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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不合胃口,但主要是他根本没有胃口。程真心假笑道:“中午吃的多,现在不怎么饿。”
程真心搓搓脸,告诉自己别再想任何关于沈昼的事,现在同情沈昼,以后反弹的都是自己。
边提防有人进来边擦拭身体是项体力活,午饭吃的少,晚饭几乎没吃,等吭哧吭哧好不容易擦完,程真心肚子空空,已经彻底饿瘪了。
沈昼那畜牲下手够重。
也就是他程真心吧,倒插门到别人家去,不出三天就得被赶出来!
虽然出生在落后的小乡村,但他教养极好,吃饭不急不躁,也听不见任何咀嚼吞咽的声音。
合着拐弯抹角铺垫一长串,是为了找沈昼要钱啊!
他试探道:“结婚是好事,您为什么叹气?”
最后她尴尬道:“哎,他弟弟要是有小昼的本事,我们也不用天天跟着操心。”
……至于吗?
高中校庆,他和韩宇组了个小乐队表演吉他弹唱。最后一次彩排,他去后台想换只麦架。结果刚走几步,发现道具间门口被围的水泄不通——好多女生正对着里面叽叽喳喳咬耳朵。
幸好车上有一次性毛巾,他脱掉衣服,把毛巾打湿,囫囵擦了擦身子,擦到纹身部位时,还能感觉到细微的痛。
老徐家......应该是羊毛卷家,那个四岁的孩子估计就是熊孩子了。程真心拄着下巴“呀”了一声:“原来弟弟只比沈昼哥小一岁,那他自己的存款呢。”
.
沈昼轻哂一声,手臂向上拉。
“都是自家人,谈不上委屈不委屈,”程真心说,“你们快吃吧,不用管我。”
老婶这才恢复刚才的语气:“六队刘家村的,一米六几大个儿,条靓盘顺,人也温柔懂事,我和你老叔都特别喜欢!”
“所以您别担心了,” 程真心握紧拳头,非常认真的给老婶打气,“我奶奶常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有多大本事办多大的事。相信弟弟一定可以靠自己给您带回来个绝顶漂亮的儿媳、生个大胖孙子的!”
程真心:“弟弟喜欢最重要。”
他知道沈昼出身不好,却没想过能差到这种程度——穷到鸟不拉屎的小乡村、残疾的叔叔、完全没把他当自己人拐弯抹角张嘴要钱的婶子。
可想而知,少年时期的沈昼有多难。
他晃晃手里的东西:“你先洗漱,我出去一趟。”
做下入赘程家的决定,又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
……这种人配成家?
程真心在心里狠狠骂了一顿沈昼,并十分庆幸自己不喜欢对方,否则肯定要被伤的千疮百孔。
这时,见大家吃的差不多了,老婶笑道:“小昼,我是不是没跟你说,你弟弟找女朋友了。”
程真心瞥了眼沈昼,对方刚吃完饭,正在擦手,眼里看不出一丝意外或者其他情绪。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见沈昼的情景。
可脱完毛衣,他却没有停下
打完,他转向沈昼:“我才想起来,咱俩睡衣还在车上,你陪我去取吧,外面太黑了。”
老婶:“他才工作几年,哪来的存款。”
不过现在屋子里只剩他一个人,脑子倒完全静了下来,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今天发生的事。
他胸口莫名有些闷,转转眼珠:“没关系老婶,过日子嘛,小打小闹很正常。不过有件事我不太懂——没钱干嘛非要结婚?”
闻言,老叔不乐意了,扔下饭碗,斥责老婶:“快别说了,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净提这些破事干嘛?”
这时,门板忽然“吱嘎”一声:“睡了?先起来。”
对方沉默几秒,程真心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伴着一股甜香味:“起不来啊,那我把烤红薯扔了。”
什么?烤红薯?
边说他边拉着沈昼衣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战场。
沈昼“嗯”了声算是应答,抽出纸巾,擦袖子和前襟的灰。
现在想想,从小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性格能好就怪了,程真心不由自叹了口气。
擦完灰,沈昼开始脱衣服。程真心以为他要检查其他地方干不干净,便专心吃红薯,没制止。
原来沈昼出去是为了给他烤红薯,程真心忽然特别愧疚,愧疚自己不该错怪沈昼,更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沈昼继续擦灰:“慢点吃。”
“我们这儿条件不好,镇上也没有像样的饭店,委屈你了。”老婶接话。
不闻不问的人竟然好意思搭话,程真心闭上眼睛:“睡死了,起不来。”
彼时刚开学,和所有学校一样,尚未遭到学习毒打的新生们偷偷发起了校花校草投票。程真心外貌惹人注目,性格也张扬,便一骑绝尘地被投到第一位。
“这算破事?那三更半夜睡不着觉的是谁,愁的满嘴大泡的又是谁?再说我心里不舒坦,和自己侄子唠叨几句怎么啦,闭嘴吃你的饭去!”
老婶:“……”
“……别扔,”程真心啪地睁开眼,抓住沈昼手腕,“谁说起不来的。别扔,我吃!”
“很好吃,谢谢。”他捧着红薯,小声弥补。
妈的。
“不是道具火爆,是人火爆,”韩宇扬扬下巴,“喏,你校草位置最大的威胁在里面呢。”
“不好意思啊真心,”老婶获得阶段性胜利,又恢复到愁眉苦脸的样子,转向程真心,“让你笑话了。”
再加上那些吃饱了撑的,总在背后戳人脊梁骨的村民。
十六七岁的男生正是爱面子的时候,听到“劲敌”近在眼前,程真心赶紧越过人群往里看。
“是么,”沈昼眼都没抬,“恭喜。”
随即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对未来仇人产生了恻隐之心。
逼仄的杂物间内,男生穿着黑色T恤,校服搭在肩上。
说话期间,他感觉有道视线从自己身上略过。
“结婚当然是好事,我和你老叔做梦都盼着这一天,但.......女方那边有个弟弟,要的彩礼特别高。别看我和你老叔干了半辈子,大部分钱都花在养两个男孩上了,实在是负担不起。”
“喜欢着呢!这不,俩人刚处上半年,已经开始张罗结婚啦!”
程真心借力直起身子,接过红薯,还是烫的,外皮沾着几块黑色的灰。
“怎么能没存款,”程真心道,“去年这时候,昼哥公司都开始排IPO……也就是准备公开募股了,弟弟应该也可以吧。”
他表情天真,一副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谙世事的做派。老婶毫不怀疑,抓住机会使劲吐苦水:“因为年龄到了。小昼弟弟只比小昼小一岁,在我们这边,二十四五岁不结婚会被人笑话的。老徐家的儿子跟小昼同年,今年孩子都四岁了!”
晚饭刚怼过老婶,现在找人家要夜宵不太现实,他闭上眼睛,静静感受着饥饿的痛苦,在心里告诉自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饿其体肤,饿其体肤,饿其体肤……
那是一只热水壶,老叔家也没有专门的浴室。程真心无奈道:“行,我现在擦擦。你......”
“道具间这么火爆吗?”他问韩宇。
大概是他的回答过于不咸不淡,老婶笑容僵了一瞬。程真心看出来了,他现在还有些摸不清这家人的关系,思忖片刻,替沈昼找补:“找女朋友是好事啊,哪家的姑娘?”
程真心忽然想起连续七天的餐蛋面。
这家伙——他脑子里冒出个奇怪的想法——该不会味觉有问题,尝不出食物的味道吧?
哦。
程真心站在原地,越想越气。而且饭桌上他光顾着跟老婶battle,没吃多少东西。沈昼就坐在旁边,肯定能发现,却对他不闻不问。
怪不得刚才不接话。
那架势仿佛多看他一眼都会瞎。
程真心立即脑补出一部《我寄人篱下那些年》血泪史大作。
“你这是......”程真心好多年没见过这种卖相了,“拿火烤的吗。”
说着,老婶放下碗筷,叹了口气,程真心心头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婶张张嘴,竟没找到反驳的话。
被那么多女生喜欢和关注,普通男生肯定特别得意,但他脸色淡淡,看不出开心或者不开心,或者说,有种与年龄不符的漠然。
谁成想两周后,马上出结果之前,晚来报到的沈昼凭一张侧脸照让新生们纷纷倒戈,票数瞬间直逼程真心,成了夺魁大热门。
沈昼放下水壶,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转过身,只见沈昼低着头,正在慢条斯理地夹菜。
白眼狼。
老叔缩缩肩膀,拿起碗继续扒饭,动作相当顺溜,估计俩人过了多少年日子,就挨了多少顿这样的骂。
直到老叔关心的叫他:“真心,饭菜不合胃口吗?”
......程真心,真有种啊你!
他应该是被临时抓了壮丁,正在弯腰整理器械。瘦削又不过分凸出的胯骨顶在桌沿,脊背薄且韧,像一轮埋在冬天的上弦月。
而且他不挑食。婚前寥寥几次见面,他法餐日料吃得了,路边摊也吃得了,似乎对待什么都一视同仁,感觉不出他到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程真心没骗老婶,他的睡衣确实在车上。取完之后,估计是为了避免碰面,沈昼把人带进旁边一间卧室。
因为一个简单擦脸的小动作,程真心整顿饭都魂不守舍。
估计已经习惯到麻木了。
程真心语气骄傲极了:“那可不!”
老婶:“............”
] 的确不合胃口,但主要是他根本没有胃口。程真心假笑道:“中午吃的多,现在不怎么饿。”
程真心搓搓脸,告诉自己别再想任何关于沈昼的事,现在同情沈昼,以后反弹的都是自己。
边提防有人进来边擦拭身体是项体力活,午饭吃的少,晚饭几乎没吃,等吭哧吭哧好不容易擦完,程真心肚子空空,已经彻底饿瘪了。
沈昼那畜牲下手够重。
也就是他程真心吧,倒插门到别人家去,不出三天就得被赶出来!
虽然出生在落后的小乡村,但他教养极好,吃饭不急不躁,也听不见任何咀嚼吞咽的声音。
合着拐弯抹角铺垫一长串,是为了找沈昼要钱啊!
他试探道:“结婚是好事,您为什么叹气?”
最后她尴尬道:“哎,他弟弟要是有小昼的本事,我们也不用天天跟着操心。”
……至于吗?
高中校庆,他和韩宇组了个小乐队表演吉他弹唱。最后一次彩排,他去后台想换只麦架。结果刚走几步,发现道具间门口被围的水泄不通——好多女生正对着里面叽叽喳喳咬耳朵。
幸好车上有一次性毛巾,他脱掉衣服,把毛巾打湿,囫囵擦了擦身子,擦到纹身部位时,还能感觉到细微的痛。
老徐家......应该是羊毛卷家,那个四岁的孩子估计就是熊孩子了。程真心拄着下巴“呀”了一声:“原来弟弟只比沈昼哥小一岁,那他自己的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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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轻哂一声,手臂向上拉。
“都是自家人,谈不上委屈不委屈,”程真心说,“你们快吃吧,不用管我。”
老婶这才恢复刚才的语气:“六队刘家村的,一米六几大个儿,条靓盘顺,人也温柔懂事,我和你老叔都特别喜欢!”
“所以您别担心了,” 程真心握紧拳头,非常认真的给老婶打气,“我奶奶常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有多大本事办多大的事。相信弟弟一定可以靠自己给您带回来个绝顶漂亮的儿媳、生个大胖孙子的!”
程真心:“弟弟喜欢最重要。”
他知道沈昼出身不好,却没想过能差到这种程度——穷到鸟不拉屎的小乡村、残疾的叔叔、完全没把他当自己人拐弯抹角张嘴要钱的婶子。
可想而知,少年时期的沈昼有多难。
他晃晃手里的东西:“你先洗漱,我出去一趟。”
做下入赘程家的决定,又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
……这种人配成家?
程真心在心里狠狠骂了一顿沈昼,并十分庆幸自己不喜欢对方,否则肯定要被伤的千疮百孔。
这时,见大家吃的差不多了,老婶笑道:“小昼,我是不是没跟你说,你弟弟找女朋友了。”
程真心瞥了眼沈昼,对方刚吃完饭,正在擦手,眼里看不出一丝意外或者其他情绪。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见沈昼的情景。
可脱完毛衣,他却没有停下
打完,他转向沈昼:“我才想起来,咱俩睡衣还在车上,你陪我去取吧,外面太黑了。”
老婶:“他才工作几年,哪来的存款。”
不过现在屋子里只剩他一个人,脑子倒完全静了下来,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今天发生的事。
他胸口莫名有些闷,转转眼珠:“没关系老婶,过日子嘛,小打小闹很正常。不过有件事我不太懂——没钱干嘛非要结婚?”
闻言,老叔不乐意了,扔下饭碗,斥责老婶:“快别说了,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净提这些破事干嘛?”
这时,门板忽然“吱嘎”一声:“睡了?先起来。”
对方沉默几秒,程真心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伴着一股甜香味:“起不来啊,那我把烤红薯扔了。”
什么?烤红薯?
边说他边拉着沈昼衣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战场。
沈昼“嗯”了声算是应答,抽出纸巾,擦袖子和前襟的灰。
现在想想,从小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性格能好就怪了,程真心不由自叹了口气。
擦完灰,沈昼开始脱衣服。程真心以为他要检查其他地方干不干净,便专心吃红薯,没制止。
原来沈昼出去是为了给他烤红薯,程真心忽然特别愧疚,愧疚自己不该错怪沈昼,更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沈昼继续擦灰:“慢点吃。”
“我们这儿条件不好,镇上也没有像样的饭店,委屈你了。”老婶接话。
不闻不问的人竟然好意思搭话,程真心闭上眼睛:“睡死了,起不来。”
彼时刚开学,和所有学校一样,尚未遭到学习毒打的新生们偷偷发起了校花校草投票。程真心外貌惹人注目,性格也张扬,便一骑绝尘地被投到第一位。
“这算破事?那三更半夜睡不着觉的是谁,愁的满嘴大泡的又是谁?再说我心里不舒坦,和自己侄子唠叨几句怎么啦,闭嘴吃你的饭去!”
老婶:“……”
“……别扔,”程真心啪地睁开眼,抓住沈昼手腕,“谁说起不来的。别扔,我吃!”
“很好吃,谢谢。”他捧着红薯,小声弥补。
妈的。
“不是道具火爆,是人火爆,”韩宇扬扬下巴,“喏,你校草位置最大的威胁在里面呢。”
“不好意思啊真心,”老婶获得阶段性胜利,又恢复到愁眉苦脸的样子,转向程真心,“让你笑话了。”
再加上那些吃饱了撑的,总在背后戳人脊梁骨的村民。
十六七岁的男生正是爱面子的时候,听到“劲敌”近在眼前,程真心赶紧越过人群往里看。
“是么,”沈昼眼都没抬,“恭喜。”
随即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对未来仇人产生了恻隐之心。
逼仄的杂物间内,男生穿着黑色T恤,校服搭在肩上。
说话期间,他感觉有道视线从自己身上略过。
“结婚当然是好事,我和你老叔做梦都盼着这一天,但.......女方那边有个弟弟,要的彩礼特别高。别看我和你老叔干了半辈子,大部分钱都花在养两个男孩上了,实在是负担不起。”
“喜欢着呢!这不,俩人刚处上半年,已经开始张罗结婚啦!”
程真心借力直起身子,接过红薯,还是烫的,外皮沾着几块黑色的灰。
“怎么能没存款,”程真心道,“去年这时候,昼哥公司都开始排IPO……也就是准备公开募股了,弟弟应该也可以吧。”
他表情天真,一副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谙世事的做派。老婶毫不怀疑,抓住机会使劲吐苦水:“因为年龄到了。小昼弟弟只比小昼小一岁,在我们这边,二十四五岁不结婚会被人笑话的。老徐家的儿子跟小昼同年,今年孩子都四岁了!”
晚饭刚怼过老婶,现在找人家要夜宵不太现实,他闭上眼睛,静静感受着饥饿的痛苦,在心里告诉自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饿其体肤,饿其体肤,饿其体肤……
那是一只热水壶,老叔家也没有专门的浴室。程真心无奈道:“行,我现在擦擦。你......”
“道具间这么火爆吗?”他问韩宇。
大概是他的回答过于不咸不淡,老婶笑容僵了一瞬。程真心看出来了,他现在还有些摸不清这家人的关系,思忖片刻,替沈昼找补:“找女朋友是好事啊,哪家的姑娘?”
程真心忽然想起连续七天的餐蛋面。
这家伙——他脑子里冒出个奇怪的想法——该不会味觉有问题,尝不出食物的味道吧?
哦。
程真心站在原地,越想越气。而且饭桌上他光顾着跟老婶battle,没吃多少东西。沈昼就坐在旁边,肯定能发现,却对他不闻不问。
怪不得刚才不接话。
那架势仿佛多看他一眼都会瞎。
程真心立即脑补出一部《我寄人篱下那些年》血泪史大作。
“你这是......”程真心好多年没见过这种卖相了,“拿火烤的吗。”
说着,老婶放下碗筷,叹了口气,程真心心头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老婶张张嘴,竟没找到反驳的话。
被那么多女生喜欢和关注,普通男生肯定特别得意,但他脸色淡淡,看不出开心或者不开心,或者说,有种与年龄不符的漠然。
谁成想两周后,马上出结果之前,晚来报到的沈昼凭一张侧脸照让新生们纷纷倒戈,票数瞬间直逼程真心,成了夺魁大热门。
沈昼放下水壶,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转过身,只见沈昼低着头,正在慢条斯理地夹菜。
白眼狼。
老叔缩缩肩膀,拿起碗继续扒饭,动作相当顺溜,估计俩人过了多少年日子,就挨了多少顿这样的骂。
直到老叔关心的叫他:“真心,饭菜不合胃口吗?”
......程真心,真有种啊你!
他应该是被临时抓了壮丁,正在弯腰整理器械。瘦削又不过分凸出的胯骨顶在桌沿,脊背薄且韧,像一轮埋在冬天的上弦月。
而且他不挑食。婚前寥寥几次见面,他法餐日料吃得了,路边摊也吃得了,似乎对待什么都一视同仁,感觉不出他到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程真心没骗老婶,他的睡衣确实在车上。取完之后,估计是为了避免碰面,沈昼把人带进旁边一间卧室。
因为一个简单擦脸的小动作,程真心整顿饭都魂不守舍。
估计已经习惯到麻木了。
程真心语气骄傲极了:“那可不!”
老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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