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瓶里的可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归云文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 【作者暖瓶里的可乐提示: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关掉阅读模式,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
] 周围的树枝划破了她的脸颊手臂,也刺开了她的衣服,但是遵循女司机捂脸的原则,她坚信只要不掉下来就不会有事。
据说朱雀神箭卫齐射的时候,箭矢升空如漫天火云,倾吞日月,让敌人无不胆寒,而这种血液也能有效的硬化箭尾,让射出的箭更具有威力。
不觉间云凌志已经一箭射出,箭矢带着破空的力量和裂开空气的嘶鸣直奔着一棵大树而去。
可是她现在只想捂脸,因为出现在面前的正是一片悬崖,这马只要不是的卢附体,就不可能完成飞跃了。
看着自己现在这小胳膊小腿,云凌志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云凌志刚刚穿越过来,她并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她匹马的眼罩被人拿掉了。
不过,从未用过弓箭的她,不知道能不能猎的来。
云凌志甚至心中暗想,还好因为她是将军府的人,按级别排位,她的位置离皇驾不远且在同一方向,不然等她的便宜老爹回来,她是不是已经成为了射杀皇上亡命天涯的通缉犯了。
总是说逐鹿中原,问鼎天下,鹿作为一种比较好狩猎又肉质鲜美的动物,也是狩猎者非常喜爱的目标,所以便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一种意识形态上的意味。
而当今大顺国繁荣昌盛,政治昌明,军事通达,部队强大,帝王自不可能天天御驾亲征,那围猎射虎,就是帝王向臣民彰显武德的重要方式了。
与他人不同,云凌志的箭,箭尾的羽毛是火红的颜色,这是朱雀神箭卫专用的配箭,尾羽的颜色是用一种生活在大顺国边境叫做火烈雉鸟的血液染成的。
“一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试一下,可别在皇上面前丢了人。”
“我也先比划比划,反正大家忙着开弓拉箭也看不出哪根是自己射的。”
之所以叫做围猎,自然也与普通打猎不同,是指有特定的人圈定好一块地域,在这指定的范围内猎获目标。
记忆中云绾离小姐倒是个射猎好手,虽然她的记忆是留下来了,可谁知道武功有没有留下来呢!
这时大部队已经追逐着黄鹿远去,云凌志虽然勉强可以抓住马缰,但是只有身体记忆,加上她又是第一次骑马,所以她根本没办法让马停下来。
原来刚才云凌志射到的那棵大树上住着一伙猴子,毕竟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猴子可不是吃素的,它吃桃。
“看来这个身体的习惯还在,刚才那箭射出去还挺有威力的,只要练习一下未必我云凌志不能成为一个神箭手,想想还有点小开心呢!反正无他,唯手熟尔。”
别说围猎,你要是敢拿气枪打一下邻居家的小狗,分分钟就会被要求赔偿几千块,还要被热爱小动物保护人士疯狂谴责。
想到这儿,云凌志也不再纠结,手里一拉缰绳,双脚夹向马腹,策马前行,她想从树上取回这支箭,这么好看的箭,跟她现在的形象风格还是蛮配的。
“马失前蹄,吾命休矣。”
毕竟是围猎,这要是没有个老虎出来充充场面都说不过去了,不过这回出来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只猴子。
前世的她是个挖掘机女司机,虽然是操作机械,还算有把力气,但有力气和开弓搭箭射中目标,还是两码事。
云凌志正在胡思乱想,面前灌木前突然跳出一只黄鹿。
丢人还不要紧,万一被人看出来她不是云绾离,发现她穿越的秘密,被大顺朝的科研机构抓去做了人体实验,可就不妙了。
猴子仿佛也知道刚才是谁在它的房子上搞装修扰了它的清梦,突然张牙舞爪地冲树上跳了下来。
这次皇家围猎,又称鹿围,这片区域有鹿出没,在场的无论是武将,骠骑,还是世家子弟,谁不想猎到第一头鹿献给皇上,以求留个好印象也给自己未来的仕途加分呢!
她现在只恨自己为啥要把缰绳缠住解不开了,云凌志只能看着自己的身体和马一起坠落悬崖。
出门前家里仆人备马时已经围好了眼罩,不然麒麟卫出现的时候,这些没上过战场的马就已经惊了。
她那斜插在树上的鲜红箭尾,此刻就理所当然的显得格外刺眼了,云凌志差不多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神经大条的她片刻就安慰了自己,反正丢的是云绾离的人,也不是我云凌志的。
也正是她这种乐天知命的性格,才让云凌志在社会压力的洪流下,成为了一个受尽白眼的挖掘机女司机,布鲁弗莱学霸!
这一吓不要紧,打猎的人都知道,要在马匹的眼睛上围上布条,以防止出现猛兽惊了马。
没错,射偏了,而且简直偏的离谱。
想一想云凌志还有些兴奋。
但自古帝王家都讲求文治武功,文治自不必说,武乃国之重器。
被突然跳出来的猴子惊吓的马立刻癫狂了起来,这种感觉让云凌志想起了游乐场的蹦迪机,那真是上下翻飞,好在她的裙子是有内衬的,才不至于一天丢两次人。
围猎队伍来到了猎场。
失了智的马儿,不受控制的朝大部队的相反方向冲去,为了防止从马上掉下来摔伤,她急忙把缰绳在手上多缠了几圈。
云凌志也想趁着这个机会浑水摸鱼,试下身手。
树呢?神秘老头呢?轻功卓绝的隐世大侠呢?我的主角光环,系统,金手指,再不到账本姑娘可就凉凉了!
但当她抽出弓箭的一刹那,双手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两根纤细的手指从肩后的箭袋中抽出一根羽箭,箭杆长约一尺五,寸许长的箭簇闪耀着幽幽寒光,上面浅浅的血槽纹路却十分清晰。
云凌志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围猎,生活在城市的她,见过的小动物,除了市场上卖的直接可以食用的一类,再就是宠物市场里那些观赏类的动物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只猴子太丑了,马被吓得状若疯狂的左冲右突,任由云凌志如何拉动缰绳,都没办法让它安静下来。
说是皇家猎场,其实在这个时代娱乐匮乏,纵使是一朝天子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可就在她即将接近大树的时候,狗血的事情发生了。
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开弓拉箭,唯恐落后。
] 周围的树枝划破了她的脸颊手臂,也刺开了她的衣服,但是遵循女司机捂脸的原则,她坚信只要不掉下来就不会有事。
据说朱雀神箭卫齐射的时候,箭矢升空如漫天火云,倾吞日月,让敌人无不胆寒,而这种血液也能有效的硬化箭尾,让射出的箭更具有威力。
不觉间云凌志已经一箭射出,箭矢带着破空的力量和裂开空气的嘶鸣直奔着一棵大树而去。
可是她现在只想捂脸,因为出现在面前的正是一片悬崖,这马只要不是的卢附体,就不可能完成飞跃了。
看着自己现在这小胳膊小腿,云凌志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云凌志刚刚穿越过来,她并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她匹马的眼罩被人拿掉了。
不过,从未用过弓箭的她,不知道能不能猎的来。
云凌志甚至心中暗想,还好因为她是将军府的人,按级别排位,她的位置离皇驾不远且在同一方向,不然等她的便宜老爹回来,她是不是已经成为了射杀皇上亡命天涯的通缉犯了。
总是说逐鹿中原,问鼎天下,鹿作为一种比较好狩猎又肉质鲜美的动物,也是狩猎者非常喜爱的目标,所以便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一种意识形态上的意味。
而当今大顺国繁荣昌盛,政治昌明,军事通达,部队强大,帝王自不可能天天御驾亲征,那围猎射虎,就是帝王向臣民彰显武德的重要方式了。
与他人不同,云凌志的箭,箭尾的羽毛是火红的颜色,这是朱雀神箭卫专用的配箭,尾羽的颜色是用一种生活在大顺国边境叫做火烈雉鸟的血液染成的。
“一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试一下,可别在皇上面前丢了人。”
“我也先比划比划,反正大家忙着开弓拉箭也看不出哪根是自己射的。”
之所以叫做围猎,自然也与普通打猎不同,是指有特定的人圈定好一块地域,在这指定的范围内猎获目标。
记忆中云绾离小姐倒是个射猎好手,虽然她的记忆是留下来了,可谁知道武功有没有留下来呢!
这时大部队已经追逐着黄鹿远去,云凌志虽然勉强可以抓住马缰,但是只有身体记忆,加上她又是第一次骑马,所以她根本没办法让马停下来。
原来刚才云凌志射到的那棵大树上住着一伙猴子,毕竟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这猴子可不是吃素的,它吃桃。
“看来这个身体的习惯还在,刚才那箭射出去还挺有威力的,只要练习一下未必我云凌志不能成为一个神箭手,想想还有点小开心呢!反正无他,唯手熟尔。”
别说围猎,你要是敢拿气枪打一下邻居家的小狗,分分钟就会被要求赔偿几千块,还要被热爱小动物保护人士疯狂谴责。
想到这儿,云凌志也不再纠结,手里一拉缰绳,双脚夹向马腹,策马前行,她想从树上取回这支箭,这么好看的箭,跟她现在的形象风格还是蛮配的。
“马失前蹄,吾命休矣。”
毕竟是围猎,这要是没有个老虎出来充充场面都说不过去了,不过这回出来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只猴子。
前世的她是个挖掘机女司机,虽然是操作机械,还算有把力气,但有力气和开弓搭箭射中目标,还是两码事。
云凌志正在胡思乱想,面前灌木前突然跳出一只黄鹿。
丢人还不要紧,万一被人看出来她不是云绾离,发现她穿越的秘密,被大顺朝的科研机构抓去做了人体实验,可就不妙了。
猴子仿佛也知道刚才是谁在它的房子上搞装修扰了它的清梦,突然张牙舞爪地冲树上跳了下来。
这次皇家围猎,又称鹿围,这片区域有鹿出没,在场的无论是武将,骠骑,还是世家子弟,谁不想猎到第一头鹿献给皇上,以求留个好印象也给自己未来的仕途加分呢!
她现在只恨自己为啥要把缰绳缠住解不开了,云凌志只能看着自己的身体和马一起坠落悬崖。
出门前家里仆人备马时已经围好了眼罩,不然麒麟卫出现的时候,这些没上过战场的马就已经惊了。
她那斜插在树上的鲜红箭尾,此刻就理所当然的显得格外刺眼了,云凌志差不多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神经大条的她片刻就安慰了自己,反正丢的是云绾离的人,也不是我云凌志的。
也正是她这种乐天知命的性格,才让云凌志在社会压力的洪流下,成为了一个受尽白眼的挖掘机女司机,布鲁弗莱学霸!
这一吓不要紧,打猎的人都知道,要在马匹的眼睛上围上布条,以防止出现猛兽惊了马。
没错,射偏了,而且简直偏的离谱。
想一想云凌志还有些兴奋。
但自古帝王家都讲求文治武功,文治自不必说,武乃国之重器。
被突然跳出来的猴子惊吓的马立刻癫狂了起来,这种感觉让云凌志想起了游乐场的蹦迪机,那真是上下翻飞,好在她的裙子是有内衬的,才不至于一天丢两次人。
围猎队伍来到了猎场。
失了智的马儿,不受控制的朝大部队的相反方向冲去,为了防止从马上掉下来摔伤,她急忙把缰绳在手上多缠了几圈。
云凌志也想趁着这个机会浑水摸鱼,试下身手。
树呢?神秘老头呢?轻功卓绝的隐世大侠呢?我的主角光环,系统,金手指,再不到账本姑娘可就凉凉了!
但当她抽出弓箭的一刹那,双手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两根纤细的手指从肩后的箭袋中抽出一根羽箭,箭杆长约一尺五,寸许长的箭簇闪耀着幽幽寒光,上面浅浅的血槽纹路却十分清晰。
云凌志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围猎,生活在城市的她,见过的小动物,除了市场上卖的直接可以食用的一类,再就是宠物市场里那些观赏类的动物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只猴子太丑了,马被吓得状若疯狂的左冲右突,任由云凌志如何拉动缰绳,都没办法让它安静下来。
说是皇家猎场,其实在这个时代娱乐匮乏,纵使是一朝天子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可就在她即将接近大树的时候,狗血的事情发生了。
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开弓拉箭,唯恐落后。
历史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