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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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霍翎轻轻一眨眼,再一眨眼,反客为主道:“殿下想要知道的,到底是我如何处理了那只野兔,还是我对殿下的第一印象?”
“我想,这个情况,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
端王笑了下,重新为她满上:“你喜欢喝就好。”
下人撤走窗边杂物,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又拿来其它酒具,这才一一退出。
“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我住的那条巷子里,一共有八户人家,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当婢女。”
如果为了父女之情,她甘愿谋划这一切。
如果大燕对所有羌人都采取敌视防备的态度,那就是伤了那些效忠大燕的羌人的心,将他们活生生逼反。
端王笑出声来。
如今羌戎叛变,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
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自王朝初年,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大燕为了彰显恩德,不仅同意在边境开设榷场,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羌人彻底融入大燕。
她分析那么多,只是为了说动他,让他配合她出手。
不过,看了眼面带笑意的霍翎,端王又觉得自己的头没那么疼了。
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
她动了杀心,也亮了刀刃。
“如何?”
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问霍翎:“先尝哪一种?”
霍翎唇角一勾,眼里却不带丝毫温度:“想要达成我所说的效果,还需要用到一个人。”
“看来我们的女诸葛,是要为我献策了。”
“嗯?”
和聪明人说话,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三千羌人里,有的从父祖辈开始就定居在永安县里,早已视自己为大燕子民。
取了名字的宠物,与没取名字的宠物,区别可是极大的。霍翎微笑,夸道:“很好听的名字。”
以至于端王根本无法甄别,哪些羌人心向大燕,哪些羌人投靠羌戎。
他如此肯定:“你定是杀了它。”
端王:“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你能坦诚直言,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
为什么呢?
那,男女之情呢。
从外表看,端王居住的院落也很有些简陋,只有走进里面才知别有洞天。
霍翎微微一愣,忍不住笑了:“殿下可不像这般没原则的人。”
霍翎轻飘飘吐出一个名字:“何泰。”
“所以我想,与其这么束手束脚,不如化被动为主动。”
“这就是你对我的误解了。”端王又让霍翎试一试其它酒。
端王点评道:“这确实是个解决思路。但想要达成你所说的效果,这请君入瓮之局,必须要布置得足够巧妙才行。”
“伶牙俐齿的姑娘。”
可以说,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羌戎首领都派人接触了个遍。
他还给霍翎透露了一个消息:“我手下的人查到,这段时间里,羌戎首领几次派人潜入燕西,接触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
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理直气壮道:“我不会品酒,殿下若问我,我只能说好喝。”
霍翎抿了一口。
“殿下知道,燕西之地,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
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
除了小时候,霍翎已经很久没听人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她了:“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殿下才觉得有意思。”
霍翎道:“殿下愁眉不展,应该是觉得这件事情很难办。”
霍翎:“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
她要与何泰不死不休。
端王在这一刻,竟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霍翎了。
端王听完以后,没有立刻说可以或者不可以,而是突兀问道:“阿翎,那只兔子,你是如何处理的?”
“尝尝。”
就因为何泰对霍世鸣出手了吗?
端王领着霍翎坐到窗边。
他从桌案上起身,来到她的面前,微微一俯身,将她圈在这方寸之地。
霍翎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来。
光是想一想,端王就觉得头疼。
端王拿起梨花白,开始温酒。
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
他的礼仪姿态极好,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刻入骨子里的矜贵,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羌人畏威而不怀德,我们不妨先请君入瓮,狠狠震慑住他们,让他们知道敢为羌戎首领做事的代价。”
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
霍翎下意识往后一仰,却被他拽住了腰间的鹿形玉佩。
可霍世鸣待她也不过如此,竟值得她做到这种程度吗?
“殿下在京师,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
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
什么隐而未发的危机,什么化被动为主动……
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霍翎扭头看向端王:“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彻底融入了永安县,我行走在路上时,也许就会不经意间和羌人擦肩而过。”
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顿时放下酒杯。
可是……
让霍翎庆幸的是,端王并未开口询问有关野兔的事情。他只是给她递来了一根枝条。
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
可如果不加以防备,万一哪一天,他们配合着行唐关外的羌戎大军,同时在燕西各地掀起动乱……
端王向她介绍:“它叫雁雪。”
端王猛地反应过来。
沉默许久,端王才开口道:“你要怎么做?”
“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那我倒觉着,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
霍翎学着端王方才的动作,一边抚摸大雁,一边进行投喂。
就以永安县为例。
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霍翎抬手,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语气闲散。
端王面色凝重:“不错。”
有些酒的度数比较高,霍翎又喝得急,虽不至于就这么醉倒,还是多了三分醉意。
偏偏这两类人是完全混在一起的,只要没有人跳出来闹事,很难区分。
“现在我们的情况很被动。因为我们只能确定羌戎要在背后搞事,却不能确定他们何时行动。”
“在他们惶恐不安的时候,再施以仁德稍加安抚,让他们明白效忠大燕的好处。”
确实是很难办。
霍翎道:“我是有一些想法,不过到底能不能用 ,管不管用,还得殿下定夺。”
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梨花白。”
几十年来,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有相安无事的,也有摩擦冲突的。
端王顿时来了兴致,示意她继续说。
书房被布置得极舒适,里面摆放的物品应该都是端王用惯的,许多新奇玩意霍翎都不曾见过。
从头到尾,霍翎最想要的,还是何泰的命。
“谁?”
但也有的,不管如何沐浴大燕恩德,都从未真心臣服过大燕。
而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大实话。
直到这一刻,端王才真正确定,霍翎那句“她想要何泰的命”并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故意吸引他的注意力。
] 《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霍翎轻轻一眨眼,再一眨眼,反客为主道:“殿下想要知道的,到底是我如何处理了那只野兔,还是我对殿下的第一印象?”
“我想,这个情况,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
端王笑了下,重新为她满上:“你喜欢喝就好。”
下人撤走窗边杂物,将一个崭新的红泥小火炉放到两人中间,又拿来其它酒具,这才一一退出。
“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我住的那条巷子里,一共有八户人家,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当婢女。”
如果为了父女之情,她甘愿谋划这一切。
如果大燕对所有羌人都采取敌视防备的态度,那就是伤了那些效忠大燕的羌人的心,将他们活生生逼反。
端王笑出声来。
如今羌戎叛变,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
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自王朝初年,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大燕为了彰显恩德,不仅同意在边境开设榷场,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羌人彻底融入大燕。
她分析那么多,只是为了说动他,让他配合她出手。
不过,看了眼面带笑意的霍翎,端王又觉得自己的头没那么疼了。
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
她动了杀心,也亮了刀刃。
“如何?”
端王指着旁边一排未开封的美酒,问霍翎:“先尝哪一种?”
霍翎唇角一勾,眼里却不带丝毫温度:“想要达成我所说的效果,还需要用到一个人。”
“看来我们的女诸葛,是要为我献策了。”
“嗯?”
和聪明人说话,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三千羌人里,有的从父祖辈开始就定居在永安县里,早已视自己为大燕子民。
取了名字的宠物,与没取名字的宠物,区别可是极大的。霍翎微笑,夸道:“很好听的名字。”
以至于端王根本无法甄别,哪些羌人心向大燕,哪些羌人投靠羌戎。
他如此肯定:“你定是杀了它。”
端王:“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你能坦诚直言,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
为什么呢?
那,男女之情呢。
从外表看,端王居住的院落也很有些简陋,只有走进里面才知别有洞天。
霍翎微微一愣,忍不住笑了:“殿下可不像这般没原则的人。”
霍翎轻飘飘吐出一个名字:“何泰。”
“所以我想,与其这么束手束脚,不如化被动为主动。”
“这就是你对我的误解了。”端王又让霍翎试一试其它酒。
端王点评道:“这确实是个解决思路。但想要达成你所说的效果,这请君入瓮之局,必须要布置得足够巧妙才行。”
“伶牙俐齿的姑娘。”
可以说,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羌戎首领都派人接触了个遍。
他还给霍翎透露了一个消息:“我手下的人查到,这段时间里,羌戎首领几次派人潜入燕西,接触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
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理直气壮道:“我不会品酒,殿下若问我,我只能说好喝。”
霍翎抿了一口。
“殿下知道,燕西之地,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
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
除了小时候,霍翎已经很久没听人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她了:“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殿下才觉得有意思。”
霍翎道:“殿下愁眉不展,应该是觉得这件事情很难办。”
霍翎:“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
她要与何泰不死不休。
端王在这一刻,竟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霍翎了。
端王听完以后,没有立刻说可以或者不可以,而是突兀问道:“阿翎,那只兔子,你是如何处理的?”
“尝尝。”
就因为何泰对霍世鸣出手了吗?
端王领着霍翎坐到窗边。
他从桌案上起身,来到她的面前,微微一俯身,将她圈在这方寸之地。
霍翎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来。
光是想一想,端王就觉得头疼。
端王拿起梨花白,开始温酒。
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
他的礼仪姿态极好,温酒的每一步动作都赏心悦目。刻入骨子里的矜贵,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羌人畏威而不怀德,我们不妨先请君入瓮,狠狠震慑住他们,让他们知道敢为羌戎首领做事的代价。”
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
霍翎下意识往后一仰,却被他拽住了腰间的鹿形玉佩。
可霍世鸣待她也不过如此,竟值得她做到这种程度吗?
“殿下在京师,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
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
什么隐而未发的危机,什么化被动为主动……
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霍翎扭头看向端王:“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彻底融入了永安县,我行走在路上时,也许就会不经意间和羌人擦肩而过。”
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顿时放下酒杯。
可是……
让霍翎庆幸的是,端王并未开口询问有关野兔的事情。他只是给她递来了一根枝条。
端王给霍翎倒了一杯。
可如果不加以防备,万一哪一天,他们配合着行唐关外的羌戎大军,同时在燕西各地掀起动乱……
端王向她介绍:“它叫雁雪。”
端王猛地反应过来。
沉默许久,端王才开口道:“你要怎么做?”
“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那我倒觉着,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
霍翎学着端王方才的动作,一边抚摸大雁,一边进行投喂。
就以永安县为例。
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霍翎抬手,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语气闲散。
端王面色凝重:“不错。”
有些酒的度数比较高,霍翎又喝得急,虽不至于就这么醉倒,还是多了三分醉意。
偏偏这两类人是完全混在一起的,只要没有人跳出来闹事,很难区分。
“现在我们的情况很被动。因为我们只能确定羌戎要在背后搞事,却不能确定他们何时行动。”
“在他们惶恐不安的时候,再施以仁德稍加安抚,让他们明白效忠大燕的好处。”
确实是很难办。
霍翎道:“我是有一些想法,不过到底能不能用 ,管不管用,还得殿下定夺。”
霍翎选了唯一认得的:“梨花白。”
几十年来,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有相安无事的,也有摩擦冲突的。
端王顿时来了兴致,示意她继续说。
书房被布置得极舒适,里面摆放的物品应该都是端王用惯的,许多新奇玩意霍翎都不曾见过。
从头到尾,霍翎最想要的,还是何泰的命。
“谁?”
但也有的,不管如何沐浴大燕恩德,都从未真心臣服过大燕。
而是一句彻头彻尾的大实话。
直到这一刻,端王才真正确定,霍翎那句“她想要何泰的命”并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故意吸引他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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