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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想到了另外一个,一文钱的故事,很久远的故事了,却又恍如昨日。
为了缓和刚才的紧张气氛,雪依轻轻问道:“阿云哥哥,刚才那枚铜钱掉在地上,而且已经弄脏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捡起来呢?”
阿云不动声色,走到衣店前,右手拎了一大包衣服,向前走去,雪依便跟在他后面。
别人对他有恩,他一定会报,于是便用江天南的人头做了酒钱。
雪依摇摇头,道:“现在不怕了。”
而每一个人,也都有他的价值,就算他此刻再不如意,再落魄,混得再差劲,也还有价值。
七岁那年,他背着她,去沿街乞讨,馒头店的矮胖子,夜晚要收摊了,卖不出去的隔夜馒头,却也不肯施舍一个给他,反而手里捏着馒头在他面前晃,调笑道:“你在地上学狗爬,学狗叫,就给你吃……”
他便决定收留她,两人一起流浪。
若不是雪依站在他身边,他不想再动手,若不是雪依出声拦着了他,他一定不会只是割下那恶霸的一只耳朵,而是让他付出更大代价。www.zhuoxinge.com
在他十一岁那年,只是有人骂过她一声:“臭婊子……”那时,她才七岁。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怎么可能会是婊子!于是他便用一把破柴刀,砍了四个大人。
他是个孤儿,五岁的时候,下着大雪的那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瑟瑟发抖,沿街乞讨。
冰糖葫芦要一文钱一支,可他没钱,一文钱也没有。向卖主讨要,却又被骂得狗血淋头。从那时,他再也不肯求人什么了,决不肯,因为想要的东西,是要去努力得到,而不是讨要的。而且,从那时,他也深深知道了钱的重要,他发誓,决不会浪费钱,一文钱也不会。
在街道边,他遇到了她,才一岁,被遗弃在襁褓中。
她嘴角,不由自主绽放一丝可爱的笑容。
她叫雪儿,没有姓;他也没有姓,甚至连名字也没。后来大了些,他便说自己姓云,因为有云才有雪,云和雪,永远相伴相依。
阿云望着她,忽然一笑,杀气一扫而光,道:“我教训那人的时候,吓着你了?”
他小的时候,受过太多侮辱,太多的时候,过的是狗一样的生活,而更多的时候,连狗也不如。因为狗至少不会三天吃不上饭——除非是野狗。
她哭的很凶,可见到他时,便不哭了,红红的脸蛋儿,圆嘟嘟的,像红润可爱的苹果,她睁着黑漆般明亮的眼睛,望着他笑,娇嫩的笑声,轻轻的,像微风吹过风铃……
阿云痴痴望着她,心里忽然一痛,很痛,这次是很诡异的心痛,便忍不住咳嗽起来。修长的身子,微弯,他咳得很痛苦、很痛苦。
像太阳刚升起,天面那一抹朝霞……
——他果然学狗爬,学狗叫,那矮胖子便用脚踩着他头,啐了一口,道:“呸,没出息的狗杂种,也只配要饭了。”然后就把馒头扔在地上,他便用嘴叼起馒头爬走了。
那天下着雪,他便叫她雪儿。
她很想看阿云喝两文钱一碗的浊酒的样子,她想,那一定是他喝酒最好看的样子,虽然她再也很难看到了,但她一定会记得的,一定会记一辈子,永远……
在她看到阿云掏出那一叠银票的时候,她也吓了一跳,至少她知道,阿云不是一个缺钱花的人。他曾给江天南的小妾每人五千两银子,打发她们逃走,他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她又想起阿云在栖霞山脚下,和那老人一起喝两文钱一碗的酒,不过,那次阿云没付钱,因为是老人请他喝的酒。
决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她叫雪儿,没有姓;他姓云,没有名字,但已足够,云十三郎的大名,足以让正在哭闹的小孩子停止哭声。
回到破庙,他便把馒头全给了她吃,自己偷偷跑出去挖草根。
但那不是他第一次动手,他第一次动手的时候,才七岁。
望着他痛苦的样子,雪依的心都快碎了。
“哥哥,我要……”现在,他耳边好像还回荡着她娇嫩的呼唤。
阿云淡淡道:“我从不欺负人,更不欺负女孩子。”雪依望着他,抿嘴笑了。
阿云想了好久,才开口道:“我不知道,我想,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每一文钱都是人辛勤挣来的,每一文钱,都不该被丢弃。”
每一文钱,都有它的用处,两个一文钱,就能买一碗浊酒。
雪依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大着胆子,道:“是啊,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就像两文钱能买到一碗酒一样。”
晚上,才三岁的她,怎么也不肯睡觉,嚷着要吃冰糖葫芦,任他怎样哄她,她就是不肯睡,他急了,重着语气吓唬她——她却哭得更伤心了,他终于心软了……
雪依点点头,脸却红了,道:“没有啊,只是有时候才……比较可怕罢了。”
他们相依为命,他怎能不疼她?现在她只是要一支冰糖葫芦,他怎好不给她?
自从他十七岁成名以来,没有一个人敢轻易侮辱他。
雪依不敢多说什么,轻轻的拉了拉他衣角,小声道:“阿云哥哥,我们走吧。”
望着他冷漠的面容还有浑身散发出来的一股骇人的杀气,雪依感觉此刻的他,是如此的陌生。
他叫她雪儿,她很喜欢。
他不是狗杂种,也不是没出息,只是因为她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那时候,她才三岁,他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却不忍心看她挨饿的样子。
那天夜里,他偷偷起身,去偷冰糖葫芦。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也是他唯一一次偷东西。原来他曾乞讨过,因为太饿了,可他从不偷。
一定会。
那时候,她才三岁,他也不过七岁,当他背着她上街的时候,她看到了红红的冰糖葫芦。红红的,亮亮的,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让人见了都忍不住要流口水。香香的、甜甜的……
可刚才,他为什么一定要连一枚铜钱也不肯丢弃呢……
像刚刚绽开,还带着清晨露珠儿的小花……
他不是狗杂种,他可以学狗爬,学狗叫。馒头店的矮胖子,晚上当然也可以成了死胖子——这才是他第一次动手。
只要他还活着,还有力气,还能握得住刀。
有时他三天三夜吃不到东西,只能吞下枯草、树皮,可他从来不偷东西——决不偷。
阿云笑道:“那你怕不怕我?”
阿云笑道:“还记得啊?”
雪依点点头,道:“嗯,我永远都会记得的,一文钱,也有它的价值。”
] 因为他想到了另外一个,一文钱的故事,很久远的故事了,却又恍如昨日。
为了缓和刚才的紧张气氛,雪依轻轻问道:“阿云哥哥,刚才那枚铜钱掉在地上,而且已经弄脏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捡起来呢?”
阿云不动声色,走到衣店前,右手拎了一大包衣服,向前走去,雪依便跟在他后面。
别人对他有恩,他一定会报,于是便用江天南的人头做了酒钱。
雪依摇摇头,道:“现在不怕了。”
而每一个人,也都有他的价值,就算他此刻再不如意,再落魄,混得再差劲,也还有价值。
七岁那年,他背着她,去沿街乞讨,馒头店的矮胖子,夜晚要收摊了,卖不出去的隔夜馒头,却也不肯施舍一个给他,反而手里捏着馒头在他面前晃,调笑道:“你在地上学狗爬,学狗叫,就给你吃……”
他便决定收留她,两人一起流浪。
若不是雪依站在他身边,他不想再动手,若不是雪依出声拦着了他,他一定不会只是割下那恶霸的一只耳朵,而是让他付出更大代价。www.zhuoxinge.com
在他十一岁那年,只是有人骂过她一声:“臭婊子……”那时,她才七岁。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怎么可能会是婊子!于是他便用一把破柴刀,砍了四个大人。
他是个孤儿,五岁的时候,下着大雪的那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瑟瑟发抖,沿街乞讨。
冰糖葫芦要一文钱一支,可他没钱,一文钱也没有。向卖主讨要,却又被骂得狗血淋头。从那时,他再也不肯求人什么了,决不肯,因为想要的东西,是要去努力得到,而不是讨要的。而且,从那时,他也深深知道了钱的重要,他发誓,决不会浪费钱,一文钱也不会。
在街道边,他遇到了她,才一岁,被遗弃在襁褓中。
她嘴角,不由自主绽放一丝可爱的笑容。
她叫雪儿,没有姓;他也没有姓,甚至连名字也没。后来大了些,他便说自己姓云,因为有云才有雪,云和雪,永远相伴相依。
阿云望着她,忽然一笑,杀气一扫而光,道:“我教训那人的时候,吓着你了?”
他小的时候,受过太多侮辱,太多的时候,过的是狗一样的生活,而更多的时候,连狗也不如。因为狗至少不会三天吃不上饭——除非是野狗。
她哭的很凶,可见到他时,便不哭了,红红的脸蛋儿,圆嘟嘟的,像红润可爱的苹果,她睁着黑漆般明亮的眼睛,望着他笑,娇嫩的笑声,轻轻的,像微风吹过风铃……
阿云痴痴望着她,心里忽然一痛,很痛,这次是很诡异的心痛,便忍不住咳嗽起来。修长的身子,微弯,他咳得很痛苦、很痛苦。
像太阳刚升起,天面那一抹朝霞……
——他果然学狗爬,学狗叫,那矮胖子便用脚踩着他头,啐了一口,道:“呸,没出息的狗杂种,也只配要饭了。”然后就把馒头扔在地上,他便用嘴叼起馒头爬走了。
那天下着雪,他便叫她雪儿。
她很想看阿云喝两文钱一碗的浊酒的样子,她想,那一定是他喝酒最好看的样子,虽然她再也很难看到了,但她一定会记得的,一定会记一辈子,永远……
在她看到阿云掏出那一叠银票的时候,她也吓了一跳,至少她知道,阿云不是一个缺钱花的人。他曾给江天南的小妾每人五千两银子,打发她们逃走,他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她又想起阿云在栖霞山脚下,和那老人一起喝两文钱一碗的酒,不过,那次阿云没付钱,因为是老人请他喝的酒。
决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她叫雪儿,没有姓;他姓云,没有名字,但已足够,云十三郎的大名,足以让正在哭闹的小孩子停止哭声。
回到破庙,他便把馒头全给了她吃,自己偷偷跑出去挖草根。
但那不是他第一次动手,他第一次动手的时候,才七岁。
望着他痛苦的样子,雪依的心都快碎了。
“哥哥,我要……”现在,他耳边好像还回荡着她娇嫩的呼唤。
阿云淡淡道:“我从不欺负人,更不欺负女孩子。”雪依望着他,抿嘴笑了。
阿云想了好久,才开口道:“我不知道,我想,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每一文钱都是人辛勤挣来的,每一文钱,都不该被丢弃。”
每一文钱,都有它的用处,两个一文钱,就能买一碗浊酒。
雪依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大着胆子,道:“是啊,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就像两文钱能买到一碗酒一样。”
晚上,才三岁的她,怎么也不肯睡觉,嚷着要吃冰糖葫芦,任他怎样哄她,她就是不肯睡,他急了,重着语气吓唬她——她却哭得更伤心了,他终于心软了……
雪依点点头,脸却红了,道:“没有啊,只是有时候才……比较可怕罢了。”
他们相依为命,他怎能不疼她?现在她只是要一支冰糖葫芦,他怎好不给她?
自从他十七岁成名以来,没有一个人敢轻易侮辱他。
雪依不敢多说什么,轻轻的拉了拉他衣角,小声道:“阿云哥哥,我们走吧。”
望着他冷漠的面容还有浑身散发出来的一股骇人的杀气,雪依感觉此刻的他,是如此的陌生。
他叫她雪儿,她很喜欢。
他不是狗杂种,也不是没出息,只是因为她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那时候,她才三岁,他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却不忍心看她挨饿的样子。
那天夜里,他偷偷起身,去偷冰糖葫芦。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也是他唯一一次偷东西。原来他曾乞讨过,因为太饿了,可他从不偷。
一定会。
那时候,她才三岁,他也不过七岁,当他背着她上街的时候,她看到了红红的冰糖葫芦。红红的,亮亮的,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让人见了都忍不住要流口水。香香的、甜甜的……
可刚才,他为什么一定要连一枚铜钱也不肯丢弃呢……
像刚刚绽开,还带着清晨露珠儿的小花……
他不是狗杂种,他可以学狗爬,学狗叫。馒头店的矮胖子,晚上当然也可以成了死胖子——这才是他第一次动手。
只要他还活着,还有力气,还能握得住刀。
有时他三天三夜吃不到东西,只能吞下枯草、树皮,可他从来不偷东西——决不偷。
阿云笑道:“那你怕不怕我?”
阿云笑道:“还记得啊?”
雪依点点头,道:“嗯,我永远都会记得的,一文钱,也有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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