇门的背后,是南方寒冷潮湿的冬天,是露天的雨丝和灰蒙蒙的天空,是在那安静等待着我的纪容辅,和从这一秒之后,我未知而精彩的整个人生。
这就是我唱这首歌的意义所在。
这一段是写给尹奚的,二十一岁的我仍然不知道天高地厚,觉得自己注定要干出一番石破天惊的大事,写这段摇滚的时候我胸中也藏着一团火,所以仍然有无数地下音乐人驻唱时喜欢唱这首歌,就为了这一段的酣畅淋漓。
昔日叶霄讲写歌,说好歌都是一个好故事,起承转合,这一段与其说是评判,不如说是回忆。把人生百态摊开来看,是非由听者评说。
粉丝仍然在尖叫,但是因为是戏腔,她们连拍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跟,看起来又好笑又可爱。
追光灯暗下来,升降台落下,我跟着沙发一起降到台下,外面的掌声才跟暴风雨一样响起来。
这首歌的词曲全是我自己,中间有大段短促的单词,节奏越来越快,像《烦》里面的技巧,听得人心里越来越慌,越来越惶恐,最终戛然而止。
(完)
这一刻的热烈,血液都要沸腾的激动,耀眼的灯光,震耳欲聋的欢呼和掌声,才是真正值得铭记。
歌词都是我写的,碎片式的单词,每个词都是写下那刻我心中所想。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场馆中回荡,我是天生的摇滚嗓,即使不沙,永远有那种不知死活的少年感,乐器的金属感越重,越能增加这种对比感,像屠龙的少年站在洞穴的入口,就算黑云压城,也遮不住那一个单薄的身影。
第二段很快响起来,只剩我的声音和架子鼓,我有段时间很喜欢写这种急促的短词,唱得好像rap,唱不好像念经,其实应该用现代音乐剧的技巧来唱,看一次《猫》或者《等待戈多》就会了。
但其实并不重要。
这是我想要一辈子为之奋斗的圈子,充斥着背叛,诱惑,聚光灯与华裳,满地都是被踩碎的尊严和少年的脊梁。这也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爬到最顶层的圈子,因为我是最冥顽不灵的石头一块。
电吉他的摇弦,像我那天清晨和元睿一起骑马去河边,冷冽的冬天,河边栖息着无数鸟雁,我打着马从山坡上冲下去,千百只大雁一齐飞起,万千鸟语嘈杂声中,无数翅膀一齐扇动着往天边飞去,如同下了一场暴雨。
“是啊,回家。”
我站起来握住冰冷的麦架,唱我最喜欢的一段摇滚。
我收回拿吉他砸在他脸上的话。
我站在t台的顶端,唱这段。
“谄媚、刻奇、嫉妒……”我想起音乐剧中团团转的女演员,唱这个应该要配合手势,可惜我懒得动,只是抬起眼睛,越过狂热的粉丝群,看见后面座位区无数举着荧光棒的脸。
“ld!gold!”我手指抓住麦克风,眼睛看着台下的简柯,挑衅地唱道:“!uries!”
但我知道我将跑向什么。
] 林采芩说我会自我怀疑,说我会在纪容辅的光芒下日渐卑微,说我会变成自己也不认识的样子。
没人知道我会在佛偈之后接英文,就好像没人知道我会用本音来唱摇滚,清越的青年音,音准与录音室无异,第二段时略低了半度,就在他们以为我会就这样唱完这段摇滚时,我的声音却转为怒音,台下有一秒的反应时间,然后疯狂地欢呼起来。
摇滚其实是节奏和情绪的魔术,让你情不自禁地被代入歌曲的热烈中,现在有个词叫“燃”,以这个标准看,这首歌其实燃得不行,配器递增,段落推进,最终飙到c3的假音,仿佛绚烂的烟花在夜空炸裂开来。
我躺在惨白色的追光中心,懒洋洋地唱:“赧占陈王八斗才,其余尔辈实难裁……”
放开麦架,转身,跟鼓手交换一个眼神,再转身来时候,电吉他与架子鼓的声音一瞬间炸裂开来,舞台边窜起耀眼的烟花,舞台上瞬间明亮如同白昼。
那天在酒吧我离开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我,专注,凝重,一秒也不移开。
我拖着麦架慢慢走回去,舞台中间有个沙发,简柯要的那个版本的结尾,是我半躺在沙发上做最后的定点,一束追光打下来,我对着镜头勾勾唇角,然后结束。
不过这样唱,更适合我后面要做的事。
我在后台的走廊里一路飞奔,灯光明亮如同白昼,无数人在穿行,化妆师,服装师,经纪人在找人,编导在找人,周律在发脾气要助理弄咖啡来,徐艺惊讶地对着我叫“林哥”,林小白的休息室关着门,靠近门口的休息室写着“陈景”两个字……
“暴戾、憎恶、恐惧……”我找到了尹奚:“背叛,欺骗,自卑……”
“我今一死弹冠庆……”我的手搭在膝盖上,环顾了一下台下唱完的周律,徐艺,叶岚,甚至陆宴和陈景,轻佻笑着,一字一顿地唱道:“出,得,三,分,头,地,来。”
他在说什么,tai?还是ti?
唱完了,就完了,简柯也好,尹奚也好,以后都是陌生人,我写不写得出好歌,能不能红,都是以后的故事了。兴许我能写出一首更好的歌,兴许我还能找到优秀的制作人,志同道合,品味相似,做成一张好专辑。兴许我又浪费许多好歌,最终也只是这圈子里一个十八线小艺人……
木马乐队也是惨,我唱完就从这走了,他们要从台上慢慢下场,估计要被简柯抓个正着。
“挣扎,蜕变,梦想……”我握着吉他的颈,笑着唱道:“是谁在笑我狂。”
我疯狂地奔跑着,大口喘息着,我从十九岁之后就没有这样疯跑过,几乎绕过整个体育馆,我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耳朵里传来嗡嗡的声音,血液冲击着血管,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去。
我没想到我会在尹奚和sv台的领导中间看见纪容辅。
都无所谓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场馆中回荡开,我跑了五年草原,终于学到一点苍凉。
真没意思。
我还衣服的时候,化妆师对着我笑:“回家啊?”
我的目光缓缓环视一周,终于找到了在台下编导丛中的简柯,他面色如墨地看着我,周围人都因为我出格的举动而惊慌着,他却仍然是一副死了人的表情。
不该这样唱的,应该是带一点脱力之后的绝望,自嘲地唱,而不是这样压抑与混乱之后的爆发:“是谁在笑我狂。”
至少我也会记得自己最灿烂的模样。
那我就放肆地燃烧一次,像流星在坠入大气层前的那一刻,即使明知是一闪而逝的光芒,至少可以让所有见过的人铭刻于心。就算最后有一天,我终于变成一个平庸无聊的人,至少纪容辅也会记得我最灿烂的模样。
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灯坏掉了,b2的出口木门虚掩着,门缝里透进来一丝白色的日光,我闻到空气冷冽的味道,那是属于c城冬天的味道,越靠近门口,冰冷的空气就在我的肺里弥漫开来。
何况我的怒音这么漂亮,这种将破未破的嘶吼,声压大得可怕,永远比那种尖细的高音要来得震撼,这是摇滚乐里的终极杀器。我其实从不轻易用怒音,因为爱惜嗓子。但是他简柯竟然放弃了我,那我就让他看看,他到底放弃了什么。
我从舞台下一路钻出来,沿着长长走廊跑进休息室,三下五除二脱下衣服,穿上自己的大羽绒服,戴上口罩,背上吉他,把那只小奶猫用毛巾裹着揣进口袋里,给纪容辅发了个:“在b2出口等我。”
这个圈子永远会这样热闹下去,繁荣下去,无论失去谁,或者加入谁,引起的变化都不如一只蝴蝶扇动的翅膀。
我的手指按过每一根钢弦,熟稔得如同呼吸,g-f-b4,几个滑弦切入连复段,扫弦,贝斯烘托,转入一段十六分音符和六连音,用速度推上□□,摇弦的声音席卷过舞台,狂热而嘈杂的电吉他,独特而极具冲击力的金属音。
此刻转播室应该已经是一片混乱,不过没关系,sv台有着国内顶尖的晚会直播经验,连上次疯狂粉丝冲上台想拥抱叶岚导致演出中断最终都能顺利扳回来,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的鼻子上有汗珠被摔了出去,很热,欢呼和尖叫震耳欲聋,我拔掉吉他的线,拖着麦架在一片嘈杂中走到t型台的最前端,我知道简柯的位置离那不远,我想看看他表情。
他安静地对我笑,琥珀色眼睛弯弯,周围的荧光棒挥舞,印在他脸上,他的眼睛像缀满星光的深潭,熠熠生辉。舞台上的光又亮起来,那一片暗下来,我几乎看不清他穿的什么,他似乎在对我说什么,我看见他的嘴型,他像看演唱会一样举着手,竟然还拿着荧光棒,认真的对我挥舞。
然而我躺下,一只脚踩在沙发上,往木马乐队一看,那边的贝斯响起来,追光打下来。
第一段副歌之后,有一段架子鼓的solo,鼓点疯狂把情绪推到高点,我跟着跳起来,我现在知道我师父当初为什么要留长发,因为甩起来很爽。
这样唱,本身就很狂。
那扇门的背后,是南方寒冷潮湿的冬天,是露天的雨丝和灰蒙蒙的天空,是在那安静等待着我的纪容辅,和从这一秒之后,我未知而精彩的整个人生。
这就是我唱这首歌的意义所在。
这一段是写给尹奚的,二十一岁的我仍然不知道天高地厚,觉得自己注定要干出一番石破天惊的大事,写这段摇滚的时候我胸中也藏着一团火,所以仍然有无数地下音乐人驻唱时喜欢唱这首歌,就为了这一段的酣畅淋漓。
昔日叶霄讲写歌,说好歌都是一个好故事,起承转合,这一段与其说是评判,不如说是回忆。把人生百态摊开来看,是非由听者评说。
粉丝仍然在尖叫,但是因为是戏腔,她们连拍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跟,看起来又好笑又可爱。
追光灯暗下来,升降台落下,我跟着沙发一起降到台下,外面的掌声才跟暴风雨一样响起来。
这首歌的词曲全是我自己,中间有大段短促的单词,节奏越来越快,像《烦》里面的技巧,听得人心里越来越慌,越来越惶恐,最终戛然而止。
(完)
这一刻的热烈,血液都要沸腾的激动,耀眼的灯光,震耳欲聋的欢呼和掌声,才是真正值得铭记。
歌词都是我写的,碎片式的单词,每个词都是写下那刻我心中所想。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场馆中回荡,我是天生的摇滚嗓,即使不沙,永远有那种不知死活的少年感,乐器的金属感越重,越能增加这种对比感,像屠龙的少年站在洞穴的入口,就算黑云压城,也遮不住那一个单薄的身影。
第二段很快响起来,只剩我的声音和架子鼓,我有段时间很喜欢写这种急促的短词,唱得好像rap,唱不好像念经,其实应该用现代音乐剧的技巧来唱,看一次《猫》或者《等待戈多》就会了。
但其实并不重要。
这是我想要一辈子为之奋斗的圈子,充斥着背叛,诱惑,聚光灯与华裳,满地都是被踩碎的尊严和少年的脊梁。这也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爬到最顶层的圈子,因为我是最冥顽不灵的石头一块。
电吉他的摇弦,像我那天清晨和元睿一起骑马去河边,冷冽的冬天,河边栖息着无数鸟雁,我打着马从山坡上冲下去,千百只大雁一齐飞起,万千鸟语嘈杂声中,无数翅膀一齐扇动着往天边飞去,如同下了一场暴雨。
“是啊,回家。”
我站起来握住冰冷的麦架,唱我最喜欢的一段摇滚。
我收回拿吉他砸在他脸上的话。
我站在t台的顶端,唱这段。
“谄媚、刻奇、嫉妒……”我想起音乐剧中团团转的女演员,唱这个应该要配合手势,可惜我懒得动,只是抬起眼睛,越过狂热的粉丝群,看见后面座位区无数举着荧光棒的脸。
“ld!gold!”我手指抓住麦克风,眼睛看着台下的简柯,挑衅地唱道:“!uries!”
但我知道我将跑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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