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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宸笑容温和:“贾老哥就稍微意思一下,让我给兄弟们有个交代就好了。”
方宸笑了笑,“这样吧,就十两银意思一下,剩下的一万钱,算是我向贾老哥买点东西,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吃的喝的就可以。”
好在那位权势不如州牧府公子也能比得上郡守公子的方小哥大人大量,并未追究他们商队,尤其是老贾先前的不敬之罪,帮小尼姑将那位澄云大师的遗骨火化后,就带着小尼姑与澄云的骨灰连夜离开了。
实际上就在十数日前,整个商队都亲眼见到过一个鲜衣怒马极有气势的公子哥跪在了眼前这位面前头都不敢抬。
“噎死你!”
看到这幅场景,不要说是赵启明,就连老贾心里都生出了许多底气,没了怯意,就开始心疼起银子来了,唯恐赵启明为了避免麻烦再送上买路钱,那豁牙小屁孩一句“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的开场白还没念完,就直接打断道:“哪里来的小毛贼,还不快快让开,如若不然……”
老贾听着这句几乎是原话奉还的熟悉言语,心里一个哆嗦,笑得真要哭出来了,“应该的,应该的……要不就十两……不,不……十五……二十,二十两银!”
数日之前还是山寨大当家的王林抱拳应了一声,然后一拍小豁牙的脑袋,“没听到大当家的吩咐吗?还不跑过去跟老刘头说一声,就知道吃吃吃!”
这一晚对于整个商队来讲无疑是一个难眠夜,对于普通人来讲,公羊寨那位大当家就已经是他们需要仰望的大高手,因而能将那位大当家击退的澄云和尚毫无疑问是菩萨一样的高僧。
“跟条狗似的。”
商队在剑州驻留三日后返程,自然也带了不少剑州的货物,准备运回沧州,跟随商队过来的许多行脚商到了剑州后就不再跟着返回,这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因为商会在剑州并无分号,也没有啥名头,回程就没有新人跟随去往沧州了。
“东西拿来!”
“你……方……好久不……”老贾就跟见了鬼一样语无伦次。
然而那位高僧竟是被人追杀如同丧家犬一样逃命,这种情况下,刘南雁口中那位周三公子在商队众人的印象里无疑就是抬手间可以让他们万劫不复的权贵人物。
老贾挤出一个笑脸,比哭还难看,“方小……方公子觉得……多少合适?”
赵启明很理所当然地看向了老贾,哪怕不提眼前这位不知为何摇身一变成了山贼大当家的年轻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就凭他那晚轻功掠动拦下澄云两人的冰山一角,就不是他所能抵挡的。
方宸笑道:“赵镖头这话可就是明知故问了,我不在这里,这一寨子人可就没饭吃了。”
他心头刚刚掠过这个念头,就见这伙小毛贼后面,一骑自旁边密林中而来。
大头怀里抱着一袋米手里拎着两个酒坛,原本正看着啃肉的小豁牙流口水,闻言看了看王林,没吱声,又重新盯着小豁牙手里的熏肉流口水。
“多谢贾老哥仗义,欢迎下次再来。”
一群山贼看到大当家几句话居然就敲诈过来二十两银,都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小破孩更是兴奋的脸庞通红,满眼崇拜。
“方公子当真……是……”
“二十两银拿出来,我是给兄弟们有交代了,贾老哥怕是不好给兄弟们交代了。”
方宸拱手抱拳,笑意和煦:“赵镖头,贾老哥,好久不见。”
赵启明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当真是此处大当家?”
赵启明其实也没把这些小山贼放在眼里,跟公羊郡那伙强人差了太多,不过见这群人中哪怕是那小破孩都并无任何慌张,心里不免还是有些惊疑,随后就见这小屁孩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大当家的,有人不肯交钱!”
赵启明倒是不愧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要比老贾更镇定一些,拱手回礼道:“好久不见,不知方公子为何会在此处?”
大头也不生气,回过身来把米袋和酒坛都递给王林,嘿嘿一笑,然后用手拿出咬在嘴巴里的熏肉,顾不得擦口水就赶紧啃了一口,一边啃一边就撒脚丫子跑去通知几里外放哨的老刘头去了。
那位大当家一身锦衣,模样气态都极不俗,怎么看更像是一个身价不菲的肥羊而非这伙乞丐一样的山贼的大当家。
整个商队都是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旁边的赵启明心里暗叹,不愧是高门大族出来的子弟,小小年纪对人心拿捏的火候连自己这个刀口舔血半辈子的家伙都要自愧不如,看老贾那模样更是感激涕零,恨不得要把商队的晚饭都卸给这群山贼了,再者公羊郡过于荒凉,方圆几十里都不见村镇,拿了银钱也不好去购买吃喝用品,这位方公子倒是一举三得,拿了钱落了情还省了事。
“贾老哥豪气!”方宸比了个大拇指,满脸笑容。
老贾都快哭了,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笑脸,“应该的,应该的。”
王林一把从小豁牙手里抢过那块满是牙印的熏肉丢过去,大头立即手上都是东西,不过反应还是很快,张大嘴巴一口咬住,抱着米袋拎着酒坛就要转身跑。
这让整个商队哪怕是热血如张海、世故如赵启明、心黑如老贾都觉得心惊肉跳,额滴个乖乖,州牧府的公子也就到这份上了吧?
看这群山贼的寒酸模样,料想那位大当家也好不到哪里去,不仅赵启明与老贾等人气定神闲,就连那些跟着商队返回沧州的行脚商们,这些人只要进入公羊郡,哪个不是战战兢兢的提心吊胆?
当然是没有遇见的。
可这会都瞧出了是一伙软柿子,一个个安心下来后,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王林一声断喝,“把东西洒了老子打断你的腿,就他娘的知道吃!”
方宸笑了笑,一边拨转马头一边向那精瘦汉子道:“王哥,今天就先收工了,派个人去跟老刘头他们说一声,不用在前面监视了。”
“得嘞!”
努力撕咬着干硬熏肉的小豁牙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原本说话就漏风,嘴巴里又在啃肉,说话就更不清楚了:“噢不去,澳去你去……浪大头去……”
方宸笑道:“如假包换,当然大家都这么熟了,我也不好狮子大开口,这买路钱嘛,几位看着给就好了。”
公羊郡盗匪横行,因而哪怕是绕路,不论是老贾还是赵启明都不认为就绕开了山匪,但只要不遇见那位嗜杀残暴的虬髯大汉,能拿钱买路他们便知足了。
“小豁牙你在大当家的面前就不能保持点未来大侠的形象?再说你门牙都缺了一颗,啃得动嘛你,当心再硌掉一颗牙。”
那位权贵人物到来后,鲜衣怒马,仆役成群,这份排场与气势确实是能让那位高僧这般狼狈的人物,可接下来的事情发展无疑就很颠覆了。
老贾心里几乎把一口黄牙给咬碎,二十两银可就是两万钱啊,足够普通人家两年生活费用了,这笔钱掏出来商队这趟都几乎白跑了。
老贾学着戏文里文绉绉的话还没说完,那拿着生锈断剑的豁牙小屁孩就咧嘴笑了起来:“咦,又是不肯交钱的?”
王林那他也没辙,踹了他一脚,又瞪着旁边本名李秋的大头:“大头你跑得快,抓紧去跟你刘爷爷说一声。”
华容道两侧树木葱郁茂密,很适合埋伏,在这里不出意外地再次遇见了山匪,不过约莫只有三四十人,衣衫褴褛,看起来都是营养不良的模样,手里兵器也是参差不齐,刀枪棍棒,赵启明甚至还看到了一个缺门牙的半大孩子,手里拿着一柄生锈断剑,缺了一颗门牙努力瞪大了眼睛,但谈不上半点气势,只让人觉得好笑。
商队再次进入公羊郡时,距离那夜经历已经过去了十余日,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商队决定绕行,不再经过那座公羊山,而是选择更远的华容道前行。
为数不多手里拎着一把长剑的精瘦汉子见小豁牙松鼠一样抱着一块熏肉啃,没好气地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权贵公子竟跪在方宸面前自称“小的”,不过是那个姓方的小哥家中一介奴仆!
赵启明看清那人模样后,眼珠子差点没直接瞪出来。
钱自然是交到了方宸手上,一群衣衫褴褛的山贼抱着一堆米粮肉干各种吃食喜得合不拢嘴,豁牙小屁孩更是抱着一块熏肉就啃了起来。
及时止损的老贾大喜过望,忙不迭地道:“多谢方公子,多谢方公子。”一边点头哈腰的道谢,一边就忙催商队的人赶紧搬东西,看样子被宰的很欢喜。
他坐在马背上扫过这些衣衫褴褛营养不良的山贼,心里不禁一动,如果能拿这些小毛贼来立个威,哪怕接下来的路途里依旧是花钱买路,这对他的名声提高也有很可观的收益……
赵启明瞧见这情况,心思不由活泛起来,赵定远被公羊寨那位大当家杀掉后,他便暂时成为了这支商队镖师的首领,但这并不意味着回到镖局后就能坐稳镖头的位置,一路上虽然没出过什么乱子,但却也没有给他表现的机会。
老贾表情与他如出一辙。
“大当家的,好多吃的啊!”
商队虽说对公羊郡那位虬髯大汉有些心里印象,但也不至于蠢到会认为每一个大当家都有那样的修为,如果真气境的高手都要沦落到去当山贼的地步,那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了?
因而也就更加想不通整个商队一路上都在津津乐道不知真实身份究竟显赫尊贵到了什么境地的公子哥,怎地一转眼就他娘的成了这伙寒酸山贼的大当家?
商队继续出发,过川府,终于抵达了剑州,一路上商队镖师们闲聊时总会不时冒出几句关于那位公子哥的真实身份猜测,或者是说会不会到剑州再遇见,好似连枯燥旅途都不再那么无趣了。
临别的时候,方宸笑容言辞都很恳切,却是吓得老贾一个哆嗦,心里暗暗发誓下次宁愿绕道江南也绝对不会再经过这劳什子公羊郡了。
] 方宸笑容温和:“贾老哥就稍微意思一下,让我给兄弟们有个交代就好了。”
方宸笑了笑,“这样吧,就十两银意思一下,剩下的一万钱,算是我向贾老哥买点东西,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吃的喝的就可以。”
好在那位权势不如州牧府公子也能比得上郡守公子的方小哥大人大量,并未追究他们商队,尤其是老贾先前的不敬之罪,帮小尼姑将那位澄云大师的遗骨火化后,就带着小尼姑与澄云的骨灰连夜离开了。
实际上就在十数日前,整个商队都亲眼见到过一个鲜衣怒马极有气势的公子哥跪在了眼前这位面前头都不敢抬。
“噎死你!”
看到这幅场景,不要说是赵启明,就连老贾心里都生出了许多底气,没了怯意,就开始心疼起银子来了,唯恐赵启明为了避免麻烦再送上买路钱,那豁牙小屁孩一句“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的开场白还没念完,就直接打断道:“哪里来的小毛贼,还不快快让开,如若不然……”
老贾听着这句几乎是原话奉还的熟悉言语,心里一个哆嗦,笑得真要哭出来了,“应该的,应该的……要不就十两……不,不……十五……二十,二十两银!”
数日之前还是山寨大当家的王林抱拳应了一声,然后一拍小豁牙的脑袋,“没听到大当家的吩咐吗?还不跑过去跟老刘头说一声,就知道吃吃吃!”
这一晚对于整个商队来讲无疑是一个难眠夜,对于普通人来讲,公羊寨那位大当家就已经是他们需要仰望的大高手,因而能将那位大当家击退的澄云和尚毫无疑问是菩萨一样的高僧。
“跟条狗似的。”
商队在剑州驻留三日后返程,自然也带了不少剑州的货物,准备运回沧州,跟随商队过来的许多行脚商到了剑州后就不再跟着返回,这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因为商会在剑州并无分号,也没有啥名头,回程就没有新人跟随去往沧州了。
“东西拿来!”
“你……方……好久不……”老贾就跟见了鬼一样语无伦次。
然而那位高僧竟是被人追杀如同丧家犬一样逃命,这种情况下,刘南雁口中那位周三公子在商队众人的印象里无疑就是抬手间可以让他们万劫不复的权贵人物。
老贾挤出一个笑脸,比哭还难看,“方小……方公子觉得……多少合适?”
赵启明很理所当然地看向了老贾,哪怕不提眼前这位不知为何摇身一变成了山贼大当家的年轻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就凭他那晚轻功掠动拦下澄云两人的冰山一角,就不是他所能抵挡的。
方宸笑道:“赵镖头这话可就是明知故问了,我不在这里,这一寨子人可就没饭吃了。”
他心头刚刚掠过这个念头,就见这伙小毛贼后面,一骑自旁边密林中而来。
大头怀里抱着一袋米手里拎着两个酒坛,原本正看着啃肉的小豁牙流口水,闻言看了看王林,没吱声,又重新盯着小豁牙手里的熏肉流口水。
“多谢贾老哥仗义,欢迎下次再来。”
一群山贼看到大当家几句话居然就敲诈过来二十两银,都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小破孩更是兴奋的脸庞通红,满眼崇拜。
“方公子当真……是……”
“二十两银拿出来,我是给兄弟们有交代了,贾老哥怕是不好给兄弟们交代了。”
方宸拱手抱拳,笑意和煦:“赵镖头,贾老哥,好久不见。”
赵启明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当真是此处大当家?”
赵启明其实也没把这些小山贼放在眼里,跟公羊郡那伙强人差了太多,不过见这群人中哪怕是那小破孩都并无任何慌张,心里不免还是有些惊疑,随后就见这小屁孩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大当家的,有人不肯交钱!”
赵启明倒是不愧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要比老贾更镇定一些,拱手回礼道:“好久不见,不知方公子为何会在此处?”
大头也不生气,回过身来把米袋和酒坛都递给王林,嘿嘿一笑,然后用手拿出咬在嘴巴里的熏肉,顾不得擦口水就赶紧啃了一口,一边啃一边就撒脚丫子跑去通知几里外放哨的老刘头去了。
那位大当家一身锦衣,模样气态都极不俗,怎么看更像是一个身价不菲的肥羊而非这伙乞丐一样的山贼的大当家。
整个商队都是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旁边的赵启明心里暗叹,不愧是高门大族出来的子弟,小小年纪对人心拿捏的火候连自己这个刀口舔血半辈子的家伙都要自愧不如,看老贾那模样更是感激涕零,恨不得要把商队的晚饭都卸给这群山贼了,再者公羊郡过于荒凉,方圆几十里都不见村镇,拿了银钱也不好去购买吃喝用品,这位方公子倒是一举三得,拿了钱落了情还省了事。
“贾老哥豪气!”方宸比了个大拇指,满脸笑容。
老贾都快哭了,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笑脸,“应该的,应该的。”
王林一把从小豁牙手里抢过那块满是牙印的熏肉丢过去,大头立即手上都是东西,不过反应还是很快,张大嘴巴一口咬住,抱着米袋拎着酒坛就要转身跑。
这让整个商队哪怕是热血如张海、世故如赵启明、心黑如老贾都觉得心惊肉跳,额滴个乖乖,州牧府的公子也就到这份上了吧?
看这群山贼的寒酸模样,料想那位大当家也好不到哪里去,不仅赵启明与老贾等人气定神闲,就连那些跟着商队返回沧州的行脚商们,这些人只要进入公羊郡,哪个不是战战兢兢的提心吊胆?
当然是没有遇见的。
可这会都瞧出了是一伙软柿子,一个个安心下来后,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王林一声断喝,“把东西洒了老子打断你的腿,就他娘的知道吃!”
方宸笑了笑,一边拨转马头一边向那精瘦汉子道:“王哥,今天就先收工了,派个人去跟老刘头他们说一声,不用在前面监视了。”
“得嘞!”
努力撕咬着干硬熏肉的小豁牙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原本说话就漏风,嘴巴里又在啃肉,说话就更不清楚了:“噢不去,澳去你去……浪大头去……”
方宸笑道:“如假包换,当然大家都这么熟了,我也不好狮子大开口,这买路钱嘛,几位看着给就好了。”
公羊郡盗匪横行,因而哪怕是绕路,不论是老贾还是赵启明都不认为就绕开了山匪,但只要不遇见那位嗜杀残暴的虬髯大汉,能拿钱买路他们便知足了。
“小豁牙你在大当家的面前就不能保持点未来大侠的形象?再说你门牙都缺了一颗,啃得动嘛你,当心再硌掉一颗牙。”
那位权贵人物到来后,鲜衣怒马,仆役成群,这份排场与气势确实是能让那位高僧这般狼狈的人物,可接下来的事情发展无疑就很颠覆了。
老贾心里几乎把一口黄牙给咬碎,二十两银可就是两万钱啊,足够普通人家两年生活费用了,这笔钱掏出来商队这趟都几乎白跑了。
老贾学着戏文里文绉绉的话还没说完,那拿着生锈断剑的豁牙小屁孩就咧嘴笑了起来:“咦,又是不肯交钱的?”
王林那他也没辙,踹了他一脚,又瞪着旁边本名李秋的大头:“大头你跑得快,抓紧去跟你刘爷爷说一声。”
华容道两侧树木葱郁茂密,很适合埋伏,在这里不出意外地再次遇见了山匪,不过约莫只有三四十人,衣衫褴褛,看起来都是营养不良的模样,手里兵器也是参差不齐,刀枪棍棒,赵启明甚至还看到了一个缺门牙的半大孩子,手里拿着一柄生锈断剑,缺了一颗门牙努力瞪大了眼睛,但谈不上半点气势,只让人觉得好笑。
商队再次进入公羊郡时,距离那夜经历已经过去了十余日,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商队决定绕行,不再经过那座公羊山,而是选择更远的华容道前行。
为数不多手里拎着一把长剑的精瘦汉子见小豁牙松鼠一样抱着一块熏肉啃,没好气地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权贵公子竟跪在方宸面前自称“小的”,不过是那个姓方的小哥家中一介奴仆!
赵启明看清那人模样后,眼珠子差点没直接瞪出来。
钱自然是交到了方宸手上,一群衣衫褴褛的山贼抱着一堆米粮肉干各种吃食喜得合不拢嘴,豁牙小屁孩更是抱着一块熏肉就啃了起来。
及时止损的老贾大喜过望,忙不迭地道:“多谢方公子,多谢方公子。”一边点头哈腰的道谢,一边就忙催商队的人赶紧搬东西,看样子被宰的很欢喜。
他坐在马背上扫过这些衣衫褴褛营养不良的山贼,心里不禁一动,如果能拿这些小毛贼来立个威,哪怕接下来的路途里依旧是花钱买路,这对他的名声提高也有很可观的收益……
赵启明瞧见这情况,心思不由活泛起来,赵定远被公羊寨那位大当家杀掉后,他便暂时成为了这支商队镖师的首领,但这并不意味着回到镖局后就能坐稳镖头的位置,一路上虽然没出过什么乱子,但却也没有给他表现的机会。
老贾表情与他如出一辙。
“大当家的,好多吃的啊!”
商队虽说对公羊郡那位虬髯大汉有些心里印象,但也不至于蠢到会认为每一个大当家都有那样的修为,如果真气境的高手都要沦落到去当山贼的地步,那这世道还让不让人活了?
因而也就更加想不通整个商队一路上都在津津乐道不知真实身份究竟显赫尊贵到了什么境地的公子哥,怎地一转眼就他娘的成了这伙寒酸山贼的大当家?
商队继续出发,过川府,终于抵达了剑州,一路上商队镖师们闲聊时总会不时冒出几句关于那位公子哥的真实身份猜测,或者是说会不会到剑州再遇见,好似连枯燥旅途都不再那么无趣了。
临别的时候,方宸笑容言辞都很恳切,却是吓得老贾一个哆嗦,心里暗暗发誓下次宁愿绕道江南也绝对不会再经过这劳什子公羊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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