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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成为尖哨,就要自己挣。
“承蒙队正厚爱,小人自当全心全意.....”
谷令君那里的一举一动,都被齐小三看在眼里。当时谷令君的表现虽然称不上是惊艳,但绝对也是非常不错。
按照大褚王国的军制,五人为一伍设伍长;十伍为一队设队正;十队为一营设都头。
马匹什么的就更别提了,想要换一架轻弩,唯独只有军功,也即是那蛮人的耳环。
要知道,他的手下,可是清一色被东夷族蛮子称之为魔鬼的突袭尖哨。
别说那些骑马狂奔的东夷族蛮子,就算是想要射中五十米开外的靶子,他都觉得很费劲。
并且这两日相处下来,齐小三对谷令君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番,尤其是今日上午,自己手下的尖哨,在自己的授意之下,和此人交手之后,年轻的齐队正,便起了爱才之心。
“小人自当为队正大人马首是瞻!”
之前,还想着说,那些和自己一起被绑的人,可能会知道一些自己的来历。后来通过交谈谷令君才得知,自己是他们从商道上捡到的。
齐小三虽看好谷令君,不过却并没有立即将他收入麾下,而是先将他安排给了安溪堡都头魏程远做了亲兵。
人家别人穿越,要么变成婴儿嗷嗷待哺,要么也是灵魂穿越,继承自己这具身体的记忆啥的。更有甚之,还带着那些如同世界BUG的系统,从而呼风唤雨,成为天命之人。
安溪堡,地处万安郡,是大褚王国西北最偏远的军寨。
能够挣回一整套的尖哨装备的,自然不是泛泛之辈,也就有资格成为勇武的突袭尖哨的一员。
普通士卒的铠甲,由胸铠,护肩,护腰,护臂组成,并且都是铁质品,舒适度就别提了,甚至还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的发挥。
要知道,一名步卒一年的饷银才十八两,二百三十两,已经可以让一户普通的百姓无忧无虑的生活二十年!
当然,这只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
其实意思很简单,说白了,就算你的素质过关,但是装备也要用军功来换。
齐小三语气有些为难。
能够留在军营中,一是解决了食宿问题,二是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律。于是谷令君便欣然接受了齐小三的邀请。
可以说,他对这里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不过这些年大褚王国连年受灾,国力不济,再加上东南诸国蠢蠢欲动,时有摩擦。大部分军力,都调至东南各地与诸国对峙。
“兄弟既然无处可去,可否愿意成为我营中军士?”
倒也不是那些军队中的士卒素质不高,而是这尖哨实在是一个烧钱的兵种。
“兄弟爽利!”
谷令君这个亲兵,这些日子一直在训练。他需要与这些武器装备磨合后,才能更好的将它们变成自己的战斗力。
三日前,他从齐队正那里借来了一把轻弩,经过三日训练,谷令君完全掌握了这架原始武器的使用方法。
先说武器和铠甲。
谷令君从万千思绪中回神,起身对此人抱拳施礼。这还是他临时跟那些一同被东夷族蛮子掳去的那些人现学的。
据说,这是一种被称之为火刀子的烈酒,只有那些酒量极好的人才敢豪饮。
不过,这倒是难不倒谷令君,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枪,但是却有一种他可以熟练使用的远程武器,弓弩!
“队正想要什么?”
想到这一点,谷令君自己也非常苦恼。
沙子是黄的,斗篷也是黄的,大风卷起烟尘亦是黄的。从远处看,会让人误以为是一座不起眼的小沙丘。
这当然是装的,一架轻弩他齐队正才不放在眼里,要知道他的手下的所有装备都是他所配备的,要不然安溪堡里哪可能会有这么多尖哨存在。
在谷令君看来,这么扯淡的谎言,估计没人会相信,好在眼前这些人都极为质朴,竟然没有提出异议,那些被称之为突袭尖哨的军士,还将他带回了他们的军营。
三日后
“额,弓弩给你也不是不行,但是这是尖哨们特有的家伙,你想要呀,需要军功!”
坐在瞭望塔发呆的谷令君身后,响起了一个有些玩世不恭的声音。
铠甲不适应可以克服,近战使用长刀虽然不习惯,但是也可以练,唯独那弓箭,着实令谷令君头痛。
他谷令君来时身无分文,这些天要不是吃着堡里的军粮,恐怕早就饿死了。
更何况,一名尖哨的饷银也是普通步卒的两倍,外加平时斩杀的东夷族马贼后的军功,综上所述,尖哨的确是一个极为烧钱的兵种。
要说这火刀子,实话实说,真的没什么劲。那感觉,也就和那什么清酒差不太多,最多也就度数稍高有限。
其实对于谷令君来说,这并不难。
平常的边军,一营里能够有三五个尖哨就算不错了,甚至有时一个都没有。
这也是这些年,虽然有着突骑尖哨的牵制,那些东夷族的蛮子,依旧敢于侵袭大褚边境的重要原因。
旁的不说,单单是铠甲,他就很不适应。
齐小三将手中的水囊递给谷令君,示意他不用在意这些虚礼,谷令君也没跟此人客气,接过水囊直接就灌了一口。
所以,原本的西北军事重地,却只是驻守了一营的军士。
东夷族部落男性成年之后,部落的巫师会为其左耳带上象征着勇武的耳环。耳环就是东夷族勇士的生命,想要摘下,唯一的途径便是将其杀死,故而,大褚军卒计算军功,都是以蛮人的耳环作为依据。
但别看人手不多,但他却是这堡里,仅次于都头的人物。
这些天,眼前之人的刻苦训练他是看在眼里的。而且,眼前之人还能够和自己的那些手下打成平手,自然是很不简单。
也就是堡里的其他人素质不过关,不然哪怕在将安溪堡里所有人都变成尖哨,他齐队正都有这个实力。
这还只是武器和铠甲,每一名尖哨还配有两匹良马,外加便携的军粮,酒水,以及火油等必要物资,每一名尖哨凑齐装备所需银两,约为二百三十两。
“拜见齐队正。”
这是为了对抗那些东夷族蛮子立下的规矩。
齐小三呵呵一笑。
这个将全身都包裹在斗篷之下的人,便是谷令君。
倒不是他齐小三舍不得那二百多两的银子,在边军中有条不成文的规矩。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手枪,甚至连火药都还没有出现。
谷令君低头抱拳行礼。
“要是能有把步枪就好了,手枪也行啊!”
“那我借一架轻弩可以吗?”
铠甲,虽是皮甲,但关键部位却镶嵌玄铁,工艺制作极为精良,价格自然不菲。
于是乎,他舔着脸找到了齐队正,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谷令君当然知道,这是自己的原因,毕竟这个世界还处于农耕社会,军卒之间的交战以近战为主,防护措施自然是极为重要的。
“多少?”
齐小三,虽然是队正,但是他的手下却只有十一人。
别人不是抢咱家老百姓吗?你在这里干瞪眼干啥,抢回去便是喽。
可是自己呢,除了一脸懵逼,就啥也没有了,这还怎么让自己这个牛叉到极致的穿越者活呀!
说老实话,当时万古里商道上救人的时候,齐小三就在其中,他更是十几名黑甲尖哨的头头。
能与其相提并论的,也只有玄甲重骑的铁浮屠了。
齐小三当然知道谷令君指的是多少耳环。
听闻齐小三的话之后,谷令君心中一喜。
谷令君差点将那句为人民服务的话给秃噜出去,思量片刻之后,马上改口。
齐小三不是傻子,知道刚才谷令君肯定隐瞒了一些什么,不过他却并不在意。在他看来,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日子长了自然会有所得。
总之一切的一切都让谷令君很崩溃很无奈,面对别人的盘问,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以前都是在电视里看别人射箭,感觉也没怎么难,但是真到了自己用的时候,谷令君才发现,想象跟现实的差距真心很大。
万古里大沙锅,一个身披黄色斗篷的瘦削身影,正在匀速前行。
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否则今天上午也不会答应那名黑甲尖哨的比试了。
尖哨使用的武器有长刀一把,短刃一柄,轻弩一架,箭矢五十。
营算是最为基本的作战单位了,也就是说安溪堡中的驻军,只有五百人。
最后,他只能扯谎说,自己也记不得自己从哪来,要去到哪里,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谷令君。
换做是原来的世界,这样的装甲,三十米以内,估计连普通的手枪子弹都难以防御。
齐小三饶有兴趣的盯着谷令君的眼睛。
谷令君虽然不是好酒之人,但是他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四十二度的牛二,他自己两瓶问题不大。
“金银财帛、马匹、或者是东夷族蛮子的耳环,这些都行。”
“八个。”
“兄弟,想起是哪里人没有?”
咕咚咕咚几大口火刀子下肚,别说,还真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虽然不敢说百发百中,但是完全可以做到五十米外射中蝎子的程度。
“当然可以,不过你拿什么还呢?”
齐小三称赞一声,从谷令君手中拿过水囊,也学着他的样子豪饮了好几大口,然后才大笑着继续说道。
水囊里面不是清水,而是酒。
] 想要成为尖哨,就要自己挣。
“承蒙队正厚爱,小人自当全心全意.....”
谷令君那里的一举一动,都被齐小三看在眼里。当时谷令君的表现虽然称不上是惊艳,但绝对也是非常不错。
按照大褚王国的军制,五人为一伍设伍长;十伍为一队设队正;十队为一营设都头。
马匹什么的就更别提了,想要换一架轻弩,唯独只有军功,也即是那蛮人的耳环。
要知道,他的手下,可是清一色被东夷族蛮子称之为魔鬼的突袭尖哨。
别说那些骑马狂奔的东夷族蛮子,就算是想要射中五十米开外的靶子,他都觉得很费劲。
并且这两日相处下来,齐小三对谷令君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番,尤其是今日上午,自己手下的尖哨,在自己的授意之下,和此人交手之后,年轻的齐队正,便起了爱才之心。
“小人自当为队正大人马首是瞻!”
之前,还想着说,那些和自己一起被绑的人,可能会知道一些自己的来历。后来通过交谈谷令君才得知,自己是他们从商道上捡到的。
齐小三虽看好谷令君,不过却并没有立即将他收入麾下,而是先将他安排给了安溪堡都头魏程远做了亲兵。
人家别人穿越,要么变成婴儿嗷嗷待哺,要么也是灵魂穿越,继承自己这具身体的记忆啥的。更有甚之,还带着那些如同世界BUG的系统,从而呼风唤雨,成为天命之人。
安溪堡,地处万安郡,是大褚王国西北最偏远的军寨。
能够挣回一整套的尖哨装备的,自然不是泛泛之辈,也就有资格成为勇武的突袭尖哨的一员。
普通士卒的铠甲,由胸铠,护肩,护腰,护臂组成,并且都是铁质品,舒适度就别提了,甚至还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的发挥。
要知道,一名步卒一年的饷银才十八两,二百三十两,已经可以让一户普通的百姓无忧无虑的生活二十年!
当然,这只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
其实意思很简单,说白了,就算你的素质过关,但是装备也要用军功来换。
齐小三语气有些为难。
能够留在军营中,一是解决了食宿问题,二是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律。于是谷令君便欣然接受了齐小三的邀请。
可以说,他对这里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不过这些年大褚王国连年受灾,国力不济,再加上东南诸国蠢蠢欲动,时有摩擦。大部分军力,都调至东南各地与诸国对峙。
“兄弟既然无处可去,可否愿意成为我营中军士?”
倒也不是那些军队中的士卒素质不高,而是这尖哨实在是一个烧钱的兵种。
“兄弟爽利!”
谷令君这个亲兵,这些日子一直在训练。他需要与这些武器装备磨合后,才能更好的将它们变成自己的战斗力。
三日前,他从齐队正那里借来了一把轻弩,经过三日训练,谷令君完全掌握了这架原始武器的使用方法。
先说武器和铠甲。
谷令君从万千思绪中回神,起身对此人抱拳施礼。这还是他临时跟那些一同被东夷族蛮子掳去的那些人现学的。
据说,这是一种被称之为火刀子的烈酒,只有那些酒量极好的人才敢豪饮。
不过,这倒是难不倒谷令君,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枪,但是却有一种他可以熟练使用的远程武器,弓弩!
“队正想要什么?”
想到这一点,谷令君自己也非常苦恼。
沙子是黄的,斗篷也是黄的,大风卷起烟尘亦是黄的。从远处看,会让人误以为是一座不起眼的小沙丘。
这当然是装的,一架轻弩他齐队正才不放在眼里,要知道他的手下的所有装备都是他所配备的,要不然安溪堡里哪可能会有这么多尖哨存在。
在谷令君看来,这么扯淡的谎言,估计没人会相信,好在眼前这些人都极为质朴,竟然没有提出异议,那些被称之为突袭尖哨的军士,还将他带回了他们的军营。
三日后
“额,弓弩给你也不是不行,但是这是尖哨们特有的家伙,你想要呀,需要军功!”
坐在瞭望塔发呆的谷令君身后,响起了一个有些玩世不恭的声音。
铠甲不适应可以克服,近战使用长刀虽然不习惯,但是也可以练,唯独那弓箭,着实令谷令君头痛。
他谷令君来时身无分文,这些天要不是吃着堡里的军粮,恐怕早就饿死了。
更何况,一名尖哨的饷银也是普通步卒的两倍,外加平时斩杀的东夷族马贼后的军功,综上所述,尖哨的确是一个极为烧钱的兵种。
要说这火刀子,实话实说,真的没什么劲。那感觉,也就和那什么清酒差不太多,最多也就度数稍高有限。
其实对于谷令君来说,这并不难。
平常的边军,一营里能够有三五个尖哨就算不错了,甚至有时一个都没有。
这也是这些年,虽然有着突骑尖哨的牵制,那些东夷族的蛮子,依旧敢于侵袭大褚边境的重要原因。
旁的不说,单单是铠甲,他就很不适应。
齐小三将手中的水囊递给谷令君,示意他不用在意这些虚礼,谷令君也没跟此人客气,接过水囊直接就灌了一口。
所以,原本的西北军事重地,却只是驻守了一营的军士。
东夷族部落男性成年之后,部落的巫师会为其左耳带上象征着勇武的耳环。耳环就是东夷族勇士的生命,想要摘下,唯一的途径便是将其杀死,故而,大褚军卒计算军功,都是以蛮人的耳环作为依据。
但别看人手不多,但他却是这堡里,仅次于都头的人物。
这些天,眼前之人的刻苦训练他是看在眼里的。而且,眼前之人还能够和自己的那些手下打成平手,自然是很不简单。
也就是堡里的其他人素质不过关,不然哪怕在将安溪堡里所有人都变成尖哨,他齐队正都有这个实力。
这还只是武器和铠甲,每一名尖哨还配有两匹良马,外加便携的军粮,酒水,以及火油等必要物资,每一名尖哨凑齐装备所需银两,约为二百三十两。
“拜见齐队正。”
这是为了对抗那些东夷族蛮子立下的规矩。
齐小三呵呵一笑。
这个将全身都包裹在斗篷之下的人,便是谷令君。
倒不是他齐小三舍不得那二百多两的银子,在边军中有条不成文的规矩。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手枪,甚至连火药都还没有出现。
谷令君低头抱拳行礼。
“要是能有把步枪就好了,手枪也行啊!”
“那我借一架轻弩可以吗?”
铠甲,虽是皮甲,但关键部位却镶嵌玄铁,工艺制作极为精良,价格自然不菲。
于是乎,他舔着脸找到了齐队正,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谷令君当然知道,这是自己的原因,毕竟这个世界还处于农耕社会,军卒之间的交战以近战为主,防护措施自然是极为重要的。
“多少?”
齐小三,虽然是队正,但是他的手下却只有十一人。
别人不是抢咱家老百姓吗?你在这里干瞪眼干啥,抢回去便是喽。
可是自己呢,除了一脸懵逼,就啥也没有了,这还怎么让自己这个牛叉到极致的穿越者活呀!
说老实话,当时万古里商道上救人的时候,齐小三就在其中,他更是十几名黑甲尖哨的头头。
能与其相提并论的,也只有玄甲重骑的铁浮屠了。
齐小三当然知道谷令君指的是多少耳环。
听闻齐小三的话之后,谷令君心中一喜。
谷令君差点将那句为人民服务的话给秃噜出去,思量片刻之后,马上改口。
齐小三不是傻子,知道刚才谷令君肯定隐瞒了一些什么,不过他却并不在意。在他看来,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日子长了自然会有所得。
总之一切的一切都让谷令君很崩溃很无奈,面对别人的盘问,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以前都是在电视里看别人射箭,感觉也没怎么难,但是真到了自己用的时候,谷令君才发现,想象跟现实的差距真心很大。
万古里大沙锅,一个身披黄色斗篷的瘦削身影,正在匀速前行。
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否则今天上午也不会答应那名黑甲尖哨的比试了。
尖哨使用的武器有长刀一把,短刃一柄,轻弩一架,箭矢五十。
营算是最为基本的作战单位了,也就是说安溪堡中的驻军,只有五百人。
最后,他只能扯谎说,自己也记不得自己从哪来,要去到哪里,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谷令君。
换做是原来的世界,这样的装甲,三十米以内,估计连普通的手枪子弹都难以防御。
齐小三饶有兴趣的盯着谷令君的眼睛。
谷令君虽然不是好酒之人,但是他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四十二度的牛二,他自己两瓶问题不大。
“金银财帛、马匹、或者是东夷族蛮子的耳环,这些都行。”
“八个。”
“兄弟,想起是哪里人没有?”
咕咚咕咚几大口火刀子下肚,别说,还真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虽然不敢说百发百中,但是完全可以做到五十米外射中蝎子的程度。
“当然可以,不过你拿什么还呢?”
齐小三称赞一声,从谷令君手中拿过水囊,也学着他的样子豪饮了好几大口,然后才大笑着继续说道。
水囊里面不是清水,而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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